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张恭这边留下了一手暗招以后,沈恪没有再耽误时间,两天后就和刘諶从王府出发,带著大批人马来到成都北门。
沈恪站在城门口,此时虽然是清晨,但进出成都城的往来行人已经不少。
城內暂时还没有传来譙贤被调查的消息,张恭那边应该还没有上报给黄崇,或是上报了黄崇还没有开始行动。
这件事最终到底能不能捅出来,要是捅出来会造成多大影响,沈恪自己还不確定,但他也不在乎,无非只是留了一个暗手,给譙周找找麻烦。
对於譙周这种,在益州极具盛名的大儒来说,这种问题就算是捅出来了,也根本不是问题。
眼下最重要的事情,还是汉中屯田。
“敬初!”
正在沈恪思索的时候,旁边传来刘諶的声音。
沈恪抬头看去,就看到刘諶满脸兴奋,中气十足。
看到刘諶的样子,沈恪就有些忍俊不禁。
这个十七岁少年根本不像是去屯田,反倒像是去郊游。
北地王的车驾前后,跟了十几个王府侍从。
刘諶压根都没有坐在车里,而是骑著一匹红色骏马,跟在沈恪身旁,活脱脱像个出门游玩的富家公子。
“孤看敬初发愣,不知可是要出远门念家了??”
刘諶的话让沈恪微微一愣,他没想到刘諶会这样问,愣了一下后,展顏笑道:“或许吧,古人讲蜀道难,此去最少有上千里路,恪还是第一次离家遥远,纵有思乡之情,亦是人之常態。”
“誒,沈卿这一点就不如孤了。
这次能出门远行,孤昨晚兴奋到三更天才睡著,今早卯时不到就醒了,哪里有这些酸腐情绪,看开些,你我此次是去建功立业,復兴大汉。”
看著刘諶那双清澈,甚至带了点儿纯真的眼睛,沈恪心中泛起一阵笑意。
这位北地王,从出生起就没离开过成都,整个人的活动范围,基本就在王府和皇宫之间。
现在能出趟远门,尚且不知世事艰辛,这股兴奋的劲头,纯像是后世第一次出省旅游的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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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说到底,刘諶今年才十七岁,放在后世堪堪是上高中的年龄,说他是高中生出游倒是极为恰当。
沈恪並没有在意,同样暂时不想扫了刘諶的兴致,等多磨练几年,刘諶心里的那份少年气才会逐渐成熟。
现在看著满是兴奋的刘諶,沈恪只是笑著开口。
“这倒是个好兆头,殿下精神不错,路上还有好几天要赶,殿下的这股衝劲儿最好能一直保持。”
“放心,孤体力好得很,小时候跟宫里的虎賁郎学过骑射,区区几天路程算什么。”
刘諶猛拍胸口,自信满满。
看著刘諶自信的样子,沈恪没有出言打击,练过骑射和连续骑马赶路完全是两回事。
沈恪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以后,最远的时候,同样不过是骑马从成都到临邛,这段几十里的路程。
当时仅仅是在这段几十里的路上,沈恪骑马跑了两个来回,整个人只感觉像是被摇散架了一样。
根本没有后世那些学者说的,细雨骑驴入剑门的逍遥意境。
现在这个时代又没有沥青路面,所谓的官道,路况好一点儿的平原地区,可能会铺设一些石板或是砖石,但大多数官道只不过是些夯土道路。
人真要是雨天走在这种夯土路上,別说大雨时节,就算是细雨下的时间久一点儿,道路都会变得泥泞不堪。
骑马走在这种路上,还要担心马蹄打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坠下马来,那可真有生命危险。
更何况接下来,他们要出发去汉中,走的是那条著名的金牛道。
这条穿行於秦岭和大巴山脉的道路,是唯一一条贯通汉中和成都的要道,成都到剑门关这块的南段因为地势平坦,还好一些,官道上偶尔会铺设一些砖石。
可等到了北边,因为悬崖峭壁密布,多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修建的大多是些险要的栈道。
这种路可不好走,別看刘諶现在精力充沛,到时候在金牛道的山路上顛簸两天,就知道骨头散架是什么意思了。
正在两人说话间,又一队人从城內走了过来。
领头的人身材健硕,手持一把大锤,正是带领十二名年轻工匠过来的雷胜。
沈恪大致一瞧,这些工匠背上都背著一个看著沉甸甸的包裹,看样子里面装的应该都是各种工具。
“沈郎君,这是蒲师那边调来的工匠,都是蒲师手下年轻弟子中,手艺最嫻熟的工匠。”
看到这些工匠,沈恪悬著的心也放下不少,他指了一下从王府带出来的几辆牛车,朗声开口。
“劳烦各位师兄弟不辞辛劳,跟著恪千里迢迢前去汉中,大家都先上牛车节省气力,我们不时便会出发。”
“沈郎君客气!”
