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t1 > 玄幻 > 我在凡人科学修仙 > 我在凡人科学修仙 第1992节

我在凡人科学修仙 我在凡人科学修仙 第1992节

作者:洛青子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6-08-14 15:16:08 来源:www.biquge.us

  另外二人闻言并未反对,都十分正常地分别挑选了天药谷和承天殿。

  随后,三人便分道扬镳,各自踏上了自己选中的白玉小路。

  原本到此事情还十分正常,可没想到先是丰庆元在分别不久后退回了白玉广场,然后脚步无声地直朝通往三水塔的小路赶去。

  而后是那紫袍妇人,竟也折返了回来,做出了和前者一模一样的举动!

  “哈哈,有意思,韩师弟,不如我们也凑个热闹?”

  见此情景,任谁都知道三水塔有不小的玄机了,洛虹当即笑着提议道。

  “有他们顶在前面的确不错,今日我们便做做那黄雀!”

  韩立当然不会有意见,说罢便又是施法,又是催符的,收敛起了自身气息,也隐藏了自身的踪迹。

  洛虹则不用这么麻烦,脚步稍一后退,他便遁入了虚空之中。

  除非是在空间法则的修为上超过洛虹,旁人根本无法发现他的踪迹。

  做好了准备,二人立刻就踏上了通往三水塔的白玉小路,期间并无任何意外发生。

  很快,前方的地势就变得开阔起来,在大约千丈远的地方,出现了一座巨大的三层塔型宫殿。

  只见其最底下一层呈八角形状,用巨大的方形青砖垒砌,上面刻画着众多细小的符纹,一道三丈来高的巨大拱门就正对着二人。

  拱门开启,却不见一人,显然魁梧男子三人都已进入了其中。

  出于谨慎的习惯,来到拱门近前后,洛虹二人都没有直接进入其中,而是各施手段探查了一番。

  拱门的禁制早已被破坏,证明此地曾被天庭攻陷过。

  殿中充斥着一层淡淡的烟雾,其色有如汪洋,却看起来格外轻薄,还能阻挡神识和寻常的灵目之术。

  韩立眼中紫色魔光一闪,便是催动了九幽魔瞳。

  只见空旷的大殿中满目疮痍,到处都是崩毁的碎石和破木,地面之上坑坑洼洼的漆黑一片,全都是干涸凝结的血液。

  无法计数的干枯尸骸铺满了整个大殿,他们每个人的死状都极为恐怖,很难想象他们生前经历了怎样的痛苦。

  洛虹则注意到了一段蜿蜒通向二楼的白玉楼梯,只见上面插着一柄腐朽极为严重,就差一丝便要被自身压垮的阔刃巨剑。

  时间过去太久,此剑早已成为了凡品,但剑下阶梯上的那些尸骸,足以说明此剑过去的辉煌。

  “也不知用太初之气补全此剑会发生什么,等日后空闲了倒是可以试一下。”

  只是扫了一眼,洛虹便找到了一个收取目标。

  确认没有危险后,二人便一同进入了大殿之中,脚步轻点着那些尸骸,便来到了白玉楼梯上。

  “二位道友且慢,这楼上怕是有些厉害的阴煞之物,不可大意!”

  突然,藏于韩立袖中的魔光也不知感应到了什么,当即出言提醒道。

  第1899章 太乙尸魅

  韩立闻言顿时眉头一皱,他可没探查到有什么异常,转头就看向了洛虹。

  洛虹催动太初神目,目光立刻透过了楼板,穿入了二楼之中。

  一番搜寻后,他注意到有一道黑影游走在二楼的楼板和墙壁之中。

  从太初神目反馈的解析难度来看,对方的修为已经接近了太乙中期!

  洛虹细细一瞧,便见那黑影腐败朽化,不少地方露出森森白骨,形似殿中的那些尸骸。

  而其双手之上,十根指甲皆有一尺来长,上面紫黑一片,凝结着浓郁无比的煞气!

  “的确有阴煞之物,而且是头太乙尸魅。”

  收起神通,洛虹便淡淡开口道。

  “尸魅?居然是这种鬼东西!”

  韩立面色一变,暗道尸魅可不好对付。

  要知道,尸魅这种阴邪,乃是阴魂与尸身结合,并在煞气浓郁之地困居数万载,才有可能形成,具有虚实转变的神通,还喜好生吞生灵的血肉和神魂。

  由于其既不是鬼物,也不是尸妖,算是脱离了轮回,并不在五行之中。

  所以,若是用五行类的法则神通对付尸魅,其效果通常都非常有限。

  与先前的地魂妖王不同,尸魅的神通是远超同阶修士的,韩立可不敢大意。

  “师兄,这尸魅既然能留到现在,想来那三人并没有与之正面对上,而是用手段潜行了过去,我们大可效仿。”

  韩立又不是什么战斗狂人,斩杀这头尸魅又得不到什么好处,他是不想废这个力气。

  然而,洛虹此刻却是有些想法,这种不在轮回之中的邪物可是十分罕见的。

  也是真言门的情况特殊,否则在外界,即便认真去找,也是几乎找不到的!

  “据说尸魅一旦吞噬大量活人血肉,吸收大量神魂,就能开灵唤识,重新获得灵智,实力大增。

  但既然那三人没弄出什么动静,平安过去了,想来上头的尸魅定是因为困守在此,平常没有机会接触生灵,还没有走到这一步。

  这是个不错的机会,等会儿为兄便留下收服他,你先自己前去三楼!”

