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两银子。
方琛掂了掂手里的银锭。
这林二小姐倒是大气。
要知道,自己整个人也才卖了五十两银子。
就算按林府的规矩赎身,也不过八十两。
这一下就赚回来五分之一。
不过转念一想,刚才那一战,不管自己心里怎么盘算,在別人眼里,那是实打实地击退了一个黄阶后期的杀手。
对於林瑜那条命来说,十两银子的赏赐,也正常。
甚至算便宜了。
方琛把银锭收进怀里,跟上队伍。
几人启程回府。
方琛依然跟在马车后面。
和来时不同的是,几个护卫看他的眼神变了。
刘福主动凑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热络了不少:“兄弟,好身手啊。”
他压低了声音,带著几分好奇:
“刚才那一招,是迷踪步还是幻影脚?我当时正好面对你那边,就瞟了一眼。
好傢伙,感觉你一下子就躲开了那贼子的攻击,快得我都没看清。”
方琛笑了笑,语气平淡:
“只是一门普通身法罢了,主要是那贼子心思没在我身上,我才出其不意,偷袭得手。”
“那也是真本事。”
刘福嘖嘖两声,“兄弟,表现不错。
第一天跟差就得到了二小姐的私赏,羡煞我等。
我上一次领这么大的红包,还得追溯到一年前了。”
方琛客气地应著,心里却没什么波澜。
几人閒聊间,马车在一处府邸门前停下。
朱漆大门,门前两座石狮子比林家门口的还高一头,门匾上两个鎏金大字。
王府。
看来林瑜是打算先把消息告知王家。
方琛等人照例在门口等候。
林瑜独自进去了。
约莫片刻工夫。
轰!
一道巨大的声音从府內炸开,像是有人拿锤子砸在铜钟上,又像是平地起了一声闷雷。
震得门口几个护卫耳朵嗡嗡作响,方琛都觉得耳膜一阵刺痛。
我尼玛。
这是啥?
狮吼功吗?
紧接著,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从门內传来。
大门打开,一眾人鱼贯而出。
为首的是一名老者,头髮花白,身形却魁梧得像一座铁塔。
一身暗紫色锦袍,腰间束著蟒带,满面怒容,正是王府的老太爷,王镇山。
他身后跟著几个儿子和家將,个个面色沉凝。
林瑜走在旁边,表情难得地规矩了几分。
有人牵来马匹,王镇山翻身上马,一群人打马直奔案发现场。
到了地方,王嵐的尸体还躺在地上。
王镇山站在尸体旁边,一言不发地看了片刻。
然后他转过身,目光落在林瑜身上,声音低沉:
“林丫头,你们和那些贼子交过手,告诉我,是什么人干的。”
林瑜没说话,朝刘福递了个眼色。
刘福连忙上前,拱手道:
“启稟王老爷。
我们和那两个贼子交手,两人实力在黄阶后期,看武功路数,不像是本地人。”
他想了下,又补了一句:“只不过……听那个刀疤脸叫那个年轻的,叫阿松,还说是为自己妹妹报仇。”
王镇山猛地逼近一步。
刘福话还没说完,就被他一把揪住衣领,整个人差点被提起来。
“刀疤?”
王镇山的声音压得极低。
“你的意思是,那二人没有蒙面?”
刘福感受著王镇山身上那股几乎凝成实质的气势,腿肚子直打颤,声音都哆嗦了:
“没、没有蒙面,兴许是怕大白天的蒙面,会引起……王小姐的提前警觉……”
“你说什么!”
王镇山一把將刘福摔在地上,袍袖鼓盪,怒目圆睁:
“我是来问你线索的!不是让你给我称讚敌人的狡猾!”
刘福连滚带爬地跪好,头磕得砰砰响:
“是是是,王老爷息怒!小的多嘴,小的多嘴!”
周围人见王镇山发怒,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劝阻。
就连林瑜也只是微微偏过头,没开口。
方琛站在护卫群里,屏息凝神,一动不动。
这种时候冒头,纯属找死。
王镇山没有再理会刘福,背著手在原地踱了两步,嘴中喃喃自语:
“阿松……外地人……他们的妹妹和嵐儿有瓜葛……”
他翻来覆去地嚼著这几个线索。
忽然皱起眉:“不是本地人,怎么和嵐儿结的仇?”
这时,王镇山身后一个青年走了出来。
二十出头的年纪,面容清秀,眉宇间却透著一股子沉稳,穿戴也比旁人精致几分。
方琛之前在王府门口见过他,王家的嫡子,王霄。
“爹。”
王霄不紧不慢地开口:“兴许以前是住在青石镇的。
只是后来家里出了什么变故,背井离乡去了外地。
亦或是……
被卖给了其他地方的势力当武仆。
这也是时常发生的事情。”
王镇山听完,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霄儿,你说得有道理。”
他伸手拍了拍王霄的肩膀,语气里的暴怒终於平復了几分:
“这件事交给你负责了,镇守那边我会去说,档案你隨意翻看。”
他的声音沉下去,一字一顿:
“我的目的只有一个,给你姐报仇,知道吗?”
王霄拱手,深深一揖:“是,父亲。”
他直起身,示意家僕將王嵐的尸体运走。
几个人上前,小心翼翼地將那具尸身抬上担架,盖上白布。
王镇山盯著那片空地,胸口起伏了几下。
忽然!!
“啊啊啊啊!”
他仰天怒吼,声浪如雷,震得街边的树叶簌簌落下。
然后一脚剁在地上。
轰!
方琛感觉脚下的地面猛地一颤,像地震了一样,差点站不稳。
几个护卫也是东倒西歪,互相搀扶著才没摔倒。
等眾人稳住身形,定睛一看。
王镇山脚下的青石板已经碎成了齏粉,中心位置直接塌下去一个脸盆大的洞,裂缝像蛛网一样往四面八方延伸出去。
方琛瞳孔微缩。
果然。
这个世界的高阶武者,比想像中还厉害。
说是人形怪兽也不为过。
王镇山这一脚的威力,放在前世,少说也是手榴弹级別。
兴许他也对付不了自己体內的吸血鬼。
厉鬼这玩意儿,不是蛮力能解决的。
但是,他可以轻鬆杀死自己这个人。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什么鬼气、什么血影步,都是虚的。
人家只需要轻轻碰自己一下,说不定就丧失战斗力了。
方琛在心里给自己又记了一笔。
凡事还得低调。
武道上的实力,必须儘快提升。
一群人散去。
林瑜上了马车,眾人打道回府。
回到林府,天色已经擦黑。
方琛独自回了杂役院。
一进门,他就察觉到了不同。
平日里那些杂役见了他,要么爱答不理,要么阴阳怪气。
今天倒好,一个个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有人冲他点头,有人主动给他让路,还有几个在角落里嘀嘀咕咕,目光一个劲儿往他身上瞟。
打饭的时候,灶房的老张头破天荒多给他舀了一勺肉。
自己跟林二小姐出去走了一趟,兴许也听到了一些传闻。
这帮人精,怕是已经把他默认为半个族卫了。
族卫。
那可是比普通家僕地位高出一截的存在。
不用刷马桶,不用倒泔水,月钱翻倍,还有独立的住处。
方琛夹起一块肉,嚼了两口。
不错。
看来马上就要从下人,晋升为走狗了。
至少地位又提升了一档。
这日子,算是好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