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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小货郎,养家宠夫郎/盛世小货郎 第33章 守夜

作者:菇菇弗斯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6-08-24 09:51:13 来源:www.biquge.us

  第33章 守夜

  想的是挺好,可无论做什么都要等明天了。

  常霄把小哥儿连带家里的一只龟、两只小鸡,一起送去了耿家,回来时见院门口已有人在等,还有两只大狗,显然是轮着今晚守夜,看顾碾场的。

  “常兄弟,我们来了,瞧着院里没人就没进去。”

  看碾场要熬夜,熬过后白日里还要照旧下地干活,因此来的都是年轻汉子,和常霄的年岁相差不多,凑在一起也有话讲。

  常霄认出面前的三人,两个比他年长,一个姓吕,叫吕风,一个姓陶,叫陶勇,余下一个才十五,是秦家的小子,起了个好养活的贱名叫栓子。

  他忙道:“方才送如意去里正家,来迟了,着实对不住。”

  随后赶紧推了院门,引众人进去,接着把两只大狗拴好,面前摆了个水盆,大狗立刻把头埋进去开始喝。

  “这狗用不用喂?”

  狗是吕家养的,常霄听他道:“来前喂过了,不用管。”

  这三人里,陶勇白日里来过买茶吃,剩下两个都有日子没往这边来了,见了院子里的情形,都说干净。

  “果然房子不能不住人,一旦有了人气,立刻就不一样了。”

  秦栓子走得最快,一眨眼就到了屋门口。

  常霄寻火石擦亮,点着了桌上油灯。

  白日里都累得很了,而今见了床,各个赶着解开铺盖,把自己从家里带来的被褥铺好。

  听常霄说灶上有热水可以用,院子里水缸也是满的,便又拿了布巾出去洗漱。

  一个个的,全都不怕冷,深秋的天气,用盆子兑点温水,直接脱光了站在屋里擦身。

  常霄属实不太想在这种情况下和别人坦诚相见,便独自一人去了灶屋里。

  吕风他们见了,都说他是读书人好面子,乡下糙汉子大热天一起脱光了去河里洗澡都是有的。

  常霄也没反驳,说就说呗,自己觉得自在最重要。

  洗完进屋时,余下三人正在说话,见他来了,年纪最长的吕风道:“常兄弟,我们在商量晚上谁先守夜,咱们人多,一人一个时辰就够了。”

  秦栓子率先举手,“我先来行不?我这人睡得死,一闭眼谁也叫不醒了,只怕耽误事。”

  一般来讲,第一个守夜的是最舒服的,回来还能睡个整觉到天亮。

  因他年纪小,大家也乐意照顾他一二。

  陶勇道:“我都行,不就一个时辰么。”

  吕风看向常霄,“我也都行,常兄弟你呢?”

  常霄想了想道:“我排最后一个吧。”

  反正他平日里也起得很早,再加上琢磨着要去草市买猪杂做菜,一头猪也只得一份杂碎,屠户做的都是早起生意,去晚了他怕买不着,不如办完事回来后再补觉。

  四人商定,都无异议,吕风和陶勇商量后,就决定按着秦、吕、陶、常的顺序排下来。

  因常霄和秦栓子都是头一回守夜,剩下两个年年都来,便跟他俩传授经验。

  “守夜可不兴在院子里坐着,一是大半夜的,人最困乏,坐着坐着就难免开始打瞌睡,警醒不起来,二是碾场那么大,不时时转悠着,哪里看得到全貌。”

  秦栓子好奇,问他们两个从前守夜有没有遇到过什么事,常霄也默默竖起耳朵听。

  不过吕风和陶勇说的和曲大娘子差不离,多是些野兽路过偷吃,并无什么刺激的经历。

  “有粮食就招耗子,有了耗子,就又把别的东西招来了。”

  秦栓子道:“耗子能招啥,不就是黄皮子,哦对,还有野狸奴。”

  “哪只这两样,还有夜猫子和蛇嘞!要是遇着蛇,不要动,它们不吃粮,爬一圈自己就走了。”

  常霄听着觉得奇怪。

  “夜猫子不是野狸奴么?”

  吕风笑道:“夜猫子是天上飞的,哪里是野狸奴呢!”

  陶勇问常霄,“你原先在城里见不着夜猫子么?”

