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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日常之宠夫郎养崽崽 第22章

作者:云移星转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6-08-13 10:35:26 来源:www.biquge.us

  接过手稿简单翻阅了几页,怎知,看着看着,翻页速度变得飞快。

  良久后,

  “好,非常好,故事极度新颖,我从未读过如此精彩的故事,这不是一般的话本,莫说女子哥儿喜欢看,相信男子也会有兴趣的。”孙掌柜惊喜不已,拍手称赞。

  但他有点奇怪,之前冯公子的手稿都不是这种风格的,怎么突然来了如此大的转变,想出这么与众不同的故事呢?

  冯轩文也不隐瞒,直言道:“故事是容铮提供的,我将此写成话本。”

  “原来如此,两位合作而来的作品确实不错。”孙掌柜捋着胡须。

  容铮开口:“这是我看多了怪异杂谈得来的灵感。此书会以克苏鲁风格为基石,主打元素包括恐怖、神秘、超自然......”

  克苏鲁风格在现代网文中不算新颖,但在这古代绝对能成为卖点,容铮相信孙掌柜的眼光,能识别出这是机会。

  旧日支配者、神话生物、源质、浑沌、非凡者,外神......

  一个个新词冲击着孙掌柜的大脑,他意识到这类小说话本的新题材将会掀起一股热潮,这将是巨大的商机。

  孙掌柜高兴不已,赞叹不断:“这类型的故事闻所未闻,有趣又精彩。”这书若是出版后放在店里卖,肯定吸引来不少客户,利润绝对可观,他必然不能错过这次机会。

  事不宜迟,三人商量起细节。

  孙掌柜:“这话本我看还没有写完,后面的故事要先写完再出版还是?”

  容铮:“故事分为六部分,一部分为一册话本,可以先印刷这本手稿。”

  “好,但虽说故事确实精彩,但还不知道客户反响,所以目前打算先印刷两百本,看看情况,你们觉得如何?”

  冯轩文大惊:“两百本?”新话本第一次通常是试印一百本,也就只有出名的话本写手,可以印两百本,人家名气摆在那,不怕亏本,他没料到孙掌柜对这手稿这么有信心。

  “是的,容公子、冯公子,你们的书就放在我这售卖,店里收取成本费、售卖费等,加起来会占到总收益的两成。”他转向冯轩文,继续道,“你跟我们合作过,知道行规,通常我们要占三成的,现在我让利一成,价格是非常公道的。”

  孙掌柜为了留住他们,给出了十分优惠的条件,这可是热门作者的待遇。

  以他的经验,这书出版反响绝对不低,一定要留下,挣钱的机会务必抓住。

  冯轩文朝容铮点头,“确实是,只有热门的话本才有这种优惠。”

  “那好,就放在这里试卖,我还有一个主意,我想将这个故事给到‘忘忧楼’的说书人,花钱请他传播这个故事。”

  听了容铮这话,孙掌柜和冯轩文不明所以,怎么还将故事透露给说书人了,若是大家都去听书,那谁来买这书呢?他们一脸不赞同。

  实际,这是一种营销的策略,通过说书人来给这小说打广告,让更多人知道,才能挖掘潜在客户。

  容铮详细地跟他们解释一番。

  孙掌柜更加惊喜了,这主意太好了,能吸引到更多人,他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呢?他觉得容铮很有才智,不是一般的读书人可比,不禁又高看了一眼。

  这人有想法,有头脑,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老实讲,他都想请他来做事了。

  他一了解,发现容铮竟然还没考过童试,他略有不解,但擅长社交的他,并没有刨根问底。但他觉得像容铮这样聪明的人,考上童生是迟早的事。

  他认为容铮这眼界、这见识、这言谈,将来定是个人物,有意结交,交谈间,语气越发客气尊重。

  “事不宜迟,我这就写契约,然后吩咐人抓紧印刷,五天后就能完成,你们到时来拿一本,跟说书人谈谈是否可行。”

  签完契约后从书肆出来,冯轩文简直不敢相信,这话本被孙掌柜如此看重,不仅首次印刷数量大,而且分成可观,他现在都觉得自己在做梦。

  他万分庆幸当日听完容铮的话,答应与他合作,这才有了写这个故事的机会。

  容铮看他还处在震惊中,提醒道:“别高兴太早,我们需要看看销量。”

