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t1 > 玄幻 > 替大哥娶资本家大小姐?坑全家!闯兴安 > 第259章 接风宴,飞龙汤,下血本!

“放心,我有数。”

林胜利把包袱接过来搁在炕上,伸手在她后脑勺上轻轻按了一下,“你男人连野猪群都衝过,一群狼还能把我怎么的。”

“再说了,这次不光咱们四个人去,盘中那边还有民兵和护场队,人多,狼不敢硬拼。”

沈慕华把他的手从自己后脑勺上拿下来,握在手心,下一秒,突然伸头过去,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一定要平安回来,我......不能没有你。”

“放心,我有你这么好的媳妇儿,可捨不得出事。”

林胜利嘿嘿一笑,说话间,嘴巴里面凑到了沈慕华耳边,低声耳语了两句。

沈慕华的脸色顿时就红了起来。

“你......”

“好,只要你能平安回来,一点儿事情都没有,我就......我就答应你。”

“嘿嘿,为了这个,我也肯定要毫髮无损地回来。”

林胜利笑著在她脸上亲了一口,然后快速起身,將枪从墙上摘下来,检查了一遍枪栓,又从抽屉里把对讲机揣进內兜。

沈慕华还想要说什么的时候,外面传来了一阵滴滴声。

从窗户看出去,不知道什么时候,一辆军绿色的卡车,已经出现在了他家门口。

“走了,你在家好好的,注意安全。”

林胜利和沈慕华做了简单的告別后,便从屋子走了出去。

“林队长吧?穀场长让我来的,上车吧,路不好走,得开一阵呢,你的队友呢?需要我们去接吗?”

在那个车身上糊满了泥和雪的车子旁边,一个中年大叔见到林胜利走了出来,笑呵呵地打了个招呼。

“不用,他们马上就过来了。”

林胜利说著指了指不远处的街道,只见赵庆山带著於顺已经从不远处走了过来,他们手里面还牵著青龙和小黄龙。

很快,全员到齐。

四人四狗。

这么多人,吉普车肯定是不够用的,穀场长显然是考虑到了这个,才会派卡车过来。

车子的后车厢里面铺了一层乾草,乾草上头扔著两条旧棉被。

林胜利先把狗送上去,然后自己翻上车,伸手把赵庆山拽上来。

大山自己扒著车厢板就上来了,於顺最后一个,上车以后往乾草堆里一缩,把棉被往腿上拉了拉。

“这待遇,比咱们自己坐小火车强。”

於顺忍不住感慨了一句:“小火车那座位硬的,坐一个钟头屁股都麻了。”

“关键是时间不赶趟了,如果我们坐小火车,过去就六点多了,说不定狼群新一轮的袭击已经开始了。”

林胜利耸了耸肩,隨意说了一句。

祖国北境的冬天,白天是非常短的,冬至那一天,甚至可能是,早上十点多天亮,三点天黑。

现在虽然不至於那么极端,却也差不了太多。

一旦天黑,那可就是狼群的世界。

就在几个人说话的功夫,卡车发动了,引擎声在公社上空轰轰地响。

林胜利靠在车厢板上,透过帆布篷的缝隙往外看。

盘古公社的烟囱还在冒烟,食堂那边隱隱约约能看见几个人影端著碗进进出出。

卡车从盘古公社出发,沿著林业公路往东开。

这条路被雪给盖了个瓷实,车轮碾上去嘎吱嘎吱的,不禁让人怀疑,这玩意真的安全吗?!

怎么感觉还没有爬犁靠谱?!

或许也正因为如此,四机开得並不是很不快,在遇到雪厚的路段的时候,还会切换成低档,慢慢蹭过去。

倒是让人多了几分的安全感。

就是车厢里几个人,每次经过这样的路段,都会被顛得东倒西歪,於顺的脑袋在车厢板上磕了好几下,乾脆把棉被叠了叠垫在后脑勺底下。

四条狗趴在乾草堆里,倒是安稳,踏雪闭著眼像是睡著了,追风的耳朵却一直竖著,每次卡车顛一下它的耳朵就转一圈,身体却是纹丝不动。

天擦黑的时候,卡车拐进了一条窄路,路两边全是密匝匝的白樺林,树干在暮色里白得发亮。

又开了十来分钟,前头出现了几排灰扑扑的砖房,烟囱冒著烟,门口旗杆上掛著面红旗,被风吹得啪嗒啪嗒响。

“盘中林场到了。”

林胜利话音刚一落下,车子就开始停了下来。

还不等车子停稳,林胜利一眼就看到,几个中年男人,从不远处迎面走了过来。

为首的那个人,看起来就十分的威严,如果不是久居高位,一定不会培养出这样的气质......

“林队长!可算把你们盼来了!”

那个中年男人快步跑到车厢后头,伸手去接林胜利手里的枪。

林胜利没让他接,自己拎著跳下车,把枪往肩上一掛,伸手跟对方握了一下。

“我是盘中林场的场长,谷田,林队长,久仰大名啊!”

