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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1 > 玄幻 > 历史主播:我的粉丝都是皇帝 > 第二十二章 嬴政想看汉朝

冯劫的问题很尖锐,也很现实。

嬴政微微眯眼,这个问题他没有想过。

殿中群臣也开始窃窃私语。

冯劫的担忧不无道理。天子认错,確实可能被六国旧贵族利用。

嬴政沉吟片刻,忽然想起先生说过的一句话。

他开口道:“朕认错,认的是苛政、是严刑、是重徭役,不是认统一天下。六国分裂五百余年,百姓饱受战乱之苦。朕灭六国,结束战乱,这件事朕没有错。朕错的是统一之后,没有善待六国百姓。”

“所以,”他顿了顿,目光扫过殿中,“朕的这道罪己詔要告诉天下人:大秦没有错,错的是朕从前的方式。大秦要传承万世,朕绝不会自掘根基。”

殿中群臣的窃窃私语声渐渐平息。

冯劫的质问被嬴政几句话便挡了回去,但所有人都看得出来,这道罪己詔若是颁行天下,引发的震动绝不仅仅在朝堂之上。

“陛下,”冯去疾终於找到了开口的机会,“臣以为,罪己詔当由陛下亲自颁行。不假手於人,不转呈於吏。陛下若能亲临咸阳城门,当眾宣读此詔,百姓必感戴陛下之恩德。”

嬴政看了他一眼。

这个提议倒是比他预想的要好。冯去疾虽然不如李斯敏锐,但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想到这一步,也算尽了本分。

“准了。三日后,咸阳北门,朕亲自颁詔。”

“陛下圣明。”群臣齐声。

退朝之后,嬴政回到殿中,第一件事便是打开铜镜。

私信界面安安静静,先生没有发来新消息。

李斯不在,堆积如山的奏章需要批覆,嬴政也没有空余时间找林舟询问。

他见林舟並未发现来消息,於是开始批阅奏章。

与此同时,现代。

隨著搬家师傅將最后一点东西给林舟搬入新的出租屋內,林舟也正式宣布入住新家。

新家不算豪华,一室一厅的小公寓,但比起之前狭小的出租屋,好上太多。

而且这间小公寓面朝南,每日都有充足的阳光。

躺在沙发上,林舟刷著短视频,忽然意识到自从嬴政问了罪己詔一事后,就很少给自己发消息,不知道忙什么去了。

这让林舟有些担忧自己的金主跑路。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对方的打赏並没有停下,依旧每日十一个超级火箭。

点开后台。

新的视频虽然依旧反响平平,但却好过第一个视频太多。

播放量达到一万,点讚三百,评论也有几十个。

而最关键的粉丝数量,也在缓慢上涨,目前已经有两百多个粉丝。

“得儘快做出第三个视频了!”

林舟也没心思继续刷视频,从沙发上一个鲤鱼打挺,回到房间。

新的视频做什么內容?

继续秦朝?

还是说换一个別的朝代?

想了一阵,林舟还是决定先问问金主的意见。

“我准备做新的视频了,陛下认为我做什么朝代好?”

咸阳宫。

殿中,嬴政看著铜镜上林舟发来的消息,眉头微微皱起。

“做什么朝代好?”

他哪里知道大秦之后有什么朝代?

按照先生所说,大秦二世而亡,只存了十五年。十五年之后,天下是谁的?

是谁灭了大秦?

是谁继承了这片江山?

对这些,他一无所知。

十五年,在歷史的长河里不过是一朵浪花。可对嬴政来说,这十五年是他呕心沥血经营的大秦帝国全部的生命。

“朕倒是看看,灭了朕大秦的,是什么人。蒙恬需戍边,王賁尚能掛帅,朕要在死之前,替扶苏將他们一一解决。”

他低声说了这么一句,伸手按住语音键。

“先生,要不就做大秦后面的朝代吧,最好是从开国讲起。”

发送。

现代,新公寓里。

林舟的消息刚发出去不久,嬴政的回信就来了。

看著嬴政所说,林舟摸了摸下巴:“想看汉朝吗?没问题。”

汉朝毫无疑问是歷史朝代中的顶流。

整个歷史圈子中,论流量,三国第一,明朝第二,汉唐並列第三。

做汉朝,有流量。

他当即回了个ok的手势过去。

接著他不再看私信,打开电脑,写文案。

如果要从大汉开国讲起,势必得將视角放在沛县泗水亭。

然而,林舟在电脑前坐了两个小时,文案一个字没写出来。

不是没东西写,是可以写的东西太多了。

刘邦这个人,实在太过传奇,从沛县起兵到统一天下,中间的经歷足够拍八十集电视剧。

光是把时间线捋清楚,就得好几千字。

他揉了揉太阳穴,决定换个思路。

不写通史,写人物。

把刘邦这个人讲透,汉朝开国的逻辑就明白了一半。

他打开文档,敲下標题:《刘邦:一个亭长如何打败千古一帝》。

敲完又觉得这个標题太蹭秦始皇热度了。

实际上刘邦和秦始皇根本八竿子打不著,他起义反秦是在秦始皇驾崩的次年。

刪掉,把標题改成了《刘邦:从混混到开国皇帝》。

嗯,这个接地气。

就是“混混”这个词有点不准確。

刘邦在沛县好歹是个亭长,相当於现在的派出所所长兼街道办主任,大小算个基层干部。但比起后世那些出身显赫的开国皇帝,他的起点確实低得可怜。

他开始梳理刘邦的生平。

刘邦,沛县丰邑人,出身农家。年轻时不喜欢种地,成天跟一帮狐朋狗友混在一起喝酒吹牛。

后来混了个亭长的差事,负责管十里地范围內的治安、民事、徭役徵发。

干得怎么样呢?

《史记》里说“廷中吏无所不狎侮”,意思就是把同事都调戏了个遍。好酒好色,欠了一屁股酒债,酒馆老板看他来了就头疼。

“这不还是个混混吗?”林舟自言自语。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在秦末天下大乱的时候,四十八岁起兵,只用了七年时间就统一天下,建立了延续四百年的汉朝。

七年。

嬴政用了十年灭六国,刘邦用了七年从布衣到天子。

速度差不多,但起点差太多了。

嬴政接手的是秦国六世积累的基业,有虎狼之师,有关中沃野,有法家百年的制度积淀。

而刘邦起兵的时候,手里只有一帮沛县的兄弟,连把像样的刀都没有。

林舟越写越兴奋。

刘邦这个人,要说打仗,他不如韩信。

要说治国,他不如萧何。

要说谋略,他比不上张良。

但他有一个本事,是歷史上绝大多数皇帝都没有的。

他听得进话,也分辨得了对错。

不管是谁,只要说得对,他就听。

打天下的时候听张良的,治天下的时候听萧何的,就连后来想废太子,被叔孙通、张良一劝,虽然心里不痛快,还是算了。

这种“听得进话,分辨得了对错”的本事,放在皇帝身上,比什么雄才大略都管用。

他写了两个小时,把刘邦从起兵到入关中的经歷大致梳理了一遍,写了三千多字。

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他伸了个懒腰,看了眼窗外。

新租的公寓在十六楼,窗外是一排排居民楼的灯光,远处能看见商场的霓虹招牌。

跟之前那间上吊都站不直腿的出租屋比起来,这里简直是天堂。

嗯,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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