  话是这么说,但二人都知道,孙掌柜开了那么多年书肆,自然练就了好眼光,就算不大卖,也不会差的。

  第28章 猎杀狼

  容铮眼见房子快竣工了,再次进深山,估计是今年最后一次到深山打猎了。下个月就得去学堂上课,去深山路程太远,很难有时间再去。

  他翻山越岭,早已轻车熟路。

  先搜寻狐狸的踪迹,很快就发现一只白狐,蹲守一天后,射杀了它。

  走累了,他随意靠在一棵大树上休息,想事情间,突然,极其轻微的声音传入了耳中,若不是容铮习武耳力惊人,很难察觉。

  他顿时警觉起来,不动声色地仔细分辨声音的来处,那是不远的隐蔽草丛处,一匹巨狼幽幽暗暗地盯着自己,狼头硕大,两眼眯缝着,正在伺机而动。

  狼通常是群居动物,以团队合作的方式进行狩猎的,容铮心中一惊,开始仔细分辨附近还有没有其他狼协同狩猎他。

  幸好,容铮发现只有那一头,对付起来胜算大。

  很好,既然想狩猎我,那我就反狩猎了这头大狼。

  他假装自己没发现,手握紧怀中的刀,靠坐着树若无其事地闭着眼,他要诱惑这头狼发动攻击。

  良久,那狼见猎物全然不察,先缓步走来,眼神凶狠,露出锋利的獠牙,逼近人后猛冲扑向容铮,它要一口咬断这个人类的脖子。

  然而容铮反应迅捷,翻身而起,抽刀刺向狼的眼睛。那狼猛地刹住,刀擦过狼侧。

  气氛顿时紧张起来,一人一狼对峙着。

  那狼见被发现,眼睛冰冷锐利,獠牙凶猛嘶吼起来,再次逼近容铮,发起猛攻,动作快如闪电。

  习武之身的容铮,反应绝对不懒,他一个翻滚,便让狼扑了个空,同时反手抓住狼的尾巴,用力一拉,将狼狠摔在地,紧接着手起刀落,直插入狼的腹部。

  狼被击中,痛得嗥叫,痛苦挣扎了很短时间,便无力瘫软在地。

  容铮简单处理后,便将狼放到背篓。能狩猎到狼算是不错的收获,大部分猎户不会主动打狼,因为它们生性凶残,若是群居,就更难对付。

  所以狼在市面上算稀罕物,这头狼那么巨大,卖给大户人家肯定能得价。

  完整的狼皮是一种稀有材料,很受有钱人家欢迎,喜欢用狼皮来制作被子或褥子,保暖又美观,可当高档物品使用。

  此外狼髀石十分珍贵,即是狼后腿骨关节骨头,传闻它具有神奇的辟邪作用,不仅可以辟邪驱鬼、驱噩梦,还能招财进宝,达官贵人喜欢收藏,放家里当高级摆设,彰显气派。

  还有狼牙,品相好的狼牙价值也不菲,有人喜欢将它作为礼物孝敬高门大户的人家,十分有面子。

  既然得了一头巨狼,背着还颇重,容铮打算赶快去镇子,想尽快出手。

  他到镇子上的富人住宅区晃悠,找了一家十分气派的正要敲门时,里面出来一位公子,十七八岁那样,后面跟着亦步亦趋的小厮,那小公子略微发胖,衣着锦缎,一看就十分昂贵。

  这位富家公子注意到门口的容铮,正要问“是有什么事”,眸光瞥到容铮背篓上的一头巨狼,十分惊讶:“这是你捕猎的吗?”

  容铮点头:“正是。”顺势便问:“不知公子可否有兴趣,这头狼准备出售。”

  那公子哥名叫黄毅,听到更震惊了,他打量容铮,发现面前人年纪跟自己应该差不多,长相颇为不俗,竟然能猎杀狼,那身手得多好呀。

  狼是稀罕物,敢去猎杀的人很少,有钱也很难买到的那种呢!

  听到容铮要卖狼,黄毅也不急着外出了:“要的,请进。”他年纪轻,对狼十分好奇,便邀请容铮进里面谈。转身吩咐小厮,“找管家来前厅,说有人要卖狼。”

  黄毅一边走,一边赞道:“你这身手可以呀,那么大一头狼,你不容易捕猎吧?”

  “是费了一些功夫。”容铮见这位富家公子随和健谈,便笑道。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看着跟我差不多年纪呢。”

  “我姓容,单名‘铮’今年十九。”

  “那比大两岁,我叫黄毅,十七岁。容兄,幸会,幸会!”

  “叫我容铮就好。”

  黄毅见容铮举止言谈间气度颇佳,不卑不亢的,对他印象极好:“以后你若再猎到狼,可以来我家,我家都收。”他家经商,家中不缺钱,多少头狼都收得起。

  “可能没时间再打猎,下个月得去学堂读书。”

  “可是‘青云学堂’?巧了,我也在那读书。”

  “正是。”

  镇子只有一间学堂,黄毅觉得他俩有缘,说话更热情了。

  卖狼的过程十分顺利,黄府的管家见自家少爷跟这位猎户相谈甚欢,大有当朋友结交的架势,于是开的价比市面高一些,最后以一百两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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