“穀场长的名字也是如雷贯耳。”

林胜利笑呵呵地打了个招呼,然后话锋一转:“穀场长,电话里没细说,你先带我去看看现场。”

“啊?这就去看现场?我们还给您准备了接风宴呢!”

穀场长明显愣了一些,没想到林胜利竟然这么果断,刚一抵达,就要去看现场。

“现在先看现场,確认方案,吃饭啥时候不能吃?这眼看就要天黑了,到了晚上,可就不好弄了。”

“行行行,先看现场。这边走。”

听到林胜利这么一说,穀场长哪还有拒绝的道理,当即领著他们绕过办公楼,往林场后头的牲口棚走去。

牲口棚是木头搭的,门口堆著一摞乾草,草垛旁边就是昨晚出事的地方。

雪地上已经被踩得乱七八糟,不过大部分狼爪印还在。

林胜利一眼就看到了一大堆的梅花形印子,比狗爪印大了不止一圈,前掌肉垫的轮廓清清楚楚。

没有任何问题。

这就是狼群的。

林胜利深吸一口气,调整好心情,蹲了下来,拿手指在爪印旁边比了一下。

一枚,两枚,三枚,四枚......方向一致,全部都是从东边那片白樺林里窜出来的。

其中有一枚前掌印特別深,边缘的雪壳子都踩碎了,底下露出冻硬的泥土。

“这头是领头的,前掌比其他的大了差不多一指,体重至少重二十斤往上。”

赵庆山也蹲下来了,拿菸袋锅子指著那枚深爪印旁边几道浅浅的划痕:“你看这儿,爪尖在雪上拖过去的印子。”

“它扑倒老孙头的时候,前爪扒著地面借力,才留下这么深的印子。”

“这傢伙不是试探,就是直接就奔著人去的。”

“怕不是和我们人类有什么仇恨,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盘中林场的人和这狼有仇。”

狼这玩意,记仇。

一旦得罪了,对方就会无穷无尽地骚扰,袭击。

除了猞猁,林胜利还真不知道,狼会畏惧什么动物......猞猁也仅仅只是因为,他们抓不住,对方喜欢偷袭幼崽。

大山蹲在那枚深爪印旁边,鼻子凑近雪面抽了两下,又抽了两下。

他站起来,往东边那片白樺林的方向看了一眼,抬手往那边一指:

“哥,它们还在附近。”

“这个气味绝对不可能是昨晚留下的,味道实在是太浓郁了,肯定还在附近。”

穀场长在旁边听著,脸上的表情变了好几变。

他看看大山,又看看林胜利,嘴巴张了一下。

过了好一会儿,终究还是忍不住问出了这个问题:“这位兄弟的鼻子......能闻出狼在哪儿?!”

“他的嗅觉比大部分人灵敏一些。”

林胜利很是隨意地说了一句:“狼群昼伏夜出,白天藏在林子里,晚上才出来活动。”

“现在天刚擦黑,它们还没到出动的时间。”

“穀场长,你先把林场的民兵和护场队集合起来,把工棚周围的火把都点上,狼怕火。”

“我们先吃点东西,吃完了等月亮上来就进林子。”

“今天晚上估计有一场大战,不知道要等到几点才能回来。”

“对对对,先吃饭!饭菜早就准备好了,这边请!”

穀场长当即点头,招呼著领著他们几个往林场食堂走:“这吃饱了才有力气。”

“我们都准备好了。”

食堂比盘古林场的要小一些,但是比盘古公社的不知道大了多少倍。

这个时间,距离晚上食堂正常开饭,还有两个多小时,没什么人。

可灶台上却是坐著一口大铁锅,锅里正咕嘟咕嘟冒著白气。

灶台旁边站著个胖墩墩的老师傅,围裙系得紧绷绷的,手里抄著把大勺,看见林胜利他们进来,大勺往锅里一插,两只手在围裙上蹭了好几下,满脸都是笑。

“林队长!久仰久仰!你叫我老侯就行,今天这顿饭是我亲手做的,你们是贵客,穀场长专门交代了,把压箱底的东西全拿出来!”

老侯说著,从灶台后头端出一个搪瓷盆,盆里是一整只飞龙,清燉的,汤色清亮,上头漂著几颗枸杞和几片姜,热气一蒸,那股子鲜味直往人鼻子里钻。

“飞龙?清燉飞龙?”

於顺的眼珠子差点掉进盆里,他扭头看赵庆山,声音都劈叉了。

“別嚷嚷,跟没见过世面似的。”

赵庆山在他小腿上踢了一脚:“前几天你不是也吃了半个飞龙吗?!”

“我就是因为见过世面了,知道飞龙好吃,所以才......”

