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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1 > 都市 > 老太片场跑龙套,养活古代一家人 > 第一百四十七章 那你便现场再写一个

夜晚,影视城里灯火璀璨,热闹非凡。

王莲花站在那个顶著巨大的“cos狂欢夜”彩灯招牌的入口,一脸新奇地打量著眼前流光溢彩的景象。

她头上戴著假髮,特意弄得散乱些,身上穿的是那套她刚来这个世界时的破旧衣裳。

这套衣裳是真的很破了,补丁都不知道打了几个,袖口全是毛边,下摆有几处都成流苏了。

但它还能再陪她参加这个活动。

“莲花!这儿!”钱金雨的大嗓门穿透力极强,周围嘈杂的人声都盖不住。

王莲花循声望去,就见她穿著一身改良的大红色旗袍,头髮盘成精致的髮髻,插著亮闪闪的簪子,活脱脱一个从画报里走出来的富家太太。

钱金雨看见王莲花这一身也乐了,“好好好,你这身真不错!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认识你就穿的这身。”

她大手一挥,手上五颗大宝石戒指在灯光下熠熠生辉,“走!咱今天就是一对穷鬼(贵)姐妹花!”

王莲花被她逗笑了,任由她拉著往里面走。

夜晚的影视城王莲花不是没见过,但今天却是熟悉中带著陌生感,像是换了一副妆容。

路灯被做成了宫灯的样式,光影摇曳。到处都是奇装异服的人,有手持光剑的绝地武士,有背著巨剑的猎魔人,有穿著洛丽塔裙子的少女,也有妆容精致的古风美人。

空气中瀰漫著烤串那霸道的香气,有时还有爆米花的香甜味传来。

路过的人不管男女老少,身上似乎都透著股肆无忌惮的快乐。

王莲花看得眼花繚乱。

她不懂那些人都在扮演什么,钱金雨就跟她解释。

那边那个小女孩扮演的是艾莎公主,帮她捡气球那小伙子,演的是蜘蛛侠。

另一边有个cosplay成小丑的男人,对著空气练习那种標誌性的狂笑,看著不瘮人,反而很有喜感。

钱金雨拉著王莲花去找小丑问能不能合影,小丑爽快地答应了,露出夸张又滑稽的笑容,比了个耶。

她们逛到了卖手工道具的摊位前。

有个摊主是个戴著圆眼镜的男生,正在卖他自己做的《盗墓笔记》里的黑金古刀模型。王莲花拿起一把看,分量不轻,做工十分精致。

又在另一家摊位前停下来,摊主正在卖手工做的道具符纸,黄纸红字,竟跟孙半仙画的有几分像。王莲花一见就忍不住笑了。

“笑什么呢?”钱金雨嘴里叼著刚买的糖葫芦问。

“没什么,”王莲花笑著摇头,“想起一个老朋友。”

中心广场那里搭起了一个巨大的舞台,灯光闪烁,音乐震耳欲聋。

一个穿著华丽哥特裙的女孩正在台上唱歌,嗓音空灵,像午夜森林里的精灵。台下全是举起手机拍照录像的人。

王莲花站在人群外围听著,觉得台上那姑娘唱得太好听了。

两人继续往前走。

这边有不少人都在拍照,钱金雨也拉著王莲花摆姿势。钱金雨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王莲花则是低下头,缩著脖子,一副受气包的模样。

这组合很快就吸引了路人的目光。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1???.???】

有个穿汉服的小姑娘过来问:“我能跟你们合个影吗?”

两人答应了。

小姑娘高兴地站到两人中间,举起手机咔嚓一声,画面定格。

她习惯性地低头看照片,忽然愣住了,然后猛地抬头,盯著王莲花的脸:“您……您是王莲花老师?”

王莲花愣了一下,点点头道:“我是。”

小姑娘的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她转过身,朝著远处大喊:“快过来!王莲花老师在这儿!”

立刻便有七八人围过来,看来全是小姑娘的伙伴。

“真的是她吗?”

“我看过您演的哭丧婆!太经典了!”

“啊啊啊无念的片段真的让我惊艷到!”

“还有最近那个火出圈的神婆,王老师太可爱了!”

“老师,您能给我签个名吗?”

