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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恋爱游戏好像不正常[无限] 第112章 捡到一个小可怜04

作者:看绿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8-01 14:37:18 来源:www.biquge.us

  第112章 捡到一个小可怜04

  等姜雾带着程厌回到家,张月芬早就等在了家里。

  看姜雾带着个孩子回来,她也有点惊讶:“小姐,这是?”

  “这是程厌,以后他就跟我们住在一起。”姜雾没有过多解释,她知道张月芬会明白自己的意思。

  果然,张月芬也没有多问什么,只是看小男孩怯生生地站在那里,身上穿得普通,脸上和露出来的手上的皮肤上都有伤口,就知道这孩子大概是遭受了什么。

  “张姨好,我是程厌。”小男孩乖巧地和她打招呼,只是还是站在姜雾旁边,紧紧牵着她的手。

  “张姨,你给他安排一下房间,然后再看看他身上的伤口吧。”姜雾打了个哈欠,把手上的零食袋子递给张月芬。

  姜雾有些累了,加上刚才去了那种脏乱差的地方,她觉得身上挥散不去那种酸臭味,只想快点回到房间里洗个澡。

  “姐姐。”程厌有些不安地看向她,大眼睛可怜巴巴的,像只不愿意主人离开的小狗。

  姜雾松开他的手,伸手拍拍他的脑袋:“乖,跟着张姨好吗?她会帮你的。”

  “对了张姨,他还没吃晚饭。”

  “好的小姐。”张月芬也适时说话,看向程厌:“程小少爷,小姐累了。”

  程厌看出她眼中的疲惫,只好乖乖点头,不舍地看着她上楼。

  张月芬和姜雾不一样,她见过更多生活在底层的人,能看出一点程厌的小心思。

  但她不理解的是,为什么姜雾会把人带回来?

  张月芬照顾了姜雾十几年,还算是了解她,身为姜家大小姐,不是没有各种各样想要靠近姜雾的人。

  那些人用尽手段,也有像这样来个可怜小孩子妄图让她心软带回家的,只要跟攀上姜大小姐这棵大树,一辈子都不用愁。

  可姜雾从来没有心软过,别看她看起来娇气又不谙世事,但实际上是最怕麻烦的一个人。

  这样的姜雾,居然带回来一个刚认识的小男孩,还对他说话那么温柔,这在张月芬看来是极其不可思议的。

  可是张月芬也知道姜雾的性格,她能待在对方身边那么久,早就有了和姜雾的相处之道。

  所以张月芬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只是笑着看向程厌:“小少爷,我先带你去房间,然后给你准备晚饭好吗?”

  这些都是姜雾离开时的吩咐,张月芬记得,程厌也记得:“好的,谢谢张姨。”

  他看向对方手里的袋子:“我可以自己拿。”

  那是姐姐送给他的礼物,他才不要别人碰。

  张月芬能看出小男孩眼里没有了刚才看向姜雾时那种乖巧,反而显得格外成熟,可她也没有多说,只是把袋子递给程厌。

  张月芬带程厌去了二楼一间比较大的卧室:“小少爷,你就住在这里吧,我待会来帮你把房间整理好,好吗?家里都东西都是新的,你现在可以先去洗澡,需要我帮你……”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的。”程厌摇摇头,抱着大大的袋子站在房门口,目光盯着不远处的楼梯,“张姨,姐姐住在楼上吗?”

  “是的,小姐的房间在楼上。”

  姜雾从小到大都是独占一层楼,她不喜欢和别人分享自己的空间,所以张月芬才会把程厌安排在二楼的房间。

  程厌抿着嘴没有说什么,只是拿着东西进了房间。

  张月芬见状也下楼去给他准备晚饭。

  只是等她上楼叫人的时候,发现程厌早已经换好了衣服,房间里面整理得整齐,乖巧坐在二楼通往三楼的楼梯口看书。

  看见张月芬上来,他黑沉沉的眼睛瞥向她,看得张月芬心头一惊。

  等回过神来,他只是垂着眼睑乖乖坐在原地。

  张月芬松了口气,心想大概是今天太累了看错了,怎么还会被一个才七岁的小孩子的眼神吓到呢。

  她笑着恭敬道:“小少爷,晚饭准备好了。”

  “嗯。”程厌点点头,抱着薄薄的书本下楼。

  吃晚饭的时候两人没有说话,等程厌看见张月芬端着一杯牛奶,他才试探开口:“这是给姐姐准备的吗?”

