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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1 > 玄幻 > 我!劣迹艺人!开局为贫困生申冤 > 第67章 並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聪明!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江晨顿了顿,目光瞥向被告席。

“结婚包含两种情形,法律重婚与事实重婚。”

“被告宋哲自己没有配偶,但明明知道被告閆冬萍已婚,仍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符合事实重婚情形!”

要知道,即便在法律上没有领证结婚,倘若存在事实结婚行为,也可判重婚罪!

直播间网友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握草!那男的果然是小三哥!】

【一开口就是重婚罪,江晨这是铁了心要把对面送进去啊!】

【那个男的是小三哥,那另外一个呢?是小四哥吗?】

【楼上的,这閆冬萍也没这么有魅力吧?上哪儿找这么多小三小四的!】

【没想到啊,江晨第一刀就往大动脉上捅,一开始就整个两年!】

【没那么简单,重婚罪也不是隨便就能判的,还要有很严苛的事实依据!】

宋哲听到江晨的话,额头顿时浮现虚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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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些心虚地低下了头,隨后朝沈知意递了个眼神。

沈知意轻笑一声:“不用担心,重婚罪没那么容易定型。”

“它要求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生活证据,对外要以夫妻名义相称,邻居亲友还要认为二人是夫妻。”

“如果没有形成社会层面的夫妻身份认知,是不构成重婚罪的。”

同时,她还开口安慰起閆冬萍。

“冬萍姐,不要有心理压力,你不是出轨,你只是在追求自己真正的幸福罢了。”

“在婚姻里,女性本来就是作为被压迫的一方,你追求自己的幸福怎么了?”

闻听此言,原本有些紧张的閆冬萍,此时也鬆了口气。

这样来看,自己並没有做错。

审判长曹振邦点点头,开口询问。

“原告代理人,关於被告重婚罪的认定,可有相关证据?”

江晨將手中的a4纸呈交法警,法警呈递到审判席。

“审判长,审判员,请过目!”

“这是被告閆冬萍与宋哲家庭式同居的消费记录!”

“其中包括共同偿还车辆债务、同一住址长期缴纳水电、燃气费、物业费等支出。”

“下方还有两人固定上下班一起出入同一小区,长期共同生活起居的出行记录!”

此话一出,閆冬萍瞳孔一凝。

消费记录?出行记录?

前些日子,江晨明明在京都,这些信息……他是怎么查到的!

直播间网友也纷纷惊呼。

【我嘞个豆,江晨和她不在一个地址,手都能伸过来吗?】

【如果去银行,个人无权查询任何人的银行流水记录,银行一定会拒绝,这是法律强制的保密义务!】

【冷知识,在起诉离婚后,代理律师可以向法院提交调查令申请书,银行必须配合列印全部消费、转帐流水!】

【好傢伙!连两个人一块交物业费都能查出来啊!】

【要怪就怪这小三哥太实诚了,都勾搭有夫之妇了,还帮人家缴费!】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閆冬萍帮小三哥缴的费,不然车贷是哪儿来的!】

【对哦,她一个人在家哪儿来的车贷,这不是用盛注宝的钱,给小三哥还车贷吗!】

【我尼玛,原来是这回事!赶紧给她浸猪笼!】

【什么浸猪笼,那分明是古代宝可梦精灵球!】

未等审判长开口,沈知意便率先发声。

“审判长,我方存在异议。”

曹振邦的视线落在被告席身上,微微点头。

“被告代理人,允许合法提出异议。”

沈知意淡淡一笑,面向原告席。

“原告代理人,我方在婚姻未解除的情况下,没有合法登记配偶,也不存在以夫妻名义与宋先生共同生活!”

“宋先生只是閆女士的同事,两个人住在同一所居民楼,仅此而已。”

“宋先生得知閆女士的老公外出打工,自己在家带娃,处於同事间的照顾,宋先生才会隔三差五前来照料,关心生活。”

“而且,閆女士从未在公开场合与宋先生以夫妻名义相称,因此,不存在社会层面的夫妻身份认知!”

重婚罪的认定並不容易。

仅仅出轨,或者偶尔同居,甚至是婚外生下孩子,都不能单独认定事实重婚。

只能认定婚內出轨,婚內与他人同居,属於民事过错,无法判刑定罪。

说白了,这也就是个道德问题。

即便江晨能够证明两个人的关係纠缠不清,那又能如何呢?

两个人的相处,可不符合重婚罪!

有些法律专业的直播间网友,也看出了沈知意的目的。

【坏了,重婚罪的认定不简单,这沈律师是想要认定民事过错!】

【真是搞不懂,为什么出轨和同居,都没法认定重婚了。】

【那又怎样,就连跟人生个孩子,都不能单独认定事实重婚!】

【是这样的,这只属於民事过错,没办法判刑定罪!】

【如果没有社会层面的夫妻身份认知,那顶多是道德过失,不存在重婚罪!】

然而,江晨的表情却不慌不忙。

的確,正如沈知意所言,閆冬萍从未在公开场合与宋哲以夫妻名义相称。

这也是她为数不多聪明的时候。

但很可惜。

並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聪明。

江晨目光转向审判长,淡淡一笑。

“审判长,审判员。”

“在我呈交的证据背面,有被告宋哲的朋友圈截图,上面公布了自己与閆冬萍的情侣合照,文案以夫妻自居。”

“朋友圈设置全部人可见,可认定为向亲友公开二人婚姻关係。”

“另外……还有二人以夫妻名义,参加宋哲家庭聚会的照片,属於向亲友公布夫妻关係。”

审判长当即翻阅证据。

在看到相应截图后,將证据交给了书记员。

后者立刻投影证据照片。

a4纸的背面,是两张朋友圈截图。

第一张照片,是閆冬萍与宋哲的亲密照,背景是酒店卫生间。

上面还附著文案——【和老婆的七日旅游!】

第二张照片,是一个家庭聚会的整体合照,閆冬萍与宋哲坐在中间,显然是话题中心。

同样附著文案——【带老婆见家里人啦!】

看到这些,沈知意的表情微微一变。

閆冬萍也用难以置信的目光看向宋哲。

“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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