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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1 > 玄幻 > 冒牌领主:从骑砍系统开始逐鹿 > 第29章 军队转职、真正意义上实用的枪械

城堡庭院中。

为了掩人耳目,李昂已经將样品带回城堡中,准备实验。

一张橡木长桌上,静静地躺著三把崭新的燧发枪,旁边是一盘码放整齐的圆形铅弹和一袋刚从炼金工房买来的火药。

火药在法兰克王国並非秘闻,在许多炼金工坊里都能找到。

但因其用途狭窄,在绝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它不过是一种能剧烈燃烧的粉尘,仅此而已。

至於帝都已经出现的火门枪,在落日城这种偏远地方,也就铁匠铺造出来玩玩,知道的不多。

薇拉、艾琳、玛格丽特和几个女僕站在远处,好奇地看著这边的新鲜事物。

十余名城堡护卫则围在桌边,神情各异。

李昂拿起一把燧发枪,入手沉重,做工扎实。

矮人们的手艺无可挑剔,特別是那根厚实的枪管,十分光滑。

“大人,这就是您说的新式武器?”德克兰在一旁问道。

他无疑是失望的。

当时李昂画出图纸来,他没怎么看,因为,看不懂。

但是,老大说这玩意居然能改变战爭形態……

就这?

这东西也能叫武器?

德克兰的视线在枪身上来回扫视。

没有锋刃,没有尖刺,这玩意儿要怎么捅进敌人的皮肉里放血?

难不成是当钝器使?

可大的一端是木头做的,轻飘飘的,砸人能有多疼?

怎么著也得在头上绑块铁疙瘩才像样。

这玩意的杀伤力,恐怕还不如农夫手里的草叉。

狗都不用!

我德克兰就算是被打断手脚,用牙去咬,也绝不会用这种烧火棍上战场!

当然,这是老大的主意,面子还是要给的。

抱著同样想法的,不止德克兰,还有在场所有的护卫。

毕竟,在他们的就观念里,打仗,就是应该像个男人一样,血与肉的碰撞!

这种奇技淫巧,可太不骑士了,恐怕只有那些要下地狱的小人才用。

“大人。”

亚瑟忍不住开口,他曾在骑士团中服役,见多识广。

“这种火器,在下也曾见过,声音大烟雾浓,精度还不高,不堪大用。”

“大人,我们不能病急乱投医,要击退魔族,终究还是要靠將士们的刀剑与勇气……”

李昂没有回答他们。

他只是笑了笑:“好不好用,看了就知道。”

他拿起火药袋,將那些平平无奇的黑色粉末小心地倒入枪管,又取出一小块亚麻布包裹住铅弹,用通条將其一路捅到底,最后在击发位的药池里也撒上引火的火药。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他举起枪,瞄准了远处一个套著胸甲的人形靶子。

就在眾人以为他要亲自展示时,李昂却咳嗽了两声,放下了枪:“我想了想,这惊天动地的第一响,如此荣耀,不能让我一人独享。”

他將枪塞进德克兰怀里:“你来。”

“不不不,大人,我可没出半分力气。”德克兰连连摆手。

“这是命令。”李昂不容置喙,顺手拿起一个头盔,扣在了德克兰脑袋上。

矮人的手艺李昂是信得过的,但凡事总有万一。

李昂简单讲解了一遍击发流程。

德克兰只听了一遍,就完全掌握了。

德克兰对杀戮一道向来有天赋,刀枪剑戟、弓弩长矛,无一不通,可那都是累月的训练与实战换来的。

像这样,十几分钟就能上手一件全新的武器,除了弩箭,他想不出第二种。

不,这比弩箭还简单!

弩箭好歹还需要力气去拉开弓弦。

可老大说的威力也太夸张了,是弩箭的几倍?

杀人是件很难的事,这么简单就能使用的东西,真能轻易夺走性命?

