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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小货郎,养家宠夫郎 第139章

作者:菇菇弗斯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6-08-24 09:55:06 来源:www.biquge.us

  来都来了,常霄不介意多带个“土产”回去。

  “就是这罐子不好,有没有普通的。”

  若是把这个拿回家去,他怕曾如意看到的第一眼就给丢了。

  “有,都有。”

  伙计满脸是做成生意的喜悦,很快又拿出个纯色的白瓷罐。

  要知道瓷器这个东西本身就是比较贵重的,常霄家里还在用陶碗瓦罐。

  而这类胭脂水粉、眉黛香膏等,却是闺阁用的精致物,在县城的花粉铺,多还用瓷器做匣,可以说卖价里,至少有二三成是为了这个包装。

  他拿在手里把玩,忽然问伙计道:“你方才说这东西除了你家,别的寻不见,可是真的?”

  伙计连连点头。

  “这事情不少当地的主顾都知道,没买过的也听过……”

  他转转眼珠道:“郎君不是本地人吧?”

  虽然说的都是官话,但近来这个关口上,在外面闲逛的本地人已是不太多。

  常霄刚刚是想到了甘小泉。

  如果倒腾几个这东西回去,估计也能小赚一笔。

  而且东西小,不占地方。

  他这次来,除了收旧货外,其余还能做些什么买卖,本来就全看缘分。

  既遇上了,完全可以多问两句。

  心下定了主意,他便二话不说,开始跟面前的伙计讨价还价。

  一炷香的时间后,伙计满头大汗。

  常霄看上了膏脂,是好事。

  常霄说想多拿几个,回去给人分一分,更是好事。

  但怎么会有人杀价的本事如此高超。

  偏生还让你没法子生气,因为那一句句话说得太好听。

  这膏脂造价不高,但因为市面上敢卖的人少,效果好的更是少,价钱自然就贵。

  他们铺子里给新客的报价是五百文,老主顾来的话则是四百文。

  常霄说要拿十个,伙计给他让到三百五十文一个,没成想对方只肯出两千五百文!

  哪怕他心知膏脂加上瓷罐的本钱只有一百五十文左右,利可是太厚了,但要是掌柜知道他按这个价卖出去,怕不是要扒他一层皮吧!

  见伙计执意不肯,常霄跟他道:“我知你也是帮人做事的,做不了主的话,就回去问问你们家掌柜,城内如今这行情,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回转的,是继续等着零星散客上门,还是做一笔不赔钱,只是少赚些的生意?总归明日这时我还来铺子里,要是这生意能做,到时我便交钱拿货。”

  顺便,他还给伙计提供了另一个办法。

  “我瞧着这东西,像是你们铺子拿着货以后自己分装的,若是能直接卖散的给我,也可,不过同等份量的,我只给二百三十个钱一罐,你问问你们掌柜答不答应。”

  这般他还不用为着瓷罐多付本钱,回去想法子找一批瓷罐来自己装也是一样。

  相信同样的账,铺子掌柜也算得清。

  说罢,他只数出二百个钱,拿走了最初看好的香膏。

  还没赚钱,就先花上钱了。

  常霄把香膏装好,出门时无奈地笑了笑。

  出门几日,也不知家里如何了。

  ——

  曾如意在吕家看小狗。

  距离出生已经快过去一个月了,小狗睁了眼,长了一身奶膘,变成了一个个在窝里乱爬的胖球。

  现在他们看好的那只小白狗,已经可以随便拎出来抱在怀里摸了。

  对此母狗的反应是视而不见,甚至有时候看见人来了,还会特地跑得远远的,躲去院子里趴下,再重重地叹口气,完全是一副看孩子看累了的模样。

  “我们打算满月就给它们断奶了,再喂下去,大狗吃不消。”

  吕风他娘在旁陪着,跟曾如意道:“到时候你就抱走,可起好名字了?”

  曾如意的手掌贴着小狗暖呼呼的肚子,嘴角不由上扬。

  “叫,团子。”

  这是常霄出门前他们就商量好的。

  “团子?”

