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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小货郎,养家宠夫郎/盛世小货郎 第22章 簪花

作者:菇菇弗斯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6-08-24 09:51:13 来源:www.biquge.us

  第22章 簪花

  转眼八月十四。

  因次日要赶早去县城做生意,常霄和曾如意提前一日将节礼送去耿、刘两家。

  意外的是,这还没过多少日子,耿里正的孙儿元捷已抄完了其中一册薄些的书册,把原本还给了常霄。

  在耿家时,因是过节,学塾休沐,他一早正在屋里温书,听闻常霄上门,特来还书致谢。

  常霄作为科举“过来人”,按着原主对州试的记忆与他浅聊了一刻,耿元捷以书中疑惑相询,他只惭愧称如今弃文从商,羞于再提圣贤书,耿元捷见状便识趣改换话题,只问赴考经验。

  而今州试尚是一年一回,原主去年下场落第,今年本该是第二次。

  不过年年都有传闻,言说考期将改为两年或三年一届,而今学子每每提起都是忧心忡忡。

  尤其是乡下学子,得消息不易,渠道往往只有学塾夫子一处。

  常霄思索后道,日后如有机会可帮着进城打听,又因此得了耿元捷一番诚意相谢。

  如此应付过去,出门时好生松了口气。

  书册握在手中宛然如新,可见两任主人待它如何宝贵。

  “回去放好,或许以后咱们有了孩子,能用得上。”

  他转过头去同曾如意笑言。

  “当然,此事讲缘分,有是欢喜,没有只你我相伴也是极好的。”

  上辈子意识到自己的性取向,便注定没有后代了,又生在那样的家庭,有那样的父母,他本就对孩子没什么太大执念。

  他不知这句话落在曾如意耳里是何等的意外,小哥儿从没见过一个人在孩子一事上如此洒脱。

  竟是有是好事,没有也无妨,需知女子哥儿多年无所出,已是可以被休弃的罪责。

  【你不喜欢孩子吗】

  他小心翼翼地问道。

  常霄看过,心知曾如意是误会了。

  “不是不喜欢,只是有没有孩子,都不妨碍你我心意相通。”

  他观察着小哥儿神情,领悟到自己随口所说,对于古时人而言多半有些惊人。

  他尝试将此事一次说分明。

  “如意,我既心许你,自然想与你相伴到老,此事与你我有没有孩子无关,但如若真有孩子,那是流淌着你我血脉的骨肉,我如何会不喜欢?”

  曾如意琢磨了半天,觉得似懂非懂,只听清楚了那句“我心许你”,不由将“高兴”二字写了满脸,连走路的步子都变得轻盈。

  在快到碾场时,他选择拉过常霄的手掌,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回应。

  【我想给你生孩子】

  很是有些“不懂你叽里咕噜说什么,但我就是这么想”的架势。

  常霄看后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住。

  他咳了两下,无奈莞尔,又忍不住逗小哥儿两下。

  “说来还没听你正经叫过我。”

  曾如意不解,歪头疑惑。

  常霄挑眉道:“便是人家的夫郎,都如何称呼家里的汉子……”

  曾如意刹那醒悟。

  他当然是该改口的,只是他又不会说话,日常写字时,更不会特意加上称呼。

  他作势欲写,常霄却拢着五指不给他用。

  “不要写的。”

  说话间已是到了家门口,进屋放下几样回礼,常霄提起桌上陶壶倒水喝,见曾如意还在冥思苦想。

  他心头生痒,把人轻拽到怀里,在额前亲了一记,意有所指道:“你该叫我什么?”

  曾如意忽而明白了常霄所求。

  他试着用口型唤道:【官人】

  常霄心满意足,很快用唇把无声的二字推了回去。

  他想将来总有一日,能等到小哥儿把这两个字亲自说出口的。

  ——

  “两人带货,三十文。”

  常霄提着准备好的二十五个钱,带曾如意上船,一听价钱就皱起眉。

  “怎又涨了,不该是二十五文?”

