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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1 > 玄幻 > 替大哥娶资本家大小姐?坑全家!闯兴安 > 第295章 你们认识她吗?!

“咔嚓!!!”

那声音还在不断地扩散,小张整个人的脸色当场就变了。

他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脚下那块冰坎猛地往下一沉,裂纹瞬间往四周炸开。

下一秒,他整个人就顺著塌开的冰口往下滑了进去?!

“啊!!!”

小张本能地叫了一声。

可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这傢伙掉下去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伸手扒住冰面,而是猛地把相机高高举过了头顶!

“操!”

赵庆山脸色一变,抬脚就要往前冲。

“別站起来!!!”

林胜利一声暴喝,直接把他给喝住了。

这种情况最怕的是什么?!

最怕的就是慌!

冰面本来就空。

一旦站起来猛衝,脚底下受力一集中,说不定连著周围这一圈都得跟著塌?!

话音落下的同时,林胜利整个人已经扑了出去。

下一秒,整个人直接趴在了地上,胸口贴著冰,手肘撑地,膝盖一点点地往前顶。

整个人就像是在冰面上爬一样,迅速朝著冰窟窿那边压了过去。

毫无疑问,他的做法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增大受力。

固河的冬季,可以说是,极端低温,大部分时候都在零下三十多度,滴水成冰是可以做到的。

可极端的低温並不代表冰层越厚,这是绝大多数人都有的错觉,哪怕是一些居住在这样环境下的人,也这么认为。。

倘若是静水缓流直入河道,这样的气温,冰层起码能到80厘米,甚至是一米二,就算是运材车拖拉机,也不是不能走。

可若是弯道激流泉眼段,別会所是零下三十多度,就算是持续半个月一个月的零下四五十度,大概率冰层也就只有20厘米多点,一些地方甚至可能只有10厘米左右的薄冰。

而且这种薄冰区域外表和其他地方其实並没有特別明显的区別,在积雪之下,就更像了。

现在显然就是这样的情况。

看著小张的下半身已经彻底泡进了冰水里,林胜利的速度越发加快。

想也知道,棉裤棉鞋在这样的情况下,会瞬间吸满水,巨大的重量会拉扯著他下坠。

给人的感觉甚至可能是......吸力。

真的会让人绝望的。

如果再不儘快將这傢伙给带上来,那么,这傢伙的失踪,就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情。

想到这儿,林胜利越发地急切。

等差不多靠近过去的时候,林胜利能清楚看到对方脸上的绝望以及苍白。

仅仅只是这么几秒钟的时间,他的嘴巴已经发青。

也不知道这傢伙怎么想的,绕是这样,两只手居然还死死地举著相机。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东西就是他的命!

“把相机给我!!!”

林胜利咬著牙,左手死死扣住冰坎边上一块凸出来的石头,右手猛地探出去,一把抓住了那根相机带子。

“给我!!!”

小张冻得浑身都在抖,脑子显然都已经有些发木了。

直到林胜利这一嗓子干进他耳朵里,他才猛地一个激灵,手指跟著一松。

“老孙!!!”

林胜利抓住相机往旁边一甩。

老孙早就已经趴到了边上,眼疾手快,一把將那台海鸥相机抱进怀里。

“相机在这儿!!!”

“別分神!!!”

林胜利这时候哪还有空管別的。

相机一脱手,他两只手立马往前一探,直接扣住了小张棉袄的领子。

入手的一瞬间,那棉袄都已经浸透了。

冰冷死沉,像拖著一整坨冻了水的棉花,特別的重。

这傢伙顶天也就130斤,可吸水之后的衣服,却是起码有个六七十斤,加上本身的重量什么的,二百斤打底。

好在这傢伙已经没有挣扎的能力,被冻得不轻,不然的话,挣扎两下,那可就更不可能提溜起来了。

“起!!!”

林胜利牙关咬得死死的,腰腹猛地发力,手臂和后背的筋一下子全绷了起来。

那力道大的,连脖子上的青筋都鼓了出来。

冰面又是一阵细细碎碎的响。

小张整个身子被拽得往上一窜,可棉裤棉鞋泡了水,往下坠的劲儿仍旧嚇人。

“胜利哥!!!”

於顺在后头看得脸都白了,下意识往前爬了两步。

赵庆山更是已经把手里的枪一甩,整个人趴到林胜利后头,伸手就去拽他的腰。

“我给你垫著!!!”

大山也跟著压了上来。

几个人的重量一层层往后摊开。

这一瞬间,林胜利只觉得腰上那股劲儿终於稳了一点。

“给我上来!!!”

又是一声低吼。

下一秒。

“哗啦!!!”

