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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1 > 其他 > 和李世民称兄道弟那些年 > 第4章 囫囵吞枣 分明是程咬金!

  第4章 囫囵吞枣 分明是程咬金!

  五人来到村口停下。

  里正心不甘情不愿地迎上去。

  为首居中的男子戴着幞头,身着圆领袍,肩上有只鹞子,身后横放着猎物,显然从秦岭打猎归来。

  没等里正走到村口,男子身手矫健地下马,大步向里正走来,“我说闻到肉香,你们几个还说我馋肉。”回头瞥一眼,指着冒烟的陶锅询问里正,“是在炖肉吧?”

  里正一看几人的目的是猪头肉,悬着的心落到实处,放松下来笑着说:“没有肉,是猪下水。”

  男子脚步一顿,瞪大眼睛如铜铃,“猪下水?不可能!”

  三两步到跟前他就要开锅盖。

  等了半日的小子们一看猪头肉要飞,大呼小叫:“你干啥?”

  只看几人的坐骑也能看出来出身不凡。谢景担心不懂事的小子开罪他,赶紧过去。

  男子满脸风霜不修边幅,胡须浓密,看着不像年迈的老人,但瞧着眼角的皱纹也不是三十岁的壮年,谢景找个稳妥的称呼,“这位郎君,锅烧了半日,锅盖烫手。”

  男子的手停在半空中。

  几个小儿低声惊呼“保住了”。

  男子向小孩看去,一个个没有害怕,仿佛死守城门的将士,他胆敢硬闯,这群熊崽子就敢同他拼命。

  熊崽子身上的衣裳有着许多补丁,头发枯黄,显然日子过得没油水。男子看到这一幕幕,不好意思同恶小鬼们抢食。

  “后生如何称呼?”男子拱手见礼。

  谢景还礼,“姓谢,单名景,行五,可以喊我谢五。”

  男子听到熟悉的姓眉头微挑:“南朝的谢?”

  谢景脑海里瞬间浮现出一句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不是!”谢景微微摇头。

  男子顺嘴问道:“那是哪个谢?”

  谢景:“炖肉的谢。”

  男子愣了一瞬,爽朗大笑,像是许久不曾碰到这么有趣的人。

  谢景笑着问:“足下如何称呼?”

  男子思索片刻,道:“我姓程,谢老弟可以唤我程大。”

  谢景看到这一幕心下奇怪,谁人自报家门还要深思熟虑。

  程大听着像是真名,很像目不识丁的长辈给起的。但男子有坐骑,腰间有佩刀,显然是个富贵人家,不可能没有正儿八经的名字。

  “程大”八成是俗称或者别名。

  谢景忽然觉得“程”这个姓耳熟,仔细一想,再看看程大的年龄,不到四十岁,弓马娴熟,肩上的鹞子——若是他没记错,被某人揣怀里憋死的小鸟也是鹞子。

  见鬼的程大!

  分明是程咬金!

  程咬金不希望被认出来,反倒给谢景省了许多事,至少他不用卑躬屈膝。

  说起来前世生活自在、不曾低头求过人的谢景也不擅长在贵人面前伏低做小。

  谢景看起来心里绕了十八道弯,实则不过一瞬间,便笑着说:“程兄!”

  谢景直爽的样子令“程大”很是满意,抬手在他肩上一下,“既然喊我一声兄长,那老弟的猪下水——”

  谢景很是识趣:“程兄不急着回去不妨一块尝尝。”

  谢小六急了:“阿兄!”

  “两锅肉够你吃的。吃不饱去把饼拿出来,泡肉汤。”谢景抬抬手示意小弟休要多言。

  程大见状愈发不好意思从小儿口中夺食。

  可是这么浓郁的香味,怎么可能是腥臭腥臭,他宁愿啃食野菜树皮,也不想多看一眼的猪下水啊。

  无论如何今日他要一探究竟。

  程大转向身后使个眼色,几名随从上前,程大同其中一人耳语一番,几人便回到村口把马背上的包裹拿下来。

  程大打开一个布口袋,拿出五张白面做的胡饼,每个都有成人巴掌那么大。

  递给几个小子,程大好声好气地询问:“一人一块。我可以尝尝猪下水吗?”

