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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嗣兽世,我家幼崽多到爆 第106章 胰子皂

作者:佚名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8-23 11:35:37 来源:www.powenwu11.com

看见山雪一家回去收拾东西,也有人反应过来:“走,赶紧,咱们也收拾东西去!”

看这天色,一会儿天黑了可真就来不及了。

有些人家还有分工合作,嘱咐家人:“你现在去把咱们屋子里的炕点起来,我去把兽皮拿过来。”

“好咧好咧。”

一眾人都行动了起来。

“首领,金怎么不在?”夜惊春环顾一圈没有看到金。

首领吃饱了,正在打磨自己的长矛石片,回答道:“他还在狩猎呢!”

利刃怕春匠误会他们家不配合搬进房子住,解释道:“他还不知道今天要搬进新房子。不然肯定回来了。”

自己家儿子也很期待搬进新房子,不过,他是部落里最强的人,必须在狩猎队里劳作,没有参与过房屋建造。

大狩猎季的金几乎都不在部落,哪怕是夜晚也不例外。猫科动物擅长夜伏,他一直抢著在入冬前努力狩猎。

不过只有他一个人这么干。夜晚的森林是很危险的。

夜惊春道:“不是准备这两天就要出发去交换会了吗?这时候打猎还来得及?”

她知道金在搞长毛兽皮,但现在弄来也来不及鞣製带走。而且她从老爹那里听说,部落猎到的长毛兽皮也不少,除了部落自己留用的之外,还剩下八张长毛兽皮,可以去大交换会进行交换。

首领用手拂去长矛石片上的灰粉,笑道:“这时候狩猎到的肉还能送进熏房熏一熏存著,兽皮也能我们自己用。”

这会儿已经不是为了大交换会才狩猎。

利刃看向夜惊春,坦诚道:“春匠,在你们没来之前,我们部落寒季缺吃缺穿。很难有现在这样,大家放鬆坐著休息的时候。”

毕竟以前他们的肉放不了多久,早些时候狩猎到的肉也只能管二十天,只有现在这样,天气冷下来,那肉类就能存放挺久。

“金那孩子也习惯了,每次寒季前都会拼命狩猎,抓最多的猎物回来。”

存下来的食物越多,部落越安全。

夜惊春瞭然地点点头,金確实对部落很上心。

“他会一起去大交换会吧?”

利刃:“当然。他要负责保护交换队。”

“首领,你看我这个!”戏冬也凑上来,把自己手上的一块浅黄色肥皂递了上来,“用象油做的!”

象油加上清澈草木灰水,製成肥皂。

中间用盐水盐析走了一遍,收集了一些甘油。

利刃往她手上瞅了一眼:“这是什么东西?”

浅黄色的一块,没见过这样的东西。

戏冬道:“是肥皂,就是之前说的,可以让幼崽少生病的。”

肥皂做好后,也不是马上就能用的,等它熟化变硬也等了一个月。

利刃左看看右看看:“是药?用来吃的?”

戏冬摇摇头:“不,是用来洗手的。”

没一会儿,戏冬就弄了个陶盆过来,盆里打了水:“首领,你洗手,再用这个肥皂抹一抹。”

她把肥皂递给了首领。

首领端详著这块肥皂,感觉它摸起来很细腻光滑,不像是什么石头或者泥土。

夜惊春直接把大熊猫幼崽叫过来:“果果来。”

果果正是兽形,在他阿奶的脚边坐著,抱著吃饱了鼓鼓的白肚皮。

听见夜惊春叫他,他坐起来抬头看看,身子一翻就像个球一样地滚过来了,撞到了夜惊春的腿才停下。

大熊猫幼崽抱住她的腿,趴在她的膝盖上,抬起头来,眨眨眼睛:“春匠,我来啦,叫我干什么呀?”