  吕风他娘重复一遍,摇头笑道:“还是你们年轻人会起,我们乡下狗子,少见什么花头。”

  大多都是按着花色起名,什么大黑二黑,大黄二黄的,喊一嗓子,好几只狗回头。

  “我是看出来了,这狗崽子到了你家,等着享福吧。”

  陪小狗玩了一会儿,小哥儿就告辞回家了。

  现下他不能离家太久,因为时不时就有人上门买杂货。

  今天也是因着去刘家买豆腐,回来路过,才拐进吕家看了一眼。

  算算日子,常霄已经离家六天了,到了明日,说不准程三就要送草编鸟笼来,接着董家庄的黄来会上门取货。

  一桩桩一件件,都安排得很是分明。

  唯独绣坊那边始终没有消息,村里接过绣活的绣工见到他就会问一句,奈何曾如意也给不出什么肯定的答复。

  回到家,打开门,四下空无一人。

  哪怕常霄在家时也是早出晚归,眼下的感觉也和平日不同。

  曾如意只在院子里略站了站,就逼自己忙了起来。

  扫地、洗衣、打水、浇菜……

  见着快到饭点了,单给自己简单烧了个豆腐配炊饼吃了。

  随即趁着天还没黑,继续坐在绣架前绣起花。

  不过毕竟是傍晚时分,天没黑,却也昏暗,又犯不上点油灯。

  若是常霄在旁边,肯定要怪他这时做绣活伤眼睛,如今人不在身边,倒是没人管了。

  曾如意看着那被一针一线充实起来的绢上图案,脑海中却总有一个影子挥之不去。

  末了,终究还是停了针。

  想他了。

  第104章 可能(小修)

  常霄在街上逛了差不多一个半时辰,大致摸清了县城内民居的分布,晓得哪边住的多是富户,哪边又多是平民独院和杂院,对明天该怎么走,心头大致有了数。

  这般看着天色渐晚了,才溜溜达达往回走。

  换了普通人,在大街上走这么久怕是腿都快断了,于常霄而言不过寻常。

  即使如今出行卖货有驴车可用,从前练出来的脚力也没丢掉。

  半道上,他意外瞅见街边食摊上坐着个眼熟的人,正是丁同。

  食摊卖的是羊汤,架起的大锅往外冒着热气,味道闻起来并不腥膻,还有些勾人犯馋。

  常霄意动,也朝那边走了两步。

  “这家开了好些年,我每回来棣县都吃。”

  丁同认出常霄,朝他招呼道:“坐下尝尝,我请你。”

  “这怎么成。”

  常霄刚想坐下,一听丁同这话又顿住了。

  “不好让大哥破费。”

  “我这人喜欢直来直去,让你坐就坐,一碗羊汤几个钱?”

  丁同一路上都是这性子,常霄已是见怪不怪了。

  他听见丁同跟摊主要了两个大碗羊汤,自己不想白占便宜,便又追加了一盘子拌羊杂。

  丁同见了,没说什么,领了他的好意。

  因是下半晌随意吃上一顿,即便摊子上也卖胡饼,两人都没要,免得吃太饱,到了晚食的时辰吃不下,结果半夜又饿,最是磨人。

  “莘县县城有个脚店也擅做羊肉,辣羊脚子最是一绝,想必丁大哥也听说过?”

  常霄没想到丁同还是个爱吃的,顺着与他搭话道。

  “你是说韩家脚店吧?他家的吃食确是还成。”

  等汤端上来的间隙,丁同跟常霄说起羊汤的讲究。

  “好的羊汤,汤要和羊乳一样白,闻起来不膻,喝起来不腻,哪怕隔夜放凉了也不腥,这才是好汤。”

  常霄表示受教。

  “可惜这汤头不好带回,不然倒是想让内子也尝尝。”

  丁同瞧他一眼,说笑道:“这才出门几日,你提起你夫郎,没有一百回,也有几十回了。”

  常霄丝毫不害臊,坦荡道:“实在是成亲以来第一回久别,怎能不多惦记些,再者我家人丁单薄,也没个人能帮把手,家里一摊子事全靠他一人支应,总还是挂念的。”

  丁同颔首道:“不经常着家的汉子,家里是得有个人照应。”

  他心想,汉子多是心口不一的,为的不让人笑话,心里再舍不得家,面上也要装混不在乎,更有甚者,是压根不恋家。

  走商这行当,多有老家一个妻,外头一个妾的,更不要脸一些的,干脆两个都是妻,到了哪里,就在哪里享快活。

  如常霄这般的倒是不多。

  常霄不知丁同在想何事,他只晓得自己话里说的是家中生意,但丁同大概是理解成了料理家事、照顾老幼。

  实则很多汉子到了岁数成亲,确实是为了能多个人孝敬双亲。

  丁同如今还是孤身一人,更不知老家究竟是否在莘县,常霄与他还没熟到那份上,故而也不曾深问。

  羊汤上来,喷香扑鼻。

  常霄喝了两口,不由感叹道:“确实是香。”

  和这碗汤相比,他以前喝过的羊汤浑似水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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