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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1 > 玄幻 > 重生六零年,我有情报系统 > 第377章 还在山里?要过夜吗?

一人一狗,谨防偷袭,小心翼翼靠近刚刚的战场。

“西风,去,看看它们走了没。”

李建国指了指它们消失的那个杂草方向,狼群就是钻入杂草区消失不见的。

“汪,呜呜嗷呜~。”

李建国竟然从这几句狗语里听出了委屈,但李建国丝毫没惯著,朝它屁股就踢了一脚。

“少来这套,赶紧去。”

西风委屈巴巴,低著头往前走,中途还回头看了一眼,仿佛期待李建国改变主意。

“赶紧的,磨磨唧唧,你反应那么快,对方一下咬不死你的,有我在,你怕什么?赶紧去。”

李建国紧了紧手里的枪,示意对方抓紧。

碍於李建国威势,西风还是去了,钻进草丛中,四处乱窜了一圈,没发现有埋伏的狼群,屁顛屁顛跑了回来。

回来时摇著尾巴,伸著舌头,仿佛很开心的样子。

“没发现?”

“话说你不是狗鼻子吗?对方有没有走,你竟然还知道,罚你晚上少吃一顿。”

“汪,汪汪!”

“你都跑不动了,少吃一顿,就当减肥了。”

李建国不顾西风反对,自顾自开始收拾狼尸,一共三十四头狼,有大有小,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大炮篮子(公野猪)一头,五百斤,母野猪三头,每头不低於二百斤,是成年母野猪,小野猪一头活的,一头死的,死的大概七八十斤的样子,活的三四十斤左右,已经存入隨身田园养著了,关键是这是一头小母野猪,长大可生崽。

他空间本就有几头野猪,加上这头小母野猪,等长大了,一起繁殖,改善一下基因,虽然野猪繁殖也不在意什么近亲繁殖,但能改善一下,自然是最好不过了,不然吃一群白痴野猪,李建国怕降智。

“走了走了,这里已经没什么收穫了,回去。”

回去李建国就不急了,也没有拼命奔跑,一人一狗慢吞吞的,像是享受生活的踏青者,只有路过高灌木丛,有树木的地方,李建国才会取出枪枝,谨慎许多。

这不仅防狼,也是怕土豹子偷袭,这玩意吃过人的都知道,它会专门锁喉,一招致命,根本不给你反抗机会,而且是偷袭。

土豹子这种生物,一般都是从树上直接扑杀过来,精准锁喉,一口下去就让你当场丧命。

当然,没吃过人的土豹子,发现人类,第一反应还是逃走,只有走投无路,或者冬天饿的不行时才会偷袭人类。

你以为之前的狼群死了一半为何才撤离?因为冬天不好狩猎,它们盯上的猎物被李建国截胡了,关键你截胡就截胡,猎物消失了,那它不找你拼命,找谁拼命?

或许死伤过半,让头狼清醒了,这才撤离,冬天,是食肉动物的一道坎,不好活动,许多动物都冬眠,不怎么活动,这就像是在躲猫猫,不太好找。

饿肚子更是家常便饭,好不容易遇到,哪怕是碰到犀牛,狼群也会衝上去试试。

不过好在李建国贏了,那就不是你吃我,而是我吃你了。

“砰!”

三十丈外,一只野兔,被李建国一枪打爆了头。

西风像一支利剑,在枪声落下后,直接窜了出去,没多久叼著失去头颅的野兔回来了,足足五斤重。

“乖乖,这只野兔,偷吃集体白菜了吧?吃这么肥?”

农村的小伙伴都清楚,冬天尤其是下雪后,七八十年代人,都会去草垛里,用网子套野兔,有的拿兔子枪打兔子,所以冬天野兔並不会冬眠,反而因为大雪覆盖,行踪一览无余,更容易暴露。

“不错,不错,挺肥的,来,你带著吧。”

李建国拿绳子,把兔子绑在西风身侧,让它带著兔子,大冷的天,他才懒得提著,冻手。

西风人性化的翻了个白眼,仿佛觉得他太摆烂了,跟了两任主人,李建国是它见过最懒的一个。

李建国才不管那些,一只五斤重的兔子,又不重,掛在狗身上,很合理。

除了这一只兔子,这几十里山路,他们还受过了两只野鸡。

山里其实並不缺这种小动物,但很难碰到,也就很难满足猎食者的胃口,比如狼群,即便抓住三只兔,两只野鸡,又能如何?七十头狼,压根不够分。

头狼如果不能带领部下吃饱,甚至出现饿死的情况,狼群可能会解散,甚至逃离狼群,这都是有可能的。

它们缺的是大型猎物,如一头野猪,足够七十头狼美滋滋吃一顿了,哪怕是一头二百斤的,也足够果腹了。

所以山里的野鸡,野兔,还是蛮多的,去的时候毫无收穫,那是李建国全速奔袭,並未停留的缘故,但回来时,他可是不紧不慢,发现猎物,也理所当然,毕竟这可是十几公里山路,哪怕是运气一般,也该碰到一些猎物了,毕竟哪家猎人进山会跑十公里路程?

不能说没有,但不多,毕竟一个人狩猎,十公里,怕是遇到危险连求救都做不到。

当然,李建国绝对属於例外,毕竟他根本不怕什么遇到危险,大不了他把木质房子放出来,那就是遇到一头熊,也能顶几下拍击,而只需要一会功夫,李建国的步枪足以上膛了,而黑瞎子虽勇,但近距离,只需要一颗子弹穿过头颅,就能致命。

开玩笑,56半自动步枪,能打一千多米,还打不穿黑瞎子头颅?你真当它头颅是铁做的?

何况56半可是半自动步枪,能连发,一枪不行,那就两枪,手枪是拿黑瞎子没办法,除非你枪枪击中眼眶,但56半足以摧毁对方的头颅。

哪怕一枪不行,那就多来几枪,十一发弹容量,不信送不走一头黑瞎子。

所以李建国有底气,何况他轻功冠绝当今,躲避黑瞎子並不难。

这就给了他充足底气,敢一个人只身犯险,来深山。

换做旁人进入深山十几公里山路,说个最简单的,你打到一头野猪,你怕是带不回去,有什么用?

就算是七八十斤的小野猪,你扛起走十几公里山路试试,光是小野猪流出的血,吸引来的猎食者,都足以把你撕碎。

为何许多老猎人,打到猎物会把猎物开膛破肚,把內臟掛在树上,敬山神?

说白了就是用血腥味吸引目標,然后猎人扛起猎物赶紧转移,有更血腥的內臟气味吸引,猎物身上流出的血,那点气味也就不足为虑了。

猎人也就更安全了,你可以不迷信,但往往古人的智慧,就藏在这种看似迷信的行为里,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把经验告诉你,你不信,告诉你迷信,更容易让人相信,这就是人性。

所以看似猎人遵守老规矩,敬山神,殊不知,也是在救自己命,所以才说,有些规矩,你可以不懂,但要理解,这可能是某种特殊情况下,诞生的规矩,只是在当今看来非常奇葩,但或许在那个时候这是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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