夜惊春:“来,用人形。”

大熊猫崽崽很听话地恢復了人形,趴在膝盖上的上肢和脑袋变成了五岁小孩的短胖双手和头。

夜惊春把他的手拿起来,看了看,一天下来,这小傢伙的手果然脏兮兮的。

早霞和云朵听见夜惊春叫走果果,也好奇地跟了过来。

只见夜惊春牵著果果的手蹲下,把他的小手放进了陶盆,从利刃那里拿过了肥皂,给果果抹了抹。

揉揉搓搓,没一会儿就冒出了泡泡。

看著泡泡,果果发出了惊讶的声音:“哇。”

夜惊春笑笑,把他的手又放进水里清洗乾净。

泡泡消融,双手拿出来,在眾人面前摊开,又变成了白嫩嫩的模样,一点也不见脏污。

云朵不可思议,拿著孩子的手,手心手背都看了看:“这么快?”

自家的崽崽自家最清楚,孩子什么都爱玩,那小手那叫一个脏,每次都搓揉很久才能洗乾净,最近天冷,云朵都好几天没给崽崽洗手了。

可她就看著春匠拿著那块东西给崽崽抹了抹,在水里泡了泡,就这么干净了,一点也不费劲儿!

早霞也打量著那块东西:“怎么会这么快啊?”

夜惊春道:“你们也可以试试。”

利刃第一个试,他把手上的长矛放在地上,拍了拍手上的石粉末,拿起肥皂,学著果果之前那样洗手。

先抹了抹,出了泡泡。

果果想伸手去戳泡泡,被云朵一把拦了下来。

抹了肥皂揉搓两下,就放进水里清洗。

两只手拿出来时,乾乾净净了。他的手有茧子和伤疤,在岁月打磨下,透著一种黑黄的粗糲肤感。

不如果果的洗得那么白净,但利刃却能感觉到一种清爽感,他感觉裹覆著手部的尘土都被洗净了。

甚至,似乎还有一种看不见的东西从手上被除去。

感受非常明显。

果果还小,不能表达清楚自己的感受,但是利刃却很清楚,他看看自己的手,瞪大眼睛,问夜惊春:“是死亡粉吗?死亡粉被除去了?”

他好像是第一次感觉到这种被洗得乾乾净净的滋味。

夜惊春明白利刃说的那种感觉,很多人都一样,用了肥皂清洗后有明显的“乾净感”,除了真的能清洗掉手上的污渍外,最主要的是肥皂的去油效果。

肥皂能把肌肤上沾著的油脂,甚至是皮肤自己分泌的油脂,统统带走。这就给人一种紧绷、发涩的感觉。

焕然一新,不著外物。很容易让人心理上觉得这是——“真正的乾净”。

其实用热水洗也能有这种感觉,但兽世热水用来喝都紧俏,不会用来洗手。第一次有这种感觉的利刃,自然会联繫到超自然力量上。

夜惊春也不解释,就让大家这样认为也挺好的,以后就会好好洗手,减少生病的概率。

她认真点头:“嗯,以后吃饭前好好洗手。”

她看向果果,摸摸他的脑袋:“还有你,天天吃你那手,就那么好吃?”她拍拍他的脑袋顶,“以后吃饭前一定洗手,知道没?也不能再吃手!”

果果点头:“我知道了!”

利刃却又想到了另外的可能性:“这个也能拿去大交换会上换东西!”

他想了想,说道:“大交换会上,有一些部落会拿出一种叫皂角的东西……像大豆荚,说是捏碎了洗兽皮能洗得乾净。”

有点贵,需要好多张兽皮才能交换。而且猛啸部落是烟燻兽皮,要防水,一般不洗,他们没有换过那种东西。

但利刃觉得,眼前的这块肥皂,比皂角更好使。这看著都更漂亮些。

夜惊春摇摇头道:“咱们这个是用油来做的,成本高了。”自己都不够用呢。

那皂角多便宜啊,在这种时代恐怕没什么竞爭力。

不过,夜惊春想了想:“这东西还能用野兽的胰子来做。”

就是胰子皂,那个去污能力也强。相对动物油脂来说,它也更有性价比。毕竟野兽都有胰子,却不一定能有油脂。

只是之前部落都把动物內臟当作食物吃掉,以后可以专门留下来做皂。

那个就能和皂角竞爭市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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