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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生物见闻录 第269章 第五章饕鬄·杀人

作者:都广建木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26-08-23 11:02:50 来源:www.powenwu11.com

第269章 第五章饕鬄·杀人

饕鬄食人,人亦食人,究竟谁才是怪物?——庄主

虽然知道了修罗的遭遇,但诺诺没有同情,做为鬼差,各种经历悲催的厉鬼凶灵见得多了。能进十八层地狱里的,不敢说全部,但至少半数都有着极为惨烈的过去,毕竟并非所有恶人都是天生变态,大部分都是经历太惨烈,于是黑化....罪孽滔天。

诺诺已司空见惯,我却没有。

在修罗表示,能不能等孟植醒后容她告个别再抓她时我忍不住问:“孟植是你生前的幼崽吗?”

修罗闻言不可思异的看了我一眼,似是疑惑我的脑洞。“当然不是。”

我闻言忍不住诧异。“那你怎么对他跟对亲儿子似的?”

修罗道:“他是那个部落的人,当年,也像如今这般大,他觉得祭祀太残忍了,试图放走我们。”

我说:“失败了?”

想来若是没有失败,也不会有如今的修罗了。

修罗点头。“他自己也成了祭品。”

我:“....”

***

修罗最后还是没与孟植道别,别误会,不是被抓了,虽然也差不多,而是我好说歹说说服了诺诺给它个赎罪的机会。

鬼差们抓了恶鬼和罪行太重又不安分的鬼没地处置,一直都拿安安当垃圾处理器,但安安显然快吃撑了,等它吃撑了,鬼差们就又该头疼了,不如让修罗试试。

修罗以灵魂为食,放了不安全,但杀了的话,总觉得有些过分。

我知道她罪孽深重,受罚是必须的,但为何不给个机会呢?

地府审判鬼魂生前善恶时,惩罚完了之后不还有重新投胎的机会吗?

修罗的罪行,好吧,想要还清估计得到天荒地老去,也就比少凰好点,但就算久,也不应该什么机会都不给。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地府用来处理需要鬼道毁灭的鬼魂及恶鬼时都是靠波儿象,但波儿象的数量太过珍稀,供不应求,修罗正好可以顶顶,不是说很久以前,久到地府还没派出大军击败波儿象一族将该族抓地府来打工时地府用来轨鬼道毁灭鬼的不就是修罗吗如今这也算是重操旧业。

诺诺很是无语的问我:“那你知道为什么原本是修罗做这份工作的,后来地府却不惜兴兵去抓了波儿象一族吗?”

这我还真不清楚,君族又不是亡者,虽然有族人与地府的鬼仙认识,但会去了解地府的历史的,还真没有。不过话说回来,除了已经死了去地府居住的,谁会无聊到去了解地府的历史?

诺诺道:“因为波儿象说了可以吃它才吃,没说可以吃它就不会吃,而修罗是不管你给不给吃,它都吃,就算阻止了,它也会趁你不注意时偷偷吃。”

我秒懂,信用破产,老板实在受不了这种不听话的员工,干脆炒其鱿鱼重新招人(貌似波儿象也不是被招来的,不过这不是重点)。

我说:“如果它不听话乱吃,你干掉它就是了,当然,考虑到你也不一定打得过,可以趁它现在听话在它的元神里做点手脚。”

诺诺默了一瞬。“我还以为你的同情没限度了呢。”

我说:“我若是有那样的情怀,当年就不会修守护道了?”

***

安安这段时间很忙,我估计和安安曾经提起过的大餐有关,也不知是什么天材地宝。

我看了看雪莹山庄近来的任务,都是一些小任务,也不赶时间,正好拿来历练徒弟。

我干嘛?

闲着也是闲着,我打算与尘寰一起出门旅游,旅游这么多次,和他一起旅游的次数却只有几次,而且还都是有工作,必须有一次没有工作的游玩。

我前脚订了票,安安后脚就被小姑姑送我这来了,说家里近来有事,先将安安放我这住几日。

我诧异不已:“不还有高岚吗?”

平日里小姑姑没空,都是给高岚带的,高岚上课的时候才给我,我估摸着,她大概对我这什么情况也有所猜测了,前段时间连武装部队都给出动了,能没点猜测吗?因此不是很喜欢安安在这里久呆,但又没办法,只能尽量缩短时间。可今儿这是什么情况?太阳莫不是从西边出来了?

小姑姑很是头疼的说:“高岚出了点事,暂时可能没精力顾着安安,就先托你几日。”

我抱着安安问:“出什么事了?”

