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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1 > 玄幻 > 替大哥娶资本家大小姐?坑全家!闯兴安 > 第89章 崔叔,想办法整一下他们!

“狩猎队?”

沈慕华放下筷子,眼睛里头带著一点好奇。

“嗯,孙支书今天在路上提的。”

林胜利把孙支书的话大概说了一遍。

归拢公社的猎人。

配上狗。

配上枪。

正儿八经地干。

让他带头。

“你答应了?”

“没有。”

林胜利摇了摇头:“我说不急,脚跟还没站稳。”

“而且也不建议一下子搞很多人,应该分小组,三五个人一组,定期碰头。”

“这样好。”沈慕华想了想,点了点头:“人多了,你也不好管。”

“不只是管的事。”

林胜利笑著说道:“打猎这事,人多了动静大,猎物容易惊。”

“三五个人,三五条狗,是最好的配置。”

“虽然事情还没有定下来,不过我还是打算组一个小队。”

“赵庆山算一个,於顺算一个,回头再看情况,要不要加人,然后猎狗的话,赵庆山有俩,他要给我们送过来的两个可以的话,其实也就差不多了。”

“你都盘算好了?”

沈慕华看著他,笑著问道。

“多一点人也安全不是。”

林胜利很是隨意,態度可比话语要更放鬆一些:“而且不算盘不行,我得先把底子打牢了。”

二人一边聊著,沈慕华一边解决战斗。

吃完饭,二人一起收拾了碗筷。

“咦,这个鐲子你也弄出来了?”

收拾完,等林胜利將全部財產给搞出来后,沈慕华明显愣了一下。

“是啊,我在京城的时候,这个鐲子就放在户口本那里,顺手就拿了。”

林胜利点了点头:“不过我没接触过,也不知道是玉还是翡翠......”

“是和田玉的,不过那些人可能觉得是翡翠的。”

沈慕华直接给出了答案:“其实这个材质和你现在带著的那个玉佩是一个材质的。”

“就是一块。”

“玉佩从这里面掏出来的。”

“外面剩下来的材料弄了一个手鐲,当然,论价值,这个手鐲不如玉佩,品相差了一点。”

“哦哦,原来如此。”

林胜利笑著点了点头:“我以前没在家里面见过,就猜可能和你有关......还好我当时没想著卖掉。”

“卖掉就卖掉了,这个不重要。”

沈慕华说著,將刚刚拿回来的钱和这些钱、手鐲全部都装进了林胜利拿出来的那小木盒子:

“我要好好想想,这木盒子放什么地方最合適了。”

“嗯,慢慢想,不著急。”

林胜利点了点头:“相比於这个,我更想要问你的是,你不怕狗吧?”

“刚刚一打岔,我给整迷糊了。”

“不怕,特別是自家养的。”

沈慕华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对哦,赵庆山要给你送俩狗是吧?啥时候送过来?”

“就这两天,有两条,青龙的老妈七八个月之前生的。”

“什么顏色的?”

“不知道,青龙虽然是青的,可它那俩兄弟不一定。”

沈慕华歪著脑袋想了想:“那就別按顏色取名字了,万一不是青的呢?总不能叫黄二黄三。”

“你这就要给取名字了?”

林胜利嘴角动了一下。

他突然想起,自己在知道这个情况后,第一时间脑子里面冒出来了“青二青三”两个名字。

“当然了,马上就要上门了,我们肯定要给想好啊!”

沈慕华走到炕边坐下,两只手撑著下巴,“你说叫什么好呢?”

“旺財?猛子?豹子?虎子?”林胜利想了一下,给出了他印象里面常见的几个狗名。

“噗嗤,你这名字也太隨意了,说不定会和別人的狗子重名,到时候也不好指挥。”

沈慕华噗嗤一下笑了出来。

“那是什么顏色的就叫什么龙,要是青色的就叫二青.....或者小青龙?”

“青龙听到了要生气的......要不叫追风?踏雪?”

“追风?踏雪?”

林胜利念了一遍:“行。”

“那就叫这名字。”

“不管什么顏色都能用。”

沈慕华的眼睛弯了一下,又想了想:“要是公的就叫追风,母的叫踏雪。”

“猎狗一般都是公的。”

“万一呢?你不是说,青龙就是母的吗?”

“青龙这种情况比较少见......行,依你。”林胜利笑著点头,还是同意了下来。

沈慕华满意地点了点头,嘴角的弧度又大了几分。

她靠过来,把林胜利的手拉过来,放在自己大腿上:“追风跑得快,踏雪不怕冷,都是好名字......”

仓库里。

刘建设坐在桌子后面。

面前的搪瓷缸子早就凉透了,他没有去续。

笔握在手里,面前摊著一张信纸。

信纸上的字跡工整,一笔一划,像是用尺子量过的。

“崔叔:见字如面。

盘古一切安好,勿念。

近日公社有新动向,孙支书有意成立狩猎队,由新来知青林胜利牵头。

此人来盘古不过数日,已猎得野猪、熊霸若干,公社上下皆侧目......”

他停下笔,看了一遍。

然后把这页信纸揉成一团,扔进灶膛里。

火苗吞掉了纸团。

上面的字跡捲曲、发黑、化成灰。

他重新铺开一张信纸,拿起笔。

“崔叔:见字如面。

盘古一切安好,勿念。

近日公社有新来知青,名林胜利,善猎。

数日之內获肉千余斤,孙支书甚器重之,有意令其组建狩猎队。

此人出身工人,其妻沈慕华为资本家子女......”

又停住了。

他把这页也揉了。

第三张信纸铺开。

这一次,他写得很快。

“崔叔:盘古公社新来知青林胜利,近日猎获颇丰。

孙支书有意成立狩猎队,由林牵头。

此人若成气候,盘古肉食可自给自足,后勤调配之权重或受影响。

特告知。”

没有落款。

他把信纸折好,塞进信封。

信封上写了地址,没有写寄信人。

然后他把信封放在桌角,端起搪瓷缸子,喝了一口凉透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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