  “是的。”

  “那我去给姐姐送吧。”程厌眼睛几乎实在瞬间亮起来,即使是才一会儿没有看见她,他就已经很想她了。

  张月芬想了想,没有拒绝。

  毕竟是姜雾亲自带回来的孩子,在她那里肯定是不同的。

  ——

  姜雾听到敲门声,迷迷糊糊打了个哈欠,一边往脸上拍护肤品,一边懒洋洋道:“张姨,进来吧。”

  门打开,程厌乖巧得站在门口:“姐姐,是我。”

  姜雾“啊”了一声,有点惊讶:“怎么是你上来送牛奶,吃晚饭了吗?”

  “吃过了。”程厌又礼貌地问,“姐姐,我可以进来吗?”

  好乖。

  姜雾笑了笑:“进来吧。”

  等接过程厌递过来的牛奶,她又笑眯眯地微微弯腰和他视线齐平,“谢谢你,阿厌。”

  “是我该做的。”程厌害羞的别过脸。

  姜雾以为他是被夸得不好意思,但只要程厌才知道,是因为她离得太近了。

  两人之间间隔不超过三十公分,她穿着单薄的睡衣,因为刚洗过澡,身上带着从皮肉混合沐浴露散发出的花香。

  熏得程厌头脑发涨。

  他还不知道原因,只知道自己想紧紧把人抱在怀中。

  程厌的小拇指微微抽动,他努力控制住心中的妄想。

  不能这样做,会被讨厌,会被姐姐赶出去的。

  “你脸上的伤怎么还没有处理?”离得近了,姜雾注意到他脸上的伤口,因为洗了澡的缘故,看起来愈发狰狞。

  她皱起眉头:“没有叫张姨帮你吗?”

  程厌摇头:“我已经问过张姨那些药的用法了,姐姐,我待会儿就自己去上药。”

  “那就行。”姜雾完全没觉得让一个七岁小孩子独自处理伤口有什么不对,她本来就没有带孩子的经验,把人带回来也纯属心血来潮。

  “好了,那你赶紧回去上药,然后好好休息吧。”姜雾催促道。

  “嗯。”程厌不会反驳她,乖乖走到房门口,才冲她露出笑容,“雾雾,晚安。”

  姜雾没听清程厌前面说的那两个字,只听到晚安,也冲他笑笑:“晚安。”

  夜色降临,福林镇进入黑夜,程厌安静地坐在床上一言不发。

  如果有人在这里,就能看见他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

  他没有骗人,他是怪物,以往受伤也不需要用药,只要用水洗一下,第二天醒来伤口自然就好了。

  程厌坐在床上,似乎是在等待什么,等过了一会儿,他才终于站起来。

  没有开灯,在暗黑中他自如地往外走,没有发出一丝声音地走到了三楼姜雾的门前。

  他直勾勾盯着门口,最后坐在门口的位置闭上眼睛。

  不够,这样还不够,他好像还想离姐姐更近一些,再近一些的。

  程厌不知道原因,他只知道,他想要靠近她,所以他就这么做了。

  姐姐,雾雾,不要丢下我好不好?

  ——

  第二天姜雾起得不算太晚,福林镇的夜晚没有城市里那些灯红酒绿,没有不得不应付的晚宴,和一群寻欢作乐的富家子弟。

  姜雾睡得很舒服,她洗漱完随意换了条裙子下楼,才发现正在厨房里面忙活的张月芬和程厌。

  似乎是听到她下楼的声音,程厌开心地小跑着迎接她:“姐姐,早上好!”