小姑姑说:“她失手打死了人。”

what

诚然,高岚是个不良学生,翘课,打架,但说她打死人,那也太扯了吧?高岚曾经与我提过她以后的志向,想考警校,以后当刑警。而要当刑警,背景自然得清清白白,不能有案底,尤其是杀人这种案底。

高岚自己也清楚这些,因此平日里便是与人打架也都很有分寸,最多把人打骨折,绝不会打残乃至打废。

别提咸猪手那回,碰上那种事一时下手过激乃人之常情,反正我不觉得那有什么问题,毕竟,换了我,我肯定会拔剑砍了那只咸猪手,而换了少凰或楉,妥妥的随手掐断那人的脖子,而且高岚最后也成功的没留案底,更不算什么事了。

我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高岚怎么会杀人呢?”说她把人给打进医院了倒还可能。

遗憾的是,这不是遗憾,高岚这回真的杀人了,和我也有些....关系。

高岚在雪莹山庄一直都是食物链最低端的存在,哪怕是我的两个弟子,以及同样是普通人族的美人在食物链的位置都比她高一些。对此,在阿莯来了后我指点了她去跟阿莯学几招,旁的都是非人生物,扒拉一番的话阿莯是最适合教她的人。

阿莯也教的不错,高岚的身手在这几年是一直在增长,只是,因为山庄里要么是非人,要么是近乎非人的人族,她的食物链低端的位置就没挪过,自然没人意识到她与阿莯学了之后的危险性。

很早就提过,阿莯证的是杀伐之道。

只杀伐这两个字就足以看出阿莯与人交手时的风格。

心中无杀意拔不出华胥剑。

一柄很多时候都拔不出来的剑的确很坑人,但它也保证了阿莯不会沉溺杀戮,并且第一时间意识到自己是否出了问题,因此哪怕招式凌厉,阿莯也能自如的控制自己的杀招。

高岚不是阿莯。

她没有非人的力量,因此与我们切磋时怎么用阿莯教她的招都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与普通人动手的话....

高岚已经很久没和普通人动手了,她自己也没意识到这个问题,直到这次有社会上的无业流民勒索学校里的学生收保护费。

收学生保护费这种事是很常见的校园霸凌现像,至少九成的学校都有或有过这种现像。高岚读书的学校却没有,或者说曾经有过,后来没有了,至于没有的原因?简单啊,高岚六年级时与一群收保护费的高中生干了一架,将高中生给揍趴下了,自此再也没有人敢在她所在学校收保护费了。她自己就是最厉害的不良少年,只要她不收,谁敢越过她收保护费?

啥?

觉得高岚一个六年级小学生不可能干的过一群高中生?太不合理了?

不,很合理。

一来,高岚天生运动神经发达。

二来,小姑丈在高岚很小的时候办过一个案子,强/女干/幼女的案子,受害的幼女才六七岁,那件事给了当时还年轻的小姑丈很深的心理阴影,让他很注重对高岚的武力培养。

父母永远都觉得孩子年纪小,但强/女干犯、变态永远都不会嫌孩子年纪小。

小姑丈很忙,真的很忙,忙到陪高岚的时间少之又少,很多时候时候甚至不得不将高岚放在警察局里。

两者相加,很可能高岚出了什么事,小姑丈这个当爹的要么一无所知就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小姑丈权衡利弊,宁可高岚学了武后去跟别的孩子打架然后自己被学校叫去道歉赔钱也不愿她因为没有反抗能力被人给伤害了。

事实上也如他所料,高岚这些年,只有她欺负别人就没有别人欺负她的,而因为小姑丈是个刑警,并且培养了女儿以后也要当刑警的意识,高岚就算与人打架也是与校园霸凌事件中的加害者打架,让小姑丈早就做好的经常被老师叫去道歉赔钱的心理准备都省了大半,从未欺凌过弱小,三观很正。

言归正传,当年一战成名后收保护费这种事,除非高岚溜达去了别的学校,不然基本与她的生活无缘。

只是,大抵是当年之事过去得太久,很多人都已经忘了高岚当年的成名战,于是乎收保护费的又出现了。

高岚是会交保护费的人吗?