  这水上船资,怎还隔一阵一个价的。

  “过节时什么不涨?”

  那收钱的人理直气壮。

  此时后面有人提醒常霄,“郎君,你便多给五个钱吧,确是逢年过节一向如此的。”

  那汉子低声道:“可别为着几个钱和他们理论,落不着好!”

  常霄也知其中道理,这年头出门在外,哪能不吃几个哑巴亏的。

  没听闻还有句话讲“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遑论只是多要你几个钱了。

  上船后常霄本还想向身后汉子说声谢,奈何人太多,直接就给挤散了,再寻不着。

  夫夫二人一路乘船顺水至莘县码头,不曾停留,紧赶慢赶去往云光寺,希望能趁早占下个好位子。

  他们这样的小商贩,进城是无需缴过门税的,在庙会上摆摊也无需交市金,全凭先到先得。

  两人一边寻空位,一边还要护着一应草编小物不被挤坏,实是焦头烂额。

  而离云光寺最近的一圈位子早就让城里商贩给占满了,他们不得不向外围去寻。

  “就这处吧,城里人去云光寺多要打此经过。”

  幸而他们需要的位置不大,只要能占下两个人,就能摆起摊。

  左看右看,许多人早将生意热闹得做起来了,左一个卖木屐的,右一个卖膏药的,前一个叫卖刚出锅的肉馒头,后一个头顶大圆笸,里面摆着各色杂嚼吃食,来人买时才拿下来,只恐沾了灰。

  安顿好后,曾如意摘下挂在身上的水壶,打开塞子让常霄喝水。

  他们一人背了个大的水葫芦,常霄那个在从村里往马桥走的路上就喝的差不多了。

  常霄接过喝了几口,示意曾如意也喝些。

  “喝完了再添,今日热闹,来回卖茶贩浆的多了去。”

  才正说着,就有个提壶卖茶的小姑娘路过。

  曾如意招招手示意她停下,她个子矮,提的壶都却大得很,身形敦实有力气,扎一双髻,还簪了鲜采的花儿。

  “大碗茶一文钱一碗,夫郎要几碗?”

  曾如意比出两根手指,低头拿钱,他们出来时两人身上都装了些钱。

  对曾如意只比划不说话的行为,小姑娘显然是有些疑惑的,接过葫芦,安上漏斗往里倒茶时还偷偷往这边瞟,单是好奇,并无恶意。

  常霄看在眼里,却见曾如意面色泰然,并不因此着恼。

  想来卖茶人走街串巷,肯定对附近最是熟悉,他趁对方走之前问道:“再同你打听件事,离此最近的医馆在何处?”

  小姑娘停下手里动作,想了想,指了个方向。

  “这附近靠着庙近,医馆不少嘞,往那边走就有两家,一家擅骨科,一家则是什么都看的。”

  “不知后一家口碑如何。”

  她看常霄和曾如意的打扮,加上所卖物件,揣测是乡下来贩货的手艺人,倒是常见底下有人来城里求医的,不由好心,多说两句。

  “还成,不曾听说出过什么事端,开了许多年,诊金要的也不多,我娘前岁冬日里,去那看过咳嗽,花了几十文钱就治好了。”

  “听着是不错,多谢。”

  常霄点点头,接过灌满的葫芦,曾如意则付了钱。

  葫芦斜挂回身上,两人互相搭着手,把货担放在地上当支撑,上面架起木杆,把虫儿笼和灯笼分别挂上。

  常霄与曾如意各拿一个,不时拽两下机括处的草绳,好让蜻蜓与蚂蚱的翅膀动个不停。

  而常霄清清嗓子,开始高声叫卖。

  “南来的北往的停下瞧咯——会动会飞的虫儿笼——”

  “蜻蜓掌中飞,蚂蚱手里蹦,活灵又活现!”

  “买来送夫郎,夫郎心欢喜,买来送娘子,心里甜似蜜,买来送娃娃,娃娃乐哈哈!”

