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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1 > 玄幻 > 替大哥娶资本家大小姐?坑全家!闯兴安 > 第231章 必须要准备白大褂!

隨著距离公社越来越近,路上碰到的社员也开始变得多了起来。

“狩猎队回来了?!”

“爬犁上好几头!!”

“我数数......五头!!”

“这也太利索了吧?!昨天打熊,今天打猪,这狩猎队是开了掛?!”

“你管人家开没开掛,有肉吃就行了!!”

人群自动往两边分开,让出通道。

孙支书走在最前头,到了公社大院里,直接招呼民兵把三副爬犁並排停好。

五头野猪从爬犁上卸下来,一字排开摆在院子中间。

两头大母猪品相確实好,皮毛顺,头脸正,枪口进的位置也乾净。

“这两头留作標本,按老陈上回给的清单上的標准处理。皮子要完整,不能乱割。”

孙支书没有任何犹豫地指著那两头大母猪,笑呵呵地说道:“至於这三头,按老规矩分肉记帐。”

“算好了要给胜利他们多收钱。”

老会计一听说消息,早就就过来了,当即翻开本子,手指在舌头上蘸了一下,哗哗翻了两页:“支书,这么多肉,我们哪怕只保留一部分,大部分送去林场,各家各户这个月的肉票怕是都要超。”

“超就超。”

孙支书挥了挥手:“今年咱们公社肉多,肉票超了就超了,让林场那边给我们均一些不就行了?我们今年给他们额外提供了多少肉?”

“反正现在是冬季大生產的时候,他们有的是这玩意。”

“实在不行就不走这一步了唄,难不成我们手里面这些肉除了咱们自己人和盘古林场,还能送去其他地方?”

肉票这玩意,说白了,就是为了更好的去分配肉类,他们搞到的肉,几乎都是山里面来的,本来也不在配额里面,算是额外多出来的。

一听孙支书这话,围观的人群里顿时一阵哄闹。

“支书仗义!!”

“今年过年可真能过个肥年了!!”

“我家那俩小子天天念叨要吃肉馅饺子,这回可算有著落了!!”

“还得谢谢胜利他们啊!!没有狩猎队,哪来这么多肉!!”

有人喊了一嗓子,周围的人全都跟著附和。

“对对对!!胜利兄弟,你们是真有本事!!”

“最近这段时间,狩猎队都弄到多少肉了,让我们养殖,养三年都养不出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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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话说的,好像咱们公社以前养出过多少肉似的!”

人群里又是一阵鬨笑。

“行了行了,都別围著了。”

孙支书把手抬起来往下压了压:“该干活的干活,该帮忙的帮忙,老吴!!”

“来了来了!!支书您说!!”食堂的炊事员老吴从人堆里挤出来,手里面拎著一个大的杀猪刀。

“这三头半大猪现在就处理了,烧水褪毛分割,今天全弄完......”

“好嘞!!”

老吴回头喊了一嗓子,几个帮厨呼啦啦的全都跑了过来。

人群一下子就忙碌了起来。

孙支书处理起这些事情来也是轻车熟路,安排得井井有条。

林胜利站在院墙边上看著这一切,嘴角忍不住露出了抹笑容。

可就在这个时候,好像有什么凉凉的东西落在他的手背上,林胜利愣了愣,抬头看去。

灰濛濛的天上开始往下飘起了雪花。

细细碎碎的,並不是很大。

看起来就像是谁在天上筛麵粉似的,落在人身上的瞬间,就给融化了。

“下雪了。”

赵庆山也抬起了头,伸手接了两片雪花,看它们在掌心里化成水珠:“这雪来得正好。”

“是啊!”

林胜利点了点头:“这场雪下完,山里的蹄印全盖一遍。”

“雪一停,新印子出来,什么狍子马鹿,往哪儿跑了,清清楚楚。”

“这可就是我们最佳的狩猎时间!”

於顺等人听著二人的对话,脸上兴奋的表情顿时变得浓郁了起来。

“哥!!那咱们后天上山?!”

“雪什么时候停了什么时候上山。”

林胜利想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这两天看看能不能弄到一些白大褂,不行的话,就问问孙支书或者药店卫生所那边,能不能借一些医用的来。”

“白大褂?”

於顺愣了一下。

“这玩意可不好搞。”赵庆山有些无奈地嘆了口气:“我最近几年一直想要弄一个,可弄不到。”

他们口中的白大褂其实並不是人们认知里面医院的那种,他们想要的其实是一种白色帆布製作的连帽外罩。

搞到白色帆布之后自己製作也可以。

可以说,这就是最適合冬天狩猎时穿的衣服。

想也知道,这玩意在雪地的偽装能力极强,不管是自保还是近距离偷袭猎物,都是不错的选择。

在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一带,都比较流行。

可惜。

他们实在是太偏远了,也可能是因为,为了更好的边防,反正就是,他们算是这一大片区域最难获取到白大褂的地方。

於顺这傢伙,作为本地猎人世家,居然都不知道这个。

“你想一下,外面到处都是雪,我们穿著黑色衣服,绿军装,在雪上面走,是不是很扎眼?”

