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默从城楼上走下来。回到县衙正厅,大刀靠在桌边,双锤放在脚边。
把大刀从刀鞘里拔出来,刃口有些钝了,砍骨头砍的。
他坐下,拿起磨刀石。
沙沙沙...
刀在磨刀石上划过,发出有节奏的声响。
磨了几下,停下来,用手指试了试刃口,不够利。
又磨了几下,再试,锋利了。
他把刀插回刀鞘,提起双锤,用布蘸著水,一点一点地擦锤头上的血跡。
血跡已经干了,糊在云纹的缝隙里,很难擦。但他擦得很仔细,每个凹槽,每条纹理,都擦得乾乾净净。
锤头在阳光下泛出乌金色的光泽,云纹清晰可见,那一片暗红色的血跡还在,干了很多年了,怎么也擦不掉。
他也没有非要擦掉。
留著也好。
下午,赵老根跑回来。
“殿下,队伍整编完了。”
李默抬起头。
“骑兵有两千一百人,马匹够用,步兵有五千三百人,兵器鎧甲齐全,輜重粮草够大军吃一个月。”
李默点了点头。
“明天卯时出发。”
“是...”
赵老根迟疑了一下道:“殿下,步兵走得慢,要不要让步兵先走,骑兵后面追?”
“不用...”李默站起来,看著窗外的天空,阳光很亮,照得整个院子白花花的。
“骑兵在前面开路,步兵在后面跟,不急,稳著走,突厥人在长城边上等著我们,不会跑。”
“万一他们跑了呢?”
“跑了就追。”
赵老根不再问了。
三月初五,卯时。
蓟县城北,大军集结完毕。
七千多人,骑兵在前,步兵在后,輜重在中间,排成一条长龙。
旗帜在晨风中展开,猎猎作响。
李默骑著黑马,站在队伍最前面。
背上背著大刀,双锤掛在马鞍两侧。
他朝南边看了一眼。南边是来时的路,两千里外是长安,长安更南边是黄山村。
看了一眼,收回目光。
“出发...”他说。
大军开拔,七千人的队伍踏上了北上的官道,马蹄声、脚步声、车轮声匯成一片。
从蓟县往北,过顺义,过怀柔,过密云。
一路上偶尔遇到零星的突厥斥候,远远地看到大军,转身就跑。
李默没有追,也没有派人去追。
他让大军按照自己的速度走,不紧不慢,不急不躁。
走在队伍中间的骑兵觉得奇怪,殿下怎么不追了?在渭水的时候,殿下一个人追著十万突厥跑了上千里,换了十几匹马才停下来。现在有七千人在手里,反而不追了。
但他们不敢问。殿下做什么都有自己的道理。
走在他身边的赵老根替他回答了。
“殿下不是不追,是时候没到,突厥人是骑兵,跑得快,咱们是步骑混编,追不上,等到了长城边上,他们没地方跑了,就该咱们追了。”
那些骑兵恍然大悟。
三月初九,大军到了密云。
密云是幽州最北边的一个县,离长城不到两百里。
县城很小,城墙低矮,破败不堪。
县令是个四十多岁的胖子,姓钱,带著县衙的属官在城门口迎接。
李默没有进城,在城外扎了营。
三月初十,大军继续北上。
三月十一,傍晚。长城出现在地平线上。
一道蜿蜒的土墙,从东边的山岭延伸到西边的平原,像一条沉睡的巨龙横臥在大地上。
墙不高,一丈有余,但很长,一眼望不到头。
墙面上长满了青苔和杂草,墙头的垛口有的坍塌了,有的还完好,残破的城楼在暮色中像一座座墓碑。
这是大唐朝的北疆,过了这道墙,就是突厥人的草原。
大军的斥候陆续回来了。
“殿下,突厥人的斥候在长城以北出没,人数不多,十几人一队,在侦察我们的动向。”
“阿史那社尔的主力在长城以北三百里的草原上,骑兵七八万,號称十五万,没有南下,好像在等什么。”
“等什么?”赵老根问。
斥候摇头道:“不知道。”
李默看著舆图,舆图上画著长城以北的草原和山川。
阿史那社尔的主力在长城以北三百里的草原上,不前不后,不进不退,像是在等一个时机。
他在等李默翻过长城。
过了长城,就是草原。骑兵在草原上跟骑兵作战,来去如风,进退自如。