  依旧很乖巧,但多了些他这个年龄该有的活泼开朗。

  姜雾恍惚见好像看到只朝她奔来的小狗,如果他有尾巴,这时候大概已经摇成了螺旋桨。

  姜雾这才想起来,哦,昨晚她还捡了个小可怜回家。

  小可怜嘴角的伤口好了,眼角还贴着创口贴,她没想那些伤怎么会好这么快,小孩子代谢本来就快,也或许那些伤不算太严重。

  嘴角青紫的伤好之后,那长本来就漂亮的小脸看起来更可爱了,姜雾伸手揉他的脑袋:“早上好,阿厌。”

  他洗过的头发发量很多,发丝却很柔软,摸起来毛绒绒的,姜雾没忍住多揉了两下。

  程厌就像只小狗似的,仰起头乖巧地任由她摸,还主动用头顶去蹭她的掌心,看向姜雾的眼睛亮晶晶的,带着喜悦。

  姜雾要抬起手,他还不舍地蹭上来,可怜巴巴地看她:“姐姐,再摸两下吧。”

  “怎么像小狗似的。”姜雾笑着打趣,却还是满足他梦想地继续摸他。

  程厌笑得灿烂:“我就是姐姐的小狗,汪汪汪。”

  他居然还真学着小狗的模样,吐了吐舌头。

  才七岁的小朋友,做出这种姿态只会让人觉得可爱,更别说程厌长得白白净净的,颜值本来就高过其他小孩。

  所以姜雾只是觉得好笑,深处食指戳了戳他的脑门:“不知羞。”

  程厌耳根红了红,腼腆又乖巧地看她:“我只是想让姐姐开心。”

  姜雾顿时觉得,她捡回来的这个小可怜实在是太值得了。

  又乖又懂事,她怎么可能不喜欢?

  姜雾怕孩子继续害羞下去,又问他:“你刚才在厨房干什么呢?”

  “我在帮张姨做饭,我想知道姐姐喜欢吃什么,以后我也要给姐姐做饭吃。”程厌一脸认真地说道。

  这时候张月芬也端着托盘从厨房出来了:“小姐,早饭准备好了。”

  吃饭的时候,姜雾问程厌:“哪个是你做的?”

  “煎蛋。”程厌指了指盘子里的煎得两面金黄,十分标准的煎蛋。

  “那我可要尝尝。”姜雾兴冲冲把煎蛋夹过来。

  姜雾没有那么多规矩,张月芬也和他们一起吃早饭,她在旁边笑着说:“小少爷今天早上六点多就起来跟我一起准备了,这个煎蛋他可是练习了好多次呢。”

  虽说张月芬觉得程厌可能接近姜雾的心思不算太单纯,但一个七岁的小孩子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很不容易了。

  更何况,张月芬看着,现在姜雾对程厌还算有兴趣,说几句好话也没关系。

  如果程厌后面真的做出什么对姜雾不好的事情,一个七岁的小孩,也不是不能应付。

  “真的吗?”姜雾闻言果然有些惊喜地看着程厌,“谢谢阿厌,嗯,也谢谢张姨。”

  在姜雾吃的时候,程厌就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她。

  等姜雾吃了一口之后一脸严肃地看向他时,程厌心中一紧。

  然后就见姜雾露出甜甜的笑容,冲他比了个大拇指:“好吃。”

  程厌瞬间就笑了:“姐姐喜欢就好。”

  姜雾先夸了他两句,才板着脸道:“虽然你做得很好,不过以后还是不要这么早起来了,小孩子要睡眠充足才能长高。”

  “姐姐想让我长高吗?”程厌歪着头问。

  “当然了,我们阿厌现在就这么可爱,长高了肯定是个帅气的小伙子。”姜雾笑眯眯道,还故意吓他,“所以要多睡觉长高点才行,不然长不高的话,可没有女孩子喜欢。”

  程厌追问:“姐姐也喜欢吗?”

  姜雾看了看程厌的脸,才小小年纪就这么漂亮,唇红齿白五官精致,可以想象他长大之后肯定是个大帅哥。

  所以姜雾根本没有犹豫:“我当然喜欢。”

  试问谁会不喜欢帅哥呢?

