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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1 > 其他 > 穿成年代文的懒媳妇[七零] > 穿成年代文的懒媳妇[七零] 第82节

林母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扬起的嘴角弧度越来越大。

她觉得自己可真厉害,总算没辜负老三媳妇的期待,也没浪费了这么贵的排骨、富强粉、白砂糖。

把一锅米饭和蒸好的红薯拿出去饭桌摆好,又回厨房拿碗筷,最后再把一盘青菜一盘酸甜排骨给端出去摆好。

周云梦闻到香味也出来了,她瞧了眼笑说:“娘,你这道酸甜排骨煮得很不错啊,我在房里就闻到这香味了。”

林母听得高兴:“都是老三媳妇你把这做法说得清楚,我才给琢磨出来的,放那么多好东西味道肯定是不差的,你待会试试看。”

话是这么说,她也觉得今儿自己做的这道酸甜排骨,估计比国营饭店那卖的还要好吃。

周云梦笑着应好。

正好林家人下工回来,林母火速喊他们去洗手来吃饭。

最先跑回来的石头远远瞧见了饭桌上的菜说:“奶,今天吃西红柿啊?估计又是酸的。”

他光是说着,想到那股酸味,小小的眉头已经开始皱起来了。

跟在后头的林家人听到了,看着饭桌上那盘红彤彤的,也以为是西红柿。

林母听了不乐意了:“石头你再好好看看,这是西红柿吗?这是用西红柿炒的排骨,香得很呢。”

她数着手指头,“我可是用盐蒜蓉那些把排骨给腌制了,还给打了个鸡蛋,然后裹上富强粉下锅用油炸得金黄金黄的,再用这西红柿和下了两大勺白砂糖的料汁来炒的。”

“这道菜叫酸甜排骨,估计比国营饭店里卖的还要好吃。”

石头听得都快流口水了,他凑近一看再三确定:“居然真的是肉!”

林家人刚听到是西红柿炒排骨时,还在想为什么不做回上次那道蒜蓉蒸排骨。

等听林母说完这做法,他们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这样子的做法,下了这么多好东西,味道肯定差不了。

林大嫂林二嫂兴奋之余也在想,这什么酸甜排骨肯定又是老三媳妇给折腾出来的,她懂的特别多。

一家子坐下,装碗吃饭,筷子都迫不及待地伸向那盘酸甜排骨。

周云梦夹了块入嘴,酸酸甜甜的滋味格外开胃,尝过裹在排骨上满满的汤汁后,咬上一口,热乎乎的外皮特别酥脆,内里的排骨肉软嫩无比,一咬脱骨,半点不韧,腌制得也特别有味道。

虽然少了不少调料,也没有菠萝,玉米淀粉也换成了富强粉,但味道出奇地不错。

她拌了口饭吃了起来。

又夹了第二块酸甜排骨吃。

其实一开始周母问她排骨想怎么做时,周云梦最先想到的是椒盐排骨,但纯粹的炸排骨在夏末时节吃起来太腻了,她才想到了这道酸甜排骨。

味道确实很不错,酸酸甜甜的吃起来整个人都清爽了。

周云梦连着吃了三块酸甜排骨,拌了一碗白米饭,搭配着青菜,这顿饭吃得有滋有味。

林家人尝着这道酸甜排骨,确实带着西红柿的酸,但更多的是白砂糖的甜,酸酸甜甜的叫人吃了眼前一亮,下工后疲惫的脑子被这么一刺激,顿时清醒些了。

把裹着的汤汁吃完后,内里是酥脆的外皮,带着股炸过的油香,一咬还能溢出油汁来,排骨肉软嫩不黏牙,咸香十足。

和上次的蒜蓉蒸排骨一样,一咬就脱骨,吐出来的骨头干干净净的,肉全进肚子里了。

像小孩子,山茶虎头吃得正香。

石头也不嫌弃西红柿的酸了,娘给他夹了块酸甜排骨放碗里,那汤汁直接将白米饭也给染成橙红色的。

他吃了块排骨,酸酸甜甜的,咬起来又脆脆的,里面的肉特别香。再吃白米饭,也是酸酸甜甜的,一口接一口。

全场吃得最欢乐的就是林母了,她简直难以置信这么好吃的酸甜排骨是自己做出来的。

果然只要有老三媳妇的指点,再加上舍得下好东西,做出来的肉菜都不会差。

西红柿的酸在这会恰到好处,裹着更浓的甜,衬得炸过的排骨更有味道。

见老三媳妇连着吃了三块,一碗饭没一会就吃完了,林母更是受到莫大的鼓舞。

全家人吃成这样,说明这道酸甜排骨没得说,确实好吃。

吃饱饭,林家人忍不住发出满足的喟叹。

在场除了周云梦吃了三块排骨,他们每人也都吃到了两块,每块都有不少肉,那味道可真香。

他们还拌着酸甜排骨的橙红色汤汁吃白米饭,酸酸甜甜的特开胃。吃完后还要来上个大红薯,林大哥和林二哥直接多吃了两个,肚皮都撑起来了。

周云梦确实很满足,饱餐一顿。

这道酸甜排骨算是意外之喜,她当初在超市生鲜熟食区那里拿肉时也没多想,就觉得经常拿猪肉,偶尔换换个口味吃排骨吧。

她吃完站起身和林母说:“娘,你这道酸甜排骨做得真好吃,我很喜欢。”

林母听到老三媳妇的夸赞,跟听到天籁之音似的,笑得比观音菩萨还要慈祥。

“好吃就行,还得是老三媳妇你给说得详细,我就跟着照做。下次要还有排骨,我再做这个给你吃。”

周云梦笑着应好。

林大嫂和林二嫂在一旁听得恍恍惚惚,婆婆和老三媳妇这一来一回地吹捧着,比亲娘俩还要亲。

想当初婆婆为了老三媳妇的事不知道叹了多少气,背地里愁眉苦脸的,估计没少后悔给三叔娶了这么个媳妇。

但现在……两人怎么相处成现在这样子了呢?

