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t1 > 科幻 > 她的左眼能见鬼 > 第863节

她的左眼能见鬼 第863节

作者:蜀椒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5-07-30 14:09:36 来源:www.powenwu11.com

小乐:“嗯,在那次大战席卷而来的时候,我只看到过一位大能施展过这样的功法,引动星海的力量,那简直是毁天灭地啊。只可惜了……”

说到这里,天机神树几小只都沉默着,很是黯然。

素辛知道那次大战对这整个世界进行了一次洗礼,要不然……

想来那位大能最后因为强行引动了星海之力,与异族同归于尽了吧!

素辛吸收完玉简中的功法,听到炫淼说道:“素辛姐,这功法一开始领悟的时候有些难,需要参悟天空星宿变幻才能感悟到其中的力量……”

素辛道:“嗯,我已经明白其中玄奥了,不过,这功法并不完整,应该是留下的功法残片然后被修复,变成独立的可供修炼的功法。”

炫淼脱口而出:“啊,素辛姐你怎么知道这只是功法的残片?这,这是师父后来才告诉我们的,如果遇到跟我们功法有类似的,不管多高的价格都要购买下来,或许通过参悟就能将其修补完整了。我们宗门上下上千人,还有一些散修也修炼的这个,可是都没有谁看出这是残片,就连师父,他也是后来才领悟到的……”

素辛淡然地笑着道:“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缘分吧。看来是我跟这功法有缘啊。”

一旁的炫溟喃喃地道:“怪不得当时师父和大师兄都竭力邀请你到我们宗门呢,原来如此……”

素辛嘴角抽了抽,想说,你们大师兄当时可不是为了“邀请”自己,而是要试探或者说是监视自己吧。

不过现在误会解开了,一来一往,彼此两不相欠。

素辛在天机树的帮助下,很快将天元诀与自身的磁场融会贯通,运转了两个周天下来,便隐隐觉得自己身上灵力运转有牵引的的星辰之力了。

而且当她用意念触碰那星辰之力时,发现其无比浩瀚强大。

不过素辛也只是在边缘尝试,现在可不敢随意引动。

嗯,即便要引动,也要在在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才行。

否则,这样的星辰之力变化很容易引来其他修炼者,若是遇到心怀叵测之人,那么接下来的旅程就会变得麻烦无比。

一晚上就在修炼中度过,第二天天刚亮,素辛睁开眼,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炫淼轻声说道:“外面有人。”

素辛了然地点点头,其实她早就知道的。

大概是在凌晨四点过,周明阳两人就在外面守着了,应该是知道无法搞定山坡上的女鬼,就直接到这里来等着。

这份诚意还是可以的。

素辛施施然站起身,整理下衣裳,这才打开房门,拱手便是一揖,道:“两位道友久等了,有什么事请先进来再说吧。”

周阳明两人等了许久,心中很是忐忑。

他们虽然终究没踏上修炼一途,但是对其中的“规矩”还是知道的挺多的。

修炼者一般都有自己的个性,用喜怒无常来形容也不过份,要非常小心翼翼才行,否则……

没想到对方却是开门先跟他们行礼,让他们心中很是惶恐,连忙行礼,然后躬身进入房中。

两人说明自己的意思,想请她帮忙摆平那个女鬼。

素辛就摆明自己的规矩,只有自己掌握了主导权,才能更好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

如果如炫淼两人说的那般,觉得自己有能力而觉得对方无法搞定就主动去帮忙的话,就没有这样的“主导权”了。

反正素辛的原则是,就算是自己闲得慌而想要帮人,也绝不会“低声下气”。

她说道:“不知道你们可否知道重洋之隔有个零零侦探社?”

虽然两片大陆之间隔了数万里的大洋,但是修真者经常往来,而凡人的船只也会有货物之间的交流。

素辛也不确定自己的名声有没有传那么远,不过走到哪把自己的招牌打出去却已经成了她的习惯。

没想到两人连连点头,“零零侦探社?我知道我知道,就是那个专门帮人解决问题的……”

素辛听对方这么一说,心中莫名舒坦,没想到自己招牌已经打出去了啊。这样一来也少了再讲自己的规矩了。

于是说道:“实不相瞒,我就是秭归县零零侦探社的掌柜,素辛。既然两位听说过了,那么想来对我的规矩也是有所耳闻的吧。所以,如果你们现在要委托我的话,那么对我所有的问话都不能有所隐瞒,明白了吗?”

两人连连点头,零零侦探社这个招牌他们是信得过的。

第1434章 女鬼

素辛问的很简单,其实就是他们刚才跟女鬼交流情况。

和她看到的差不多,或者说他们对女鬼的了解还没素辛看到的多呢。

最后,素辛又问道:“我冒昧地问一个跟案子无关的问题,不知道你们之前用的那面镜子,可否借我一看?”

周阳明看看周和明,然后从褡裢里拿出铜镜,双手递给素辛。

素辛记得上次自己就是从铜镜中取出那块黑石的,不知道这铜镜是否跟那个诡异的幻世镜天有没有联系。

她用神识感应了一番,发现上面并没有异常。

就和当年送给石峰的那面因缘镜一样。

素辛心中不知道是松了一口气还是有些失望,松了一口气是跟那幻世镜天没关系,说明没有那么多人睡死。失望的是又没了幻世镜天的线索,无法追查下去。

素辛看了一下又原封不动地将镜子还给对方,她的这一举动让周阳明两人很是疑惑,说道:“如果这阴阳法镜还能入上仙法眼的话,我们愿意将其奉上……”

素辛笑了。

且不说这玩意儿对她没啥用,更何况这可是人家吃饭的家伙呢,收走了,人家以后拿什么跟鬼物交流?