  “我们阿厌长大之后,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女孩子了,到时候肯定收一大堆情书。”姜雾打趣道。

  张月芬也赞同地点头:“小少爷肯定会受女孩子喜欢的。”

  程厌却板着脸,一本正经地强调:“我不要其他人喜欢,只要姐姐喜欢就可以了。”

  其余的所有人,所有生物,在他眼中没有任何区别,更别说那些人无足轻重的喜欢了。

  可是七岁的小孩子这样正经地说话,只会更让人觉得可爱,姜雾笑着点头:“好好好,那阿厌可要记住了。”

  程厌感受到她语气里面的敷衍,头一次想要长大的心这么强烈。

  哼,坏姐姐,他会很快长大的!程厌在心中暗暗地想。

  然后狠狠吃了一大口饭,吃得脸蛋鼓鼓的。

  姜雾弯起眼睛,笑得格外开心。

  张月芬也在旁边露出笑容,这样也好,能让小姐开心,也算是程厌的价值了。

  ——

  “姐姐,姐姐!”院子的大门刚被推开,就传来程厌的声音。

  姜雾坐在院子树下的躺椅里面,脸上盖着本书,懒洋洋地休息,听到声音,直起身子来招呼他:“回来了?怎么这么急?”

  “因为想姐姐了嘛。”程厌背着书包几步小跑到她面前,“都一天没有见到姐姐了。”

  “明明中午还回来吃饭了的。”姜雾笑他说话夸张,“怎么这么小小年纪就不喜欢上学了?”

  “小孩子本来就不喜欢上学。”程厌理直气壮地说到,把书包放在旁边的石桌上,然后蹭蹭地非要和姜雾一起挤在躺椅上面。

  也亏得他是个小孩子,才能顺利挤到姜雾身上去。

  偷偷把手放在姜雾的腰上,脑袋搭在姜雾的脖颈处,程厌幸福地露出笑容。

  也亏得是已经入秋了,天气还算是凉爽,不然姜雾才不会允许他靠得这么近。

  “今天在学校怎么样,有没有被人欺负?”姜雾问他。

  距离姜雾把程厌带回家已经过去整整两个月了,得知他没有读书后,姜雾就趁着开学把他送进了学校。

  她想着之前程厌被小孩子欺负的事情,总是担心他在学校会受到欺负,为此她还特地去福林镇小学给学校捐赠了一大笔金钱。

  福林镇的小学本来就贫穷,里面的老师少,学生也少,收到她这笔资助,保证会对程厌好好照顾。

  程厌的手偷偷缩了缩,他果断摇头:“没有,没有被欺负。”

  姜雾不知道,不论如何,她都阻止不了那些人对他的恶意。

  那些恶意自从他出生之后就一直围绕着他,似乎构成了他的一切,让他愈发强大。

  只不过因为知道姜雾不喜欢看他被人欺负,所以从被她捡回家开始,程厌就没有再任由那些孩子欺负他。

  开始他反扑的时候,那些人还没有当回事,等看见他发疯时的模样,倒是被吓破了胆。

  即使是这样,也有人偷偷摸摸在暗地里给他使绊子,都被程厌直接解决了。

  他能感受到那些人对他的恶意越来越大,可那又怎么样,程厌根本不在乎。

  今天下午放学又有人拦住他,这次他们似乎还纠结了几个初中生。

  那些初中生听说他跟着那个搬到福林镇的有钱小姐生活,猜测他身上也很有钱,试图让他交保护费。

  “听说你小子走运跟上个傻子有钱人,来点钱来花花呗。”

  这就是那些人的原话。

  他们说姜雾是傻子,程厌怎么可能忍?他把那些人打了一顿,眼睁睁看着他们被突然出现的十几条大狼狗追得慌不择路,才淡定地离开。

  去菜市场买了姜雾今晚说好要吃的菜才回来。

  程厌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他好像能控制更多的东西,总在镇子外盘旋的乌鸦,和那些不知名的野兽,仿佛都受到他的控制。

