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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生物见闻录 第82章 第十二章九山王·踢馆?

作者:都广建木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26-08-23 11:02:50 来源:www.powenwu11.com

第82章 第十二章九山王·踢馆?

出了门,连这条街都还没出就被人给袭击了。

靠,就算老娘出门没看黄历也不至于这么衰吧?

一边就地一滚躲过了攻击,一边掏符,躲过攻击后我不由去看是哪个王八蛋偷袭老娘,还是挑在白梅街的街口偷袭,这是踢馆还是踢馆?

雷电轰鸣乱闪,耀眼灼目,能将人的眼睛生生灼瞎,但不包括我,君族人对雷电天生有亲和力,除非是劫雷,否则这世上鲜有雷电能够将君族如何。

至于雷光,天知道君族的眼睛是什么构造,反正我直视雷电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虽然因为太亮而导致视线有点模糊,但我还是辨认出了里头那个嗷嗷叫的家伙是一只鬼。

不过这鬼也真是奇葩,鬼的身上很少会有什么味道,给人的感觉一直都是一个字:冷。

这只鬼不止有股腥臭难闻的气味,还跟一下子打开了数百斤存放臭鱼烂虾的密封罐似的,简直是折磨嗅觉啊,揉了揉,奈何气味的传播不由人的意志决定,我怎么揉鼻子它还是往我鼻子里钻。

不过,这鬼的好像在哪听说过,但时间太过久远,一时半会想不起来。

算了,想不起来就先不想了,先把鬼收拾了再说。

得亏之前考虑到小姑父受伤的原因不简单特别带上了一大包的符纸,此时此刻,雷符与火符一沓一沓的甩出,天雷地火,专克鬼,很快就揍得鬼嗷嗷叫。

老鬼大抵也没想到这世上会有我这么奇葩的人,随手带着一大包符纸,甩符纸跟甩废纸似的。

老鬼很快被我揍得满地找牙,一个劲的求饶。

我这瞅了瞅,好像真的没什么反抗能力了,便问:“谁让你来对付我的?”

大部分的鬼很少主动害人,除非你正好是它仇家,比如之前那位女明星,她虽然死得挺惨,但初识时一直徘徊在死亡的地方,直到见到害死自己的人时才开始害人。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养鬼,人族绝对是这世上最有想象力的种族,养鬼,把同类用残酷的方法杀害,再养鬼以帮自己谋利。这种事若是放在雷泽,肯定处以极刑,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的那种。但在人族,被发现了顶多一死,灵魂去地府报道,只要没被打入地狱,或打入地狱后运气好,仍会有轮回的机会。而被养鬼术士养了的那些鬼却在被炼制时便失去了再世为人的希望,注定永世不得超生。

君族没有律法,确切说,洪荒时代就是一个没有任何律法的存在,真要说有的话,那第一条铁律就是:血亲复仇。

你既然残害同族让同族永世不得超生,那么你凭什么有资格再入轮回?来,我让你也永世不得超生,否则多不公平?

非同族之间如此残害人的,血亲复仇的对象会扩大,得杀了凶手全家才够,更有甚者,不少种族之间发起的种族灭绝战争的最初的时候都是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洪荒时代弱肉强食,不是血脉相连的同族,你把人杀了,再蘸酱料吃了,这没什么。弱肉强食,你强,它弱,那你饿了吃它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你杀之前还那么多玩法,那就犯忌讳了。

举个例子好了,曾有个人用花样百出的法子折磨死了一个种族的族人,再用那充满怨毒的灵魂炼制了一件阴毒的法宝,自此横行一方。

很久以后那个种族别的族人偶尔见识了那人如何用法宝,诡异的觉得法宝的材质瞅着有那么点奇怪?

再然后,那人连同他的种族都被杀干净了。

养鬼什么的和洪荒时代发生的那一出悲剧的源头没什么两样,不过,害人者与被害者都是人族,因此不会发生种族屠杀这种事。不过,或许就是因为犯错的成本太低,所以这种事屡禁不止。

这只鬼生猛异常,天雷地火收拾了小半个小时才跪,妥妥的是有人刻意养出来的。

“没人派我来,我是来挑战你的。”

猜错了?

我:“.......你挑战我?那我怎么没看到战书?”

一直没碰到,我都快忘了非人界还有一种特立独行的继承法——挑战。

一座山头有一个主人,某日你看上了,递上一封战书,砍翻原主人,那么你就合理合情合法的继承这座山头及其上所有产业。

别问我这是哪门子的合情合理合法,古往今来一直如此不是吗?

如魏晋时期,五胡乱花,胡人将汉族给赶跑了,所以华夏黄河流域的主人便从汉族换成了胡人。还有武王伐纣,姬发把帝辛给怼死了,因此天下共主的位置就换成了他和他的子孙。

不过,非人生物比较“文明”,武王伐纣与五胡乱华都是趁其不备,而非人界,都会先下战书。

啥?拒绝挑战?

