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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昼之眠[西幻] 第345章 他就知道

作者:诸君肥肥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6-08-04 13:40:35 来源:www.biquge.us

  第345章 他就知道

  ……他知道他惹上了一个大麻烦。

  他就知道。

  他在心底咒骂着。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有多后悔,倒不如说,他一开始就知道这可能会带来麻烦,可他心中的贪婪让他忽略了那些隐患,而沉溺于眼前的享受与财富之中。

  ……他是在某个平平无奇的清晨,遇到那抹身影的。

  他打了个哈欠,打开门、准备出去干活。他抱怨着邻居家昨夜的动静,惹得他没能睡个好觉。可他不敢惹那个邻居。桥区的人都知道,那地方生活的人并不是什么好人。

  可桥区的人们也只能住在这里,他们没有多余的钱去租赁一个更好的房屋。什么?买房子?那就更不可能了!

  他没睡好,整个人头疼欲裂,下楼梯的时候差点一脚踩空。于是就在那一个瞬间,他不小心抬了头……不,他不小心望了过去,就望见了一个模糊的、藏匿于混沌与虚幻之中的影子。

  一个人影。

  他或许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就茫然地下意识地问:“你是谁?”

  人影没有回答他。他只是眼睁睁看着那个影子突然又消失了。人们都会在某个时刻以为自己做了一场白日梦,他现在就是。他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遇到了神秘侧疯狂却一闪而逝的影子。

  他就甩了甩头,照旧去干活。可当他走到大街上,他才发觉大事不妙。

  ——所有人都看不见他了。

  不,应该说,他消失了。他成了一个透明的影子,他成了整座城市之中一个飘荡徘徊的幽灵。

  他以为自己死了。可他如梦初醒一般伸出自己的手,仍旧能感受到自己身上的温度,心跳和呼吸。他仍旧活着,可他却无法碰触到这个世界。他成了一个活在世界的夹缝之中的幽灵。

  ……只因为他在清晨的某一瞬间,碰到了一个离奇诡异的生物!

  他恨不得尖叫,恨不得怒吼。他不明白自己是遭了怎样的厄运,才会遇到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他疯狂地试图碰触街上的每一个人,但每一个人都忽略了他。不,他甚至碰不到他们。

  他一整个白天都这样在利文斯通游荡着。他没能遇到任何一个例外,好似他已经成了这座城市的局外人。

  到了傍晚,他颓丧地坐在路边。他没有觉得饥饿,没有觉得困倦,恐怕这种活人的生机已经从他身上消失了。他失去了一些活人应有的生理需求。

  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他也仍旧活着。他仍旧能闻到食物的香气、马粪的恶臭。在路过一个小摊的时候,他顺手拿走了一块饼干——这是他得自桥区的恶习:偷窃——可没人发觉他的举动。

  他只是碰不到人,却仍旧能碰触这个世界。

  他知道自己惹上麻烦了。

  他听闻过神秘侧。他当然知道。

  可对他来说,神秘侧并不是他生活的一部分。

  神秘侧对他来说是很遥远的事情,就像是……对了,就像是从桥区望向太阳教堂的尖顶。

  很早之前,他的父母就抛弃了他。因为他们养不活他。应该说,如果他们抛弃他,那么他们的生活会好过一点,而他的生活就得从头开始。

  他开始是一个流浪儿,有几分小聪明,努力挣扎活了下来。长大了些,他就开始干一些粗活。后来他在桥区租了个房间——只是一个房间——然后继续到处干活,尽力求生。

  他的生活里只有他一个人。

  而现在,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

  那一天他在街边坐了一夜,无心返回自己的房间。那只是一个房间,并不是他的家。他的家是利文斯通冰冷的街角,是海风吹拂的每一个沉闷夜晚。

  最初的惊怒与惶恐过去之后,他开始觉得,这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人类瞧不见他,没关系。他成了一个奇异生物,对吗?他可以自由自在、肆无忌惮地活着了。他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尽管他无法碰触人类,但他原本也不需要碰触人类。

  他努力这样说服自己,然后开始在这偌大的城市之中游荡。

  一开始他不敢做什么,只是在自己熟悉的桥区转悠。他会偷偷将那些看起来十分豪华的马车的车轱辘踢坏,然后看着那些富态的老爷们从马车上滚下来;他们一定以为是桥区的道路过于泥泞,所以才造成了这样的结果。可那都是他做的!

