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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明1128 第七百二十七章 移风易俗

作者:佚名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6-08-26 01:03:20 来源:www.powenwu11.com

《芳明1128》正在可乐小说火爆连载,不容错过!

永乐十年二月十八,池州府城,晨曦初露。府衙门口的布告栏前,早已围满了议论纷纷的百姓。几名胥吏在官差的维持下,张贴了一张崭新的告示——这便是大明国新颁布的《婚姻法》和《教育法》正式施行!

一名年轻的读书人捋著短须,低声念道:“自永乐十年正月初一起,明国境內实行一夫一妻制。”

“凡宋朝旧制所立妾室身份者,予以承认;但今后不再新增。”

“若有纳妾,构成重婚罪,依法治罪。”

“年满十八之男子,十六之女子,若均有秀才功名,可自由婚配,不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未达法定年龄者,不得成婚,违者治罪。”

“夫妻若和离,財產须公平分割,男方须承担子女抚养之责。”

“家暴者,財產分割时將处於不利地位。”

“全国范围內建立义务教育体系:四年制小学,三年制中学,共计七年。毕业后授予秀才功名,具备市议员选举资格。品学兼优者,可升入大学深造。”

“儿童权益受国家保护:若家暴行为屡教不改,官府將剥夺其监护权,交由宗族或指定监护人抚养。”

“女童的教育权同等保障,不得因性別歧视入学。严禁缠足,违者剥夺监护权,施暴者入狱。”

读罢,他脸色微变,身后眾人更是炸开了锅。

“这、这不就是要亡我纲常<i class=“icon icon-unie070“></i><i class=“icon icon-unie083“></i>吗?”

“让女子自由婚配,不听父母之命?还不许纳妾?这算什么规矩!”

“和离竟然还能分財產?这世道要变了!”

一位鬍鬚斑白的老儒拄著拐杖,颤声道:“老夫活了六十余载,从未听闻如此荒唐之法!”他转身对身旁几个年轻士子说道,“你们这些读书人,难道就甘愿看著这等法令乱我纲常,败坏家风吗?”

池州望江书院,书房內香炉烟气裊裊,几名当地士绅聚在一起,神色愤怒。

“这简直是妖女乱政!”一名头戴方巾的老儒愤怒地拍桌。

“不许纳妾,乃是断我儒家血脉!若不设法反抗,大明之下,怕是以后人人要与胡人一般,妻妾平等,母仪天下之风何在?”另一名长者愤然道。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古便是天经地义,若让子女自行主张,这天下岂不是要乱了?”

“这等妖法,分明是要毁我家风!”

“女子不守闺门便已大逆不道,如今竟让她们读书识字?还要进学考秀才?这成何体统!”

“更有甚者,若家中教女不严,竟然要剥夺监护权,送去別家抚养?这简直是要废我父权,乱我家国!”

书院掌院长嘆一声:“士人之道,已然无存……”

人群中,有人小声道:“可是……明州、东海道的商贾们却都称此法甚善。如今那些商贾之家,女子亦能参与家族生意,且婚姻稳定,家道昌盛……”

“住口!”有人厉声打断,“我等乃士人之家,岂能与那些铜臭之徒相提並论?”

“不错!如今的国会不过是个商贾作祟之地,既然明州和江南那边愿意学胡人之法,就让他们自己去做!池州不同,我们该上书元老院,请求保留池州士人家的旧制!”

有年轻士子站起身,拳头握得紧紧的:“先生,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必须立刻上书元老院,请求池州保留旧制!”

“对!若国会不允,那就只有上京请愿,或者——”

他没说完,但周围人都明白他的意思。眾人纷纷点头。

然而,士绅们的愤怒並不能改变大局。

池州府衙內,新任学政官王仲仪正在与一群胥吏商议学校设立事宜。

“各县小学务必在今年春季开学,所有六至九岁儿童必须入学,不得拖延!”

“如有拒不送子女入学者,以妨碍教育行政论处。”

“特別注意,抽查各地是否仍有人私下为女童缠足,若有发现,一律严惩不贷!”

胥吏们面面相覷,他们听说教务大臣和刑务大臣已下令,对任何阻挠新政者绝不手软,心中都明白——这回,池州士绅再怎么反对,也翻不起风浪了。

新法实施后,最先被波及的是各大家族。

池州名门梁家、陈家、汪家等都接到了县学政官的通牒,要求他们將家中子女送入小学。

有士绅公开抗拒,拒绝送女儿上学。

“我梁家世代书香,何曾有女子读书的道理!”

然而,第二日,府衙便派人强行接走了梁小姐,並將梁员外治罪:“妨碍儿童接受教育,处徒刑三月。蓄意缠足,剥夺监护权。”

刑部衙门的差役当街押解犯人,一时之间,池州城內竟无人敢再违抗新法!

池州士绅的联名上书,很快便得到了来自金陵的回信——却是一纸冷冰冰的公文,署名者正是晏广孝。

“池州各士绅请愿案,国会审议后裁定如下——大明国立法,一律適用於全国,任何地方不得例外。若不满新法,可依《南海道特区条例》,举家南渡。另,若有煽动滋事、聚眾闹事者,视为妨害国法,刑务司自当依法处置。”

这一纸公文,瞬间让池州士绅们哑口无言。

面对国会的强硬態度,池州士绅陷入了分裂——一部分人选择认命,毕竟科举功名仍在,家族传承未断,即便不能纳妾,仍可在体制內维持影响力。

另一部分人,则开始密谋离开大明。

“陆老爷、朱老爷如今已去了南洋,既然这里再无我等的立足之地,不如效仿陆宋,另寻天地!”

於是,不久之后,池州的几大家族秘密联络明州海商,准备集资南渡……

然而,对於普通百姓来说,《婚姻法》的颁布,带来的影响却是喜忧参半。

那些过去被迫为妾的女子,如今终於获得了名分,她们的子女也不必再忍受庶出的歧视。

那些寒门学子,不必再因门第低微而被迫接受包办婚姻,他们有了真正的择偶权。

池州的街头巷尾,悄然流传著这样一句话:

“这新法,真是苦了士绅,却甜了百姓。”

三月初三,池州的各所小学的一年级终於如期开学。

许多贫苦人家的孩子,生平第一次有机会坐进课堂,握起毛笔。

曾被当作家族交易筹码的女孩们,终於能够堂堂正正地坐在书桌前学习,而不是被关在深闺中等待婚配。

而那些曾极力反对新政的士绅们有的选择了沉默,逐渐接受现实;有的带著家族远走南洋,去投奔那仍维持旧制的陆宋与朱士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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