另一边的亚瑟满脸渴望与好奇。

李昂看出了他的心思,將第二把枪递给了他。

亚瑟如获至宝,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爱不释手。

薇拉也想上来摸摸,李昂只是抬了抬手,少女想起惩罚一事,顿时霞飞双颊,轻哼一声,躲到了玛格丽特的身后。

李昂让两人模擬操作了几轮,確认无误后,便示意他们可以实弹射击了。

靶子立在二十米开外,是一个穿著陈旧板甲的稻草人。

德克兰和亚瑟按照李昂教的,举枪,抵肩,三点一线瞄准,然后扣动了扳机。

两声前所未有的巨响,如同平地惊雷。

所有人都被这巨大的声浪嚇了一大跳。

薇拉尖叫一声捂住耳朵,小脸煞白。

从未有任何武器,给薇拉带来过如此强烈的震撼。

她见过北境山脉深处喷发的熔岩,也见过东境沙漠里遮天蔽日的沙暴。

而现在,老大造出的这东西,虽然远不及真正的神罚雷霆,却让她感觉到,这已非凡人所能掌控的力量。

玛格丽特也花容失色,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

唯有艾琳,强作镇定地站在原地,脸上带著一丝优越感。

她在帝都见过类似的东西,虽然远不及这个,但好歹有心理准备。

她朝一旁的薇拉挑衅的挑了挑眉,薇拉不服气地撇过头去。

艾琳感觉自己扳回一局。

硝烟散去,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远处的靶子。

那件板甲的胸口处,赫然出现了两个乾净利落的小孔。

德克兰和亚瑟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难以置信。

两人快步上前,围著靶子嘖嘖称奇。

德克兰伸手摸了摸那小孔的边缘。

这件板甲他认得,领口处有铁锤与雄狮的印记,是帝都铁匠行会出產的制式胸甲,前缘最厚处的足有七毫米。

想要对付这种铁罐头,要么用重型军弩在近距离攒射,要么就得靠战锤、长戟这类重型破甲兵器去硬砸。

燧发枪的威力,至少是普通弩箭的三倍。

穿透力甚至比重弩还强!

这威力……穿透力……

狗不用?我用!

我天天用!

而亚瑟的思绪回到了从前。

魔族虽然皮糙肉厚,可连长弓都挡不住,更別说这个了。

要是当年自己面对那些魔族杂碎时有这玩意,何至於断掉两根肋骨?

更关键的是,它的填装速度,熟练之后,几乎能与弩箭相当,一分钟打出两三发不成问题!

亚瑟:“大人,这东西……產量如何?”

李昂淡淡道:“在第一场雪落下,魔族袭来之前,那十一个矮人,能为我们生產出三十多根合格的枪管。”

“但只有矮人能做到,换成人类工匠,一个月能做出一根。”

李昂看著亚瑟眼中闪烁的光芒,大致猜到了他的想法。

如果这种武器能够量產,只需要简单训练几天,就能培养出一大批手持火枪的战士。

不限年龄,不限出身,甚至不限性別,只要有力气扣动扳机,一个农夫就能轻易杀死一名重甲骑士!

“请问大人,那它的精准度呢?”他追问道。

李昂实话实说:“远不如弩箭,五十米开外,就只能看运气了。”

听到这话,亚瑟明显鬆了口气。

如果射程和精准度再能媲美弓弩,那骑士这个阶层,就真的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李昂下达了命令:“你们两个,把使用方法教给所有城堡护卫。”

“我要组建一支火枪队。”

就在这时,一行文字,悄然浮现在李昂眼前:

【燧发枪已出现】

【您解锁了新的兵种模板:线列步兵】

【兵种特性:线列齐射、刺刀衝锋】

【当前兵种:城堡护卫】

【编制:40人(实到:36人)】

【忠诚度:67/100】

【士气:62/100】

21人:

【训练度:69/100】

15人:

【训练度:98/100】

【是否將『城堡护卫』转职为『线列步兵』?】

李昂的嘴角微微勾起。

还能这么玩?

那还说什么?

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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