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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1 > 玄幻 > 诸天行走:开局成为金山寺小沙弥 > 第21章 那是好事啊!(3.5k,求追读,求收藏!!!)

有了小妖狐跟隨,李中楚也是心情好了不少。

心中思忖著,怪不得之前世界中,有很多人都会养一些毛孩子,这种萌物谁发明的,看到就得劲。

不过要是忽略了对方眼神中的狡黠那就是更好了。

李中楚一把拦起小妖狐,將其放在肩头,轻轻拍了拍小脑袋,看向身边的小青,对其使了一个眼色。

示意对方可以开始计划了,而后开口道:“那白施主,小青施主,此间事了,小僧就先做告別,许兄和师弟待在一起,小僧也很不放心。”

白素贞听著不断点头,知道李中楚说出许仙二字,面色才发生了改变。

口唇翕动一番,欲要说些什么,就被旁边小青手疾眼快拉住白素贞衣袖,面色露出痛苦道:

“姐姐,我近日修行总觉滯涩,气息不顺,体內灵气紊乱,运行周天时常觉发冷乏力,恐是道行出了岔子。”

“千年修为若就此毁於一旦倒也罢了,只是往后再不能常伴姐姐左右,每每想起便心中只觉悲切之意。”

“只是想著在这段时间,多和姐姐相处一段时日,要不姐姐今日就陪陪妹妹如何?”

说著之时,小青好似风中细柳,飘飘弱弱般,令人看到便不自觉心生怜惜。

往日种种相处,细细浮现在白素贞的脑海中,好似瓦舍勾栏里表演的影戏般,一闪而过。

一滴热泪从眼角滑过脸颊,白素贞本人都没有反应过来。

只是颤颤巍巍,踉踉蹌蹌的走在小青身前,紧紧攥住小青双手,上下摩挲,颤抖著伸手打算触碰小青的面庞。

岂料,小青猛地一把抱住白素贞,將脑袋靠在肩膀处,发出一声痛嚎,开始大哭起来。

而躲在白素贞背后,小青看著李中楚,眨了眨眼,眼神中闪过精光。

李中楚笑了笑,反手比了一个大拇指,摸了摸肩膀的小妖狐便走了出去。

一边捋著妖狐的毛髮,一边笑著说道:

“挺有趣吧,人就是如此,道教成仙,是使人不被情绪所困;佛门成佛,是要对情绪不执著留恋。”

“千般生灵,想要得道,都要化作人形,也是因为需要情绪,看破红尘才能遁出红尘,只有歷经红尘之后,做到情来顺受,情去不留,才算是成了。”

“对了,名字是情感的锁扣,只要有了名字,情感才会自生,小妖狐要不给你起一个名字吧?”

顺著衣袍跑在李中楚怀中的小妖狐抬起头,如同黑葡萄般的两大眼珠眨了眨,糯糯的嗷呜叫了一声。

李中楚听到后,眉眼弯弯笑了笑,“看来你也同意啊。”

李中楚稍作停顿,缓缓开口。

“传说百丈怀海禪师曾开堂讲法,有一老人常来,禪师发问为何,老人答要禪师解惑,说因说错一句『不落因果』墮为了五百世野狐身,后直到禪师言『不昧因果』才得脱生。”

“小妖狐,你此世生而为狐,却落到了小僧手中,也算是有缘得宿,从今往后你便名为不昧吧,不昏、不昧、不迷因果,不落是错、不昧方正。”

“不昧,你名不昧,便要明明白白活这一世,化作人形,步入仙班。”

话音落下,李中楚越过水榭,走到西花厅內,智远和许仙二人还在梗著脖子,憋红了脸,面对面爭吵著。

至於说话的內容,离得有点远听不真切,只能隱约听到好像有关自己和金山寺什么的。

“你们说什么呢?”李中楚走过来说著。

听到声音的许仙二人一下愣住,原本涨红的脸更是带上了羞红,两人站起身,一左一右站在了李中楚身边。

对视一眼,又齐齐开口。

“贤弟,这就是那只小狐狸吗?”

“师兄,你完事了?”

“你干嘛学我说话?”

“你干嘛学我说话?”

“还学!”

“还学!”

两人说话的默契程度,李中楚只有一个评价,可以驾驶危险流浪者了。

李中楚看著两人大眼瞪小眼,连忙竖起手打断,转向许仙道:

“许兄,这便是伤了你那只小妖狐,不过之前从来没有伤过人,自从觉醒灵智后更是无有血食,每日饮晨露云气,食日月精华,吸松风梅香。”

“而且小僧看著此兽与我佛有缘,小僧心生怜悯,不过终究是伤了许兄,决定权还是交予许兄,特来找许兄决断。”

许仙陷入了沉默,低垂下首,看著李中楚怀中的小狐狸。

小妖狐躲在臂弯內,瑟瑟发抖,有了灵智,能懂人言,此刻明白自己的生杀大权还是在面前这个清癯男人身上,聪慧如她,尽显弱势。

“唉!”许仙长嘆一声,最后笑了笑摇头看向李中楚:

“既然是无心之举,贤弟就不要多说了,为兄也不是小肚鸡肠之人,既然此妖不是恶妖,还一心皈依佛陀,那就算了吧。”

李中楚一愣。

不是,自己这样说,意思是让许仙困於对於妖的看法之中,谁料许仙居然不按套路出牌。

不是说许仙这人优柔寡断吗?

不是说许仙此人迟疑不决吗?

怎么……

李中楚嘴角抽了抽,连忙岔开话题。

“既然许兄如此说了,那小僧就谢过许兄,日后定带著这小兽日夜礼佛,常常诵经。”

“对了许兄,你之前不是说要和小僧多聊聊嘛,不如我们出去一边体会人间烟火,一边聊如何?”