  他从中得到了一丝从未有过的乐趣。于是他开始变本加厉地做这类事情。他觉得那只是恶作剧。

  他选中了一位有钱的老爷,跟着去了他的宅邸。一开始他想的是什么?比如说,是在这个老爷洗澡的时候给他泼冷水,吓他一跳;可他没想到这个老爷竟然去了一间无人知晓的密室。

  他跟着去瞧了,然后吓了一跳——这么多的金子与钱币!

  这金光闪闪的场景让他呆住了。他这辈子都没瞧过这么多的钱,哪怕只是一小块金子,也能让他这样的人在利文斯通过上难以想象的好日子了。

  他彻底地呆住了,陷入了难以遏制的妄想之中,以至于他没来得及跟着那个有钱人出去。他就这样被锁在了金库里头。

  他一开始没觉得这有什么。他只需要从里头开门……该死!这里头竟然没有门把手。这是个疯狂的密室,人们只能进、不能出。难道这老爷生怕金子自己长了腿逃出去吗?是了、是了,神秘侧的确能做到这一点!

  于是他开始等待。他等待那个有钱人再来一趟,将门打开,他就能出去了。

  可他等了很久很久,直到他开始无聊地在金子堆里打滚,他都没有等到开门的场面。他开始心慌了,可心慌过后,他又意识到自己根本死不了。

  他饿不死、渴不死;实在不行,他死在这儿又能怎么样?他可以死在这儿,他等着瞧那个老爷因为看到他的尸体而惊恐万状的表情。

  这么多的钱!

  他一辈子都没想过这么多的钱。他试着往自己的口袋里装钱。可试了老半天,他才意识到一块金子竟然如此沉重。

  他恨不得抱着这块金子睡觉。金子是冷冰冰的,他的被窝常常也是冷冰冰的。可只要他抱着这块金子,他就觉得自己的心已经热烘烘的了。只是他又难免垂头丧气地想,他怎么才能摆脱这样透明人的局面呢?

  他又等了老半天,才等来那个老爷再一次出现。他准备离开了。

  可他实在是没忍住。他发誓他没有故意这么做,可等他离开金库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怀里抱着一块金子。

  这、这就是顺手的事情!金库里头有那么多的金子,他只是拿了其中一块!指不定这老爷丢了金子也没意识到呢,因为金库的钱实在是太多了!

  ……他总是小偷小摸,但这可是他头一回拿到这么沉重的财富。他一路赶回桥区,心虚得汗流浃背。

  可竟然没有任何一个人发觉他抱着这块金光闪闪的金子,也没有任何一个人突然跑出来大喊他是个小偷。

  于是他将这块金子藏在了自己的枕头下面。他付了半年的房租,房东暂时还不会过来催租,不会发觉这块金子。可他想了又想,又将这块金子转移到了床下面。他又想了想,将床下的一块地板撬了起来,然后将金子藏在了里面。

  然后,他想,这下他发大财了。他得想个办法……对,他得想个办法。他不想当透明人了,他要光明正大地用这块金子!

  他绞尽脑汁去思考,他想到了警局、市政厅,最后他想起了政务署。

  桥区的人对政务署并不陌生,因为这地方一年到头总有几个人因为活不下去而选择投奔神秘侧……然后继续活不下去。

  他打算去政务署求助。虽然他没法跟人交谈,但他仍旧能碰触到物品。他觉得他可以写一封信,尽管他不认识几个字,但简单的求助信应该问题不大……一块金子……他需要解决这个麻烦……

  就是在这个时候,贪婪淹没了他的大脑。

  他盯着粗糙的纸、粗糙的笔、简陋的桌子、摇晃的油灯……他想到那个老爷金碧辉煌的宅邸、堂皇壮丽的金库……他骤然意识到,他不仅仅能拿到一块金子。

  只要时间足够,他可以拿到那一整个金库的金子。

  不、不不不,他可以得到整个利文斯通的金子!

  不!不止!还有奥古斯王国,还有谢兰——甚至雾兰!整个世界!他可以淹没在金子里面!

  他终于有钱买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了!