显然不是,所以她动手了,然后杀人了。

收保护费的一共三个人,一个是高中生,还有两个是社会上的人,高岚揍得很轻松,三两拳打掉了高中生十几颗牙,脸都歪了,如果不做整形手术他下辈子都别想见人了。两个社会上的无业青年,一个被高岚用扫帚杆(折断一截后,断口处会有尖利的木茬,只要力气足够,能刺入血肉里)刺穿了大腿,高岚还顺脚踩了一下,骨折得有点严重,没什么意外的话,他下辈子都得一瘸一拐的走路了。

最后一个就是死者,连着打残了两个人,高岚再迟钝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力量变化很大,有点愣神,那个人看她在打架时走神便抓住了机会抄家伙抽高岚,奈何高岚被阿莯个训练出来,哪怕人还没完全回过神来,身体也先一步做出了回应:下意识起跳,用尽全力的一脚将一百三十几斤的成年男子给踢了出去。

阿莯踢人,习惯性朝别人心口踹,而高岚的腿术是跟她学的....

阿莯踢人,只要她不想杀人,自然会控制每一分力道,确保踢不死人,而高岚,她之前切磋的对手都是我们这些非人生物,要么踢不着,要么就是踢着了却往往连淤青都没能造成(为毛觉得高岚很可怜?)。

事实证明,那个受保护费的是个标准的人族,所以他被一脚踢死了。

这前因后果,实在让我无语。

要我说,高岚这种情况下杀人不犯法,先撩者贱。

不止我如此认为,山庄里的人都觉得,碰上这种情况,不应该只杀一个,应该三个人全都杀了才对。

可惜,山庄里的,除了美人将没谁是人族,就算是美人,最初出生于商末周初的她也觉得这种情况杀人很合理。

虽然觉得高岚杀人合理,但美人到底是已经混了这么些年,而且还是娱乐圈那种圈子里混,对于法律还是相当了解的(需要时候可以拿来设计招惹了自己的人进监狱,而要送人进监狱总得清楚哪些罪名是可以让人进去的,以及进去后能呆多久),因此在看了山庄里所有“人”淡定的模样后道:“可是按着这个世界的人族法律,高岚杀人应该是犯法的吧?”

一大厅各做各的事的非人生物除了同样混迹人间多年的尘寰都不由露出了诧异之色,尤以楉、阿莯两位为甚,就差在脸上写上谁特么的修订的奇葩法律了。

尘寰提醒道:“高岚与那三个收保护费并无地位之别,而且,失手杀人也是杀人。”

阿莯看向抱着安安躺沙发的我。“你好像不担心?”

我说:“高岚没满十六岁,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便是杀人放火也无需偿命或坐牢。”

阿莯默了一瞬。“那不就是给予未成年人合法杀人执照吗?”

好贴切的形容,我不仅无法反驳,反而想点个赞。“可以这么说。”

楉奇道:“凶兽有合法杀人执照是因为它们是众生自己种下的恶因所结出的果,便是有毒,众生哭着也得吞下去,但人族的未成年人,它们也和凶兽一样只是没凶兽那么庞大,只是人族恶因所结之果吗?”

这逻辑....

我无语的解释:“什么果都不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顾名思义就是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

楉发自肺腑的道:“我以后再也不腹诽少凰帝君您因为别人杀了南明神族的一个幼崽,不管谁拦着,拿什么利益交换都不愿和谈,直到将凶手所属的整个种族几百亿人口给屠得绝种才肯坐下来表示愿意谈判很疯狂了,这世间竟有人比您更疯狂。”

少凰道:“我从来都不疯狂。”

阿吉惊叹道:“你都种族屠杀了还不疯狂啊?”

少凰道:“那叫杀鸡儆猴,自那以后,这盘古世界再也无人敢伤我南明神族的幼崽了。”

楉闻言提醒道:“之前那枚死蛋.....”

少凰的脸色霎时间黑得可以滴墨了,却什么都没说,但最恐怖的就是她什么都不说好不好,丫之前就有屠得加害者种族绝种的前科,如今有人再犯,她再屠一回又有何难?

尘寰换了个话题。“说起来,少凰屠别人种族是为了杀鸡儆猴,这未成年人保护法又是出于什么原理?”

少年你这个话题换得一点都不好。

楉想也不想的回答:“要么制定法律的是条幼崽,要么他家里有条会犯法的幼崽。”

楉的回答显然很让尘寰不明白,好吧,我也不是很明白。

尘寰看了眼我,我看向楉。“这话从何说起?”

楉想了想,问我:“你觉得法律捍卫的是谁的利益?”

我回答:“广大人民群众。”

楉默了一瞬。“据我所知君族最初的成文规则是你参与制定的,你那时是如何想的?”

我回忆了下,回答:“如何利用规矩来捍卫君族的利益。”

“雷泽那时不止君族一个种族吧?”

