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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教夫郎绑蝴蝶结 第34章

作者:花晨与月夕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6-08-24 09:53:54 来源:www.biquge.us

  花卷,小米粥,红烧兔肉,他们这饭吃的简单但可以算丰盛。平常百姓家除非年节,一年也吃不了几次肉,这就看出猎户的好处了,只要勤快,即使没米吃,也不会少了肉。

  他们这顿午饭吃得晚,吃完已经过了午时。

  陆明远看着林乔把洗好的草莓端到桌子上,细长的手指拈了一颗白里透粉的草莓送嘴里,下一秒,巴掌大的小脸忽然一怔,微微蹙了眉,皱了脸。

  “酸?”陆明远也拿了颗放嘴里。是有点儿酸,但草莓味很浓,总的来说还行,看来他家小夫郎不怎么喜欢吃酸的。

  “还行。”林乔又挑了个红色的吃,兴许是多年未吃到新鲜水果,连续吃了几个,倒也不是接受不了。酸是酸,但草莓特有的香味儿却很浓,他喜欢这个味道。

  陆明远挑挑眉,小夫郎喜欢草莓,但不喜欢酸的。可惜没法让小夫郎尝尝上辈子的牛奶草莓,又大又甜,有个包工头家里种这个,冬天的时候常给他送。

  “来,为夫给你露一手。”

  陆明远给林乔留了碗洗好的草莓,把剩下的都端到了灶台上。林乔刚刚用小砂锅熬粥,锅底儿还是温的,陆明远重新生了火,把草莓倒锅里煮,加了半斤糖。

  半斤糖。

  把水果扔锅里煮。

  草莓是山上摘的,不花钱,林乔不心疼,但糖,一百二十文一斤呢,陆明远这几勺子下去得有三四十文了。

  林乔叫出了声,“夫君!”

  “怎么了?”陆明远拿着木铲把草莓压碎,“果酱是好,就是糖放得多,不健康,不能天天吃,偶尔尝尝鲜还不错。等做好放凉了,把馒头切成片抹一层,或者烙了饼卷着吃,就是一顿饭,都不用菜了。”

  听陆明远说用煮了的草莓抹馒头上,菜都没有就是一顿饭,林乔顿时一阵心疼,都是孙子,李老太凭什么这么苛待陆明远,一顿像样的饭都不给吃,得把草莓煮了当菜。自己的男人自己疼,不就是点儿糖吗,陆明远愿意放就放吧。

  林乔不忍扰了陆明远的兴致,笑着凑过去,“夫君是想用馒头片,还是饼?”

  “就馒头片吧,现成的。”陆明远说。林乔今早儿在家蒸了一锅杂面馒头和一锅花卷带过来,又是馒头又是花卷的,都没怎么吃呢,没必要再烙饼,这个时候又没有冰箱,做多了容易坏。

  第30章 岛上日常

  做完草莓酱时间还早,他们今天先收拾家里不赶海,陆明远又领着林乔去了山上,他砍柴,顺便猎两只兔子明天吃,林乔就在他周围摘野菜。

  陆上正是野菜茂盛的时候,岛上的野菜却有些过时候了,老的咬不动,林乔只挑了尖儿上最嫩的芽儿掐,不多,但焯一下水,凉拌,也够一盘了。

  “小乔儿,快过来,过来,好东西。”陆明远喊道。

  林乔见他一脸兴奋,忙拐着箩筐过去。

  “看看这是什么?”陆明远指着地上一堆草叶。

  枯黄的草叶下隐隐能看出圆形,有点儿像鸟窝,林乔又凑近了些,这下看清了,草叶下竟是一窝青绿的野鸭蛋。两人数了数,一共十三个,捡了八个,给母鸭留了五个,在周围找了找,又找到两窝,三窝一共捡了二十五个鸭蛋。

  野鸭蛋腥味儿大,但能放一段时间,等过几日回了家,用调料和盐煮水,加点儿酒,腌成咸鸭蛋,筷子一戳,便冒了金黄的鸭蛋油,正好端午的时候可以吃。

  多了二十五个野鸭蛋,林乔的箩筐也满了,一手提着筐,一手拎了两只兔子,陆明远拖着柴,两人下了山。

  回了院子,趁着太阳还暖和的时候,陆明远把晒在外面的草席扛回屋,铺到炕上,铺完了去井边处理兔子,拔拔院子里的杂草。

  林乔在厨房做饭,晚饭是中午剩的兔肉,凉拌野菜,还有馒头片抹草莓酱。他心疼陆明远以前没顿像样的饭吃,只能吃馒头片,便在锅底抹了油,将切好的馒头片煎得金黄酥脆。

  晚饭的时候,陆明远见到煎好的馒头片顿时来了精神,再不惋惜没有面包片。又甜又腻,满是香精、调味剂的面包哪有小夫郎亲手煎的馒头片好吃,纯天然,香脆健康。

  陆明远用木勺子舀了草莓酱,细细地往馒头片上抹。那草莓酱凉透了,被他一抹,不仅没了恼人的酸味,空气里倒晕开了香甜的草莓味儿。红润盈透的草莓酱,配上金黄的馒头片,引人食欲。