嗯,虽然那种交流方式着实有些……刻板,但是跟一般的鬼魂交流却是足够了。

闲话少叙,素辛问明了情况,便带着炫淼炫溟两人前往对面的山坡。

素辛直接来到那坟包前,翻手间,一炷线香落在手中,弹指间,一缕幽蓝火焰扫过,线香便燃了起来。

素辛将线香插在坟前空地上,随着一缕缕的香烟袅袅升起,轻幽幽地偏向坟包,然后被尽数吸入其中。

对于素辛而言,对方只是一个冤死的鬼魂,在没有弄清楚事情真相之前,没理由直接将对方从坟里拖出来。

以己度人,如果是自己,冤死了,因为种种原因滞留世间。

本来想找人帮自己脱离这苦海却不得,然后随便来了两个人吆五喝六就要把自己从自己的窝里拖出去,那心情怎么都好不了的。

用香烛纸钱这一套还是那次“幽冥之水”的任务,跟随允真等人去冥界一行,便是用这种方法从那些鬼居民中通行的。

经过那次任务之后,素辛便记下来了,并在自己有了葫芦空间后,香烛纸钱都备了不少。

秋娘被人召唤了出去,看对方也是有些“道行”的,本以为可以帮她解脱当前困局,缓解周家村之困,却没想到自己说了半天,人家却什么都搞不懂。

郁闷是肯定的,不过她终究还是让两人离开了。

回到这憋仄的空间里,感受着身上的魂力被周围的“黑暗”一点点地蚕食,五年,整整五年了,她真的快要熬不下去了。

或许,就在下一个月圆之夜,就是她彻底飞灰湮灭之际。

她嘴角露出一丝苦笑,或许,这就是那些如同嗜血水蛭般的村民想要的吧。

因为魂力非常的弱了,她尽量将自己缩成一个小小的圆球。

大概是因为魂力弱的连记忆都锁不住了,亦或者时间太过久远了。

她已经记不起自己是什么时候来到这个村子,从什么时候开始一步一步走上这条路的。

其实,她还有另一条路,那就是——反噬。

只是那样一来……那些真诚来她坟前为她烧香烛的人,也会……

就算整个世界都背叛了她,都对不起她,哪怕还有一个人,只有一个人还能懂得,还会感恩,她就不会走出那一步。

……就在秋娘又要陷入无边的沉寂中时,一缕带着非常厚重且精纯的能量飘来。

她太饿了,贪婪地吸收着这一缕带着念力的能量。

且说素辛几人来到这座孤零零的坟头前……其实就是一座长满杂草的小土包,如果不是坟头前面有一些烧纸留下的黑灰以及香烛剩下的竹棍,根本看不出这就是一座坟。

一座让整个村子都陷入阴煞之中的坟。

素辛拿出香烛纸钱,便熟练地烧了起来。

几人一见,面面相觑,都有些意外。

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修炼者,而且实力比他们高出很多的修炼者,竟然会选择用这种方式与鬼魂去沟通。

要知道就算是一般的道士,他们也只是摆上香案,然后施法,撒米,直接将鬼魂招来的。

但实际上,对于鬼物而言,那种摆香案作法的,就像是把普通的凡人推到审案的大堂,面对上官的案桌,被审理一个道理。

这种,就算是还有些理智在的鬼物,也会觉得是对自己的侮辱,一个不好就会干起来。

当然,对于大多数的道人而言,反正也只是抱着收妖捉鬼的态度,本就没打算跟你坐下来聊天,自然是早就将铜钱剑,摄魂铃等等准备好了的。

燃烧的香烛飘出袅袅青烟,如同一条线一样飘进坟里。

而后,那条线被拉直,然后慢慢地缩短,最后,只剩下明亮的火星在夜色中飞快地燃烧着,而香烛以眼见的速度飞快地燃烧……

不过一会,就只剩下一截短短的竹棍插在泥土里了。

就算是另外几人并不能真正看见鬼,但是也知道,那个女鬼肯定出来。

并且正在香烛旁边……

而在素辛的左眼视线中,看到一绿白色的雾状从坟头上艰难地爬了出来,然后一路循着那香烟朝着香烛这边爬了过来。

因为吸收了香烛里面精纯的能量,女鬼在爬行的过程中也逐渐显现出自己的原本的样子。

一个看上去大概有三四十岁的女人,惨白的脸,身上穿着最粗糙的白麻布的衣裳,头发散乱地披萨在脑后。

让素辛很是意外的是,村子上空漂浮的血煞,村民身上也有阴气缠绕,但是这个女鬼身上却是没有一点的煞气和孽力。

只有强烈的怨气和阴气凝聚。

完全是一种直觉,素辛觉得这个女鬼来历定然不一般。

而素辛也完全没想到,有着如此强大力量的女鬼,竟已经虚弱到这种程度了。

要知道,有女鬼这般手段的,想要吸收那些村民的生元简直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第1435章 举手间的成全

最为关键的是,那些村民身上所缠绕的阴气、血煞,以及村子上空漂浮的血煞都与女鬼身上的怨气有关。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