她们心里明白着呢。

别的不说,看中午这道酸甜排骨就知道了。

部队里。

林津平下了训练在食堂吃过饭后,就往收发室那边去。

其实自己才刚回部队不到十天,按照小梦之前的来信频率,有消息的概率不大。

但他还是习惯来这边晃一圈,反正也就比直接回宿舍多走个半小时罢了,当运动就好。

这就好像是,他想念小梦的一种方式。

收发室的退休大爷一见到他笑着问:“又来了?”

林津平点头:“黄叔。”

收发室里放满了各种包裹,书桌上摆满了封封信件。

因为经常来混得也熟了,黄叔一般都会摇摇头直接和他说:“没有你的信和包裹。”

但今天,黄叔笑着打了声招呼后,就低头在那封信翻了翻。

林津平瞧见了,嘴角几不可见扬了扬。

黄叔翻过一沓信封,嘀咕句:“我记得今天是有见到你小子名字的。”

他又翻起另外一沓信封,找了找终于抽出一封信:“拿去吧,瞧把你天天惦记着,可算是等到了。”

林津平笑着接过:“谢谢黄叔。”

他拿着信封走回宿舍的路上,心情愉悦,嘴角的弧度逐渐上扬,连脚步都有点轻飘飘的。

林津平有看到信封上小梦娟秀飘逸的字迹,他数着时间。

自己回来部队不到十天,从家那边邮寄信到部队也得四五天的时间,也就是说小梦是四五天前就到邮局寄的这封信。

算算时间,大概就是自己走后没过几天那趟,小梦每半个月要到县城里寄稿的日子。

而自己在家的时候,小梦说她就当是休息,根本就没有动笔写过稿。

也就是说那几天里,小梦不仅写了要投给杂志社的稿子,还给他写了封信。

以小梦慵懒的性子,肯定是很想念自己了才会写这封信。

林津平在心里不断推算着,得出来的结论让他心花怒放,比年少时第一次立功还要高兴。

因着还在外面,时不时会碰上同个团或者别的团的战友,他努力抑制着嘴角的笑容,尽可能让自己噗通噗通跳着的心冷静下。

别这样,要笑等回宿舍再笑。

但碰上熟悉的兄弟,一眼就能看出他的高兴:“津平,你这是碰上什么喜事了?”

再看他手里拿着的那封信,纷纷露出明白的笑容。

这半个小时走得煎熬,林津平终于回到宿舍,舍友陈骏还没回来。

他关上门,再也掩饰不住内心的愉悦,俊朗的面容上是笑弯了的嘴角,漆黑的眼眸蕴满笑意和柔情,

坐在书桌前,林津平郑重地撕开信封口,取出里面的信,一字一句无比珍视地读了起来。

信里小梦说她那天起得很晚,连他走了都没发现。又说看到那封信,让他不用担心,自己那天……起来要舒服很多,也没之前那么酸痛。

不过多亏了他的提醒,小梦也喊大嫂二嫂帮忙给她揉腰按腿,那些酸痛就彻底消失了。她打算之后去县城再买点糕点糖果之类的感谢两个嫂子。

小梦交代说让他到了部队以后认真训练,如果有出任务的话千万要小心,注意安全,希望他每次都平平安安回来,背上不许再添伤疤了。

又说等房子分配下来了,要记得第一时间写信和她说下房子具体是什么样的,这样子他们可以一起商量怎么布置这个未来的家。

信尾小梦俏皮说,训练和出任务的时候千万要专心,其它闲着的时间里,允许他多想自己一会。

实在想得受不了了,那就写信给她吧。

林津平轻声而笑,仿佛能够想到小梦在写这封信的样子,字字句句都透着亲近。

自己离家时坐在小梦平时写稿子的书桌前,拿着她曾经写过无数优秀文章的钢笔和信纸来写下自己离别的不舍和对小梦的思念。

小梦她也全都在信中一一回应了。

胸腔里有无限的柔情无处宣泄,林津平把小梦寄来的那封信平整地放在书桌左侧,又从抽屉里拿出纸笔开始写信。

有很多想说的话,与日俱增的思念,都化作行云流水的字跃然浮于纸上。

等林津平写完,把信纸折叠好放进崭新的信封里收好,准备明天傍晚吃过饭就去收发室寄信。

等信寄到南城放在邮局那边,小梦半个月去一趟寄稿子就能顺便拿到了。

他又看了几遍小梦写的这封信,一字一句基本上都能顺着默念出来了。

这才把这封信折叠得平整起来,和抽屉里之前小梦寄给他的信放在一起,拿钥匙上锁。

第37章 北冰洋汽水

周云梦这边每天吃好喝好,日子过得再惬意舒服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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