眾工匠对沈恪观感都不错,每次沈恪去蒲元那边的时候,见到每一位工匠都很客气,完全没有士子官员见到工匠的不屑。
这是沈恪根植在骨子里,经过后世人人平等精神淬炼的基本品质,但在这个等级观念严重,门阀林立的时代,平等对待每个人,就显得尤为可贵。
一一跟工匠们打过招呼以后,沈恪和刘諶两人一挥手,就带著浩浩荡荡的几十人一起准备出发。
就在眾人即將出发之际,一辆不起眼的牛车,从城內缓缓驶了出来。
“恪儿,且慢……”
“恪儿……”
耳边隱约传来熟悉的声音,沈恪驀然回首,正是母亲坐著牛车匆忙赶来。
看到牛车过来,沈恪赶忙下马,快步走了过去。
“阿母,您怎么来了,方才出门的时候,不都说了,您勿要担忧,就不必相送了。”
看到沈恪以后,沈母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从车上下来,手里提著一个包袱,里面鼓鼓囊囊。
“你这一去也不知什么时候回来,路上带著乾粮和腊肉,省得饿著。”
沈母强塞著,把包袱塞进沈恪怀中。
又抚摸了一下沈恪身上的衣裳,伸手帮他整理了一下衽领。
“蜀中气候多变,路上恐怕要比成都冷上不少,夜里记得多加件衣服。”
“知道了阿母,您在家中保重身体,要是有什么事情需要照应,就找左右邻里,我已经提前招呼过了。”
沈母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煽情的话,只是最后嘱咐了一句:“莫要逞强,凡事量力而行。”
“阿母,您就放心吧!”
沈恪朝母亲笑了一下,將包袱交给身旁的侍从收好,又朝母亲拱了拱手,这才转身走回队伍当中。
刘諶见状,倒也收起了方才那副雀跃模样,难得正经一回,冲沈母所在方向,远远拱手行了个礼。
沈母看著自家儿子走回队伍里,跟著那个穿著华贵的皇室宗亲骑马站在一起,心里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
半年前这孩子,还是个连一碟腊肉都买不起的书吏,现在居然要跟著藩王,一起前去汉中做大事了。
沈母为儿子感到高兴的时候,心里同样难免忧虑。
自家孩儿不愚蒙,也不鲁莽,能在尚书台做个小吏,她已经非常满足,只希望孩儿以后无病无灾,从未想过建功立业到公卿的高位。
可是如今看著孩儿,一步步走到秩比千石的高官,沈母明白自家孩子面对的危险也会更多。
高处不胜寒的这个道理,自古以来大家都懂,看著汉末乱糟糟的你方唱罢我登场的老人们,对此更有感触。
只是自家孩子有建立一番功业的心愿,做母亲的也无法阻拦。
站在牛车旁边的沈母,看著沈恪一行人启程以后,微不可闻地轻嘆一声,便让牛车载著她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