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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教夫郎绑蝴蝶结 第74章

作者:花晨与月夕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6-08-24 09:53:54 来源:www.biquge.us

  初遇时,破旧的土坯房,光线昏暗的窗户前,衣衫褴褛的漂亮小哥儿,低垂着眉眼,拘谨,无助。

  喜欢上,便喜欢上了。人生,总是有很多意外。

  给林乔脱贱籍,必须有举人以上的功名,过人的功绩,和足够的银子。

  功名简单,只要考就行了,过人的功绩就不好凑了。

  唯有做官,最容易出功绩。

  有得便有失。端看想要的是什么。

  陆明远看着林乔,释怀了,顿觉乾劲满满。

  行吧,为了夫郎,一切都值了。

  神色一暗。就是不知道,如果还有下辈子,他会在哪个世界,能不能把林乔带走,亦或,他留在林乔身边也行。

  两辈子,就得了这么一个合意的人,可不能弄丢了。

  “夫君……”林乔见陆明远神色突然暗了下来,扯了扯陆明远的衣袖,轻声唤道。

  陆明远一双深潭样的桃花眼出神地盯着他,黑洞洞的,眼底带了抹不易察觉的悲凄。林乔只觉心口发紧,看不得陆明远这样。

  陆明远一直生活在昆山镇,平日里的生活简单朴素,邻里亲戚之间或许有些隔阂摩擦,但到底不如京里那般水深火热,勾心斗角,动辄危及性命和家人。许是听他谈及京里形势,忧心上京后的处境?

  林乔心口被搅乱了,眼眶酸热。

  读书人不只有科举做官这一条路,有了举人的功名,不上京会试的话,靠着俸银就饿不死,名下还有二十亩免税的田地,自己没地,给人挂个名,一年也能得不少银子。若是再开个学堂,挣几个束修,日子便能过得相当悠闲宽裕了。

  陆明远是为了给他脱贱籍,才必须上京会试,做官的。

  他不敢说自己完全没有私心,时常也希翼着,等陆明远发达了,可以帮自己改籍换册。

  但他不是,从未有过,为了脱贱籍才看着陆明远读书的。

  可他现在把陆明远看得这么紧。会不会让陆明远误会,误会自己是急着脱贱籍,才跟着他,才对他好?

  毕竟当初陆明远是要还他自由身,放他自由的。是他硬要跟着陆明远,扮可怜,博同情,勾着陆明远和自己洞了房。

  可他是真的喜欢陆明远。第一眼便认定这人可以。

  “明远……”林乔突然怕陆明远日后会误会他,恼他,不要他了。声音都是抖的,带着几分委屈和惶恐。

  “嗯?”小夫郎湿漉漉的声音,瞬间让陆明远回了神儿。怎么愣了下神儿的工夫,夫郎就哭了。这辈子都没处理好,哪还有心思考虑下辈子。

  陆明远一时理不清头绪,只能先把人抱到怀里安慰,“小乔儿。”

  林乔双臂攀上陆明远的脖颈,脸埋在陆明远肩膀上,放软了身子,讨好似的,贴着陆明远。

  “明远,夫君,我……”林乔声音有些哽咽。

  脖颈上吧嗒一滴温凉的水珠,陆明远一凛,更急了。怎么突然就哭了。夫郎真是水做的。

  陆明远脑子里快速开始复盘刚刚两人的对话,手上,把林乔往怀里掂了掂,单手搂着林乔的腰身,空出一只手轻抚小夫郎的脸颊,放柔了声音安慰,“怎么突然就哭了?”

  “夫君,不用给我脱贱籍。你只要,别不要我就行……”

  “我真的不是为了让夫君帮我脱贱籍,才看着夫君读书的……”

  “明远,我真的没有。”

  脱贱籍,读书,过人的功绩,做官,京中形势复杂,做官不易……陆明远瞬间明白怎么一回事了。

  他家夫郎家道中落,从风光霁月的世家哥儿公子,沦落成人人可欺的贱籍,表面表现得再如何坚强,心里也总会落下痕迹阴影。

  林家被查的时候,林乔才十七、八岁,如今也才二十,若是在末世前,这个年龄还在学校象牙塔里呢。林乔本就心思细腻玲珑,不是那种大大咧咧的人,经历这种事,难免变得更敏感多思。

  就像现在,自己在伤心,却不忘了把身子放软了,贴着他,明显在讨好。

  刚在一起的时候也是,总勾着他洞房了才安心,还急着给他生孩子。

  到底是他做得还不够好,没让林乔彻彻底底的安心。

  要想把林乔这些小心思改正了,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还是得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把林乔的贱籍脱了,两人身份地位彻底平等了,或许,慢慢就好了。

  “小乔儿,十年寒窗,不就是为了金榜题名吗?学而优则仕。读书,科举,入仕,我本来也是要参加院试乡试的,并不是特意为了给你脱贱籍才想读书、科举。遇到你之前,我不就已经在读书、科举了吗。所以,你不要有任何负担。”

