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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重回拆迁前一天 第25章

作者:易楠苏伊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6-08-23 10:26:30 来源:www.powenwu11.com

第25章

于菲菲那张美丽温柔的脸绽放出喜色, 她掏兜,将錢全部拿出来,数了数, 一共有2300塊錢, “还成。不算多, 也不算少。等回头, 我再来个大的!”

于芳芳憋不住乐了, “这些男人真贱啊。朋友的媳妇都能下得去手。跟狗一样, 饥不择食!”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于菲菲撇嘴, “我身份证上马上就20了,到了岁数, 董亮肯定让我跟他领证, 你那边也得抓紧。”

“晓得了。”于芳芳没当一回事,轻松應了一声。

**

一大清早, 林琼華就跟着爸爸一塊去摆摊, 爸爸做生意, 她跑去书店买练习卷,等賣完凉菜和冰棍,两人一起回来。

两人刚进村子,就看到一群人站在董亮家门口看热闹。

林琼華看热闹不嫌事大,跟爸爸说了一声, 呲溜跑到董亮家门口, 探头往里张望,只见二伯母正站在董亮家门口扯着脖子骂。

“于芳芳,你个狐狸精!你居然怂恿我儿子偷錢。你……”

村民们冲董亮家指指点点, 董亮不在家,于菲菲出来主持公道,“我妹跟你儿子没有处对象。我们老家彩礼就是一万块錢,你们要是付不起,就别让你儿子来纠缠我妹妹。你这是坏我妹妹名声。她以后还怎么嫁人?!”

赵翠蘭气个倒仰,“你说什么?!明明是你妹妹纠缠我儿子。”

于菲菲看了一眼大风,“就他长成这样?我妹妹纠缠他?她眼睛没瞎!你赶紧带他回去,别在这儿丢人现眼。”

论起骂人,赵翠蘭跟于菲菲不相上下。

赵翠蘭骂不过,揪着儿子让他跟自己离开,他却不肯走,反而跪下来求她,“妈,你行行好,成全我和芳芳吧?我是真心喜欢她。”

赵翠蘭气得想打儿子一巴掌,可她实在舍不得,只能强硬命令丈夫帮着一块将人带回家。

任凭大风怎么挣扎,他们就是不同意。

其他看热闹的村民也跟着他们一块离开。

林琼華看完热闹,转身就走。

在进巷子口时,她看到了大伯,对方站在村口跟一个陌生男人说话。她看这个人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可林琼華低头想了半天,怎么都想不起来,想不起来,也就不想了,走过去,想听听对方跟大伯说什么。

她走近才发现两人已经聊完了,对方冲大伯挥手,“你好好考虑,三天后,我再来!”

对方骑着自行车走了,林琼华看着对方的背影,扭头问大伯,“这人是谁啊?”

林为木没告诉她,“你大堂姐嫁的那家二叔。”

林琼华想问他跟那人聊了什么,可林为木显然不想说。

“大伯,你最近怎么没去摆摊啊?”林琼华觉得做生意不能三天打渔,两天晒网,这是个长期过程。

林为木重重歎了口气,“挣那么多钱有什么用!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我现在的钱就够我用的。”

林琼华无奈,老一辈的人思想傳统,他们一辈子都为儿女活,没有下一代跟自己姓,他们就觉得没了傳承,生活没了指望。

她想了想,“我上回也帮你劝杏花姐了,兴许她会留下来的。”

林为木却已经不抱希望,他摆了摆手,“她性格软,就算真的留下来,恐怕等我蹬腿那天,孩子也会重新改姓。还不如不折腾。”

林琼华还真见过不少三代还宗的,大伯的担忧还真不是无的放矢。

林为木问林琼华,“你说抱一个孩子養,靠谱嗎?”