冰水四溅,小张整个人被硬生生从冰窟窿里拖了出来,重重砸在冰面上,像一条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鱼,浑身都在抽。

前后不到二十秒。

可所有人的后背,几乎都已经被冷汗给打湿了。

“拖回来!!!”

林胜利喘了口粗气,手上却没松,拽著小张的棉袄领子,一点一点往后爬。

老孙已经把相机往旁边一放,也跟著扑上来帮忙。

等把人彻底拖回实地,赵庆山才重重吐出一口气,整个人都像是虚脱了一下。

“妈的......”

“差一点!!!”

小张被拖上来之后,牙关打颤,脸色青白得嚇人,整个人都在抖。

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被嚇的,亦或者二者都有。

老孙反应最快,二话不说,直接把自己身上的军大衣脱了下来,一把裹在他身上。

“別愣著!!!”

“赶紧去烤火!!!”

“快!!!”

他们烤肉的那地方就是绝佳的地方,有现成的火焰,其他几个人只是帮忙將可能刮过来的风给挡住。

“我的包里面有备用的棉裤棉鞋,你们赶紧拿出来给他换上,冻的时间长了,会有后遗症。”

於顺一听这话,赶紧就去那东西了。

“脱!!!”

林胜利蹲在小张跟前,“再不脱,冻死你!!!”

小张哆嗦著手,明显已经有些不听使唤了。

“別磨蹭!!!”

赵庆山看不下去,直接上去帮他把湿透的棉裤往下扒:“命重要还是脸重要?!大家都是大男人,怕什么?!”

几个人七手八脚,总算把他那一身湿衣服给扒了下来。

然后又把刚刚拿过来的备用棉裤棉鞋丟给他:“赶紧换上!!!”

等这傢伙將衣服给穿上厚,老孙又往军用水壶里面灌了一壶子热水,塞进了小张的怀里。

“抱著!”

“先缓缓!”

林胜利这时候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转头冲於顺喊了一声:“我的布袋里有个纸包,赶紧翻出来!!!”

“什么?!”於顺愣了一下。

“红糖薑茶!!!给他喝点,驱驱寒。”

听到林胜利这话,於顺明显愣了一下,立马翻包,很快就从外侧布袋里掏出一个小纸包:“找著了!!!”

林胜利一把接过来,拆开后直接倒进了一个搪瓷缸子里,然后用热水一衝,甜辣味儿顿时就散了出来。

“喝吧,全喝了。”

林胜利把缸子往小张手里一塞:“这可是我媳妇给我塞的,想要我拿著驱寒,便宜你了。”

小张哆哆嗦嗦抱著缸子,听著林胜利的话,不禁有些不好意思,可回归的理智让他驱动著身体,抿了一口。

热气一进喉咙,整个人都开始跟著抖了一下,隨后,他几乎是本能地低头狠狠干了两口。

姜辣味和红糖甜味一起衝进肚子里,脸色总算慢慢回上来一点。

直到这时候,眾人才真正鬆了口气。

火堆噼里啪啦烧著。

湿裤子湿鞋子被架在旁边烤。

白气一阵一阵往上冒。

“相机......没事吧?!”

过了好一会儿,他这才终於缓过来一点。

可这傢伙的第一句话,却不是问自己怎么样,而是抬头看向林胜利,声音发颤地问了一句。

听到这话,在场几个人先是一愣,紧接著,一个个脸色都变得古怪了起来。

“你命都差点没了,还惦记相机?!”

林胜利更是差点被他给气笑了,他说著,把那台海鸥相机给拿了过来:“看起来没事,就是镜头盖掉河里了。”

“镜头盖没了?!”

小张一听这话,先是鬆了口气,隨后又是一阵肉疼:“那......那也行......相机没进水就行......”

他说著,赶紧把相机抱进怀里,整个人缩在火堆边上,那表情,简直就像是抱著自己的亲儿子一样。

老孙在旁边看得直摇头,终於没忍住笑骂了一句:“这相机比你命还重要?!”

“差不多......”小张裹著军大衣,认真想了两秒钟,居然还真点了点头。

听著这话,几个人忍不住笑了起来,最起码这傢伙暂时是死不了。

刚才那股紧绷得快要炸开的气氛,也总算是散下去不少。

“我今天算是长见识了。”

於顺笑得最厉害,蹲在火边直拍腿:“头一回见有人掉冰窟窿里,手里还死死举著相机不撒手?!”

“你少乐。”

赵庆山瞥了他一眼:“刚才你脸比谁都白。”

“我那是冻的!”

