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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女友 第207节

作者:素光同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8-14 13:26:35 来源:www.biquge.us

  林知夏组织建立的四校联合研究组里,共有八十多位学者。林知夏不仅是副组长,也是全组最年轻的成员。她还要兼顾自己的课题组、量子科技公司的研发项目,因此肩上的担子比较重。自从九月开学以来,她整天早出晚归,满身热血,干劲十足。

  即便林知夏的工作效率极高,偶尔也有忙不过来的时候。为了配合林知夏的工作,学院给她聘请了两位助理——这两人都是本校刚毕业的物理系研究生,聪明又勤劳,经常跟着林知夏一起开组会。

  又因为谭千澈加入了四校联合研究组,他和林知夏在学术上的联系变得更紧密。谭千澈提议,每周四的下午,他和林知夏的学生们可以共同开一场组会,大家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岂不是一桩美事?

  林知夏仔细一想,似乎有点道理。她询问了每一位学生的意见。除了徐凌波,其他学生都高举双手赞成,徐凌波的反对就没奏效。

  于是,周四下午,组会的场面空前盛大。

  林知夏和谭千澈的学生们聚集在一间非常宽敞的会议室里,每位学生都有长达十分钟的发言机会,林知夏的得意门生方怡雯负责打头阵。她上场之后,目光如炬,浑身散发着一股危险气息。

  果不其然,接下来,方怡雯就用极快的语速,在短短十分钟之内概括了她近两个月的研究成果。她握着一支马克笔,使劲在白板上捣了捣:“我今天的报告,九分零三十秒,谢谢老师。”

  林知夏表扬了她,又提出几点建议,都被她记了下来。

  谭千澈的发言也很中肯。他的点评侧重于不同的角度,换句话说,他也能启发方怡雯。

  林知夏不得不承认,谭千澈的学术水平确实很高。想当初,谭千澈在谷立凯老师的手下做博士,带过不少师弟师妹。他比林知夏更懂得如何督促学生奋斗,类似于林知夏在剑桥认识的那位印度学姐。

  林知夏一边做着组会记录,一边听谭千澈说:“方怡雯明年就毕业了吧?”

  “是的,”林知夏把方怡雯的未来安排得明明白白,“现在不少985大学招聘老师都要求有海外经历,我给方怡雯联系了麻省理工的研究组,等她明年博士毕业,她会去麻省理工做博士后。”

  徐凌波正在台上发言,谭千澈懒得听他讲话,只低声告诉林知夏:“麻省理工的老板信任她,是看在你的面子上,她要是表现不好,会影响你的声誉。”

  林知夏扣紧笔帽:“你……”

  “嗯?”谭千澈对她极有耐心。

  林知夏却说:“等组会结束以后,我们再聊吧,我想先听学生的报告。”

  此时的会议室十分安静,徐凌波刚好卡壳了。他以为谭千澈正在和林知夏闲扯,却听林知夏说,她要先听学生的报告。

  林知夏习惯了快节奏的生活,日常工作十分繁忙。她的时间无比宝贵——徐凌波当然清楚这一点。但他作为林知夏的学生,永远是垫底的那一个。新入组的学妹比他厉害几百倍,詹锐也将他远远地甩在背后,而林知夏从不批评他,甚至还很尊重他,愿意听他在组会上讲废话。

  他蓦地停下来,望着林知夏:“林老师。”

  “怎么了?”林知夏提醒他,“你刚才讲到你用tensorflow做出了溶解度预测。”

  徐凌波猛吸一口凉气。

  他往前走了一步,勇敢地说道:“林老师!我准备不充分。这个月的组会……我不参加了!您再给我一个月的时间……”

  林知夏还没发话,谭千澈的学生崔一明就插了一嘴:“你要是在我们组,绝对会被延毕。”

  徐凌波并不是第一次被崔一明羞辱。他早就习惯了这种羞辱。从前,他总是默默忍受,今天,他要争一口气。

  他骄傲地挺起胸膛,为林知夏扳回一局:“你怎么知道林老师不会延毕我,也许我明天就延毕了呢?”