  几个小子看向谢景,请他决定。

  谢景:“可算知道这些肉是我的。”

  里正也凭着坐骑和佩刀看出程大非寻常百姓。

  听说城中贵人不爱吃猪肉,里正担心他尝一口不对味发火,冲他们这些人拔刀,便提醒:“这位郎君,我们做的其实是在肉行捡的猪下水。”

  程大看到里正有所顾忌,心里纳闷,猪下水咋了。

  跟随程大过来的一人笑道:“我们这些年啥都吃过。有一回饿的险些啃树皮。猪下水跟树皮比起来——”

  程大明白过来,道:“珍馐美味!”

  什么情况下有马有刀可以抢夺或以物换物的人需要啃树皮?自然是行军途中来到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又饿得饥肠辘辘。

  谢景不再怀疑“程大”是旁人,只能是程知节!

  “既然程兄不介意,那就都尝尝。”

  谢景转向小六:“去把咱家的碗筷拿出来。”

  谢小六年方七岁,懂得少又护食,梗着脖子说:“咱家没有碗筷。”

  “别等我揍你!”谢景瞪他,“快去!”

  谢小六转身跑到祖父母身后叫嚣:“你揍啊!”

  里正看着谢景家大门敞开,他进去拿碗筷。谢小六见状赶忙追上去:“你给我站住!站住!”

  稚嫩的童音响彻整个张杨里,但无人理会。

  程大要是早点成亲,孙子都有谢小六这么大了。想想同孙子抢吃的,程大神色窘迫:“谢老弟——”

  谢景打断:“人小眼皮子浅,程兄别同他一般见识。又不是什么稀罕物,明日我们还做。”

  程大左右一看,个个身着短衣且打着补丁啊。

  即便猪下水不要钱,但柴也可换钱,怎么今儿做了明日还做。

  “今日是什么节日吗?”程大这些日子过得烦闷,以至于都忘记今日是八月几日。

  谢景:“明日我们杀猪。猪肉卖掉,猪下水不值钱,我们决定留着自个吃。”

  程大愈发困惑:“既然杀猪,为何又去买这些?”

  里正先前说是捡的猪下水,程大不信。哪怕猪下水十斤只要一文钱,屠夫也不会扔掉。

  谢景:“今儿去西市问问价钱,总要买点什么,不然屠夫哪会理我。没成想活猪很便宜,卖给屠夫不合算。”

  程大指着冒着香味的肉:“你是要做熟了拿去卖?这个主意极好。我在长安还没见过这么香的猪肉。老弟听我的,羊肉多少钱,你的猪肉就卖多少钱。”

  村民和程大的随从皆向他看过来,一个两个跟看到疯子一样。

  里正抱着一摞碗筷出来,一头雾水地看着众人,“看啥呢?”

  程大笑着说:“我是不是信口胡扯,尝尝就知道了。谢老弟,起锅!”

  谢景快速拿起木锅盖往旁边木柴上一扔,浓郁的香味扑面而来,吞咽声此起彼伏。

  嫌饼干噎人、饿了半日的程大也没能幸免,担心垂涎三尺,使劲把口水咽下去就去撸袖子。低头一看有护腕,衣袖撸不起来,他就找里正拿碗筷。

  谢景见状便说:“我来吧。猪头挺大块,一双筷子夹不起来。”

  说话间拿起两双筷子向猪脸上使劲扎下去,挑起来放到先前剁猪头的菜板上。

  不拘小节的程大准备上手,余光注意到一张张眼冒绿光稚嫩的小脸,他不禁尴尬地笑笑,“看着很烫。谢老弟,有没有刀?切一下!”

  “程兄稍等。”

  谢景把猪耳朵抄出来,又用勺子捞出几块猪蹄,放至案板上,他就叫小堂弟去拿刀。

  话音落下,谢景面前出现一把大刀,他扭头接过去,险些吓一跳,竟然是程大的随从之一。

  此人看到谢景诧异的样子,顿时不好意思的笑笑,“某也想尝尝。”

  能被程知节出来进去带在身边的人,即便只是家奴,八成也是久经沙场的勇士。对于铁骨铮铮的汉子,谢景自会高看一眼。

  谢景笑着说:“不说你,我也想尝尝。”

  程大好奇地问:“听老弟的意思,以前不曾吃过?”

  谢景确实不曾吃过,因为前世有太多美食,想不起来特意买猪下水。

  “第一次做。听说城里人喜欢肉蘸糖。我这里头只放了一点糖,可能尝不出甜味儿。”谢景半真半假地说,“程兄若是吃不惯,一定要明说。我改进一下,明日才能卖出去。”

  程大早已等不下去:“说这么多,你倒是切!”