“你就嘴硬吧。”

几个人说笑了几句。

火堆边上的气氛,总算重新活了过来。

而这时候,先前架在火上的兔子肉,也已经烤得差不多了。

外头那层皮子,已经被烤得微微发焦。

油脂不断往下滴。

香味一阵接著一阵地往外冒。

“熟了!!!”

於顺闻的鼻子都快抽起来了,赶紧凑过去翻了翻:“再烤就糊了!”

“拿下来吧!”

林胜利看了一眼火候,点了点头。

於顺立马拿树枝把那只兔子从火上挑了下来。

刚一离火,那股香味就再也兜不住了,呼地一下往四周散开。

浓郁的香味瞬间钻进了每个人的鼻子里,霸道得很。

小张本来还缩在军大衣里,抱著相机和搪瓷缸子发抖,可闻到这股味儿,喉结还是忍不住滚了一下。

肚子更是当场叫了起来。

“咕嚕......”

声音不算大,可这会儿大家都围著火堆,听得清清楚楚。

“看见没有?!”

於顺一听,顿时乐了:“这才叫真的活过来了!”

赵庆山懒得搭理他,伸手把兔子接了过去。

刚烤好的兔子,外头那层皮已经微微发紧,表面泛著一层油光,顏色被火烤得深了一截,局部还有些焦黄的小泡。

兔油顺著肉纹一滴一滴往下落。

掉进火里,嗤啦一声。

一股更浓的肉香,顿时又窜了起来。

在这冰天雪地里头,这味儿简直像是长了手,勾得人心里发痒。

“刀给我。”

林胜利接过刀,顺著兔子腿根划了一下,刀锋才刚进去,里头那股热气就冒了出来。

香味瞬间变得更加浓郁勾人,哪怕是林胜利,都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兔腿外头烤得焦香,可里头的肉看起来却还嫩著。

一划开,肉丝就顺著刀口微微绽开,汁水亮晶晶地掛在表面,被火一映,像是抹了一层薄油。

“娘的......”

於顺在旁边看得眼都直了:“这兔子肥得真好。”

说话的功夫,林胜利已经將后腿给割了下来,两块肉最厚,也最扛饿,就给了老孙和赵庆山,前腿和肋边那一圈嫩肉分给了魏技术员和小张。

“你们两个先吃这个。”

“好咬。”

“刚从冰窟窿里捞上来一个,先给他垫垫肚子。”

小张接过那块肉的时候,手都抖了一下。

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饿的。

反正在接过肉的瞬间,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这兔肉和我以前吃过的那些肉都不一样,没有腥气,也没有土味。”

小张小心翼翼咬了一口,感受著那有些脆的外皮,以及里面浓郁的肉汁,忍不住感慨了起来。

烫。

鲜。

香。

除了这三个字,他再也想不到,还可以怎么形容这兔子。

或许是因为兔肉本身纤维比较细的关係,牙齿稍微一撕,肉就顺著纹理散开了,越嚼越香。

尤其是挨著骨头那一块儿,沾了点油脂,咬在嘴里又嫩又紧实,和家养的鸡鸭完全不是一个感觉。

小张本来还想矜持一点,可这一口下去,他眼神都变了,第二口比第一口咬得还快。

魏技术员那边也差不了多少,他平时瞧著文质彬彬,说话慢条斯理,可这会儿真吃上了,动作却一点都不慢。

至於老孙他们,那根本不在乎形象,在吃下去第一口之后就停不下来了,越吃越快,嘴巴里面还喊著好吃好吃的,却是再也没有其他话了。

几个人说著话,火堆边上的气氛越发活络了。

兔子不算大,几个人分一分,其实也就是解个馋,真正想填饱肚子,还得靠乾粮。

大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苞米麵饼子从包里掏了出来。

这苞米麵饼子外头包著两层油纸,一打开,里头的饼子还带著一点没散乾净的粮香。

不过这玩意最重要的就是扛饿,林胜利也是直接將其放在火上考。

原本有些发硬的表面,很快就被烤出了一点点软,边角被火一逼,反倒带出一点焦香,然后再把饼子掰开,將兔肉放进去,再加一点咸菜碎,別提有多香了!

就在他们几个人乐呵地吃著的时候,突然,魏技术员开口说了一句:“你们都算是固河这边的人了,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做,沈慕华的女知青?她应该是和他的丈夫一起来的。”

“这年头,这样的知青应该不多,毕竟大部分知青都是刚刚结束学业,没有找到工作的未婚男女。”

“即便是知青结婚,也大都是等来了地方之后,再和谁谁谁產生了感情......”

魏技术员滔滔不绝的说著,可现场大部分人,却纷纷將目光落在了林胜利身上,眼睛里面满是不解和警惕。

这人这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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