  不止这些,他脑海中还出现了很多奇怪的画面,荒芜的被血色染红的大地,数不尽的尸体,和遮天蔽日的乌鸦群。

  那些画面,像是某种预示,又像是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身上的伤也恢复得越来越快,程厌总觉得即将有什么事情会发生,他能感受到,他变得不像他自己,又好像那本来就是他自己。

  原本每次夜里只会在姜雾门前睡觉,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也会偷偷趁她睡着进入她的房间,趴在她的床头,痴迷得盯着她。

  他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所以只能就那样盯着她,心里有种古怪的欲望在促使他要做什么。

  可他害怕姜雾会生气,每次都压制住了心中疯长的想法。

  他不敢告诉姜雾自己身上的变化,她说过,他不是什么怪物。

  她还说,世界上没有怪物,只要他读书够多,就能明白这些道理。

  所以她才会坚持送他去上学。

  可是程厌清楚,世界上是有怪物的,他就是怪物,是真实存在的怪物。

  程厌觉得心慌的同时,又有种隐秘地开心。

  他长得很快。

  “你是不是又长高了?”姜雾觉得躺椅有点挤,不知不觉间,程厌居然从刚捡回来时到她腰部的的高度,窜到了现在快到她肩部的位置。

  小孩子长得有这么快吗?姜雾不太清楚。

  程厌乖乖从躺椅上下来:“我去给姐姐做晚饭。”

  上周张月芬因为家里有事,需要请假一段时间,姜雾同意了。

  要是原来,张月芬肯定还会不放心,但现在有了程厌,她反倒是不担心了。

  别看程厌年纪小,可是他天天跟着张月芬学习做饭,很快就学会了做姜雾喜欢的饭菜,到后面,所有和姜雾有关的家务都被他包了。

  张月芬反倒是成了家里那个闲人,所以在家里有事之后,她才会那么放心地和姜雾请假。

  事实证明,在张月芬离开的一周里,程厌做得很好,即使他还是个要去上学的小学生,居然也能把姜雾照顾好。

  早上上学前替她准备好早餐,中午和下午刚放学就回家给她做饭。

  姜雾本来还觉得这样太欺负小孩子了,在她尝试过一次下厨房后,就把程厌吓得不敢再让她进去。

  倒不是姜雾像某些电视剧的傻白甜女主那样要炸厨房,而是程厌觉得她不该做那些。

  他的姐姐,就该享受这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怎么能让她来做这些事情呢?

  “今晚吃什么?”姜雾在躺椅上不想下去。

  “姐姐中午不是说想喝鸡汤吗?”程厌提着地上的书包和他刚买回来的菜,“等一会儿就好了。”

  “好~”姜雾果断继续躺下。

  可程厌却没有走,只是蹲在姜雾面前,眼巴巴看着她。

  姜雾瞬间明白他的意思,伸手揉揉他的脑袋:“小狗真乖。”

  程厌就露出羞涩的笑容。

  “怎么还有人喜欢当小狗呢。”姜雾捏捏他的脸,因为这两个月的生活,他不止个子长高,连原本有些瘦骨嶙峋的脸上也多了点肉感。

  不减原本的精致,还多了几分独属于这个年龄小朋友的可爱。

  “我是雾雾的小狗。”程厌毫不觉得羞耻得承认。

  然后就被姜雾敲了一下:“说了不要叫雾雾,要叫姐姐,没大没小。”

  “可是本来就是雾雾。”程厌又叫了两声,等姜雾要站起来打人的时候,程厌才赶紧跑,“姐姐再躺会儿吧,等我做好饭就叫你。”

  姜雾看着他跑还不忘提着买好的食材:……

  或许开始让程厌做饭的时候,她还会有种雇佣童工的罪恶感,可是等习惯之后,姜大小姐哪里还记得这些。

  姜雾心安理得地躺在躺椅上,惬意地晃了晃。

  姜大小姐的生活就是这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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