而他手上的兵以步兵为主。
但李默不在乎,草原也好,山地也好,对他来说都一样。
他把舆图卷好,站起来。
“今夜在长城脚下扎营,明日一早,出长城。”
赵老根抱拳应了一声,转身出去传令。
大军在长城脚下扎了营。
帐篷一顶挨著一顶,绵延数里,篝火一堆一堆地点起来,把半边天都映红了。
士兵们围在篝火旁边,烤著乾粮,喝著热水,小声说著话。
有人说明天就要出长城了,打突厥人去,有人说不知道能不能活著回来,有人说他答应了媳妇打完仗就回家,有人说他媳妇还不知道他出来打仗了。
这些声音很低,在夜风中若有若无。
李默坐在营地边缘的一块石头上,背对著长城,面对著南方的夜空,星星密密麻麻地铺在天幕上,像洒了一把碎银子。
他看著南方的天空,想起了黄山村。
想起了福宝的小揪揪,想起了平安腰上的两把木剑,想起了柳含烟站在厨房门口的样子。
明天他要去打突厥了,打完就回家。
他闭上眼睛。
三月十二,卯时。
长城脚下。
大军整装待发,七千多人列队在长城南侧,排成几列长排。
骑兵在前,步兵在后,旗帜在晨风中猎猎展开。
李默把手按在冰冷的城墙上,城砖粗糙,刻满了岁月的痕跡,有些砖上还刻著字,是当年修筑长城的士兵留下的,名字,日期,籍贯,歪歪扭扭的,像小孩子写的。
他沿著长城走了一段,在一段坍塌的城墙前停下来。
墙塌了一人多宽的口子,碎石散了一地,杂草从缝隙里长出来,在晨风中摇曳。
李默从缺口走了出去。
靴子踩在长城北侧的草地上,草是新长的,嫩绿嫩绿的,沾著露水。
他站在草原上,转了个身,面朝北方。
晨风吹过来,带著草原上的气息,泥土和青草的味道,还有一丝铁锈味。
远方的天际线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黑压压一片。
那不是云,是突厥人的旌旗。
李默拔出背上的大刀。刀锋在晨光中一闪,寒光刺破晨雾。
“出击...”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个人都能清清楚楚地听到。
身后的骑兵策马衝出了缺口,马蹄声在草原上迴荡,像擂鼓,沉闷而有力。
步兵紧隨其后,脚步声匯成一片,像涛声。
七千人的队伍从缺口涌出,在长城北侧的草原上展开,旗帜在晨风中飘扬。
北方,突厥人的旌旗越来越近,號角声呜呜咽咽地传来,像狼嗥。
两个庞大的军队在草原上相向而行。
李默骑在黑马上,走在队伍最前面,大刀在手中紧握,锤头在马鞍两侧轻轻晃荡。
他看著北方那些越来越近的旌旗,心里却很平静。
这种平静不是因为不在乎,是因为他脑子里已经在想接下来该怎么打了。
七千人对七八万人,在开阔的草原上正面交锋,没有城池可以依託,没有地形可以借势。
他必须在突厥人的弓箭手发挥作用之前衝进他们的阵中,必须在突厥人的骑兵完成包抄之前打乱他们的阵型。
晨雾已经散了,草原在阳光下像一片无边无际的绿色海洋。
两队人马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已经能看到对方前排士兵的脸了。
李默把大刀插回背上的刀鞘,弯腰从马鞍两侧提起那两柄擂鼓瓮金锤。
锤头沉甸甸的,在阳光下泛著乌金色的光泽。
他双腿一夹马腹。黑马嘶鸣了一声,前蹄扬起,在晨光中划了一道弧线,然后猛地冲了出去。
马蹄翻飞,四蹄离地,黑马像一支离弦的箭,朝著突厥人的军阵疾驰而去。
七千人的队伍跟在后面,骑兵的刀在阳光下闪著光,步兵的长矛如林。
草原上的风更大了,吹得旌旗啪啪作响,吹得李默的衣角猎猎飞扬。
他一个人冲在最前面。对面是七八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