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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1 > 玄幻 > 洪荒:蹭出一个混元道果 > 第一百七十四章 交易平台,观测因果

第175章 交易平台,观测因果

羲皇问眾妖神时,他们才能开口。羲皇不问他们,他们最好老实闭上嘴。

否则羲皇一怒之下,就是將他们打杀,那也是他们活该。事后帝俊知道,也只会说他们不懂事,而不是为他们出头找羲皇的麻烦。

要知道,羲皇可不是鯤鹏,孤家寡人一个,他还有一个已经成圣的妹妹,两者加起来,连帝俊都不敢招惹。

“专利之事,你怎么想的?”

待眾妖神离去后,羲皇问起了专利法的事。

这件事很重要,不说其肩负著促进修行文明进步的重任,只说它是天庭颁布的第一条天规,是用来打开局面的,就必须得落实好才行。

此法尚且无法完全落实,后续制定的天规,谁还会当回事。

“平台很重要,想要利用好专利法,使其发挥出促进修行文明进步的作用,就必须为其专门建立一个可供所有修士交流的平台。”

“这平台建立好后,就相当於一个面对洪荒所有修士的大商铺,那些愿意公开的专利,则相当於商铺里的商品,会被洪荒所有的修士看到。”

“如此一来,天庭只需为这些专利定价,並確保如实到款。”

“之后就什么都不用做了,隨著修士间的频繁交易,他们学到了新的知识,修行文明自然会逐渐进步,变得越来越鼎盛。”

姜渊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让天庭开一个面向洪荒所有修士的大网店,然后把道法神通当成商品去售卖。

这么一来,不仅促进了修士间的交流,还顺带发展了商道,並大赚一笔,可谓一举数得。

“这想法倒是新颖,不过却意外的適合妖族。”

羲皇想了想,觉得想要实现姜渊的想法不难,洪荒任何势力都能做到。但做到,不意味著能做好。

搭建平台不难,可如何让人相信,主动把道法神通放在上面售卖,与如何保真、如何確保货到付款,以及如何杜绝盗版等等,这就难了。

不是寻常势力能够做到的,唯有妖族这样的天地霸主才行。

货到了不给钱,给钱了不发货,这都是小事,有的是办法解决,盗版才是大问题。

要知道,道法神通並不具备唯一性,且修士动手能力极强。

这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修士,想要学会另一个人的道法神通,那他无需知晓具体的修行之法,只需了解到创法者的灵感及思路。

这就够了,根据这些,他慢慢尝试下去,早晚能创造出类似的道法神通。

而这种通过借鑑他人的思路,创造出类似道法神通的举动,就叫做盗版。

这种行为防不胜防,简直无解。很多修士不愿暴露自己的道法神通,原因就是这个。

自己穷极心血方才创造出的道法神通,別人只需看上几眼,就能轻易仿照出来,这谁能受得了。

同时,此举也是修行文明进步的最大阻碍。不將其解决,修行文明如何能健康的向前发展?

这个问题,很多势力都能发现,但叫他们去解决,却是无能为力,根本无从著手。

可妖族不一样,妖族是真的有能力改善这一问题。以妖族之强,完全可以观测因果。

而通过观测因果,就能改善这一问题。

原理也很简单,参考他人的思路,创造出类似的道法神通,虽然隱秘,甚至就连创法者本人都不见得会知晓,但因果一定会记录。

故通过观测因果,就能知晓有没有人借鑑。且通过观测因果的强弱,亦能分析出借鑑的多寡。

借鑑的越多,因果就越重。反之,借鑑的越少,因果就越轻。

查到这一步,剩下的事就简单多了。罚就是了,借鑑的越多,罚的越重,反之罚的越轻。

羲皇之所以说,姜渊这想法挺適合妖族的,就是因为洪荒除了巫妖两族外,没有別的势力能做到这点。

观测因果不难,但按照观测到的结果让借鑑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这就难了,需要足够强大才行。

恰好,妖族就符合这个要求,不仅足够强大,还有刑殿这个负责执行命令的暴力部门。

除此之外,此举对妖族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能进一步提升天庭的威望,並將天庭的影响力从天界扩大至整个洪荒。

这对帝俊来说,才是最为重要也最为渴求的。因为这意味著,他开始行使天帝真正的权力了,命令范围不再只局限於妖族,而是扩大至整个洪荒。

面对这种诱惑,帝俊如何能拒绝?只要他听闻此事,哪怕羲皇不愿为之,他也会强行促成。

“此事交由我来办。”

確定此事利大於后,羲皇决定亲自负责此事。之所以不交给姜渊来办,不是不信任他,而是他太弱了,尚且无力做成此事。

无论是搭建平台,还是观测因果,都超出了姜渊的能力范围,非他所能为,强行为之,只会把事办砸,故不能交给他。

与羲皇说完法殿,及专利之事,姜渊在天庭的事算是告一段落了。於是,他终於得出空来,往炎天而去。

炎天妖族与別处不同,这里是姜渊最早推行转化道体之地,所以此地转化道体者甚多,皆在炎天神殿附近修炼,等候姜渊吩咐。

毫无疑问,这些第一批捨弃本体,转化道体的妖族,皆可称之为姜渊在妖族的亲信。

他手中的那些功德之举,就是为他们准备的。

为洪荒著史,编撰星空大典等任务,多数都將落在他们身上。至於前往刑殿担任御史,姜渊是属意炎天妖神的。

虽然他们没有转化成道体,但他们的立场还是没问题的,都禁得起考验,轻易不会背叛。

还有,御史需得足够强才行。不然,让太乙金仙去监督一眾妖神,是怕他们死的不够快吗?

或许妖神碍於天规,不敢隨意打杀他们。但有几个太乙金仙敢直面妖神的威严?怕是在他们面前,连说话的勇气都没有,更別提监督了。

——

所以,监督妖神者,需得同为妖神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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