老侯说著,又从灶台后头端出第二个搪瓷盆。

这回是野猪肉燉粉条,野猪肉切得厚薄均匀,肥瘦相间,粉条吸饱了汤汁,亮晶晶地堆在盆底,上头撒了一把干辣椒段和几根蒜苗。

第三个盆是冻蘑炒肉,冻蘑是秋天在林子里采的,晒乾了存到现在,拿温水泡发了切片,跟五花肉片一块儿炒,油光鋥亮。

第四个碟子里是醃蕨菜,咸鲜脆嫩,上头淋了几滴香油。

最后端上来的是一笸箩苞米麵饼子,刚出锅,表皮烙得焦黄焦黄的,还冒著热气。

“这飞龙是上个月我在林子里套的,一直没捨得吃,掛在灶房樑上风干著。”

穀场长笑呵呵地说道:“今天贵客上门,我一大早就取下来让燉上了,燉了整整四个钟头。你们尝尝,尝尝!”

穀场长说著,招呼几个人来到了食堂旁边一个小屋子里面,很快,这些菜就全都被端了上来。

林胜利在桌边坐下,端起碗先喝了一口飞龙汤。

汤一入口,鲜味直接从舌尖窜到嗓子眼,不是那种浓烈的鲜,是清鲜,像是把整片林子里的露水都收进了一碗汤里。

他把碗搁下,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飞龙肉。

肉嫩的筷子一碰就散了,送进嘴里嚼了两下就化开了,一点腥味都没有。

“老侯,你这手艺,搁固河林业局食堂都能当大师傅。”

“林队长过奖了!”

“我以前还真在局里食堂干过,后来年纪大了,干不动了,就调回盘中来了。”

老侯笑呵呵地说著:“这地方虽然偏,但是山货多,做菜有材料,比局里食堂那大锅饭有意思。”

“林队长,各位兄弟,今天腊八,你们大老远跑来帮我们打狼,这份恩情盘中林场记著。”

穀场长端起酒碗站起来:“这是咱们林场自己泡的五味子酒,不算好酒,就是个心意,我先干为敬!”

“穀场长,酒留著打完狼再喝。”

林胜利连忙伸手把穀场长的酒碗按住了:“今晚进山,我和兄弟们得保持清醒。”

“等把那窝狼清了,咱们再坐下来好好喝一顿。”

穀场长愣了一下,把酒碗放下了,脸上没有不高兴的意思,反倒多了几分佩服:“行!那就以茶代酒,打完狼再喝酒!”

说著,他转头冲老侯喊了一声:“老侯,把茶端上来!”

几句话的功夫,於顺已经在旁边已经喝了两碗飞龙汤,又拿筷子夹起了一块野猪肉。

野猪肉燉得烂,筷子一碰肉就从骨头上脱下来,肥肉入口即化,瘦肉嚼起来有一股子松木火熏出来的焦香。

他嘴里塞的鼓鼓囊囊的,含含糊糊地跟赵庆山说了句什么。

赵庆山没听清,有些没好气地拍了他脑袋一下:“把饭咽下去再说话!”

“我说,等打完狼,回去跟老吴说说,让他也学学老侯这手艺。”

於顺把嘴里的肉咽了,又灌了口茶:“这野猪肉燉得,绝了。”

“咱们食堂那野猪肉,翻来覆去就那么几样,酸菜燉、萝卜燉、粉条燉,再好也吃腻了。”

“人家拿飞龙招待你,你就光惦记著怎么回去让老吴改进菜谱?”

“飞龙当然也好,可飞龙这东西哪能天天吃。”

於顺嘿嘿一笑:“还是这野猪肉实惠,咱们那边野猪肉多的是,回去多燉几回,换几个花样。”

“我这小兄弟,家里穷,穀场长不要介意。”林胜利有些无奈地对著穀场长解释了一句。

“哈哈,不会,於兄弟真性情。”穀场长哈哈一笑:“这都是小事情,回头我让老侯给你们把方子写下来。”

时间一点点流逝。

等差不多来到了三点半左右的时候,桌上的菜已经见了底,飞龙汤被於顺喝得只剩下盆底一层清汤,野猪肉燉粉条也只剩几片肥肉漂在汤麵上。

老侯又端上来一盆大碴子粥,说是怕他们没吃饱。

“够了够了,不能再吃了,一会儿进山跑不动。”

“穀场长,说正事。”

林胜利把碗推开,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肩膀:“你们林场的民兵有多少人?护场队多少人?枪有多少支?”

“民兵十二个,护场队六个,一共十八个人,半自动有八支,剩下的就是一些普通步枪猎枪。”

“够了,十八个人加上我们四个,守住牲口棚绰绰有余。”

林胜利点了点头,对於这个数字很是满意:“狼群不是傻子,昨晚上在这儿得了手,今晚肯定还来。”

“它们认准了这个地方有吃的,不会轻易换目標。”

林胜利说著,走到窗户边往外看了一眼。

外头已经彻底黑透了,院子里那盏马灯被风吹得晃来晃去,在地上投下一圈摇摇晃晃的光影。

林子那边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但林胜利知道它们在哪儿。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