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暹罗
”毗那舍迦,你说,这战火什么时候才能停歇啊?”
暹罗曼谷近郊,帕卡农水乡。
临水而立的木製寺庙门前,顾常明静静端坐。
河道中船只往来,一艘又一艘小舟运载著战死兵士的遗体,顺著流水缓缓漂向下游。
望著满江尸体,顾常明对著缠绕在身侧的那伽喃喃问道。
那伽毗那舍迦无法开口说话,只是高昂起头颅,头顶特角轻轻蹭了蹭顾常明裸露的左肩。
好在,顾常明也不是真要它回答自己的问题。
这是顾常明来到帕卡农的第三个月。
在离开《娑婆河》世界前,顾常明给法兴寺置办了很多的物资,就为了以防他去到其他世界以后会从头来过。
然而,法兴寺、或者说是释空云大师並没有给顾常明钻漏洞的机会。
法兴寺只是给顾常明提供了一座合理存在的寺庙、一座修行的坛城。
至於这座坛城外表究竟是什么样子。
不重要。
重要的是內里。
內核不变,外相隨缘。
所以,当顾常明降临帕卡农,昔日滇密色彩浓厚的法兴寺彻底换了模样,化作充满暹罗本土风情的木构庙宇。
好在殿內造像、密教坛城分毫未改,內里依旧是原汁原味的密乘修行道场,只是披上了上座部佛寺的外衣。
来到帕卡农的这段时间里,顾常明做的最多的,就是受邀为亡者超度。
这段时间里,战爭频发,村里不少的青壮年男性都被抓到战场作为耗材,失去了加重的壮年男性,很多家庭都过得非常困难。
三个月下来,信眾送来的布施只有糙米、瓜果与清水,几乎见不到半枚钱幣。
因为顾常明確实是有真本事在身,解决了好几起灵异事件,並且还有娜迦护法相伴,在帕卡农,大家都尊称顾常明为“龙婆”。
大意就是“高僧”、“大师”的意思。
在暹罗,人们把“那伽”称为“娜迦”,执掌河流与降水,同时,也是护持佛法僧三宝的善神护法。
但这时期,娜迦的地位还没有高到后期那样成为暹罗的象徵。
这时期,迦楼罗才是王权的象徵。
甚至为了防止恶娜迦兴风作浪,人们还会在河岸遍建造迦楼罗的雕像以威慑。
“你倒活得清閒,无忧无虑,整日贪睡,来了暹罗就跟回了老家一样舒坦。”
顾常明抬手抚摸毗那舍迦冰冷坚硬的鳞甲,无奈地笑了笑。
身处常年湿热闷热的热带雨林,身边守著一头那迦,简直相当於隨身带了一台天然冷气机,酷暑都消去了大半。
这段时间以来,顾常明入乡隨俗的改变了自己的穿著,和其他僧侣那般赤裸自己的半身,每日清晨光著脚到村落、街道托钵乞食,过午不食。
数月下来,人明显消瘦了许多,骨架支棱,倒有几分苦行僧的味道了。
在上一个世界,顾常明潜心研读显教典籍,早已打下扎实根基。
来到暹罗这个上座部佛教国家,顾常明特意前去其他的寺庙求取真经,尤其是巴利三藏。
这並不违背密乘无上根本戒。
只要不把上座部佛法的只证人无我、不谈法无我的偏空见解当成究竟真理,进而否定大乘空性与密乘本智,落入声闻独觉的偏涅槃就无碍。
顾常明是抱著將其作为共乘基础法的心態去研读。
实际上,很多密乘流派会將声闻乘作为菩萨乘的前行次第。
起初,顾常明以为自己身处十九世纪正统曼谷王朝。
直到某天进城赶集,撞见夜市里灯火通明的电灯泡,远处摩天轮缓缓转动,街边还摆著鬼屋、气枪打靶的游乐摊。
顾常明当场无语。
好在顾常明不是一个考据的人,这样乱入的时代能让他过得方便得多,没必要纠结。
《大日如来真经》依旧没有显示这个世界的任务。
顾常明也是算是明白了,每当顾常明去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陌生国家的时候,《大日如来真经》都会將他提前送过去,给他充足的时间让他適应当地的文明,才会安排剧情人物和他结缘,触发本愿。
顾常明自认为自己已经很好地適应了这个时代、这个国家、这个地区的民俗文化,甚至连本地的民族预言、巴利文、巴利语顾常明都顺便学会了。
平时受邀前去超度死者的时候,顾常明都是用的巴利语诵持《护卫经》。
无他,本地人都信佛,也多少会几句《护卫经》。
要是顾常明突然蹦出来一句《地藏菩萨本愿经》,他能想像到一群人用怀疑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他的场面。
“龙婆!龙婆快出来!快救救他!龙婆!他快要死了!”
忽然,一艘载著六个人的客船划向了顾常明寺庙所在的方向,四人男生將一个男生护在中间,向端坐在寺庙外思考的顾常明焦急地呼唤道。
顾常明循声看去,只见受伤男人的心臟部位流了很多的血,此时已经失去了意识。
奄奄一息。
顾常明倒是不奇怪这些人为什么来找他一个僧人疗伤。
因为全民供养僧侣,这个时期的寺庙需要承担一定的社区职责。
比如说顾常明需要负责附近村落孩子们的的教育、死者的丧葬、医师的责任————
真要说起来,顾常明一天下来其实挺忙的。
顾常明起身,走到了岸边等他们上岸。
这五个人身上布满大大小小的皮外伤,衣衫破损,满身硝烟尘土。
结合眼下连绵的战事,不用多想,他们都是刚刚从前线退下的战士。
“龙婆,你看,他还有救吗?”
一靠近岸边,特就和信就小心翼翼地抬起马克,摆到顾常明身前的空地上,另外的艾和普则是在旁边轻扶著马克的身体,不让他再受到二次伤害。
顾常明没有急於作答,蹲下身,一层层解开马克身上简陋的布条绷带,仔细检视伤口。
等到马克的伤口彻底暴露出来的时候,顾常明瞬间感觉自己曾经学过的医学知识都不管用了。
因为马克的左胸有一个模糊的子弹瘢痕,这时期的火枪若是打中了心臟部位虽然不会穿胸而过,但是剧烈的衝击力也足以震碎心脉与內臟。
换句话来说,就是马克本应该早就死了才对。
可似乎是某种缘故,大概率是他极强的求生意志,让他的身体出现了医学奇蹟,一直挺到现在还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