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t1 > 玄幻 > 国运副本:开局虎牢关,我选吕布 > 第165章 破阵霸王枪

国运副本:开局虎牢关,我选吕布 第165章 破阵霸王枪

作者:佚名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6-08-26 02:28:17 来源:www.powenwu11.com

张玄走过去,单手握住枪身,一提。

“嗯?”

他嘴角翘了起来。

这桿枪的分量,少说也在一百二十斤往上。

寻常武將双手都不一定端得稳,他用单手掂了掂,在掌心里转了个圈,枪尖划破空气发出嗡的一声闷响。

“破阵霸王枪。”

张玄握住枪身上鏨刻的名字,指腹摸过那些深深浅浅的凹痕。

每一道凹痕都不知道是多少人的命填出来的。

“跟我那杆方天画戟差不多的分量,使著也算顺手。”

毕竟会方天画戟的,就不可能不会用枪。

而会用枪的,不一定会方天画戟。

就比如你让吕布用枪和赵云打,赵云用吕布的方天画戟,那么赵云就得被吕布单方面吊打!

他的枪法试不出来!

包括张飞也是。

丈八蛇矛是他专属,要是二人换了兵器,吕布照样能玩得转蛇矛,张飞可就玩不转方天画戟了。

这也是吕布为什么定义为三国第一猛將!

因为他十八般武艺,射箭这些都是顶级!

整个东汉三国,就吕布一个人玩方天画戟!

这含金量不是盖的。

.........................

而龙国直播间里,弹幕从张玄睁开眼的那一刻就开始疯狂滚动,等到他单手提枪掂量的画面出现,弹幕密度直接飆到了伺服器的物理极限。

【啊啊啊啊啊啊出现了!!张玄的项羽造型!!】

【虎头冠、兽面吞肩、黑色大氅——这就是西楚霸王??我光看著就想跪下!】

【臥槽果然跟巨鹿之战的项羽一模一样!】

【你这不是废话吗,都是同一个人!】

【不对你们看他这身甲,这是重甲!虎牢关的吕布装扮很帅,重量就不清楚了,但巨鹿的章邯是秦军標准甲,这次的项羽是重甲!!重甲意味著什么你们知道吗??】

【知道,重甲,意味著他不需要躲!!他不需要闪避!!对面打不穿他的甲,他一枪下去对面全得死!!】

【等等……那桿枪是不是也太大了?比普通长枪粗了一大圈!张玄单手掂起来的!!单手!!】

【正常,別说项羽了,张玄本人应该也拎得动。】

【肯定,前边霸王举鼎你没看过吗?】

【看过了。不过有一说一,上次巨鹿张玄选章邯跟项羽打,我当时还觉得章邯已经很猛了能跟项羽过三百招,现在才知道张玄有多牛笔……】

【別吵別吵看画面!有人来了!】

........................

大帐的帷幕被人从外面掀开。

进来的是一名中年將领,三十多岁年纪,頷下短须修剪得整整齐齐,甲冑上落著一层薄薄的黄土。

但他的脸色比黄土还难看,眉头拧成一个川字,额角青筋隱隱跳动。

“大王。”

他抱拳对张玄行礼。

张玄收起霸王枪,负手看向来人。

副本给了他项羽的武力,自然就有对应的记忆。

面前这个人,是钟离眛,是项羽麾下四大战將之一,忠勇可嘉,善於攻坚,是真正能用的將才。

“说。”

“大王.....彭城,陷落了。”

张玄眼睛一眯。

心说这时间点卡的那么好?

就他刚过来,彭城就没了?

他还想著刘邦没占彭城,提前灭了呢。

现在既然被占了彭城,就得换个思路了。

“说清楚。”张玄道。

“刘邦他率五十六万联军,趁我们大军北上灭齐,彭城空虚,袭击我们后方,彭城现在已经落入刘邦他们之手!”

他顿了顿,又补了四句,每一句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他们搜刮財宝。”

“掳掠美人。”

“日日摆酒。”

“夜夜笙歌。”

钟离眛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扎在这座大帐里。

他就是要告诉项羽,事情十分紧急。

说完这话,他整个人伏低下去。

“末將无能,后方有失。请大王责罚!”

整个大帐安静了片刻。

只有松油灯的火苗在噼啪响,像一头髮怒的野兽在低声咆哮。

张玄没有发怒。

他只是看著地图,目光从齐地一路向西,越过泰山和泗水,最终落在那个標註著“彭城”的城邑標记上。

羊皮地图上彭城的位置被一枚青铜剑镇压著,剑身的阴影恰好盖住整座城。

他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这个副本的时间节点,刘邦趁项羽北伐齐地的空档,带著五十六万联军掏了项羽的老巢。

而项羽本人此刻还在齐地追杀田荣,三万骑兵是他身边现在能带走的机动兵力。

也是精锐的部队!

五十六万对三万,就是这么来的。

难怪歷史上这一仗能封神。

............................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