赵庆山有些无奈地解释了起来:“大部分动物,不管是狍子还是黑熊,就算是野猪野兔飞龙山鸡,它们的眼睛其实都是非常敏锐。”

“下雪一段时间还好说,要刚下雪的时候,隔几十米,这些东西就能警觉逃跑。”

“在南面一些的地方,猎人们会穿上白大褂趴在雪窝子里面埋伏,匍匐前进什么的,野兽就很难察觉。”

“甚至可以近距离攻击。”

“还有就是,熊啊野猪什么的,攻击性很强,一旦被发现,主动冲人是常態。”林胜利插嘴:“白色外衣能弱化咱们的存在感,野兽不会第一时间判定咱们是天敌,减少正面衝撞风险。”

“反正啊,搞一个这玩意是很重要的。”

“实在不行,白布、旧白被单、漂白粗帆布,能找到什么算什么,咱们这地理位置特殊,能准备什么就准备什么吧!”

几个人大概確定了下一次进山的时间和需要准备的东西后,林胜利冲孙支书那边喊了一嗓子:“支书!!分肉的事您盯著,我们先回了!!”

“回吧回吧!!!”

孙支书头也没抬,手挥了挥:“狗也累了两天了,让它们好好歇著!!”

他也知道,这下雪了,林胜利他们接下来可就有的忙了。

几个人当即散了。

林胜利牵著两条狗子,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注意到了黄毛子身上卸下来的排骨,当即凑了过来:“老吴,给我两根肋骨,一会儿记我帐上就行。”

“成!”

老吴说著,直接帮林胜利將肋骨也给卸了下来。

牵著两条狗子,带著几根猪肋骨,林胜利这才向著自家走去。

雪比刚才又密了一些。

雪花不断从灰濛濛的天上洒下来,落在屋顶上,落在巷子里,落在踏雪黑亮的背毛上。

踏雪甩了甩脑袋,耳朵上的雪沫子飞出去,它又抬头看林胜利,尾巴轻轻扫了一下。

林胜利推开院门的时候,灶房里的烟囱正往外冒著白烟。雪花落在烟囱口上,被热气一衝,化成水汽,和烟混在一起往天上飘。

他刚走到屋门口,门就从里头开了。

沈慕华手上沾著麵粉,她看见林胜利的瞬间,眼睛先往他身上扫了一圈,然后才笑呵呵地说道:“你想吃排骨了?”

“老吴刚卸下来的,新鲜得很。”

林胜利把那几根肋排往上提了提:“你前天不是说想吃糖醋排骨?”

“我说的是红烧。”

沈慕华伸手把肋排接过去,翻过来看了看肉质:“不过糖醋也行,家里醋还有半瓶,糖也够。”

说著,她转身往灶台那边走去,林胜利跟著走了进去。

踏雪和追风这俩傢伙不知道是不是觉得院子里面的狗窝实在是太冷了,也挤在门口,探头探脑的,好像就等著林胜利他们一声令下,就跑进去。

“你们跟进来干嘛。”

哈赤哈赤的声音落地果不其然,很快就把沈慕华的目光给吸引了过去,看著这两只狗子,她忍不住笑了起来:“又没你们俩的份儿!”

追风的尾巴甩了一下,依旧还是一脸期盼地看著二人。

踏雪更是乾脆,直接就趴下来,脑袋搁在前爪上,摆出一副,我肯定不会离开的架势。

沈慕华摇了摇头,把肋排放在砧板上,拿起了菜刀。

刀落,骨头茬子被齐齐断开。

最近这段时间,家里面的肉多到吃不完,她从一开始的生疏,到现在,已经变得无比的熟悉。

甚至於掌握了一定的技巧。

只需要轻轻那么一剁,就能將排骨给弄开。

不多时,这排骨便已经全部都被剁成了寸段,放进盆里用凉水泡著。

“我去院子拿两根葱。”

林胜利这个时候也已经將火之类的东西弄好了,说著,推开了门。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雪已经在地面上铺了薄薄一层,踩上去咯吱咯吱地响。

因为没有穿上外套的关係,林胜利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连忙將从墙角堆著的干葱里抽出两根,拍掉上面的雪,又把屋檐下掛著的乾薑掰了一小块,走进屋子。

不多时。

沈慕华已经把排骨给焯完水了。

铁锅里油热了,她舀了一勺白糖下去,拿著锅铲慢慢搅。

等到糖在油里头完全化开,顏色从白变黄,又从黄变成深红,冒起一串细密的小泡。

“糖色好了。”

林胜利顺势將排骨给倒了进去,锅里头滋啦一声,白烟带著焦糖的甜香呼地窜上来。

沈慕华快速將这些排骨翻了几翻,等到每一面都裹上了那层亮晶晶的酱红色后,她才沿著锅边,加了醋,倒上热水,然后把葱姜往锅里一丟,盖上了锅盖。

“要燜多久?”

林胜利鼻子抽了抽,感觉已经能嗅到浓郁的香味。

“差不多得小半个钟头吧。”

沈慕华想了一下,把灶膛里的柴火往外抽了一根,火势瞬间小下来。

果子里面传出来的声音也隨之变小。

“话说,这下雪了,你们是不是可以休息两天?打標本的事情应该不著急吧?”