王莲花被围在中间,有点发愣,她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认得她。钱金雨一看这场面,赶紧帮忙,王莲花耐心地给每个人签名、合影。

人群散去后,钱金雨兴奋地说:“莲花,你现在也是明星了!我就知道你肯定会火的!”

“明星?”王莲花愣了一下。

“是啊,这么多人都认识你找你合影签名,不是明星是什么?”钱金雨高兴道,“走走走,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她们直奔美食街,烤串、酸辣粉、牛肉饼、棉花糖,钱金雨什么都想吃。

王莲花跟著她吃了一串烤麵筋,又吃了一碗酸辣粉,辣得额头冒汗,却觉得无比痛快。

钱金雨也是吃得满头大汗,一边擦一边说:“过癮!我就说嘛,你出来透透气多好,天天闷在家里,人都要发霉。”

王莲花看看她,又看看这热闹的夜市,笑了。

两人抓著烤串,一起合了张影。

……

文石城。王家正厅。

这天正是老太爷的六十大寿,办得並不奢华,却处处透著雅致。

厅堂里掛满了贺联,案上摆著寿桃和美酒,亲戚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低声交谈。

王锦程手里拿著一卷裱好的字轴,站在堂兄们身后,心中十分紧张。

倒不是紧张一会要给祖父贺寿,而是待会要呈上的这幅寿礼。

这可是他花费不少心思才写出来的字。为此还给了陈辉不少“教习费”呢。

就见排在前一个的堂兄送完寿礼回来,用一种看好戏似的眼神瞥了他一眼。

王锦程接收到对方的目光,若不是长辈们都在,定是要朝这堂兄翻个白眼的。

也是他自己爱得瑟,觉得字写得好了,嘴一禿嚕,將自己要给祖父送字做为寿礼的事说了。

然后就被几个堂兄私下里笑话:就他那手字,也好意思拿出来见人?

王锦程懒得理他们。

“锦程,你呈上来吧。”老太爷坐在上首的紫檀木椅上,穿一身柿蒂纹暗花绸的圆领袍,领口袖边都滚著玄色缎子,腰间束著条玉带,花白的鬍鬚修剪得整整齐齐。虽上了年纪,一双眼睛却极为有神。

王锦程被点名,咽了咽口水,快步上前跪下,將字轴双手举过头顶。他紧张得话都不会说了。

老太爷也早听说这小孙子要送字的事,虽然心中並无什么期待,却也有些好奇的,將那字轴缓缓打开。

厅里不少人的目光目光都聚集过来,好奇这不学无术的王锦程能献上什么样的字。

只见捲轴上只有一个大大的楷书“寿”字。

老太爷只看见第一眼,便愣住了。

就看那一竖,微微向左倾斜,像一根稳稳撑住屋顶的大梁;再瞧那一撇,起笔重如千钧,收笔轻如鸿毛,像利刃划过纸张般利落。

整个字结构奇巧,笔法老练,竟是透著一股说不出的韧劲和风骨。

跟王锦程以往那种没骨头似的“墨猪”字体完全不一样。

老太爷没说话,將这字欣赏一遍后,端起茶盏轻轻吹了吹,喝了一口,放下,似笑非笑地看著王锦程。

“这字写得颇有风骨,”老太爷道,“莫不是请了书院哪位先生代笔,来糊弄爷爷的吧?”

不远处站著的几个堂兄闻言都是低下头,有的用拳头抵著嘴,有的交换眼神,都在偷笑。

王锦程的脸“唰”地一下涨得通红,急得抬头大声道:“祖父!这真是孙儿写的!”

王守拙在一旁看著自家这蠢儿子竟敢这样大声与祖父说话,不由摸了摸鼻子。

心想这小子要么是真开窍了,要么是偷了谁的稿子。不过不管是哪种,敢在老太爷面前这般无礼,晚点总得收拾。

老太爷看著小孙子那模样,挑了挑眉,“哦?那你便现场再写一个,让爷爷瞧瞧。”

听到这要求,王锦程丝毫不虚,甚至有种“好叫你们大开眼界”的自信与激动。

王锦程起身快步走到一旁的书桌前,铺开一张宣纸,拿起笔蘸饱了墨。脑子里自然便想起陈辉教他的“盖房子”理论。

“这一竖是承重墙,要微微向左倾斜,视觉上才稳……这一撇是槓桿,起笔重,收笔轻,像切菜一样切出去……”

我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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