“君族利益第一。”我说。

“为什么不是其它种族利益第一?”

这个问题。

我想了想,说:“制定规则的人除了我的种族没法说,都是君族。”

制定的是君族,又如何会将其它种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又不是智障了。

楉笑道:“所以啊,规则它保护的是制定者的利益。人族的规则制定者多为男性,因此它捍卫的是男性的利益,而制定者中有家中有幼崽的,它们想到了自己的幼崽可能犯法,于是规则又重视犯法幼崽的利益胜过受害者的利益。”

我:“....”我不知道人族当初是出于什么考虑制定的是未成年保护法,但我按着自己的三观去度量此事,发现,自己超想发自肺腑的为楉的理论点个赞。

规则捍卫的是制定者的利益,我当年制定雷泽最初的规则时可不就是想的如何捍卫雷泽的利益,雷泽之外,于我无关,甚至,是雷泽剥削的对像。

有制定法律却不捍卫自己的特权而是去捍卫别人的利益,不是智障就是另有图谋。因此人族法律中很多关于对男性女性两种待遇的条款在我看来很合理,反之,有朝一日女性压过男性,颁布对男性不利的法律也合理,物竞天择,端看男性还是女性谁更有手段更理智罢了。

不对,好像有点歪楼了……但,还是莫名的庆幸自己生于君族,两性之间的地位平等,没人族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

言归正传,纵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腹诽不已,我还是得承认,这部律法挺不错的,让未成年的高岚拥有杀人执照,不管是将人打残了还是打死了她都不用坐牢。

以及,这律法的可利用处挺大的,为何没人利用?比如训练几个未成年人当杀手赚钱,就算杀手被抓了也无妨,未成年人拥有杀人执照,杀人不用受罚。

教唆未成年人杀人有罪,躲远点,跑国外去联系未成年杀手便是,警察还能跑到别的国度去抓你?就算真能找到办法追过去,藏严实点,警察绝不可能在别的国度掘地三尺的找你。

少凰道:“你的思路很宽阔嘛,跟我一样。”

我说出口了?

我愣了下,啊喂,我思维发散性的乱想的,你还真想那么做?不对,丫不是想那么做,方才那话按照少凰的性格解析了的话应该是她已经那么做了。“你还真利用《未成年人保护法》训练过未成年杀手啊?”

少凰摇头。“我只是利用自己当时使用的躯体未成年屠了几个村庄,然后让警察拿我没辙。”

我疑惑:“你屠村庄干嘛?”

“债主要求,她被人贩子拐卖到山沟里,因为屡次三番的想逃跑被打断了四肢像牲口一样关在畜棚里,一直没能逃出去,被活活折磨而死,她死的时候怨气太重引起了我的注意。”少凰随口道:“她问我能不能报警,然后枪毙村子里所有人。”

我说:“拐卖人口,不管是人贩子还是买的,都不判死刑的吧?”

少凰点头。“所以她换了要求,让我将那一片所有有买卖人口的村寨都给屠了,我顶着一副未成年的人族躯体花了足足三年的时间才完成。”说到最后少凰很是感慨。

我奇道:“三年的时间,那些人居然没跑,一直在那等着你去杀?”

“他们尝试过报警,警察也将我给抓了,但我那具躯体未成年,杀人不坐牢,警察每次将我放了后我第一件事就是去屠一个村子。”

也可以私底下杀了你的,我想这么说,但考虑了下少凰的性格,就算在人的躯壳里不能使用法力,她在杀人之前也一定会先将那具躯体给训练出自保和杀人的能力来确保万无一失,人贩子还真不一定杀得了她。

我突然很想笑,少凰那三年大概是警察最无奈的罪犯和罪犯最恐怖的噩梦了。

作者有话说:

这里解释一下少凰的种族屠杀,虽然少凰崇尚丛林法则,但到底被孟凰给教出了底线,她杀人不眨眼,但除非必须,否则不会随便屠杀别人的种族,一般都是诛九族。

不过楉口中的种族屠杀的确发生过,在大战结束之后,她远征周边世界群之前的这段时间。

大战结束,每个种族都损失严重,也是重新瓜分利益的时候,尤其是诸神族经过大战,大部分神族族群都损失惨重。于是乎有人对南明伸出了爪子,想试探一下看看南明的反应,而少凰的回应,很给力,把所有正在伸出的爪子给吓了回去。

再之后她便提前了对其它世界的远征,给诸天万族找点事做,省得闲得没事就想着怎么内斗。

而远征归来,她的威望达到了鼎盛,再无人敢对她或她的种族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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