沈慕华搬了个小板凳坐在一旁,也不知道是突然想起来了的,还是早就就已经准备问了一直在这儿憋著呢!

“等雪停了之后吧。”林胜利想了一下:“下雪期间,肯定不会出去的。”

“看著情况,估摸著,应该能休息两天的样子。”

听著这话,沈慕华的脸上明显露出了一抹喜色,“正好,最近这段时间,你也太累了,能好好休息休息。”

自从来到了固河这边,林胜利可以说,几乎就没怎么休息过,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情。

特別是最近,先是猪神又是豹子的,前几天还有特务以及林场那边的一大堆事情。

根本就忙不完。

虽然林胜利没有说,可沈慕华知道,林胜利的精神一直都处於高度紧绷的状態......现在好了,总算是能好好休息休息。

几句话的功夫,周围的香气变得越发浓郁,林胜利站在灶台边上,看著锅盖缝隙里冒出来的白气,咽了一下口水。

“尝尝咸淡。”

沈慕华偏头看了他一眼,嘴角忍不住露出了一抹笑容,快速从碗柜里拿出一个小碗,舀了一勺已经收了一半的汤汁,递到他嘴边。

林胜利接过来抿了一口,酸味先顶上来,然后是甜,最后才是一点点咸味儿。

“酸了点?”

“不酸。”

林胜利把小碗递迴去,顺手在她手指上捏了一下:“正好。”

沈慕华把手抽回去,耳朵尖红了一点,转过身去翻锅子里面的排骨,锅铲碰著铁锅叮叮噹噹地响。

林胜利又凑过去,从后头搂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肩膀上,笑呵呵地说道:“光是看著就感觉很香。”

“你就不能老实待一会儿?”

沈慕华没回头,手下的锅铲停了一下,又继续翻。

“我这不是在老实待著吗?”林胜利小声在沈慕华耳边问道。

“这叫老实?”

“当然了,老实得很。”

沈慕华用胳膊肘轻轻顶了他一下:“赶紧去把桌子收拾了。”

林胜利闻言,老老实实鬆开了手,去收拾桌子。

等他把桌上的碗筷摆好的时候,肉已经差不多了。

想了一下,他又把沈慕华昨天熬好的都柿果酱从搪瓷罐子里舀了两勺放在小碟子里,这个用来解腻啥的,绝对是不错的选择。

踏雪和追风已经从门口挪到了炕边上,两只狗头並排趴著,四只眼睛跟著他的动作转来转去,似乎在这儿等待著餵食。

“排骨来了。”

沈慕华端著一个搪瓷盆子走了过来,盆底磕在桌面上发出一声闷响。

糖醋排骨码在碗里,酱红色的汁儿还冒著热气,肉香混著醋的酸味直衝鼻子。

“赶紧尝尝吧,新鲜排骨做的,闻起来就很香。”

林胜利笑著夹了一块。

排骨燉得刚刚好,肉一碰就从骨头上脱下来,筋头巴脑的地方还带著一点儿嚼劲,酸味和甜味缠在一起,咬下去的时候汁水从肉丝里挤出来,满嘴都是。

他把骨头吐出来,直接丟给了两条狗子:“你做饭怎么越来越好吃了。”

“那是因为你饿了。”

沈慕华给自己也夹了一块,小口咬了一下,嘴角沾了一点酱汁。

她下意识伸出舌尖舔了下嘴角,抬头却发现,林胜利正看她,脸一下子红了,赶紧低头扒饭:“你不饿?看什么呢,赶紧吃!”

“我当然饿,不过,我媳妇儿这么漂亮,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做秀色可餐!”

“哼,老老实实吃饭吧!”沈慕华轻哼一声,夹了一块不大不小的排骨,直接塞到了他嘴巴里:“油嘴滑舌。”

“我舌头滑不滑你还不知道?”

林胜利因为嘴巴被占了大半的关係,说话有些含糊不清。

一顿饭吃了有接近一个钟头。

沈慕华把她吐出来的骨头收进一个碗里,端著往门口走去,这点儿两个人的习惯还是有些区別的。

踏雪和追风似乎早就已经习惯了这个,当即就站了起来,尾巴甩得跟风车似的,追了上去。

“別急別急。”

沈慕华蹲下去,把骨头倒进狗碗里。

追风一头扎进去,咔嚓咔嚓地啃起来。

“哈哈,果然,咱们家踏雪比追风就是有礼貌。”

沈慕华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碎骨头渣子,这才笑呵呵地对著林胜利说了一句。

“它那是挑食。”

林胜利靠在椅背上,拿筷子头指了指踏雪:“上次给它一块肥肉,它闻了半天才吃。”

“追风就不一样,给什么吃什么。”

追风从狗碗里抬起脑袋,鼻子尖上还沾著一块碎骨头渣,尾巴甩了两下,然后就继续吃了起来,好像说的不是它一样。

“外头雪大了。”

沈慕华洗碗的时候,隨口说了句:“地上全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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