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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1 > 都市 > 七零:她开着拖拉机进清华 > 第108章 先做到我说的,再谈我想要

次日清晨,天还没亮透。

高澜从三楼下来的时候,整栋老宅都还沉在浅眠里。走廊里的灯熄了大半,只剩楼梯转角那盏壁灯还亮著,光晕昏黄,把她的影子拖得很长。

她踩著木楼梯,一级一级往下走。脚步声很轻,但老宅太静了,静到每一步都像落在水面上,盪开一圈细细的涟漪。

一楼客厅。窗帘没拉开,只有东边那扇窗漏进来一线灰白的光,落在地板上,像一道还没干透的墨痕。

高澜走到茶几前,倒了一杯水。没喝,端著杯子在客厅里站了一会儿。

晨光从窗户一寸一寸地往里爬,先是地板,然后是茶几边缘,然后是书架的底层。

她的目光被书架吸引了。

不是藏书多,是那排书里,有一本翻出来没放回去的,斜靠在旁边的书脊上,像是有人看到一半被叫走了,再也没回来拿。

她走过去,伸手把那本书扶正。指尖从书脊上滑过去的时候,余光扫到了旁边的一个相框。木质的,深棕色,摆在书架中层,不显眼。

高澜拿起相框。

光线还不够亮,她侧了侧身,让那扇窗漏进来的光落在相片上。

照片里是一个少年。白衬衫,领口微敞,头髮比现在长一些,没怎么打理,垂了几缕在额前。他抱著一个小女孩,两三岁的样子,扎著两个小揪揪,穿著一件碎花裙子,脸朝著镜头,眼睛却不知道在看什么。

少年的嘴角微微翘著。不是笑,是那种“被拍到了但没有躲”的鬆弛。

高澜看了很久。

久到那线光从书架底层爬到了中层,落在她手背上,温温的。

她把相框放回去。动作很轻,和扶正那本书时一样。没有多看,没有回头,端著那杯已经凉了的水,走回客厅。

晨光又亮了一些。她站在窗前,看著院子里的老槐树,叶子被风吹得轻轻晃。

身后传来脚步声。从楼梯上,一级一级,不急不慢。

她没回头。

“这么早?”

容承闕的声音从身后传过来,带著刚睡醒的低哑,不重,但很清楚。

高澜没回头,看著窗外。“嗯。”

他走过来,站在她旁边。灰色家居服,头髮没打理,垂了几缕,和照片上那个少年差不多的样子。

他顺著她的目光看出去。院子里什么也没有,只有那棵老槐树,和树梢上刚亮起来的天。

他没问她为什么起这么早,没问她在看什么。

两个人站在窗前,谁都没说话。窗帘被晨风吹得轻轻晃了一下,拂过她的手臂,又落回去。

过了很久,久到那线光从窗台爬到了地板上,久到院子里的鸟开始叫了。

容承闕转过身,往厨房走。“等会儿用过早餐再回去。”

高澜“嗯”了一声。没跟过去,还站在窗前。

但她手里的那杯凉水,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换成了温的。

当容鹤鸣的身影出现在客厅时,早餐刚好准备好。容承闕取下了围裙为老爷子搬了椅子,他坐下后,容镇山也下来了。

高澜已经换回了一身白色的工作服,头髮隨意的扎著,坐在老爷子的身边,依旧是昨晚那副鬆弛的样子,手里喝著茶,眼神淡淡的。

他看了两人一眼,没说什么,入座用餐。

早餐后。容鹤鸣放下手中的筷子。

“对了,丫头。”他问道,“你有什么想要的吗?儘管开口,我让承闕为你安排。”

容鹤鸣说完,饭桌上安静了一瞬。

没人说话,都在等高澜开口。

高澜放下茶杯,手指在杯口上敲著,一下,两下。

她浅浅一笑,看著容鹤鸣那双浑浊却锐利的眼睛,那一眼不重,却让人感受到她到眸中凝聚的力量。

“先做到我说的,再谈我想要的。”

不是不屑,也不是傲慢。是因为没有第一步,就没有第二步。又谈何想要的?

