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t1 > 其他 > 女配她只想上床(快穿) > 【尖酸刻薄女配】95.番外一(二更)

被当众揭开丧尸王身份那天,每一个细节,都像是刻在路铮心上。

从天堂跌到地狱是什么感受?大概就是上一秒,自以为看到了漫漫人生路的终点,以为找到了喜欢的人,也尝试着给彼此一个全新的起点,然后下一秒,对方却举起枪、对准了他。

同样是终点,只不过,是他生命的终点,

喜欢的人。

这一点,大概是精神力屏蔽那一个小时里,彻底确认的。

一开始失去精神力的监控,路铮很烦躁,却也有几分惭愧,如此事无巨细的利用异能监控另一半,并不是什么光明的事情,他甚至不知道是怎么养成这样的习惯的,似乎一刻不知道那女人在干什么,整个人都会变得又焦虑又奇怪。

也就是那一刻路铮明白,他喜欢苏念,说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大概是从完全不能拒绝她开始,又或者更早一些,从意识到自己完全被另一个人看透的时候开始的。

既然喜欢,那应该给对方足够的信任,况且,苏念对他确实是不一样的,她为他拒绝了韩璟,拒绝了骆远初,虽然并未完全拒绝谢怀孜,但路铮能感觉到,她在和其他男人保持距离。

尽管这个距离,在他看来,还远远不够。

如何才够呢?这个问题放在苏念身上,似乎怎么都不够,路铮就是有种感觉,他抓不住她,她也永远停不下来。

不过,万一呢。他会做到别的男人能做到的全部,他会教苏念,讨好和性欲,并非一段关系里的全部。

谢怀孜的无底限宠溺才是错的,除非认定不会被她爱上。

苏念会爱上他。

她有,且仅能有,他一个人。

然而那一个小时结束后,面前的画面如一柄利刃,直插入胸。

谢怀孜和她在一起。

他们激烈的做爱,甚至毫不避讳的暴露在他的面前。

那一瞬间,控制不住的暴虐翻腾,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强烈。

再然后,他对谢怀孜动手,她对他动手。

和其他人的想的不一样,比起那四枪,路铮更在意的是那个视频,那个证明他身份的视频。

他们在一起时,苏念偶尔会打扮成林慕笙的样子,理由是考验他。说实话,路铮打心眼里不觉得两人像,也就从未在意过,甚至还反省是不是他给的安全感不够。可那个视频出来后,再结合当天发生的事情,结合周围人的反应……

原来从头到尾,全都是个局。

被抛入丧尸堆、然后去科研所找到他,是局;

四天科研所的朝夕相对,是局,

十天的情话攻势,所谓的公平选择,也是局。

那些曾经让路铮感动的时刻,现如今都蒙上了一层灰。

丧尸王身份曝光的那一刻,厌恶、憎恨,各种恶毒的视线扑面而来,路铮却一直看着最上方的人。

他在想,苏念到底要干什么?

报复他?或者说只是为了玩乐?

都不像。路铮快速得出一个最不可思议的可能——苏念在逼他?逼他面对自己,面对丧尸王的身份。

可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结论——苏念并不喜欢他。

只有完全不喜欢一个人,才能公允的算计人心,将一个人的所有情感随意拿捏,不差分毫。

心口剧烈的疼痛,这份痛苦,竟然盖过了丧尸王身份当众暴露带来的感受,曾经他以为完全不能接受、不能为任何人所知晓的事情,居然也可以堂而皇之的宣布出去。

他是丧尸王,丧尸病毒因他而起。

这份在末世之初就该承担的责任,终于以这样一种方式,广而告之,如苏念所愿。

最后一刻黑气漫溢时,路铮察觉到那个东西的存在,不是第一次了,苏念身上似乎有另一种数据波动,和他身体里的本源力量相抗衡,路铮突然有种直觉,那个东西会带走她。

不可能!

无论如何,她都要留在这里,这笔烂账,他们会有漫长的时间一一算清。

接下来就是长达半年的逃亡与重建,最艰难的时刻,他曾经在叁个基地的围攻下,伤得没了一寸完好的肌肤。而同样在这半年里,她身边却一直有人相伴,过得肆意欢畅,大概已经乐得忘了还有他这么个人了吧。

再次相见,果然。

早就该知道了不是吗?那用了一半的避孕套,那些亲密的合照……同样是伤痕,他身上是被人四处追杀留下的,而韩璟的,则是因为和她激烈性爱留下的。

她甚至可以随意利用她的消息,作为诱饵,玩的不亦乐乎。

他懂她想让两个基地破冰;可她是否懂他,每一次如猫捉老鼠的游戏,都像是钝刀割肉。

还是说,让他路铮死心,也是她伟大计划里的一环?

休想。

花了一周的时间,完全的不眠不休,才将丧尸禁制转化,等再次踏入人类基地,路铮发誓,绝不会再给苏念第叁次背叛他的机会。

她说什么他都不会信,她做什么他都不会心软,今日之后,那些让她叁心二意的人都必死,而苏念……

再也没有任何机会离开他。

--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