  洛虹目光一闪,便做出了决断。

  “没问题!”

  韩立知道洛虹有座幽冥洞天,所以对于洛虹想要收服尸魅并不觉得意外,当即便答应了一声。

  闻言,洛虹收起那柄腐朽巨剑,便带头走上了宫殿二楼。

  刚一上来,洛虹便觉一股刺骨阴寒侵袭而来,虽不至于伤到他的太乙之躯,却也不是很好受。

  放眼望去,只见地面之上铺着一层厚厚的蓝色冰晶,石柱之上也同样包裹着一层,甚至连头顶上,也有一根根冰锥倒垂在那。

  到处都是冰蓝之色,完全就是一个寒冰世界。

  很显然,这些冰晶乃是太乙尸魅常年在此的产物,虽然用途不多,却是实打实的六品法材。

  “不错,这下又要赚一笔了。”

  收集太初之气对于洛虹现在来说乃是头等要紧之事,毕竟要想将破天枪他们全都升炼到四品,至少需要三十万晶的太初之气!

  二楼的地面上同样横七竖八地躺着无数真言门弟子和天庭修士的尸骸,不过他们生前的修为显然要更高一些,尸骸上仍有少许仙灵气残留。

  “师兄,我先走一步。”

  韩立上来后,目光很快锁定了最深处的冰封楼梯,招呼了洛虹一声,便在尸骸上连连轻点着,跳跃而去。

  如此行进了数百丈后,韩立忽然感应到了一丝异常气息,心中虽是一动,却并未有所动作,依旧朝着冰封楼梯前行。

  而就在韩立略过一片光滑如镜的地面时,他的影子骤然倒映在了上头,这本来十分正常,可偏偏那影子并不是此时应该呈现的背影,而是他正面的样子!

  只见倒影中的韩立嘴角突然咧开一个远超正常范围的弧度,随即猛地从地面窜出,双手极速前伸,令十指上的紫黑指甲刺向了韩立的后背。

  而韩立却像遭到突袭一般,全然没有反应过来,并未施展任何护身手段。

  好在这时,一道五色拳影从侧面飞射而来,狠狠砸在了尸魅的侧腰之上,立刻将其砸飞了出去。

  原来,韩立之所以如此托大,就是故意在帮洛虹将尸魅引出。

  而洛虹也没有辜负他的信任,并未让人受到半点伤害。

  一拳之后,洛虹便不再关注韩老魔,而是飞身一跃,落到了一片没有尸骸的冰面之上。

  脚下轻轻一踩,一道银色光晕便飞速在地面上荡漾而开。

  与此同时,那被他一拳砸飞的尸魅,却好似没有受伤一般,身形迅捷无比的一闪,就要再度潜入蓝色冰晶之中。

  在这种独特法材的隐藏下,饶是洛虹大罗元神都只有在其动手的一瞬间,才能感应到他的存在。

  可当尸魅接触到冰面时,却立刻被一道银光给弹飞了出去。

  随即,他又顺势想遁入天花板中的蓝色冰晶之中,可得到的还是相同的结果。

  “如此活跃,看来轮回法则和五行之力,还当真对你效果甚微。”

  观察到现在,洛虹已经确定了,这尸魅确实如典籍中记载的那般,不入轮回,更不在五行之中!

  方才那一拳对他最大的伤害,就是其附带的力量而已。

  “这邪物日后要是利用好了,定然能有大用!”

  念头一转,洛虹为了万全考虑,竟是直接催动了太初灵域,将整个宫殿二楼都封锁了起来。

  如此一来,即便那位预言道祖亲自出手,也不会知道他在这里干了什么。

  这头太乙尸魅只有凶性,而无灵智,完全不知道太初灵域的厉害,反而因无法遁入蓝色冰晶而暴怒,一个虚晃便欺近了洛虹。

  紫黑色的尖锐指甲如同十柄浸了毒液的短剑,当即朝着洛虹的胸膛刺来。

  洛虹见状却是不闪不避,甚至连护身光罩也不凝聚一层。

  于是下一刻,尸魅的指甲便狠狠刺在了洛虹身上!

  可令尸魅都呆愣住的是,他身上全强横的武器,竟连洛虹身上的法衣都没能刺破,更别说伤到洛虹了。

  不信邪地又捅了捅,结果还是一样,尸魅那张狰狞鬼脸当即怪啸一声,喷出了一团深紫色的尸煞之气!

  然而洛虹依旧不躲,只是封闭了嗅觉,任凭那尸煞之气喷在了他的脸上。

  这尸煞之气乃是尸魅在对付强敌时才会运用的手段,这一口虽然不多,却得令他付出不小代价。

  不过其效果也是非常强劲,即便对方有着太乙之躯,也会当即身中剧毒,实力被大幅削弱。

  可诡异的一幕却再次出现了,那团紫色煞气竟能侵入洛虹的面部分毫,此刻朝着两旁,便滑落开去。

  即便没什么灵智,尸魅见状也不由惊惧得连连后退。

  他觉得,面前这人比他这个邪物还要更加邪门!

  但实际上,这只是太初仙域的神通罢了。

  当洛虹的太初法则修为达到太乙境界后,他的太初灵域便有了和太初神光相似,却要强力得多的神通。

  但凡是旁人在太初灵域内施展的法则神通,其法则之力都会根据法则修为的差距,被极大程度地削弱。

  若是这尸魅的法则修为和洛虹一样,都是太乙中期,那他的法则神通就会被削弱三十倍。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