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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魔法解构神明 第二章:魔法

作者:佚名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6-08-26 03:39:50 来源:www.powenwu11.com

“诺蒙。”达马斯默默深呼吸,克制住自己想遥望青铜巨柱的念头。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他死死盯著自己孩子的脸颊,希望从上面找到敬畏,哪怕只有一丝。

但没有。

“父亲。”诺蒙微笑道:“我有信心教会你,其实当你背负神明誓约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学习了。”

“诺蒙,已经足够了。”

达马斯嘆了口气,声音罕见地带有疲倦。

如果这种瀆神之言是从他人口中传出,达马斯发誓,他的长矛会找到瀆神者的心臟。

可这人是他的儿子。

达马斯唯一能做的,只有阻止诺蒙继续刺激自己的心臟。

他突然多么希望自己的孩子不是普罗马提亚斯,哪怕愚笨些,不也很好吗?

至少可以接替他为龙神握紧长矛。

“闭上嘴,然后走!”

他侧过身,长矛用力杵地,碾碎泥土。

“回家去,去找你母亲。”

达马斯如一头公牛,从诺蒙身侧衝过,他来到那片青铜肆虐的破碎地面前,蹲下身,用手想把那些青铜碎片拔出。

一下,两下,三下……

那根本不是什么残片,完全是青铜铸造的长矛,露出地面的只是冰山一角,地下的部分与泥土宛如浇筑一体。

“父亲,让我来吧。”

诺蒙见状,扶住达马斯肩膀,不等后者阻止,念出另一种古奥咒语。

音节交叠,听起来像是爆破音。

地面霎时翻涌,青铜残片又被埋藏於地下,训练场上只剩下一堆新翻的泥土。

“等会儿让人骑马来走几圈,常规护理罢了。”

达马斯没有开口,只是默默转身离开,他很清楚,现在的诺蒙对神明毫无敬畏,绝不能去参加三河试炼。

为了这个家,为了他们的庄园,达马斯知道自己要顶得更久一些。

很快。

训练场又只剩下诺蒙一人,他披著羊毛编织的袍服,席地而坐。

一抬头就能看见青铜巨柱。

作为一个穿越者,诺蒙从出生起就没有掩盖自己的不平凡。

生而知之的普罗马提亚斯,在他出生没多久,白银渡口的庄园內便开始呼唤他的名。

水车,石磨,织布机……都是他的杰作。

连匯流岛上居住的龙神后裔都被惊动了,让达马斯有机会沐浴在青铜巨柱的神光下。

但诺蒙没兴趣攀什么科技树,更没打算在这个连国家概念都没形成的世界搞什么工业革命。

上辈子,资本能战胜封建地主,是因为资本真的更先进,工农能以星星之火点燃整个世界,是因为工人真的是先进生產力的代表。

但这个世界不是。

在投胎之前,诺蒙还在天上不知道掛了多少年。

他能看神明的呼吸匯聚成雨,大洪水淹没无数部落;大地因某尊伟岸存在一个小小的翻身,撕裂成数个板块;有人死去后挥舞炼狱双刃,从地狱杀上神山。

这个世界的歷史,真的是由神明和少数英雄人物创造的。

“推动生產力发展的兴趣我没有,但褻瀆神明的胆子,我可大得很。”

他伸手抓起一把鬆软的泥土,指尖捻动。

稀碎,潮湿。

和普通的泥巴没有区別。

“只是模擬音调和能量循环就能释放出对应的神力?有点像地球神话传说里的言灵。”

神灵的语言可以命令天地万物。

在这个世界,应当是正確的。

“不过,我更喜欢称这种语言为底层代码,不需要编译,能直接被世界理解的语言。”

在计算机上,这种代码是完全由01组成的,人根本看不懂。

显而易见。

匯流岛上那些拥有龙神血脉的术士,所使用的,名为龙吼的语言就是一种不完整的底层代码。

人的喉咙,根本没办法发出那种声音。

“褻瀆神明者的喉咙被撕碎,压根和龙神没关係,单纯是他们的声带承受不住这样的力量。”

就像一个人连续一个月天天扯著声带唱死了都要爱一样。

不哑都不可能。

“所以,人类想调动神明的力量,就需要原始码以及编译器。”

【埃克,卡尔科斯,阿娜迪希雅——】

又一次,诺蒙口中诵念古奥音节,晦涩、难懂,虽然其中音调纷杂错乱,但的確是人可以经过训练,能够念诵的语言。

地面震颤,肉眼可见的细小铜绿纹路如血管般在土壤表面浮现,泥土破碎,熔铜色的液態青铜从裂缝中喷涌,在接触空气的瞬间急速冷却凝固,形成锯齿状的锋利尖刺。

屈指轻弹。

声音清脆。

诺蒙念动唱词,又將地面恢復如初。

“唱词是原始码,而我体內的魔力,就是编译器。”

魔力,或者说神力。

是这个世界独有的力量,就算是最孱弱的婴儿同样具备。

普通人类可以通过背负神明誓约的方式成为骑士,掌握远超凡人的力量,靠的就是体內的魔力。

而誓约。

在诺蒙看来就是另一种原始码。

只不过粗糙且死板。

转化魔力不仅效率低下,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只是將人的体魄提升到能与虎豹角力的程度,完全没有神明使用时,那种命令天地的力量。

做完这一切,他抬头看了眼矗立大地之上的青铜巨柱,略微沉吟。

“就称其为,魔法吧。”

“魔法!”

嗞嗞两声,声音尖锐而急切。

匯流岛。

龙神后裔居住之地,地面因大量富集铜元素呈现灰青色,中央的青铜巨柱孤零零矗立著,哪怕是龙裔术士,若非重要的时间点,也绝不能靠近青铜巨柱。

而此刻,这根神圣的青铜巨柱顶端,一只火红毛髮的松鼠正用柱子摩擦著屁股尾巴,抓耳挠腮的。

“居然真让他做到了,一个人怎么能使用神諭的?”

菲隆急得在柱子上绕了两圈。

祂真想现在就下去,把诺蒙里三层外三层的全扒开,看看人皮里是不是还窝著一个装嫩的老傢伙。

“魔法?他是故意告诉我的?”

菲隆想不通,虽然直觉告诉他,诺蒙最后是向祂说话,可隔著这么远,一个凡人怎么可能觉察到自己。

二者的相遇发生在5年前。

那时,达马斯一家受邀登上匯流岛,获得了参拜青铜巨柱的恩赐。

菲隆找到了才12岁的诺蒙。

祂很喜欢诺蒙发明的烤饢,这种食物比麦饭强五个青铜巨柱那么高。

祂本打算赐予这个普罗马提亚斯一点儿神明赐福,甚至如果这小孩让祂感兴趣,让其当大祭司也並非不可。

结果祂却在青铜柱顶端看见,这小孩居然妄图解析青铜柱上篆刻的神纹。

菲隆当时笑得满地打滚,突然想要捉弄一下诺蒙,就藉助人群称颂龙神的诵念,將其中一些神纹的含义送给了诺蒙。

没曾想。

对方竟然真搞出来名堂。

或许是默契,也或许是好奇,每年达马斯一家前往匯流岛那一天,祂都会用各种方式,將新的神纹告知诺蒙。

而结果。

祂今天看见了。

一种名为魔法的瀆神之物,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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