  “来,小乔儿,尝尝。”陆明远将涂好草莓酱的馒头片抵到小夫郎嘴边。

  林乔在草莓香散开的一瞬间便忘了之前觉得陆明远只能吃馒头片抹草莓酱的可怜心酸。他夫君这么可靠的人,想要做给他吃的东西怎么会难吃。

  浓郁清香的草莓酱,配上酥脆麦香的馒头片,酸甜可口,林乔一双杏眼幸福地眯成了两弯新月。原本瘦到凹陷的脸颊长了些肉,皮肤也不似以前那般暗黄粗糙。爱人如养花,看着这样的林乔,陆明远一脸欣慰,给自己也抹了片馒头。

  岛上潮湿,两人从家里带了棉被行李。船小,能带的东西有限,陆明远没带书墨,林乔也只带了一轴急用的针线。天一黑,无事可做,早早地熄了灯,还能省些灯油钱。

  陆明远搂着怀里温软的身子,心猿意马。这么早,哪儿睡得着。怪不得古人孩子都是一串一串,一堆一堆,夜里一点儿娱乐都没有,温香软玉在怀,可不就只能造人了吗。

  翌日一早,陆明远去院子里收拾赶海的工具,林乔做早饭,两人简单地吃了便去了海边。

  陆明远按着原主的记忆,领着林乔去了一处礁石错落的海滩。两人一人提了一个水桶,他先在沙滩上教林乔怎么找蚬子、挖猫眼螺,沙滩较礁石安全,待林乔掌握的差不多了,他自己才去了礁石深处。

  薄野县好几个村子傍海,蚬子贝类卖不上价钱,他们船小,能从无名岛带回去的东西不多,自然要紧着价高的东西捡。这片海滩最多最值钱的就是海参。

  陆明远又捡了个拇指粗细的海参扔水桶里。不禁感叹道,人少就是好啊。

  新鲜的海参两百文一斤,镇上的海鲜铺子有多少收多少。原主最多的一次,五六天的时间捡了近百斤。

  他捡着捡着,发现石礁下藏着一只章鱼,伸手就往外拽,张牙舞爪的章鱼把拖着海带过来找他的林乔吓得叫了一声,面色煞白。

  陆明远忙把章鱼扔水桶里,用干净的小臂蹭蹭林乔圆圆的头顶,“摸摸头,吓不着,小乔儿不怕不怕。一会儿回去,为夫就做了它给小乔儿压压惊。”

  林乔回过神儿,盯着水桶里的章鱼解释,“也不是怕,就是第一次见,那样子,有点儿……”林乔不禁打了个寒颤。

  章鱼的样子就跟臭豆腐似的,爱的人喜欢的不得了,接受不了的也确实没办法。陆明远也不强迫林乔接受,看着林乔身后拖着的海带,问道,“小乔儿是来问这个的吗?”

  这海带是野生的,没有养殖的厚实宽大,但海带在大周可不常见,一般都是赶上大潮的时候,被海浪从外海带进来的,偶尔才能见一次。

  “嗯。”林乔点头,“那边好多,有根儿,应该是海里的植物,就过来问问能不能吃。”

  他在京城的时候吃过海带,看着这东西挺像的,但不敢确认。他记得家里的厨娘、奶嬷嬷跟他说过,海带一般都是海外的商人带进来的,很难得。

  “这是海带,可以吃,晒乾了也容易储存,含碘,营养价值很高。”陆明远解释。

  “碘?”林乔问。

  陆明远摸摸鼻子,行吧,说顺口了,“一种对人身体很好的东西,我是听爹说的,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走,咱们过去看看。”

  陆明远拎着两人的水桶,跟在林乔身后去找海带。

  海带被冲在一簇礁石后面,海水一退,海带绕在了礁石上,留在了海滩。

  两人还未走近,便听礁石后面有尖细的小孩声,间或一两句女人的声音。只听声音便知这孩子随了娘。

  林乔皱了眉,这是被人半路截去了。

  这簇礁石离刚刚陆明远的位置不远,他根本没想到能被人抢了去。

  而且,他们昨天来的时候沿岛绕了一圈,不是只有一个小哥儿的船吗?岛上什么时候来了女人和小孩?听声音便知是个不讲理、胡搅蛮缠的。

  “去看看吧。”陆明远安慰道。无名岛无主,海滩上的东西谁先捡了就是谁的,最好的情况不过是见者有份,五五分。

  “哟,生面孔,第一次来岛上?”到了地方,陆明远长腿一撩,坐到岸边一处礁石上,居高临下地看着礁石底下忙着捡海带的一家四口。

  一男一女领着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女孩稍大一点儿,十来岁的样子,又黑又瘦,头发乱遭遭地扎成一团,正忙着把海带往岸上拖。一旁的男孩,看着小个两三岁,收拾的倒干净利索,拿着个棍子四处乱蹦,和旁边妇女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脸,看着就讨人嫌。女肖父,儿肖母,在这家人身上倒体现的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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