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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院:签到黑科技,碾压全院 第122章 都顺理成章

作者:佚名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6-10-10 15:18:14 来源:www.powenwu11.com

这会儿百无聊赖,不如试试这笛子,到底能吹出什么味道来。

技能加持,指法音准、气息节奏全都不用愁——

可曲子得自己心里有谱才行。

或许是穿越留下的“余波”,又或是【青龙血脉】悄然释放的异象。

王学明前世单曲循环过的歌,竟全都刻在脑子里,清清楚楚!

所以,他不是没曲可吹,而是曲库太满,挑花了眼。

后世那些耳熟能详的经典,隨便拎出一首,都够吹上一整天。

略一思量,他决定来一段笛子版《千本樱》!

穿过来前,他可是个资深二次元,这首歌当年火遍全网,b站上更是铺天盖地——古箏、琵琶、口琴、尺八……连笛子都有专属编曲。

他反覆听过几十遍,旋律早融进了骨头缝里。

打定主意,他手腕轻抬,竹笛稳稳贴上唇边。

剎那间,清越又炽烈的笛音破空而出,如飞鸟振翅,直往四面八方奔涌而去。

音乐本就无疆无界,动人的旋律,搁哪儿都是直击人心的利器。

笛声刚起,街上游人纷纷顿住脚步,侧耳凝神;几个姑娘循声望来,一眼撞见持笛而立的王学明,脸蛋霎时泛起红晕。

围观者越聚越多,却没人敢靠得太近——

他太耀眼了,笛声如刀锋淬火,乾净利落,无可挑剔;

旁人哪怕心动,也下意识缩回手,生怕冒昧上前,反衬得自己笨拙又平庸。

至於男生?

谁会当著自家对象的面,凑上去跟一个比自己帅、比自己灵、还比自己多才多艺的男生搭话?

脑子进水了才干这种蠢事。

可再耀眼的光,也挡不住真敢迎上去的人。

四分钟过去,最后一个音符收尾,余韵尚在风里打旋。

一位围著枣红围巾、梳著两条乌亮麻花辫的姑娘,已轻轻走到他身侧。

“同学,你笛子吹得真好,是音乐系的大学生吗?”

声音像山涧溪水撞上青石,清亮、活泼,带著一股子不设防的甜劲儿……

她走近时,王学明便听见了那细碎轻快的脚步声。

但那时他正全神贯注於指法与气息,只听出是个女孩,又没察觉异样,便没急著开【黑瞳】探查。

等曲终收时,听见这声音,才缓缓转过头去。

目光一触,王学明心头微震——

穿来一个多月,头一回被活生生的美貌撞得呼吸一顿。

眼前这张脸,清透得像初春未化的雪,眉目舒展,鼻樑秀挺,唇色是天然的淡粉,连睫毛都根根分明。

最绝的是,她没施半点脂粉。

这年头哪来的“亚洲三大邪术”?姑娘们出门顶多抹点雪花膏,润润脸罢了;整容?连影子都没见过。

真正的美人,就该这样——骨相撑得起素麵朝天,皮相经得起日光直照。

不像后来网上刷屏的“流水线美顏”,千张脸、一个模板,滤镜一关,人就没了。

她確实美得惊人,但还不至於让他傻站著发愣。

毕竟他可是泡过信息洪流的人,各路顶流、网红、戏骨,早把审美閾值拉得老高。

真要呆住?那才叫稀奇。

看年纪,也就十五六岁,和他实际岁数差不多,眉宇间还带著点没褪尽的学生气,像枝头將绽未绽的杏花——

让人想起那个词:初恋。

“我不是大学生,就是瞎琢磨音乐,图个乐呵。”王学明笑著答,语气轻鬆,“我叫王学明,你呢?”

对方喊他“同学”,八成也是在校生。他估摸著,大概是高一新生。

“我叫丁思甜,很高兴认识你!”

丁思甜?

王学明眉头微蹙,脑袋微微一偏。

电光石火间,他猛地记起来了——

这不是《人点烛》里那个命途坎坷的女配吗?

插队下乡遇上白灾,最后倒在茫茫雪原上……

这世界,真不是表面看著那么简单?

还是说,纯属名字撞车?

——大概率是后者。

“丁”姓本就常见,他穿前单位就有三个姓丁的同事;

“思甜”这名字,在这年头更不稀罕——

前些年饿过肚子,后来大家改名,忆苦、思甜、念恩、怀粮……一抓一大把。

就跟“建国”“卫东”“爱华”“跃进”一样,是时代盖在人名上的戳。

所以,纯属巧合。

他和丁思甜聊了很久,从笛子说到民歌,从校园说到草原,风里飘著她的笑声,也飘著未落定的云。

聊的全是文艺圈里的事儿——音乐、舞蹈,还有文学。

音乐和舞蹈,王学明还能跟丁思甜对上几句;一扯到文学,他就彻底哑火了。

那会儿大家读的书,十有八九是苏联作家写的。

王学明压根不碰这类书。

他这个“二刺螈”,日常翻得最勤的,是小本子那边捎来的“故事集”。

世界名著也囫圇看过几本,可全是英美货色。

酥联的?真没翻过一页。

毕竟等他长大时,酥联早散了架。

好在丁思甜见他聊文学直挠头,便转头专挑音乐说——这倒让王学明浑身舒坦。

至少她懂分寸,不拿点墨水就急著显摆,是个真正体贴的人。

中午,王学明请她吃了顿饭。

丁思甜没推辞。

看她一身衣裳的质地、剪裁,家境显然殷实。

再者,寻常人家的孩子,哪有机会正经学跳舞、练琴这些费钱又耗时的活计?

下午,两人慢悠悠逛进公园。

王学明掏出笛子,又吹了几支后世传唱极广的老调子。

丁思甜隨即踏著节拍旋开身姿,裙角轻扬——典型的才情兼备型姑娘。

谈笑风生,毫无隔阂。

日头偏西,临別前,彼此交换了住址,方便日后联络。

王学明的俊朗、笛声里的灵气,还有那份似有若无的“渊博”,悄悄拨动了丁思甜的心弦;

而丁思甜的明眸皓齿、沉静气韵,以及举手投足间的艺术灵气,也让王学明心头微漾。

一天下来,两人已算交心的朋友。

往后閒暇时,写封信、约个面,都顺理成章。

只是王学明住南锣鼓巷,在二环北边;

丁思甜家在天桥剧院旁,紧挨著天坛,属二环南段。

没手机,没座机,这段路实在不算近。

蹬自行车来回一趟,少说也得半个多小时。

天天碰面,纯属空想。

再说,他要上班,她要上学。

写信反倒最妥帖。

送她到家门口,王学明挥挥手,目送她轻快跃上台阶,推门走进一栋青砖灰瓦的二层小楼,这才跨上车离开。

路过邮局,他剎住车,把车子往路边一靠,抬脚进了门,直奔柜檯:“同志,买邮票。”

“同志,要几分的?”

对方语气格外和软——

也许是被他挺拔的身板、清亮的眼神晃了一下神;

也许是瞧出他穿著利落,像是大院里长大的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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