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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1 > 玄幻 > 美利坚狩猎,Ah,是荒综王来了 > 第55章 用小鸟枪打大野猪?(求月票,求追读)

牛仔骑马嘛,不带枪就不够颯!

伊莎贝拉是一顶浅棕色的斯特森牛仔帽,帽檐微微捲起,配深蓝色紧身牛仔衬衫和磨白牛仔裤,曲线曼妙。

脚踩一双带马刺棕色皮靴,捲髮拢到脑后扎了个低马尾,露出白皙脖颈和耳垂上一对小巧的银耳环。

腰间则斜挎著一把银光闪闪的史密斯-韦森m60左轮手枪,枪套是手工雕花的牛皮,配著同色的子弹带,像从《荒野大鏢客》里走出来的人物。

艾莉的打扮则更显少女气,粉色格纹衬衫,白色牛仔裤,头戴一顶浅色草帽,掛马鞍的枪套里插著一支纤细小巧的cz455运动步枪,枪身修长,胡桃木纹理细腻,倒像是一件精致的工艺品。

弗兰德就粗獷多了。光著膀子套了件褪色的军绿色工装背心,露出结实的胳膊,头上歪扣著一顶旧得发白的牛仔帽,带的是一支莫斯伯格500霰弹枪,枪管黑沉沉的,透著一股彪悍劲儿。

弗雷迪则是另一种风格,迷彩战术背心、护膝护肘,迷彩牛仔帽,还戴了一副战术墨镜,单手握韁,另一只手持了一把ar-15半自动步枪,仿佛刺激战场归来的老兵。

至於杨烈,则是一件深灰色的亨利领长袖t恤,露出结实的前臂线条,黑色牛仔裤扎进棕色皮靴里,腰间插著一把格洛克17手枪,枪套是伊莎贝拉塞给他的,说是“男朋友標配”。

格洛克17比格洛克19略大一圈,19是17的缩短紧凑版。但很显然,杨烈喜欢用大的。

(跑了一张图,总感觉不满意)

杨烈一行五人,盛装带枪骑马纵行,呼啸生风。男的帅,女的靚,风尘飞扬中,疾驰而去。

……

而伊莎贝拉家里,母亲凯萨琳看著他们离去,不免担心。

威廉·拉文过来抱了抱她,一笑,说道:“亲爱的,小孩子玩乐,不用太担心的。科尔他们虽然顽劣,但不至於弄出人命。”

凯萨琳:“……不弄出人命,受伤了也不好啊。”

威廉·拉文:“你不看尼奥骑的是哪匹马?尼奥那小子,连烈焰都降服了,你还担心什么?真要担心,还是担心科尔那几个傢伙吧,哈哈。”

於是,將早上,杨烈降服烈焰的过程说了一下,描述得绘声绘色,当时,凯萨琳正在厨房准备午餐,所以没有见到。

听到老公这般说,凯萨琳总算放心了:“但愿孩子们不要惹出太大的麻烦。”

威廉·拉文则轻哼一声:“科尔的父亲一直在我面前吹嘘,说他儿子勇猛,比弗兰德、弗雷迪更符合传统得州牛仔的风范,哼,我是不这么认为的。让他们闹一下也好,迟早要碰一下的。我们拉文家没有懦夫。”

……

没多久,杨烈一行五人就远远看见了那处烧烤场。

那是一处开阔的河畔平地,几棵巨大的老橡树枝叶参天,遮出一大片阴凉。

河滩上早已升起了几堆篝火,铁皮烤架上升起裊裊细烟,空气中瀰漫著炭火和肉香混合的味道。

一群年轻人散落在篝火四周,有的坐在皮卡后斗上喝啤酒,有的靠在树下聊天,还有几个正在烤架前翻著滋滋冒油的肋排,还有的在弹吉他,或纵声高歌。

远远听到马蹄声,许多人抬头望来。

然后,空气忽然安静了。

因为,他们看到了杨烈骑著的马。

那匹身形高大、毛色赤红如火的栗色骏马,在夕阳下奔跑的姿態像是流动的火焰,鬃毛在风中飞扬,马蹄敲击地面,发出一声声沉稳有力的闷响。

这匹马,准確来说,是红栗色,也就是红棕色,像熟透的栗子,如果用中华的描述,就是枣红马。

(枣红马顏色偏深,但被阳光一照,就是赤红如火。)

“oh my god,那是『烈焰』吗?”

“真的是那匹『烈焰』?我没眼花吧?”

“怎么可能?那匹马不是谁骑谁摔吗?连老拉文都骑不上去……”

“年初那谁谁谁,信心满满去挑战,不是被它踩断了两根肋骨吗?”