林琼华微怔,想了想,“其实也还行。如果孩子是父母不要的,如果你把她当男娃一样養,教她生存之道,不要把她当别人家的儿媳妇来培養。将来肯定能認同这个家。不会想着嫁出去。”

现在计划生育特别严,她就见过有女嬰丢在路边,美其名曰:放養。

林为木微怔,摆了摆手,“我再也不养女娃了。三个女儿没一个肯留下招赘,我不会冒那么大风险。”

林琼华觉得他不能这么偏颇,“大伯,你怪不着大堂姐和二堂姐,大堂姐出嫁,是家里条件不好,你没能力给她招赘,二堂姐是身体问题。只有三堂姐明确拒绝过你。”

林为木歎了口气,“一次失败还不够嗎?!我不想再来一次。我这把年纪,没那么多精力养孩子。只有一次机会了。”

林琼华总觉得他怪怪的。难不成大伯想收养男孩?可是她只见过路边扔女嬰,可从来没见过男婴。

她回了家,专心做练习题,然后吃饭,一直到晚上,她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大伯话里有话,突然她惊坐而起,她好像想起来那个男人是谁了。

上辈子她和妈妈三年后回来探亲,坐公交车的时候,就看到车窗贴着人贩子的海报,只是过去时间太久,一时没想起来。

天色已晚,林琼华不好去找大伯。第二天,天不亮,她就去找大伯。

林为木刚吃完早饭,不在家,去地里了。

林琼华马不停蹄到地里,看到大伯正在给菜浇水。

她三两步走到跟前,问他,“大伯,那个人是不是打算賣孩子给你?”

林为木水瓢差点摔地上,愣了一下,继续浇水,“瞎说什么呢。不是卖,他是你堂姐夫的二叔,我们是实在亲戚。他不可能坑我。”

这时候没有买卖同罪,但人贩子拐来的孩子,将来有一天被認回去,那就鸡飞蛋打。

林琼华无奈,这时候的人普遍认为亲戚不可能骗自己。她也不纠正他的说法,“那孩子哪来的?”

林为木解释,“他有个朋友在工地上打工,从高处摔下来没了,媳妇年轻,丢下孩子改嫁,老两口年纪大了,靠种地养活自己,养不起孩子,就想将孩子抱给我,让我给老两口一笔养老钱。”

这理由简直无懈可击,林琼华都挑不出錯,可她不会认錯,那个男人就是人贩子,他说的这些理由全是谎言。

她看向大伯,“你答應了?”

林为木叹气,“没答应!我不想养别人家的孩子。我有孩子的,养别家孩子,我感觉自己像冤大头!”

林琼华点头,大伯这个人不单纯迷恋姓氏传承,他也在乎血脉。

她没把对方的身份告诉大伯,追问,“三天后,他还来?”

林为木直起腰,看了她一眼,“他说三天后,把孩子抱过来,让我瞅两眼,兴许有眼缘!”

他不知道什么是眼缘,但让他养别人的孩子,他心里膈应。

“那你昨天还说,你想养个男娃?”林琼华看着他。大伯怎么一天一个说法。这也太不靠谱了。

林为木也不否认,“有想过,但是我过不了心里那关。”

林琼华觉得那个人贩子说得没错,兴许大伯看到孩子,他心理防线就突破了。毕竟按那个人贩子的说法,孩子爸死了,妈改嫁了,大伯来收养,也算做好人好事。做好事,心情怎么会差。

她转身离开,回到家,就看见宋兰芳的黑脸。

“你死哪去了?早饭不吃,一大早就跑没影。”

林琼华捂着屁股,躲着亲妈,往堂屋跑,“我刚去找大伯了。”

宋兰芳从灶房把饭菜端过来,放到桌上,“你一大清早找你大伯什么事?”

林琼华就把大伯可能收养男孩的事说了。

宋兰芳觉得大哥大嫂有点糊涂,“他们都这把年纪了,养个婴儿,二十年后,孩子大了,他们还在世吗?这不是吃饱撑的吗?!”

虽然林家是三兄弟,但是公婆一共生了十个孩子,活了七个。最大的林为木跟最小的林为森相差了十九岁。大哥今年都50岁了,再过二十年就70岁了。这年头有几个男人能活到这岁数的?!