许仙眼前一亮,抓住李中楚的手。

“贤弟果真?那我们速速走,正好为兄昨日问了白姑娘,给为兄推荐了不少地方,可以供贤弟体会人间烟火。”

一边拽著李中楚往外走,一边口中介绍道:

“双茶坊附近共有四处好去处,其一太平坊在西,多茶坊酒肆,香铺布店;其二宝祐坊在东,多酒楼食店,货铺妓馆;其三融和坊在南,多金店当铺,彩帛香药;其四修义坊在北,多集市肉铺,菜市卤店。”

“贤弟听后,不知想去哪处?”

李中楚听到许仙短短一个晚上,就对附近如此熟稔,完全不敢相信,忍不住腹誹。

这白素贞到底是给许仙讲了多久的故事,把我许汉文许郎中调成活地图了!

不过面上李中楚则笑了笑,表示去哪都好。

许仙稍作思索,便带著李中楚径直朝西太平坊走去。

一路大多是许仙在说,李中楚则静静听著。

毕竟没有离开双茶坊,许仙也不敢直接在背后说白素贞的坏话,毕竟说白素贞,白素贞本人可能不生气,但要是在许仙面前说白素贞,让白素贞以为自己故意挑拨二人,那有几个脑袋够砍啊。

至於智远则是远远跟在李中楚二人身后不远,李中楚余光注视到后,轻轻一拍肩上的不昧,让小狐狸去找了智远。

待到入了太平坊,李中楚带著许仙来到一处茶馆,叫了小二上了一二小菜和一壶好茶,就忽地感慨起来。

“许兄,真是没想到你对於双茶坊附近如此了解,想来是白施主告知的吧。”

“白施主待许兄如此赤诚,小僧深羡,只是……”

李中楚略微停顿,端起茶盏,用余光看向许仙。

见许仙被自己勾起了兴趣,而后故作长吁短嘆说道:

“只是白施主凡事都要为许兄筹谋,连一些鸡毛蒜皮都要说出告知,这般事事代劳,倒是显得许兄似一个稚子,需人照顾了。”

李中楚说完,也是不由得暗笑。

心中为自己的聪慧而感到窃喜。

只要这样的话说出,许仙大概率会对白素贞心生厌恶,就算没有,也一定会在心底种下一颗种子,待到发芽之日,就会起了作用。

毕竟在南宋时期,这种封建时代,没有一个男人会在大庭广眾之下,被人知道自己怯內而不会感觉臊了麵皮吧?

就在李中楚嘿嘿一笑时,许仙猛地一拍桌案。

“那是好事啊。”

许仙起身,从方桌对面坐到了李中楚身侧,靠近他语重心长道:

“贤弟此言差矣,白姑娘如此正是代表对为兄上心,情深似海啊,不然为什么不管其他人,反而只对许某如此。”

“其中缘由,一颗真心罢了!”

李中楚脑海上浮现三道问號,满脸都是不解。

自己刚才明明是说,她白素贞將你许仙当作傀儡,是一个悍妇,怎么到了你许汉文耳中就成了优点了?

你这样对得起孔圣人嘛!

李中楚深呼吸一次,而后脸上皮笑肉不笑,僵硬转移话题。

“话说白施主之前已嫁作他人之妻,后丧夫成了寡妇,如今花费的银钱都是先夫所留。”

“小僧上次所见,白施主花钱可以说是大手大脚,就算是空有金山银山,也会有败光的那一日,如此挥霍无度,小僧自认为是白施主好友,观之为其担忧啊。”

说著,李中楚抬起头,而后又摇摇头,喟然长嘆、愁眉不展,脸上就是写著两个大字,真诚!

常言道:娶妻不贤毁三代,嫁夫不好毁一生。

不管是任何时代,只要是在这片土地上,说起婚娶嫁女一事,都会有一个標准:女贤惠,男能干。

只要不是没法了,都不会降低这个最低標准。

大手大脚,金山吃空,就是如此。

故而,李中楚推断,许仙这种贫寒出身的男子,听到白素贞如此作为定会心中有一点嫌憎。

“哎呀,还有这样的事?那是好事啊!”许仙一拍大腿,激动道。

啪——!

李中楚看著自己大腿,上面红肿起来,唇角几不可查地一抽,一时无言。

不是许仙,你小子浓眉大眼的,可是拍腿就拍腿,你拍自己的啊!

“要是白姑娘真是如此,就证明白姑娘是一个不在乎金银,至情至性之人!”

“刚才贤弟所说之一,白姑娘甘为先夫守节,寧舍青春也不另嫁,其节贞烈。”

“刚才贤弟所说之二,白姑娘花钱大手大脚,就证明白姑娘不拘泥於世俗,不是守財铜臭之人。”

“刚才贤弟所说之三,白姑娘会坐守金山,这反而佐证了白姑娘心思沉定,不会隨意被外界蛊惑,隨意出资入本。”

“综上所述,白姑娘是节烈贞良、重情轻財、心性沉稳、不慕浮华,实乃是至情至信、品行高洁的难得佳人。”

“为兄能够与之相遇,真是三生有幸啊!”

许仙说完,激动地一口將面前的茶水饮尽,双目中神采奕奕,好似已经看到了自己未来和白素贞一起的幸福日子。

李中楚如同败犬一般,耷拉著脑袋,两只眼睛缓缓失神,盯著刚才许仙一饮而尽的茶盏。

“且不说你许汉文为何如此恋爱脑,就是想要喝茶不会喝自己的啊,喝贫僧的干鸡毛啊,小僧喝个茶容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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