  谢景心想说,滚烫滚烫的,你想烫死我啊。

  路边有风,风是凉风,吹这么一会儿,估计不会把他的手烫出个水泡,谢景先把猪耳朵切成小块,“里正,给大伙儿盛半碗汤。”

  谢小六跺脚。

  肉被分掉就算了,反正他也拦不住。

  汤也要分?兄长个败家子!

  气死他算了!

  谢景余光注意到堂弟的样子,“谢小六,你吃不吃?不吃你的那份给程兄。”

  “我吃!”

  小崽子顾不上同姓程的一伙人置气,挤到里正身边,“给我盛一碗,这是我家的!”

  谢景:“碗里满了用手拿肉?”

  里正闻言给他盛半碗,提醒他别烫到,就叫他去找谢景。

  谢景在他碗中放两块猪耳朵,一块猪脸肉,抬抬手示意他一边儿去。

  小孩气鼓鼓跟青蛙似的,瞪大牛眼盯着谢景。谢景无奈,又给他放一块猪脚,“程兄给你的白面饼呢?饼掰开泡进去碗就满了。”

  “我不要吃饼!”小孩气得眼睛都红了。

  谢景把刀往菜板上一扔,程大见状出言相劝,谢景转过身去,程大一看不是要揍谢小六,便把到嘴边的话咽回去。

  谢景打开另一口锅捞出猪肚,用筷子戳着猪肚,他切几片放小堂弟碗里,“样样都有,可以了吧?”

  谢小六很会看脸色,堂兄的意思再闹没得吃。他端着碗移到祖父母身边,注意到他们还没有,放下碗又挤到里正身边。

  里正奇怪:“你的碗呢?”

  “我阿翁阿婆!”谢小六理直气壮。

  里正忘得一干二净,赶忙盛两半碗放到谢景面前,谢景切几块软嫩的猪脸肉,亲自送到二老面前。

  谢家阿翁笑着说:“我们不饿,喝点汤就成。”

  “知道你们吃不动。这两块肉嫩软,不累牙。”谢景说完回到菜板前,已有十几人端碗等着。

  谢景先给程大一行——同谢小六的配置一样,几块猪脸肉猪耳朵猪肚和一块猪蹄。

  程大看向谢景:“老弟,我先吃了?”

  “快尝尝。凉了反而不香。”谢景说话间往乡亲们碗里添三块。

  同谢景相熟的后生嫌少:“就这么点?”

  “吃不吃?不吃放下!”谢景瞪眼,“有的吃还这么多事!”

  程大看过去,担心那后生发火,谁知他端着碗一溜烟跑了。

  谢景继续分肉,仍然是一人三块。此后没人抱怨少,有几个村民还向他道谢。程大眉头微挑,心说,这小子看着二十来岁,能给我当儿子,在村里的威望挺高啊。

  里正都给他打下手!

  “程兄,你吃不吃,不吃给我!”

  程大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扭头一看,好家伙,就这么几句话的功夫,他的四名随从碗里只剩汤!

  随从伸手去抓,程大吓得赶忙后退,捏起猪蹄塞入口中,软嫩脱骨,舌头一动就咽下去?

  咽下去了?!

  程大难以置信,他还没尝出什么味呢。

  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身体来到谢景身边,道:“谢老弟,猪蹄还有吗?再给我两块。”

  等了半天的村民们齐刷刷向他看去。

  程大这才清醒过来。

  可是话都说了,哪有收回的道理。否则不是白说了吗。

  谢景想叫他等一下,锅里应当还有,四个猪蹄,他捞出来的肉最多一个。但忽然有个好主意。

  程咬金征战几年不知道得了多少赏赐,他可不差钱。

  自家离长安城那么远,村里只有老牛,一头猪拉过去都废老鼻子劲了,何况两头。要是卖给程咬金,他岂不是可以坐在家中收钱。

  程咬金方才可说了,同羊肉一个价!

  说出去的话没有收回的道理吧。

  谢景笑着说:“有的。”捞出满满一勺,“看到程兄这么喜欢,城里人八成也喜欢。那我的大肥猪就不愁卖了。您不知道,我的两头猪精心饲养,几乎尝不出腥臊味。肥肉白如雪花,瘦肉艳如红梅,炖熟了比羊肉香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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