林琼华附和地应了一声。

宋兰芳坐不住了,跑去大嫂家打探消息。

穆小草正在家打扫卫生,看到她过来,“有事啊?”

宋兰芳跟大嫂不算多亲密,没分家的时候,两人拌过嘴,但是矛盾也不算大,就是面子情,她问大嫂,是不是想收养婴儿。

穆小草叹气,“有这个打算。两个女儿出嫁后,只有梨花,她将来怎么办呢?抱个孩子,就当是梨花生的。”

宋兰芳恍然,原来是这样,“你们当孙女养?那梨花不嫁人了?”

别看梨花智商低,但是女人不愁嫁。

穆小草也在考虑呢,“前段时间老周给他大儿子提亲了。”

这个老周不是周强,而是他二哥周刚,他三个儿子智商都很低。平时大家叫他们傻子,其实他们只是智商低,比正常人笨一些,正常人的智商是90-110,他们的智商大概是80,比阿甘稍微好那么一点点,家务和农活都能干。

宋兰芳还真不知道这事,不过她觉得嫁过去也行,“老周是厚道人。现在大林村拆迁了,他三个儿子估计只能给一个儿子娶媳妇,这些钱全留在他们手里,只要不乱花,足够他们一家生活。”

她以前就见过一个女疯子,父母双亡,没人娶,村里那些老光棍摸黑进家门,一年怀一个,最后生第八个孩子时死了。

大哥大嫂年纪都大了,将来他们走了,梨花一直不嫁人,还是挺危险的。她嫁给老周的儿子,起码没有人敢明目张胆欺负梨花。

穆小草忧心忡忡,“但是周大良脑子不好,我怕再生出一个傻子,这以后还怎么过日子。”

宋兰芳觉得梨花的孩子未必就是傻子,但是她也没办法保证一定就不是傻子。她跟着附和,“是啊。挺难选的。”

穆小草又很纠结,“梨花也不是生下来就傻,小时候生病才变傻的。”

二十年前,医疗条件差,镇上连医院都没有,看病要么在村里的卫生所,要么去縣城的医院。梨花就是卫生所大夫开错药,把孩子治傻了。

宋兰芳也记得,五岁前的梨花聪明伶俐,长得也讨喜,见人就笑。

穆小草愤愤不平,“但是周大良那三兄弟可没生病,他们家祖传的傻子。”

宋兰芳见她左右互搏似的,正反话都让她说了,有点无奈,“哪里就祖传了?他爸妈都不傻。”宋兰芳想了想,“你们要是不放心,那就别让梨花生孩子。”

穆小草无奈,“这女人结了婚,就是婆家人了,哪轮得上我说。而且人家凭什么花钱娶梨花,不就是为了让她生孩子吗?”

宋兰芳不好再多说,“那你好好考虑吧。这事的确很大。”

她待了一会儿就回家了。

林琼华见她回来,忙问她,“大伯母是不是要收养男婴?”

“她确实这么说过。”宋兰芳叹气,“不过她还没下定决心。”

林琼华将卷子收起来,“妈,这些卷子太简单了,你陪我去縣城新华书店吧,我想多买几套卷子,提高成绩。”

事关女儿学习,宋兰芳就很舍得花钱,她回屋拿钱,抬了抬下巴,“走吧!”

到了县城新华书店,林琼华挑了几套试卷,付完钱,两人肚子饿得咕咕叫,宋兰芳要带她去附近小吃店吃饭,林琼华却拽着她,“妈,我知道哪家好吃,咱们去那里吃。”

宋兰芳被她逗笑了,“你才来县城几次,你怎么知道哪家店好吃。”

“妈,你相信我,这家店真的好吃。”林琼华信誓旦旦,“我之前坐公交车路过那家店,好多人在门口排队。不好吃,怎么会有那么多人。”

宋兰芳听着还挺有道理。可是当她们走到目的地时,她傻眼了,指着“公安局”的大门,不可置信看向女儿,“你确定这是吃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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