  常霄反应了一会儿,慢半拍地搞明白了,他们说的夜猫子应该是猫头鹰。

  回忆了一番,原主好像真没怎么见过,毕竟猫头鹰主要吃耗子,也会捕蛇为食,肯定更喜欢农田多的地方。

  话题顺着“夜猫子”延伸出去,秦栓子兴致勃勃地凑过来,问常霄县城是什么样。

  吕风挠了挠脸,有些无语,心说这小子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常霄回村又不是自己甘愿的,原先人家过的是什么日子,现在又是什么日子,哪里会乐意跟你多说。

  常霄却是不在意的,随意答了些。

  不过原主从前的日子属实很简单,无非是家和书院两点一线,至多抽空去一趟书铺抄书,或是去书行接一些代写的活计。

  秦栓子听他讲了半天起早贪黑读书、背书的事,听得头都大了一圈。

  “让我这么念书,我宁愿下地。”

  “你小子还当谁都能念书的,咱们村这么些年,像样些的不也就只有里正的孙子一个。”

  陶勇已经靠着床头躺下了,闻言用脚踢了踢盘腿坐在被子上的秦栓子。

  “时候不早了,你守夜不睡觉,我们可还要睡,赶紧出门干活去。”

  “现在连亥时都还不到!”

  秦栓子抗议,“我还有事想拜托常大哥。”

  “有什么事不能明天再说?”

  “可明天守夜的就不是咱们几个了。”

  常霄听他们你一言我一语,主动开口道:“那栓子说说,有什么事是我能帮上忙的?”

  他本以为是托自己去马桥或是县城买什么东西,哪知秦栓子摸摸鼻子,不太好意思道:“这不是常大哥你识字,机会难得,我就想问问你,我的名字怎么写。”

  常霄没想到是这么小的一件事,连陶勇都因为惊讶,再次坐了起来,吕风也诧异道:“咋突然想学这个?”

  “是啊,你不是不爱念书么?”

  这回说话的是陶勇。

  “那我也没机会念书不是,咱们村又没有村塾。”

  秦栓子道:“我就觉得,再大字不识,也不能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说不定啥时候能用上呢。”

  常霄算着时辰,确实不晚,再加上他原本就没脱鞋上床,始终坐在桌边和几人说话,是以不觉多麻烦,便道:“想学就学,也不是什么难事。”

  他道:“正好我这里有纸笔,我把你的名字用大字写下来,你练几次,再回去照着抄几遍,大概就能学会了。”

  只是都睡觉前了,毛笔字很难拿得出手,加上也懒得磨墨,索性直接用麻纸和炭条,一笔一划地写下“秦栓子”三个大字。

  以此为对照,他分给秦栓子一张纸,一根炭条,“接下来我写一笔,你写一笔,记住笔画的顺序。”

  要说这名字有什么好处,那就是笔画不多。

  在他们写字时,吕风拿起一根炭条对着光看。

  “常兄弟,你平日都用这个写字,不用毛笔吗?”

  常霄诚实道:“墨锭不便宜,需省着用,现下只有记账时才用笔墨,为的是字能写得细小些,省纸张,平常使炭条,倒也够用了。”

  “这是你自己烧的炭条?”

  陶勇从旁边伸出手,用指甲掐了掐,摇头道:“烧得不好,质地太软,怕是不好用吧?我瞧过我爷做木工时用的炭笔,比你这个硬多了。”

  常霄忙抬头,“陶大哥会做炭笔?”

  他惭愧道:“我这是自己瞎琢磨的,用柳枝烧的,是不是木头用的不对?”

  “当然不对!”

  陶勇道:“烧炭你得用硬木,不单是做炭笔的,取暖的木炭也是一个道理,这木头越硬,做出炭来质地也就越硬,最好的木炭不都是讲究那什么……声如金石?具体说法如何我也忘了,总之就是那么个意思。”

  他把炭条还给常霄。

  “硬木头不难寻,桑木、桃木、枣木都是,就说桑木,不漫山遍野都是?你得了木头后把它焖在陶罐里,用小火,差不多一个时辰熄火,等凉了以后拿出来削削用。不说多好,肯定比你这个强。”

  常霄受教,他当初用柳枝,是看好柳枝纤细,更接近笔杆的粗细,不成想还选错了。

  “那我回头试试看,多谢陶大哥指点。”

  “嗐,多大点事,你在村里随便扯个人都懂。”

  吕风在旁笑道:“看来书里也不是什么都写的。”

  常霄无法反驳,原主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他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许多现代经验到了这里毫无用处。

  多亏还有个擅于经商的脑子,不然就这点动手能力,来了这里,真就只能仰头喝西北风了。

  秦栓子笨手笨脚学写字的样子,很快激起了吕风和陶勇的兴趣,闲着也是闲着,两人也让常霄教他们写名字。

  常霄分别写下后,一人发一根炭条,一张麻纸,让他们写了好几遍,差不多记住后,三人都主动将写过字的纸叠起来放好。

  “回头给生哥儿瞧瞧,我也是会写字的人了。”

  洗干净手上的炭灰,秦栓子美滋滋地晃脑袋。

  常霄没听过这么个人,再看秦栓子的神情,不由打趣道:“看你这模样,生哥儿是你心上人?”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

  陶勇看秦栓子一下子红了脸,支支吾吾不好意思说的样子,瞬间来了精神。

  “栓子说的生哥儿,就是王家的哥儿王莲生,比栓子大两岁,栓子中意人家,天天追在人家屁股后面喊哥哥。”

  秦栓子作势要伸手捂他的嘴,“勇哥,你别说了成不!”