  林知夏打断了他们的争执:“好了,不要在组会上讨论无关的事。”

  谭千澈点名批评他的学生:“崔一明,你给徐同学道个歉。”

  林知夏原本以为,像崔一明那样心高气傲的学生,根本不可能当众道歉,然而,崔一明犹豫片刻,就挤出一句话:“抱歉,徐同学。”

  林知夏看了一眼手表,才说:“徐凌波,你让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但是,时间不是我给你的,是你自己就有的。再过八个月,你的研三就结束了,延毕、辍学、按时毕业、优秀毕业的选择权,都在你自己手里。”

  徐凌波没有回话。

  他朝林知夏深深地鞠了一躬,随后,他拎起书包,缓步走出会议室,发疯般地跑向了图书馆。

  组会仍在进行。

  林知夏的新学生陈诗涵表现出众。她似乎是方怡雯的接班人,思维敏锐,反应极快。

  林知夏和陈诗涵之间的沟通非常顺利——这也是林知夏喜欢做老师的原因。她的人生目标之一就是培养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与一届又一届的学生们共同成长。

  *

  本次组会结束以后,差不多是傍晚六点钟,学生们都去食堂吃饭了,林知夏和谭千澈留在了会议室。

  林知夏一边收拾背包,一边对谭千澈说:“方怡雯的能力很强,也喜欢做研究。我把方怡雯推荐到麻省理工,是因为我相信她。”

  谭千澈从座位上站起来。他卷起一本教案,夹在胳膊与身体之间:“有些博士生,论文写得不错,学术履历也好,但他们做不了独立科研……”

  林知夏不假思索道:“我的学生,我了解,你不用多说。”

  “方怡雯在你手下是还可以,”谭千澈与林知夏并排走路,“我的意思是,你别过度关注学生,替他们每一个人安排后路。你还年轻,时间要花在自个儿身上。你是天生做学术的料子,还有一家科技公司,应该能干出惊天动地的事业,小师妹。”

  天光黯淡,暮色四合,谭千澈的影子落到了林知夏身前。他已过三十岁,依然很年轻,面容在校园灯光的照耀中更显英俊,就像几年前一样。

  林知夏却斟酌着说道:“你……有点变了。我读本科的时候,你经常帮助杨术文。”

  “我那时年轻。”谭千澈答道。他戴着一块价格高昂的瑞士手表。他低头看了一眼表盘。

  林知夏又问:“想当年,实验室爆炸了,你送我去医院,帮谷老师收拾残局,是在浪费时间吗?”

  谭千澈低笑一声,不再与她争辩。他们走出学校的北门,刚好碰上了江逾白——他仿佛自带光环,让人无法忽视,谭千澈停下脚步,与他打了个招呼,他还挺礼貌地回复:“我来接林老师下班。”

  林知夏直接挽住江逾白的胳膊:“你等了多久?”

  江逾白说:“我刚下车。”

  林知夏的语气格外欢快:“太好了,我也刚出校门。”

  江逾白和她相视而笑。两人之间的情意之深,简直不言而喻。

  谭千澈就站在原地,看着他们上车离去。深秋的冷风吹过他的头发,他望向深广的夜空,望见了天琴座的织女星。

  秋季的织女星最为明亮,位于夜空的东南方向。而上海那座城市,也坐落在省城的东南方——这个荒诞怪异的念头只出现了短短几秒钟,就被谭千澈抛之脑后。她早就结婚了,他暗自心想。

  *

  风卷落叶,轿车在马路上飞驰。

  林知夏端正地坐在轿车后排,左手却搭在江逾白的腿上,隔着一条布料极好的裤子,她悄悄用手指画了一个圆圈。

  江逾白握住她的手指。她偏过头,他亲了她的脸颊,引得她笑起来,片刻后,她问:“你见过你的堂妹了吗?”

  上个月,江逾白全家迎来了一位新成员——jessica顺利地产下女儿,江绍祺做了父亲。江绍祺激动地无与伦比,整夜都没睡着,狂翻字典给女儿起名字。可惜他初中毕业就出国念书了,语文水平实在不行,他翻破一本字典,都没想出合适的名字。

  jessica比江绍祺好不了多少。jessica虽然是新加坡华裔,但她自己都常用英文名,中文造诣较为一般。最后,还是jessica的父亲出面,根据外孙女的生辰八字,取了一个不错的名字。

  江逾白介绍完堂妹的名字来历,林知夏就说:“我也想要女儿。”

  江逾白心念一动,贴着她的耳朵问:“我们什么时候生?”

  “再等等,”林知夏有些害羞,“我才二十三岁,暂时不想怀孕。”

  江逾白极有先见之明:“先给女儿起个名字。”

  林知夏记起她和江逾白共同创造的“林江机器人”。她停顿一下,念出一个字:“林……”

  “林长缨,”江逾白问,“这名字怎么样?”

  林知夏点头,由衷认可道:“好名字!”