呵呵,非人界没这规矩,战书下了,甭管你乐不乐意,高不高兴都得接,若是拒绝,会被视为投降,还是得合情合理合法的让出山头。

战书一下,挑战也立刻开始,用什么手段都开始,偷袭、下毒,只要能干掉对手就行。

嗯,提一下,必须是自己动手,不能找别人帮忙,若是找了人帮忙应对挑战那就是犯规,会被整个非人界的智慧生物唾弃。

因此,老鬼偷袭我还真是合情合理合法,只是——

我什么时候收到战书了?

“三天前下的,有个孩子送上门的。”

三天前,好像是收到过一个包裹,不过我那个时候还是木乃伊状态呢,当时高岚正好在,是她拆的,说是无聊人写的鬼东西,没有任何意义。

呃,好吧,我大概知道怎么回事了。

高岚打小就惹是生非,小孩子斗气嘛,不至于要人命,但战书什么的,她也没少收到,久而久之,看到信封上有战书这俩字眼肯定当成废纸处理。

我当时那情况,也不关心这些,既然高岚说是没意义的东西,那我也就没看。

我掏出一沓雷符。“既然下了战书,那我还是灭了你吧。”

否则这种偷袭得没完没了了。

老鬼火速道:“我认输。”

我:“......”老鬼你还要不要脸啊?非人界之耻啊。

我无语了一秒,收了天雷地火准备走人,却不想老鬼扒住了我的腿,我不悦道:“我今天赶时间。”所以赶紧闪开,否则本庄主真灭了你哈。

“老朽想求庄主一件事。”

“没空。”

老鬼哭唧唧道:“老朽数百年来只此一愿,今日挑战庄主也是为此,若是不能达成所愿,老朽愿死在庄主手里......”

我去,什么情况?

我踢了踢腿,没能把鬼给踢飞,只得道:“有话好好说,什么情况?”

老鬼哭唧唧的将往事一一道来,听得我无语至极。

老鬼是明末生人,啧,还真是老鬼,跟魇是一个年头的,不过他没魇生猛就是了。

魇是集百万生灵被残害的怨气所凝结的鬼魔,而老鬼,他是家破人亡后所产生的冤魂。

这事得从老鬼生时说起,老鬼活着的时候是个秀才,嗯,一辈子的秀才。但他不是穷酸秀才,相反,他家还挺有钱的,虽然自己不怎么会经营,但胜在老本够厚,足够他混吃等死的考一辈子科举了。

虽然老本丰厚,但他生的年头不对,明末,那可是有名的乱世,为了保平安,上上下下打点,老本再厚也日益薄弱了下来,生活虽然仍旧优渥,但比起早年时却是不如了。

就在这个时候,有个老头来租他的房子住,秀才觉得很奇怪,他家境虽然还不错,但住宅并不宽敞,确切说,是能住的地方不宽敞,院子后面还有一座园子,但这些年荒废了下来,没法住。

因此秀才以家里没有多余的房子为由拒绝了老头,但老头仍旧坚持的给了他钱,表示自己就租废园子,拾掇拾掇也能生活。

秀才想了想,觉得这年头,大家都不容易,就收下了钱,同时将废园子拾掇了下,至少看上去不是那么杂草丛生了,至于更细致的工程就得老头自己解决了。

老头的家人很多,一大家子搬了进去,秀才与之比邻而居。

邻居热热闹闹的拾掇园子,秀才的家里却是怪事频出,先是银子变成了石头,再是养的鸡不时失踪,发展到最后都有人失踪了。

秀才觉得很奇怪,在他犹豫要不要找高人来看看的时候已经拾掇好了废园子的老头邀请他参加乔迁宴。

一走进后面的园子,秀才觉得自己可能走错门了。

房舍连成一片,非常华丽,都是新盖的。进入正房,房里陈设也很漂亮。廊下还有酒鼎,酒液被煮得沸腾,茶炉里的烟也从厨房里袅袅冒向天空。

(我心说,这盖房子的效率,现代所有建筑商都得跪。)

秀才一落坐就有人端上了酒菜,尽是山珍海味,还能看到门外有少年人来来往往,更有男女青年聒聒说话,欢声笑语不绝于耳,家人奴婢像有一百多人。

这么一家人,显然是大富之家,秀才觉得这家人的品味也够可以的,这么有钱大可以买个更好的住宅,何必费事的重修他家的废园子。

钱多了没处花,闲得慌吧。

故事到这里,应该就是秀才遇到了个人傻钱多的款爷然后傍上金大腿开始发迹的故事,但是——

注意这个但是,这代表着,这故事肯定不安常理。

事实也的确如此,秀才不胜酒力,没喝几杯酒就趴了,迷迷糊糊的听到那些人在说话。

“......过些日子,吸干了这秀才的精气......这所有的家业就都是我们的了,我们也可以更好的隐匿在人群里了.......”

秀才喝的所有美酒都变成了冷汗从周身毛孔里直往外冒。

我也无语,天上果然不会掉馅饼,掉陷阱还差不多。

我问:“然后呢,你被它们给吸干精气死了?”

老鬼摇头。“不,我把它们都给杀了。”

我大为惊讶,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把一群非人生物给灭了?靠,是你碰上的非人生物也太逊还是我太无能,这一年才被非人生物给祸害得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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