  说到兴起了,他还把自己的老伙计拨浪鼓也拿出来用力晃两下。

  伴着“当当当”的清脆鼓点,让他这早就润色好的叫卖词显得更加朗朗上口,很快就引来人凑近看。

  “什么虫儿笼,以前没听过。”

  “就是你手里这个?拿近了我瞧瞧。”

  常霄仗着个子高大,把手里的草蜻蜓虫儿笼举到眼前,转着圈展示。

  “随便瞧随便看,全是细致手编的,结实得很,扯个几百下都不会坏。”

  “您拿在手里试试,咱卖的可不是那些轻飘飘,一扯就散了的玩意儿,一日到头也做不来几个嘞,全是手艺!”

  好些人伸手去扯草绳子,果然见那虫儿的翅膀上下翻动,纷纷惊呼道:“还真能动!”

  “可不是能动,这位小娘子可要拿一个?我见小娘子头戴蜻蜓步摇,定是喜好这样式的。”

  他可是深谙什么人最容易在庙会上掏钱,不外乎带孩子出门的大人,以及结伴出门游玩的年轻人。

  前者乐意过节时给孩子买几样新鲜东西,后者则是手松一些,遇见喜欢的便乐意掏钱,相对而言没那么精打细算。

  “买,怎么卖的?”

  不想小娘子没说话,她旁边的郎君就要去解钱袋。

  “二十二文一个,四十文两个。”

  这可是仲秋的县城庙会,城里物价高,再加点节日溢价,他费劲把东西带来,翻个倍不过分吧?

  “给我拿一个,挑个好的。”

  说罢就不顾小娘子阻拦,压根不讲价,抢着结了账。

  两人头挨头,手挨手,在架子上挑了半天。

  常霄也不怕他们挑,进的每一样货可都是精心检查过的,没什么大分别,不怕挑剩下的卖不出。

  生意开了张,很快又卖出第二单。

  这回买的是一家三口,当爹的把宝贝哥儿高高架在脖子上,买完之后任由小哥儿抱在手里来回倒腾,好几次砸在他脑袋上,他也不生气,倒是孩子的小爹拍一下孩子屁股,让他好好地玩儿,再不听话就不给了。

  常霄看得唇角翘起,与曾如意对视一眼,发现彼此都是笑盈盈的。

  “我一直觉得出来摆摊做生意很有意思。”

  趁一时没有人上前买东西,他凑近小哥儿,指了指来往行人。

  “你看,形形色色,世上什么人都有,看他们做事有意思,与他们说话也有意思。”

  曾如意有点能理解常霄所说的话。

  小时候家里香烛铺还开着的时候,他就喜欢坐着门槛往街上看,哪怕热闹不是经常有,即便单纯看人走来走去,也怎么也看不腻。

  【官人的叫卖词也很有意思】

  他慢慢写字,常霄看后笑道:“好歹是费心想的,要是听着没趣,我可要找地方哭了。”

  大约半个多时辰过去,一共卖出十二个虫儿笼,四只草编灯笼。

  其中不讲价的人总归是少,也有一下子要两个的,多是按二十文一个算。

  灯笼进价八文,却因庙会上恨不得三五步就一个卖灯笼的,要不上太高的价,全数按十五文卖的。

  一下子三百个钱进兜,常霄顿觉神清气爽。

  看到有卖花的老妇路过,他还喊人停下,花八文钱买了两朵拳头大的新鲜菊花,一朵黄,一朵紫。

  “来,咱们既出来过节,也该应个景,把花簪上。”

  而今纵是男子也有簪花习俗,且不拘老少。

  曾如意接过花,在鼻下轻嗅,只觉清香扑面,惹人舒怀。

  再看常霄已经俯身低头,静待自己为其簪花。

  他屏息凝神,仔细将花枝簪入最合适的位置。

  花色如灿阳,映衬得男子眉目愈发出彩夺人。

  结束后,很快轮到他自己。

  小哥儿只觉发髻间发丝微微扯动,再伸手去碰,已能摸到柔嫩的花瓣,指尖萦着淡淡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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