  听着陆明远不是特意为了他才读书科举的,林乔不哭了,从陆明远肩上爬起来,蹙着眉,眼泪含眼圈地看着陆明远。心里的担子少了,但这话怎么听着这么不顺耳。

  陆明远轻笑,抹了抹林乔脸颊上的泪渍,“你忘了你夫君过目不忘了吗,或许读书对别人是个苦差事,但不包括你夫君。”

  “你也说了,凭你夫君的才智,做出一番功绩并不是难事,怎么转眼就不信自己的眼光了呢。被你一夸,我现在可是自信满满的,已经跃跃欲试了呢。”

  “臭美。”林乔破涕为笑,“你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我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看不得别人比你好。”

  陆明远捏了捏林乔脸颊,“这张嘴,不饶人的。欠教训。”

  第67章 村里日常

  半下午的时候起了风,北风呼啸,窗户和外屋门哨子一样“嗖嗖”直响,林乔和陆明远撕了两件破旧的衣服,把门窗上的缝隙重新填堵了一遍,声音才没了。

  到了半夜,风势愈来愈大。只听着声音,感觉就能把屋顶掀开,屋墙都要被连根拔起了。

  林乔搓了搓手,两只脚也并在一起,一只脚背抵着另一只脚的脚心,互相蹭了蹭。

  算上今年,他这冻疮也有四年了。到了冬天,手脚就又红又肿,锥心刺骨的痒,严重的时候还流脓。

  他这都算好的。

  永巷里关押着的待发落流放的贱籍,几乎每天都有大量的衣物要浆洗,冬日里用的都是带着冰渣的冷水。岂止冻疮流脓,甚至有冻烂手指,冻掉耳朵的。他因着一手还算出挑的针线活儿,经常被调去修补衣服,这才没把手指冻烂。

  今年这个时候才犯冻疮,已经算好的了。

  深夜里,林乔担心吵醒陆明远,手脚只微微地搓着。

  被窝里越是暖和,手脚越痒得厉害,越搓越痒,抓心挠肺,烦躁起来恨不得把骨头上的皮肉一起撕下来才解痒。

  林乔深吸一口气,试着转移注意力,竖起耳朵听外边的风声,偶尔能听到一两声狗吠。

  手脚越搓越痒,林乔逐渐烦躁,疼着总比痒着舒服,指尖用力,狠狠在手背上抓了一把。火辣辣的,盖过了钻心的刺痒,果然比痒着舒服,又抓了另一只手手背。

  “嗯?”躺在林乔身边的陆明远正睡得迷糊,觉察到身边人的动静,半梦半醒地一把将林乔捞到怀里,脸埋在林乔后颈,含含糊糊地问,“小乔儿,怎么了。”

  林乔腰上一软,顿时一动不敢动,只等着陆明远再睡过去。

  没得到小夫郎的回话,陆明远又清醒了几分,迷迷糊糊,依旧没能睁开眼睛,摸索着,抓了小夫郎的手,又问,“怎么大半夜的就醒了?要去茅房?”

  陆明远嘴唇若有若无地碰到林乔后颈的皮肤上,呼吸的热气吹着林乔汗毛都立了起来。林乔缩了缩脖子,轻声道,“不是,没有。睡着睡着就醒了,这就睡了。你也快睡吧。”

  陆明远彻底醒过来了,一只胳膊支着褥子,侧起身看林乔,“怎么就醒了?身上不舒服?”

  “没,没有。”林乔急着否定,听着外边又起了一阵呼啸的北风,林乔又改口说,“可能是被风吹醒的,今天风真大。”

  要是被风吵醒的,一开始就说了。

  陆明远越发不信。

  夜里黑漆漆的,看不清小夫郎的神情,陆明远就要起身点烛火,被林乔拽了回来。

  “真没事,就是旧年的冻疮犯了,手上脚上有些痒,过一会儿就好了。继续睡吧。”林乔劝道。

  “冻疮犯了?”陆明远皱眉。这东西他没得过,但上辈子的时候,听着爷奶说起过,冻疮一犯,奇痒无比,恨不得把皮肉抓烂。

  “嗯,三四年了,没事,就是痒而已。睡吧。”林乔解释。

  “等会儿,我把灯点上,先看看。”陆明远说着已经起了身。

  林乔拗不过陆明远,只能乖乖伸出手给陆明远查看。

  原本纤细如葱的手指肿红了一圈,两只手手背上各有四五条冒着血丝儿的抓痕,血珠还没乾,明显是才抓的。

  “什么时候的事,怎么不告诉我。” 陆明远看着心疼,只怪自己心粗没早点儿发现。

  其实用心想想也该猜到林乔手上有冻疮。临安郡寒冷,村里人十个就有五六个有冻疮的。京城也冷,林乔被贬贱籍这么多年,吃不饱穿不暖,每日还要做苦工,生活条件比村里人差远了,怎么可能没有冻疮。都是他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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