杨烈策马,眼看著靠近,轻轻一勒韁绳。

“烈焰”稳稳地停住,甩了甩尾巴,还打了个响鼻,那副悠然自得的模样,仿佛坐在它背上的人是天经地义的主人。

科尔正靠在一辆红色皮卡上喝啤酒,手里的易拉罐差点掉在地上。

他旁边站著几个狐朋狗友,其中一个身材结实、满脸雀斑的壮小伙子,就是上次自告奋勇去拉文家驯“烈焰”、结果被摔得灰头土脸还挨了一蹄子的倒霉牛仔桑提亚哥。

此刻,桑提亚哥瞪圆了眼睛,嘴里的啤酒差点喷出来:“shit……他……他把烈焰骑出来了?”

“你不是说那匹马没人能骑吗?可它看起来挺温顺的啊。”有人低声嘀咕。

“温顺个屁!”桑提亚哥咬牙切齿,“你们又不是没见过它发飆的样子!这、这不科学!”

伊莎贝拉翻身下马,將“黑风”系在橡树旁的一根木桩上,转身冲眾人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嘿,朋友们,好久不见!”

她走到杨烈身边,亲昵地挽住他的胳膊:“郑重地跟大家介绍一下,我男朋友,杨·烈·尼奥!”

杨烈摘下帽子,朝眾人微微頷首:“大家好,很高兴认识各位。”

现场短暂地安静了片刻。

很快,几个女生率先反应过来,热情地围上来打招呼。

“贝拉你可算回来了!”

“这就是你男朋友?比电视上还帅!”

“你男朋友居然能骑那匹『烈焰』,真是太厉害了!”

……

而那些原本打算看热闹的男人们,此刻脸色就精彩了。

科尔捏著手里的啤酒罐,盯著那匹曾经让无数人吃瘪、如今却被杨烈稳稳骑在胯下的“烈焰”,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骑得不错。”

一想到伊莎贝拉也被杨烈给骑了,心里不由十分窝火!

“还行,这马挺有灵性。”杨烈拍了拍马脖子,轻描淡写地道,“就是脾气倔了些,好好跟它说话,它还是很通人情的。”

桑提亚哥:“……”

闷头饮了一大口啤酒。

篝火已经烧旺,烤肉架上铺满了厚厚的牛肋排和猪肋排,油脂滴在炭火上,发出滋滋的声响,香气四溢。

一个大桶装的冰镇啤酒被人抬了出来,大家纷纷拿杯子去接。

科尔到底是东道主,压下心头的不爽,招呼大家入座:“来来来,肉好了,啤酒管够!今天主要是给贝拉接风,大家一定要玩得开心!”

杨烈和伊莎贝拉並肩坐在一根横放的橡木上,接过弗兰德递来的一杯啤酒。烤肋排外焦里嫩,抹著秘制的甜辣酱,咬一口肉汁四溢,配著冰凉的啤酒,確实是难得的享受。

艾莉和弗雷迪並排坐在旁边,一边啃著玉米棒子,一边小声议论那几个人的表情。

“看到科尔那张脸了吗?”艾莉压低声音,“我感觉他想把啤酒罐咬碎。”

“谁让他一开始打的主意不好。”弗雷迪咬了一块肋排,含含糊糊地说,“这叫有备无患。”

河风吹拂,头顶的橡树叶沙沙作响。

科尔和米勒、桑提亚哥以及另外几个“核心成员”聚在一棵老橡树后面,低声交谈著,目光时不时瞟向杨烈这边。

“现在怎么办?他骑『烈焰』来的,骑牛这招肯定不管用了。”科尔压低声音,满脸不甘。

那匹马连桑提亚哥都骑不上,但杨烈却降服了,很显然,再比骑牛,科尔没有把握,或者说稳输。

旁边一个瘦高的捲髮青年,米勒,科尔最铁的“军师”:“要不换套小牛?自由搏击?绕桶赛?转向摔跤?”

几人正商议著呢,忽然,被一阵喧譁打断了。

草坡那头,一个年轻人骑著马匆匆跑过来,勒住韁绳,兴奋地朝著眾人大喊:

“嘿!前面那片林子里发现了一窝野猪!可大了!领头的怕是得有五六百磅!有人要去狩猎吗?”

现场顿时热闹起来。

“野猪?哪片林子?”

“真的假的?多大一群?”

“走走走,看看去!”

科尔等人顿时眼睛一亮,要不就来个猎猪大赛?

於是,科尔连忙跳出来,高声叫道:“大家別急,这窝野猪留给我和尼奥!”

“我要和尼奥来一场堂堂正正的比赛!”