容镇山喝粥的手顿了一下,他抬眸看了容鹤鸣一眼,那双锐利的眼睛里,似乎是被什么东西盾了一下,那种说不上是沉默还是沉思的表情。

他不著痕跡地放下了手中的碗。

容承闕的嘴角淡淡地翘了一下,很淡,淡到难以发现,他看见了。

隨后容鹤鸣就只是点点头,没再说什么。不知道是认同了还是什么。总之容镇山知道,那句话的分量远不止字面意思那么简单。

他一口將粥喝完,放在了桌子上。

“爸,容氏还有事,我们就先回去了。”容镇山第一个站起来。

“工作要紧。”容鹤鸣点点头,隨后叫来管家,为孩子们准备了点东西。

高澜什么都不要,一是没时间用,二是没时间吃,她的时间早已经被排得满满的。

容承闕隨手在茶几上拿了包清淡的茶叶,朝他打了声招呼,“走了,老头。”

“开车慢点。”容鹤鸣坐在位子上没动,“別顛著人家姑娘。”

容承闕勾唇,转身出了老宅,高澜早就已经站在了车前,他打开副驾驶的车门,她低头坐了进去。

车子发动,树的光影从头顶上一道一道地划过,像流逝的时间一样,静中带著慢,慢中带驰。

华丰厂的大门紧闭著,铁门上锈跡斑斑,门卫室的灯亮著,昏黄的,像一只没睡醒的眼睛。

远处传来引擎声。

不是一辆,是一队。军绿色的卡车从晨雾里钻出来,车灯切出两道雪白的光柱,扫过路面,扫过门牌,扫过铁门上那行褪了色的字——

“华丰机械厂”。

第一辆车没停。车头撞上铁门,轰的一声,铁门向內砸去,门轴断裂的声音在清晨的空气里炸开,像一声闷雷。

门卫从窗子里探出头,脸白了,缩回去,没再出来。

车停了。引擎还在响,排气管冒著白烟。

傅征从副驾驶下来。

军装,笔挺。领口扣到最上面一颗,领带打得规规矩矩,深蓝色,压在衬衫领口下面,没有褶皱。军靴踩在碎石上,嘎吱一声。

他站定,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叼在嘴里。火柴划了一下,没著。又划了一下。火光亮起来,照出他半张脸——没什么表情,懒洋洋的,像没睡醒。

菸头的红光在晨雾里明灭。

他吸了一口,慢慢吐出来。烟雾散在风里,和晨雾搅在一起,分不清哪团是烟,哪团是雾。

他站在那里,看著那扇被撞开的门。铁门歪著,门轴断了一根,另一根还连著,晃晃悠悠的,像一颗快要掉下来的牙。

身后,脚步声整齐划一。兵从卡车上跳下来,列队,没有口令,没有人说话。动作乾脆利落,像一台机器在无声运转。

他吸了最后一口。菸头从指间弹出去,落在碎石地上,弹了一下,滚了半圈。军靴踩上去,碾灭。火星子在鞋底碎成几粒暗红的光,然后灭了。

他单手一勾。

身后的兵动了。不是冲,是涌——像潮水,像铁流,从卡车侧面涌出去,无声地涌进那扇被撞开的门。脚步声闷在晨雾里,军靴踩在水泥地上,一下一下,像鼓点。

他没有进去。

靠在车门上,双手插兜,看著那扇门。领带被风吹起来一角,又落回去。

温曼妮站在他身后几步远的地方。她穿著一件深灰色的西装外套,头髮盘得一丝不苟,手里拿著一个文件夹,指节微微泛白。

她看著他的背影。军装笔挺,肩背宽阔,腰线收得利落。但从头到脚透著一股懒洋洋的、鬆弛的、什么都不在乎的劲儿。

可她知道,但凡他在乎的事,没人能挡得住。

她忽然想起清华园那天。

自己站在高澜面前,把她的胸牌从脖子上扯下来,扔在地上,用鞋跟踩住。下巴抬得比天高,以为自己是人物。以为这样就能让那个乡下丫头知道——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然后傅征来了。

他没看她,弯腰捡起那块胸牌,掛绳断了,他攥在手心里。然后他抬起头,看著她。那一眼,心疼藏都藏不住。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眼神。

她也曾恨过高澜。

可现在她站在他身后,看著他把华丰厂的门撞开。便不恨了。不是不恨了,是没资格恨。因为她先做错了。

她以前觉得自己配得上站在他身边。清华高材生,温家千金,殷素表妹。哪一条拿出去不亮眼?后来她才知道,站在他身边,不是靠这些。是靠高澜那种——被人羞辱,不哭不闹,不告状,不记仇。你站在她面前,她看你一眼,那一眼不重,但你觉得自己从上到下被人看穿了。你不服,但她什么都不用做,你就输了。

她以前不懂。现在她懂了。懂了自己输在哪。不是输给高澜,是输给自己。输给自己的傲慢,输给自己的不自量力,输给那个在清华园里,把別人的胸牌踩在脚下的自己。

温曼妮低下头,勾了一下唇角。不是苦笑,是终於想通了的那种。再抬起头时,眼底的青涩全没了。剩下的是干练,是狠劲,是那种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的篤定。

她抬脚走上去,站在他旁边,不是身后,不是侧后,是旁边。

“搜仔细了,別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她对著士兵说,声音淡淡的,却透著冷劲。

傅征没看她。目光还落在那扇被撞开的门上。慵懒的,抽著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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