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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1 > 玄幻 > 重生婴儿,开局签到被迫开始内卷 > 第122章 所有想偷家的,都得先过我这一关。

周一早上,沈诗情顶著一对淡淡的黑眼圈出现在402门口。

言秋开门的时候多看了她一眼,她平时总是精神抖擞地站在走廊里,马尾辫晃来晃去。

今天她的头髮虽然还是扎得整整齐齐,但整个人明显没睡好。

像一只被踩了尾巴正打算哈气的小猫,浑身上下散发著“別惹我”的气场。

“你怎么了?”

“没怎么。”

她把包子塞进嘴里,腮帮子鼓鼓的,咬得比平时用力。

她昨晚翻来覆去到半夜,满脑子都是那本破小说里的剧情。

青梅竹马的女主角从小和男主角一起长大,感情好得不得了,结果一个天降女配出场,没几章就把男主角抢走了。

那本书是林豆豆昨天下午在群里推荐的,说:特別好看,一定要看。

她信了。

点开看了。

然后气到凌晨两点都没睡著。

她越想越气。

那个女主角明明占了那么多优势。

从出生就认识,住得近,每天一起上学放学,连家长都互相认识。

结果被一个认识没几天的女生截胡了。

这叫什么事?

虽然她知道言秋不是那种人,上次林若涵的情书他连信都没看完就还回去了,但万一呢?

万一以后还有別人呢?

万一有个女生不写情书,改用別的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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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她不能像那个女主角一样傻乎乎的。

她得做点什么。

可是怎么做呢?

总不能在他脑门上贴个標籤吧?

也不能每时每刻都在他旁边盯著他吧?

得想一个低调的、不引人注意的、但又能让所有人一看就知道他是她的办法。

她一边咬著包子一边在心里打草稿,目光无意识地扫过言秋掛在衣架上的校服外套。

忽然她的视线停住了。

校服外套。

书包。

自行车。

这些他每天都要用、每天都要带出门的东西。

如果在上面写上她的名字……

“你在看什么?”言秋顺著她的视线看了一眼衣架,又看了看她。

“没看什么。”

沈诗情把最后一口包子塞进嘴里,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碎屑。

“走了走了,上学要迟到了。”

她从衣架上拿下他的校服外套递给他,趁他伸手接的时候飞快地瞥了一眼领口內侧的水洗標籤。

標籤是白色的,上面印著尺码和洗涤说明,旁边还有一小块空白。

够了。

她又瞥了一眼外套领口內侧的布料。

那块也够大,能写好几个字。

第一节课刚下课,言秋被浩浩叫去走廊討论昨天游戏的內容。

沈诗情坐在座位上,假装在翻画画本,余光確认他走远了,飞快地从笔袋里抽出一支极细的黑色马克笔,伸手把他掛在课桌旁边的校服外套捞过来。

翻到领口內侧的水洗標籤,拇指把標籤展平,在上面写了两个小小的字:诗情。

字跡很轻很细,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

她写完退后端详了一下,觉得不够,又翻到领口內侧的布料上,在接缝处又写了——诗情专属。

她把外套掛回原处,又瞄了一眼他掛在课桌侧面的书包。

书包是深蓝色的,背面有一个网兜,平时放水杯用的,虽然上了初中都不怎么带书包回家,但她还是打算把自己的名字写上。

她伸手在网兜內侧的布料上也写了两个字——诗情。

写完之后她迅速收回笔,把画画本翻开到空白页,假装一直在画画。

“你刚才在干嘛?”陈晓的声音从旁边幽幽飘过来。

“没干嘛。”

沈诗情把马克笔塞回笔袋里,动作快得像做贼。

“那你在言秋书包上写什么?”陈晓追问道。

“你看错了。”

“我没有,我两只眼睛都看到了。”

陈晓偏头看著她,嘴角微微弯起。

“不过你放心,我不会说的,反正你也不是第一次在他东西上写名字了。”

沈诗情用课本挡住自己发红的耳根,继续假装画画。

但这还没完。

他的自行车还没写。

自行车是他每天载她上下学的专属座驾,那个后座是她的专属位置,从小学坐到现在,从来没有第二个人坐过。

但如果有人在停车场看到这辆深蓝色的自行车,怎么知道它有主了?

万一有人趁他们不在的时候偷偷往车筐里塞情书怎么办?

虽然这种概率大概比找到四叶草还低,但她昨晚看的那个小说里就有这种桥段。

她不能在同一个坑里摔两次。

放学后,两个人走到自行车棚。

言秋去推车,沈诗情站在他后面,趁他弯腰开锁的工夫,飞快地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马克笔,在车座下方靠近车架的位置写了三个字——“沈诗情”。

写完站起来把笔藏回口袋里,拍了拍手上的灰。

“你在车座下面干嘛?”言秋推著车走出来,偏头看她。

“繫鞋带,走了走了,回家吃饭。”

她把书包放进车筐里,侧身坐上后座,一只手扶著言秋的腰,另一只手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的马尾辫。

言秋说过,他最喜欢她这个髮型。

晚风从梧桐树荫里穿过,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手腕上那串相思豆,红绳在夕阳下泛著柔和的光泽,和他手腕上那串一模一样的。

她想好了。

明天早上趁他去洗脸的时候,在衣架上的每件校服外套领口都写一个。

趁他去找浩浩聊天的时候,在课本的第二页也写上自己名字。

总有一天,他所有常用的东西上都会有她的名字。

这不是不信任,这是保险。

就像数学考试要检查两遍。

就像画画要留备份。

就像她妈买保险的时候说:万一用不上最好,但买了安心。

就是这个道理。

晚上回到家,她坐在书桌前,从笔袋里拿出那支极细的黑色马克笔,在檯灯下仔细端详了一下笔锋。

很好,出水顺畅,字跡清晰。

她把笔盖扣好放在笔袋最顺手的位置,嘴角翘起来。

然后拿起手机点开和林豆豆的私聊窗口,发了一条语音。

“豆豆,你昨天推的那本小说,下次別推了,害我担心了一整个晚上。”

林豆豆秒回了:“怎么了?不好看吗?我觉得写得很好啊,天降和青梅的对决特別精彩,最后天降贏了不是挺感人的吗?”

“哪里感人!青梅输了!青梅为什么要输!”

“因为小说需要戏剧衝突嘛,如果青梅每次都贏就没意思了。”

“那也不能让青梅输!青梅就应该贏!青梅从出生就开始了,天降凭什么!”

林豆豆连发了好几个笑脸表情。

“所以你是在担心你的秋秋会被別人抢走?

不会的,你们和小说不一样,小说是假的,你们是真的。

而且,在小说里,像你这种性格的人,被牛起来最痛了,读者们看著最爽了。

再说了,你已经开始在他东西上写名字了对吧?”

“你怎么知道?”沈诗情大惊失色,她是怎么知道的。

“哈哈哈~猜的,上次你在他课本上写名字的时候,我就觉得你有这个倾向。

对了,写都写了,就写好看一点,別写歪了。”

“知道了。”

沈诗情把手机放在床头柜上,仰躺在床上,把大布熊“秋秋”捞进怀里,手指轻轻捏著它一长一短的耳朵。

窗外梧桐树的叶子在夜风里沙沙响,月光透过窗帘缝隙漏进来,在天花板上画了一道细细的银线。

马克笔就放在笔袋里,明天早上继续,她要在言秋所有的东西上都写上她的名字。

她翻了个身,闭上眼睛。

言秋是我的,所有想偷家的天降,都先得过我这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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