  于是他粗鲁地扔掉了纸和笔。他决定了,他要先去收集钱财,然后再去找政务署。是的,他要先去收集金子。那不是偷,绝不是,他现在变成了这副样子,所以那些金子合该是他的!

  他只是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完全没错。他只是拿走一部分。

  他头一个盯上的是桥区里的一户人家。那家的男主人跟他吵过一架,为了什么来着?似乎只是为了下楼梯谁先谁后,因为他们都赶时间去上工。那个蠢货竟然还啐了他一口,现在他头一个就要去他家!

  他就去了。

  没人看见他,他只需要等待这家人出门的时候,然后自己走进去。

  他在那儿翻箱倒柜,最后竟然只找到一张钞票——穷鬼!

  ……他不嫌弃。没关系。

  他将这张钞票揣进怀里,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多顺利啊。

  可他不想在桥区这样的穷鬼地方拿钱了,效率太低。于是他就往那些有钱人多的地方钻。他去过不少地方,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还得是那些贵族老爷们在的地方,地方够大、钱也最多。

  他一开始只拿金子和钞票,后来觉得珠宝首饰也不错,看起来同样金光闪闪。

  后来他拿的钱财多了,多到他感觉自己这辈子都花不完,他就开始留意一些艺术品——他不懂这些玩意儿怎么能值这么多钱,但是既然放在了保险柜里,或者暗室里,那多半值钱。

  有时候他百无聊赖地在那儿等,比如说,等着保险柜的主人来开锁,而他则需要记下密码。

  ……在这样的一个时刻,在这样一座城市之中,他突然觉得这情况其实跟他在那间金库里等死的场面也差不多。他得到了这么多钱,却并没有地方花,只是在他桥区的那个房间里越堆越多。

  但这些钱来得太容易。一时之间,他竟然不知道自己是富有还是贫穷。

  有一次,他跟一些警探擦肩而过。他听他们说起城里的连环失窃案,他们感叹这个小偷来无影去无踪,怎么也查不到任何线索,而他感叹城里除了他竟然还有别的小偷……

  ……不、不是,等一下?等等,是他?!

  可他只是……不不不,一定是有哪里出了问题。他只是拿了一点儿,那些富人老爷竟然还要报案!他穷成这样,他的钱都被偷了,他都没有报案!

  他想到自己拿了桥区那个穷鬼的钞票,于是当夜就送了回去。可他瞧着其他那些金银珠宝,却实在不舍得。

  他告诉自己,最后一次,就最后一次。拿完这一次,他就去政务署求助。

  最后一次,他决定拿点高雅的东西。他不知道什么算是高雅的,什么不算。但是他觉得那些富人老爷除了钱、金子,也有很多收藏品;他觉得自己也得弄点收藏。

  他盯上了一个博物馆,叫什么阿克里克……拗口的名字。他不知道这地方有什么特别的,可是他知道有不少贵族老爷会来这里,真不晓得他们在看什么。

  对他来说,事情比较简单。他只需要选一幅画,然后搞清楚橱窗的钥匙在哪儿,然后找一个夜深人静的时间点,趁别人不注意——别人不会注意他——将自己想要的东西带走就行。

  这是他的最后一次行窃了。他发誓。他没那么蠢,他知道自己在偷东西。

  浓浓夜色好似拉长了时间。他在博物馆的长廊发呆,盯着橱窗里的那幅画。他一直都没选好应该拿哪一幅,他觉得都挺好看。最后,他决定拿那一幅画,那一束栩栩如生的花。

  为了什么?

  他也不知道。

  或许只是为了……他没能得到的那一束花。

  宅邸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仆人们来来往往、行色匆匆。他等得无聊,就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最后,他停在了一个仆人们都会避开的房间外头。他试着开门,却发现门锁了。

  他有点心痒痒的,觉得这房间里铁定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于是他绕回了外头,发觉这个房间拥有一扇拱形的玻璃窗。他可以爬上去,没什么问题。

  别的小偷不敢爬,是因为他们能被人瞧见;而他不一样,他不会被瞧见。

  于是他沿着宅邸的外墙爬了上去,然后一点一点将自己挪到了那个房间外头。他踩在窗台上,往房间里头看。

  他看到了他此生都难以忘怀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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