大家譁然。其中有不少人早就听到风声了,这时候就小声议论,准备看热闹。

“科尔和伊莎贝拉那个华人男朋友的比赛,可能是今晚最重要的看点!”

只见,科尔將手中的啤酒杯一扔,朝杨烈相邀:“嘿,尼奥,听说你是荒野独居的冠军,在野外一定打过猎吧?敢不敢来一场猎猪大赛?”

这五六百磅的野猪,可比美洲狮厉害多了。体重就不是一个级別的。

“我们一人选一支枪,限定用霰弹枪,看谁先干掉那头野猪王。够胆吗?”

周围的年轻人顿时起鬨了。

“猎猪大赛!好!够刺激!”

“科尔可是我们县最勇猛的猎手之一,这比赛有看头!”

“新来的小子,你敢接吗?”

“伊莎贝拉的男朋友太斯文了,又是医学博士,感觉看起来不行啊。”

“人家可是荒野独居的冠军!”

“谁知道那个节目是不是剧本呢?”

伊莎贝拉皱了皱眉,正要说话,杨烈却伸手轻轻按了按她的手背,示意她安心。

站起身,杨烈看向科尔:“用霰弹枪?”

“对,霰弹枪!更刺激,也更考验近战本事。怎么,怕了吗?”科尔傲然道。

“不。”杨烈微微摇头,说道,“我只是在想……是否可以选用別的枪。”

科尔不由瞄了弗雷迪腰间的ar-15一眼,看向杨烈,嘴角勾起一抹讥笑:“哈哈,难道你想选ar-15这种5.56的步枪吗?也行啊,想用就用吧!”

周围顿时传来一阵低低的鬨笑。

意思很明显:这是怕了,想用威力更大的枪械。

不过也是哦,这是有自知之明。

那可是足足五六百磅的超大野猪,可凶猛了!

艾莉、弗兰德等人都气愤,伊莎贝拉脸色也有点不好看。

杨烈走到艾莉身边,说道:“要不把你的枪借我一用。”

“啊?”大家都懵了,现场立刻安静。

即便是艾莉,也满脸不可置信之色。

“尼奥,我这……我这个是cz 455,而且还只能使用.22 lr子弹。”艾莉吃吃说道。

cz 455是小口径运动步枪,使用的.22 lr子弹,威力小、后坐力低,主要用於射击练习、娱乐打靶或狩猎极小动物(如小鸟、老鼠等),適合入门新手。

科尔眼珠瞪得浑圆:“……你確定?”

杨烈微微一笑,说道:“你也可以换,你如果要选5.56或者7.62的,甚至是威力更大、精度更高的狙击步枪,我也不介意的。”

却是將之前的嘲讽还了回去。

科尔一咬牙:“我还是用这支霰弹枪。”脸涨得有些通红,因为,让他换.22 lr的,他真没有把握。

那怎么打嘛!

他也不相信杨烈行,琢磨著,杨烈可能是诈他的,要么,是想为接下来的“输”找藉口。

试想啊,用的这种打小鸟打老鼠的枪,嗯,输了就是枪不行,不是他杨烈技术不行。

这样一想,科尔就更加自信了:“哈哈,这是打鸟的啊,你用来打野猪?你见过野猪皮粗肉糙没有?”

其他人也都反应过来,是啊,选这种抢,摆明是认输,只是想让落败“体面”一些,没那么丟脸,把藉口推脱到“枪不行”上面去。

还有人认为他胆小,因为霰弹枪射程近,最好是等野猪突进到一二十米,再开枪!越近,准头越高,威力越大!

这很考验人的勇气!因为面对野猪的扑击,很多人就慌了,別说准头了,可能枪都拿不稳,甚至腿软嚇尿!

而cz 455,在使用.22 lr弹药时,有效射程通常在100米至 150米之间。若更换为.22 wmr或.17 hmr高速弹药,有效精度射程可延伸至200米左右。

但cz 455,这种旋转后拉式小口径运动步枪,虽然可以发射.22 lr、.22 wmr和.17 hmr子弹,但却不兼容。

如果要更换弹药种类,就需要更换相应的枪管和弹匣。

.22 lr是基础通用型,使用標准宽度弹匣,需配合专用插块安装。

.22 wmr和.17 hmr,则使用加宽的弹匣,无需插块。

而且,.22 wmr子弹的威力,是.22 lr的2.5倍,.17 hmr则是超高速平弹道型。

简而言之,.22 lr是三种子弹中威力最小的。

即便是威力加强型的.22 wmr,也仅仅適合狩猎郊狼(跟土狗差不多大)、土拨鼠等中小型猎物,更何况威力更小的.22 lr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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