  “干啥不说,这不是你常大哥想知道。”

  陶勇边乐边躲,然后跟常霄补充道:“王家哥儿能干又伶俐,好些人上门说媒,也就是王家舍不得孩子,想着多留两年。”

  他用力拍一下秦栓子的后背,“我说栓子,你可得加把劲咯!”

  吕风见秦栓子都快急眼了,到底是年轻,面皮薄,笑着打圆场。

  “比起那些个说亲的,咱栓子可不差嘞,要我说,现下这么多盲婚哑嫁的,能找个自己欢喜的也是福气,再者,他们两个的事在村里谁不知道,我看王家也是瞧着栓子年岁小了些,担心没个定性。”

  秦栓子蹦着高去压陶勇的肩膀,把人压得嗷嗷叫,落地后气喘吁吁道:“也别光说我……”

  他情急之下看向常霄,“常大哥,我听说你和嫂夫郎也是刚成亲没多久,你俩是怎么认识的? ”

  没想到话头转回自己身上,常霄无奈。

  他突然意识到眼下的四人合住像什么,不就是大学宿舍吗?

  果然一到睡觉前,话题来来回回就是那么几个。

  原来自己还因为性取向的问题,总是被排除在外,不过当初的舍友都只是嘴上嫌弃,并不真的把他当作异类。

  由于这个缘故,毕业多年他们同寝的四个人都还保持着联系,无论工作还是生活上,谁遇到了难处都会伸手帮一把。

  常霄穿越以来,第一次有点怀念原来的世界。

  在那里他虽然没有靠谱的亲人、心许的伴侣,但确实有着很不错的朋友。

  由于秦栓子和陶勇一直在玩闹,只有吕风注意到了常霄短暂的走神,他联想到一些听过的传言,疑心常霄是不愿意旁人提起他和曾如意成亲的事。

  毕竟村里好些人说,里面必定有什么缘故的,常家落魄前常霄好歹是大有前程的书生郎,缘何会娶个哑巴小哥儿,既不是看上了人,那就是看上钱了,谁让家里有个赌空了家底的赌棍呢!

  听闻城里女子哥儿出嫁,嫁妆带的可不少。

  他含糊打岔道:“城里和咱村里肯定不一样,你小子怎么话那么多,要不晚上你守两个时辰,我们多睡一会儿。”

  秦栓子不乐意,“那是勇哥先说的……”

  常霄回过神来,看出吕风的意图。

  每天守夜的人都是里正安排的,当中最年长的自然要做领头人。

  现在常霄忽然明白了里正选吕风的原因,确实比陶勇和秦栓子稳重多了。

  不过他和曾如意之间的感情并不作假,也没什么不能拿出来讲的。

  “我原先一门心思念书,岁数到了,便听从了长辈的安排。”

  他浅笑道:“像栓子一样,有心仪的人自然是最好的,不过有时纵然是父母之命,也不见得没有好姻缘,我大抵算是其中运气不错的。”

  “我都看出来了。”

  秦栓子听到了想听的,接话道:“没看我们来之前,常大哥甚至专门送夫郎去耿家吗?”

  常霄一本正经,“天都黑了,当然是要送的。”

  陶勇用肩膀碰他一下,挤挤眼,“这几天必须要和夫郎分开睡,你肯定心里一百个不情愿吧。”

  常霄揉了揉鼻子,没有否认,无奈一笑,“也是没办法的事。”

  谁让这边没有第二间屋,实在住不开呢。

  话赶话,他顺势提起想要修缮老屋的事情。

  “眼看入冬,还住在这里实在不是长久之计,想着把我家老宅子那边收拾一下,腾出一间屋来搬过去住,只是我没修过屋子,不知道从何下手,钱倒是攒了些,也不知够不够。”

  果然面前三人很是感兴趣,都表示自己干过类似的活。

  就算没有盖过屋,也补过瓦、夯过墙、修过火炕、垒过猪圈鸡窝……

  横竖道理都差不多。

  吕风见话题翻了篇,暗自松口气,拍拍胸脯向常霄道:“等秋收过后,你要是缺人修屋,喊上哥几个就是,这事不难,也花不了多少钱。”

  陶勇道:“到时候你管大家伙儿一顿饭就成,曾哥儿手艺好,我们到时候也有口福嘞!”

  常霄一口应下。

  “等村里秋收的活儿忙完了,我就尽早安排这事。”

  聊得差不多,实在是该上床睡觉了。

  随后秦栓子去院子里牵了狗,到碾场上巡逻,剩下三人吹熄了灯火,各自休息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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