  第172章 大结局(中)

  “长缨”这个词,出自东汉的《汉书·终军传》,代指“克敌制胜的力量”,宋代文人陆游也曾在他的《夜读兵书》一诗中写道:“长缨果可请,上马不踌躇。”

  长缨果可请,上马不踌躇,江逾白很喜欢这句话。

  他和林知夏已经认识了十几年,是彼此的挚友、伴侣、爱人。他给女儿起名“长缨”,含蓄地表达了他想与她携手共进的心愿。虽然他还没有女儿,但他可以想象。他稳稳地握住林知夏的手,似乎能感受到她的脉搏正在跳动。

  她一语不发,偏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车窗之外,夜色流淌,宽阔街道两侧的行人熙熙攘攘,摩天大楼鳞次栉比,万家灯火交相辉映,林知夏的内心安逸又平静。她轻轻地触碰江逾白的手背,最终与他十指相扣,即便他们没有出声交谈,脉脉温情也尽在不言中。

  *

  江逾白和林知夏回到了江家庄园,专程来探望即将满月的堂妹。

  堂妹刚出生一个月,还是个小婴儿,只有小小一团。她躺在一张围着护栏的床上,安安静静地睡觉,林知夏就站在远处观望她,不敢上前一步,生怕惊扰到她的美梦。

  “好可爱。”林知夏发自肺腑地评价道。

  江逾白勾住她的手指。房间里光线昏暗,寂静无声,她转头看着他,双眼明澈,亮晶晶的。她嗓音极轻地说:“再过几年,我们也生一个。”

  “像你一样可爱。”江逾白预测道。

  他牵着林知夏走出房间,叔叔和婶婶正在门外聊天。

  叔叔满脸都是初为人父的喜悦。他搭住江逾白的肩膀,无私地向侄子传授“如何做好一个父亲”的秘诀,他还嘱咐道:“早点把日子定下来,我和你婶婶都盼着喝你们的喜酒。”

  江逾白顺水推舟,当天晚上就和林知夏详细地讨论了婚礼安排。林知夏和她的家人们都喜欢海岛,江逾白决定在海南办婚礼。他打开一本万年历,翻到2018年8月的那一页,林知夏立刻凑了过来。

  台灯的光晕散开,她浓密的眼睫眨了两下,像是黑色蝴蝶的羽翼。她左手托腮,右手指在万年历上:“八月二十四号,宜出行,宜嫁娶,就这一天好了。办完婚礼,再过几天,我还可以给你庆祝生日。”

  江逾白用红笔圈出“八月二十四号”,并在一旁标注:“江逾白和林知夏的婚礼。”

  林知夏心血来潮,娇声娇气地喊他:“老公。”

  江逾白从未听她用过这种腔调。他一时走神,笔划拖长,神色依旧湛定:“你想请哪些亲戚朋友?订好名单,我来发请柬。”

  林知夏只笑着说:“老公,你看看我嘛。”

  江逾白不为所动:“先把正事做完。”

  江逾白心里清楚,对于林知夏而言,“老公”二字激发他越大的反应,林知夏就越觉得有趣——她从小就是这样的性格,好奇心很重,探索欲很强。小时候,她会不停地喊“小江总,小江总”,而现在,她又念道:“老公?”

  江逾白合上万年历,打开一本工作笔记,浏览明年的项目规划,还说:“八月下旬,我们休假半个月。”

  江逾白耐住性子,就等林知夏来缠他。

  果不其然,林知夏推开他的笔记本,挪动椅子,离他更近。

  她尚未讲出一个字,他就收拢她的手腕,再稍微弯腰,顺利地吻上她的嘴唇,汲取她的唇蜜用以止渴。他还用极温柔的声音反复念她的小名。林知夏的心底蓦地沸腾,浪涛翻滚,烧灼的热度融化了她的耳朵。

  *

  江逾白和林知夏确定了婚礼的日子,也通知了双方的家人。

  林知夏的爸爸妈妈既为女儿感到高兴,又有些牵挂和不舍。为此,林家特意召开了一场家庭会议,商讨婚礼的细节。

  妈妈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握着林知夏的手说:“夏夏明年才二十四岁,要嫁人了……”

  林泽秋插话道:“江逾白那小子,迫不及待地想娶老婆。”

  爸爸似乎已经倒戈:“秋秋啊,你妹妹和妹夫感情好,别总是挑你妹夫的刺儿,他也不容易,很懂事的一个孩子。”

  林泽秋一言不发地瞅着爸爸,爸爸仍然在絮絮叨叨地说:“夏夏和小江结婚以后,就住在对面那条街的小区里,跟咱们离得不远,夏夏每周还会回家住,我跟你妈都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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