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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第一驛卒 第108章 再见不知是何时

作者:佚名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6-08-23 11:21:16 来源:www.powenwu11.com

客栈大堂里安静得能听见灯花爆开的声音。

林禾坐在桌边,面前的茶已经凉了,他一口都没喝。

李自成站在窗前,背对著他,肩膀的轮廓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僵硬。

“二狗,你跟我说说,这几个月,你是怎么过来的!”两人沉默了好一会,林禾缓缓问道。

他的每个字都带著一种沉重的分量。

李自成看了看窗外,风从门缝里钻进来,吹得灯火摇摇晃晃。

他转过身来,端起那杯凉茶一饮而尽。

“禾哥,那天我从火路墩回了李家庄!”

他的声音很低,像是在跟自己说话,“我带著你给我的粮食和银子,想著给秀英一个惊喜。”

“可到了家门口,我看见烟囱没冒烟,屋里没点灯。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

他的手放在桌面上,手指慢慢攥紧,骨节泛白。

“我推门进去,听见里屋有声音。床板吱呀吱呀地响。”

李自成的喉结滚动了一下,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闪。

“我踹开门,看见那个姓苏的秀才跟我媳妇...禾哥,你知道那种感觉吗?”

林禾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著他。

“我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杀了他们!”李自成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一刀,两刀,三刀...等停下来的时候,两个人都死了。”

“我把刀擦乾净,用红布包好塞进怀里,把我的破袄脱下来塞进炕洞里点著了。然后我就走了。”

“我没有回头。我不敢回头。”

林禾给他倒了杯热茶,推到他面前:“后来呢?”

李自成端起茶杯,却没有喝,只是捧著暖手。

“我一路往西走,走了半个多月,到了甘肃,古浪所在招兵,我於是便用了你说的这个名字投军!”

他苦笑了一下:“我以为当了兵就能吃饱饭,能在军营里混出个名堂。可去了才知道,军营比外面还黑。”

“剋扣军餉、打骂新兵、贩卖人口...我在古浪所待了几个月,乾的净是些丧尽天良的脏活。”

李自成的眼神变得阴冷起来,像是想起了什么不堪回首的事。

“那个叫钱贵的总旗,让我去催债、去收帐、去盯著那些被关在地窖里的女人。”

“我不想去,他就打我,用鞭子抽,用脚踹。”

他解开衣领,露出肩膀上的一道道伤疤。

那些伤疤有新有旧,有的是刀伤,有的是鞭伤,纵横交错,触目惊心。

“后来他让我去收一个商人的帐,说要是收不回来就剁人家手指。”

“我去了,见了那个商人。他跪在地上求我,说他上有老下有小,实在是拿不出银子。”

“我看著他,忽然就想起了我爹!”

李自成的声音颤抖了一下。

“我爹当年也是这样,被地主逼债,跪在地上磕头。”

“我那时候还小,站在旁边看著,什么也做不了。”

“可现在,我成了那个逼债的人。”

“后来我认识了刘宗敏、田见秀、袁宗第几位兄弟!於是,我们便把王大彪和钱贵宰了!”

李自成抬起头,看著林禾的眼睛:“禾哥,我不后悔。我一点都不后悔。”

“那些人该杀!”

林禾一阵默然。

他想起前世的史书上,李自成的早期经歷就是这么写的——驛卒、失业、杀人、投军、兵变、投奔义军!

可他没有想到,这个李自成就是他的好兄弟李二狗。

那个跟著他在火路墩一起训练、一起打山贼的憨厚汉子。

歷史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二狗,你杀了人,投了义军,这条路是你自己选的。”林禾缓缓开口,“我不劝你回头,因为你也回不了头了。”

李自成的肩膀微微鬆了一下,像是卸下了什么重担。

“但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林禾盯著他的眼睛,“不管將来走到哪一步,不管当了多大的官,手上沾了多少血,都不要忘了自己是谁。”

“你是李二狗,是米脂县李家庄的庄稼人。你不是天生就该杀人的。”

李自成怔怔地看著他,眼眶又红了。

他使劲点了点头:“禾哥,我记住了。”

两个人又沉默了一会儿。

林禾忽然问:“高迎祥这个人,怎么样?”

李自成想了想:“闯王是个有本事的人,讲义气,对弟兄们也好。但他太急,总想著速成,缺乏耐心。”

林禾心里一动。

歷史上的高迎祥,確实是因为急躁冒进,最后在黑水峪被孙传庭伏击俘虏,押到北京凌迟处死。

“二狗,你跟在闯王身边,要学会看人。”林禾斟酌著措辞,“有些人,能做一时的朋友,做不了一世的兄弟。”

李自成愣了一下:“禾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林禾摇了摇头:“没什么,就是隨便说说。”

他没有再多说什么。

他不能告诉李自成,高迎祥几年后就会死,孙传庭会在黑水峪等著他。

他也不能告诉李自成,他自己將来会当皇帝,会打进北京,会逼得崇禎上吊。

这些话他说不出口,也不能说!

“禾哥,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李自成问,“回火路堡?”

“嗯!”林禾点点头,“火路堡现在是我的根基,我不能丟!你也知道,那边有几百號人等著我养。”

李自成忽然笑了:“禾哥,你还记得吗?当初在火路墩,你带著我们十来个人,就敢去打赵麻子一百多號人。”

“那时候你跟我们说,进攻是最好的防守。”

林禾也笑了:“记得,那时候你胆子最小,每次训练都偷懒。”

“我哪有偷懒?”李自成急了,“我那是...那是保存体力!”

“你那是偷懒。”

两个人对视一眼,都笑了。

笑著笑著,李自成的眼眶又红了。

“禾哥,咱们还能再见吗?”

林禾站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能!只要都活著,就一定能再见。”

李自成使劲点了点头,站起来,从腰间解下一把短刀,放在桌上。

“禾哥,这把刀跟了我好几个月,杀过好几个人。今天送给你,就当...就当是个念想。”

林禾拿起那把短刀,看了看。

刀鞘是牛皮做的,已经磨得发亮,刀刃上有一道细细的缺口,那是砍在骨头上的痕跡。

“行,我收下了。”林禾把刀別在腰间,“你也拿著这个。”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打开,里面是一锭金子,大约二十两。

“禾哥,我不能要你的金子...”

“拿著!”林禾把银子塞进他手里,“你现在跟著义军,吃了上顿没下顿,这点金子能救急。”

李自成攥著银子,嘴唇哆嗦了几下,没说出话来。

“行了,別磨嘰了。”林禾转过身,“你走吧,趁天还没亮,带著你的人走。要是让官府的人知道了,你我都不好交代。”

李自成站在原地,看著林禾的背影,深深地鞠了一躬。

“禾哥,保重!”

“保重!”

李自成转身大步走了出去。

外面传来一阵吆喝声,马蹄声,渐去渐远,一切归於平静。

林禾站在窗前,看著那队骑兵消失在夜色中,心里空落落的。

也不知道下一次,他和李自成,將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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