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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1 > 玄幻 > 美利坚狩猎,Ah,是荒综王来了 > 第43章 击破艾伦的心理防线

外界关注度很高,而此时,杨烈正在温哥华岛北部荒野,过著“恬淡”的日子。

“豪华”庇护所里,他正在製作香蒲根粉,新鲜的已经尝过了,確实好吃,但磨粉烙饼也想体验一下。

用小刀將香蒲根茎削去外皮,其实也可以不去皮,但去皮后粉质更白,口感更佳。

切成小块。

之后的乾燥处理很关键。

可选择阴乾,也可以选择烘乾。

但阴乾需要时间,杨烈自然是放在篝火边上,小火慢慢烤乾。

待烘烤到完全脆硬之后,就用研钵研碎。

这是一个细致活。

至於研钵,很简单,找块大石头,用斩金灵匕削制就行,想削什么形状就削什么形状。

如下。

(研钵和研杵)

一直研磨到成为均匀的细粉。

烙饼的时候还打了几个松鸡蛋进去,加了精盐、野葱花。

“唔……香迷糊了!”

这种主食的饱腹感,不是鲍鱼、海参、鱼翅、扇贝、烤鸭、燉鹿肉等能比擬的。

杨烈在庇护所待了一两日,见到天气晴好,於是再次外出探索。毕竟,现在无论是黑熊、狼群,都避他锋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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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美洲狮,嗯,遇到了也不过是多送给他一张皮子。

所以,杨烈无所顾忌。

他上次找到了父亲留下的痕跡,但是却不见尸骨,总是有几分不甘心,想再次碰碰运气。

清早起来,先是惯例对著摄像机自我评估了一番。

体重不仅没掉,反倒又约莫涨了一些,比上周至少胖了三斤,但体脂率却稳中有降,说明他长的都是肌肉。

嗯,身材线条更好了。

而心率,在静息状態下只有五十出头。

尿液等自然都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他的尿液澄清淡黄,闻起来没有任何异味。至於浅浅的尿骚味,那是尿液本来就有的特徵性气味。

几天不洗澡,身上也没有狐臭。

不像老外,一天洗三次,还得喷香水。

杨烈满意地拍了拍八块腹肌,对著镜头咧嘴一笑:“兄弟们,荒野养人,诚不我欺。”

收拾妥当,將硬枫木长矛往肩上一搁,腰间別了猎斧,掛著星螺號角,背上则背著背篓、紫杉木长弓与箭囊,胸前绑好摄像机,又往背篓里塞了两块香蒲根烙饼、一小罐精盐、一壶凉白开。

想了想,又从异次元仓库里摸出一小包烘乾的海参干,揣在怀里,权当零食。

他是从背后掏出来的,不在摄像机的镜头之內,摸出来后,又在镜头前特意展示了一下自己做的这种海参干小零点,免得之后上演吃播时被人怀疑。

“出发!”杨烈精神抖擞,大步前行。

这次,他又换了一个方向。

晨光透过林隙,在林间洒下一地碎金。空气里还带著昨夜的湿润,松针上的水珠晶莹剔透,偶尔滴落在脖颈上,凉丝丝的。

杨烈深吸一口清冽的空气,心情大好。

走著走著,自然有不少收穫。

於他而言,森林就是宝藏,有各种各样新鲜的食材。

比如,前方一丛低矮的灌木。

那灌木约莫半人高,枝干呈灰褐色,叶片椭圆,边缘带著细密的锯齿,最引人注目的是枝头掛著的一串串浆果。

跟之前採集的几种浆果都不一样,这种浆果顏色由青转红,熟透的已经变成深紫色,像一颗颗晶莹的玛瑙珠子。

“这是……美洲越橘?”

杨烈蹲下身,捏起一颗熟透的浆果,对著摄像机端详:“兄弟们,这种果子大概叫『薄叶越橘』或者『黑果越橘』,比普通蓝莓小一些,但是甜度更高,风味更浓。”

说话之间,就將手上的那颗扔进了嘴里,轻轻一咬,汁水在舌尖爆开。

“唔~~!”杨烈眼睛一亮,连连点头,“甜!带一点点酸,像小时候吃的野山莓,但更醇厚。好东西!”

这是大自然的馈赠,当然不会客气,很快,如风捲残云,这一小片北美越橘就全部进了背篓。

一边摘,一边吃,吃了大概五六十颗,即便这样,背篓里也剩出来两三斤,留著之后当饭后水果。

“这种果子富含花青素,抗氧化能力是普通蓝莓的两倍以上,而且维生素c含量极高。”

“在荒野里,这就是天然的维生素片,还能当零嘴儿,美滋滋。”

杨烈正欲离开,忽然听见头顶高空传来“咕咕咕”的叫声。

抬头一看,这种鸟儿之前见过,但是很机警。就是上次爬雪山的时候遇到的,但当时没有弓箭,射不下来,甚是遗憾。

其体型跟鸽子差不多,肥嘟嘟的,羽毛呈灰蓝色,脑袋上顶著一小撮立起来的冠羽。

“这是……北美鶉?”杨烈眯起眼,仔细辨认,“不对,应该是『蓝松鸡』的亲戚,叫『灰噪鸦』?嗯,看这体型和顏色,更像是『暗冠蓝鸦』?”

杨烈其实並不能准確认出其学名,但並不妨碍他判断出,这种鸟一看就很好吃!

“管它叫啥,肉看起来挺嫩的就对了。”

说著,缓缓取下长弓,抽出一支骨箭,动作轻得像猫一样。

那鸟儿生活在无人区,似乎从未见过弓箭,还没意识到危险,歪著脑袋,在高处咕咕叫唤,似乎是在愤慨杨烈摘了它的果子。

杨烈屏息,开弓。

“嘣~!”

箭矢破空,那鸟儿一声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便直直地从枝头栽落下来,“啪”地摔在鬆软的落叶上,扑腾了两下,不动了。

杨烈上前拎起来掂了掂,大约一斤出头,不算大,但羽毛油亮,摸起来肉乎乎的。

“不错,加餐!羽毛还能做箭矢的尾羽。”

乐呵呵地把鸟往背篓里一塞,继续往前赶路。

越往东南走,地势越发崎嶇。

林间时不时能看到溪流,清澈见底,水声潺潺。

杨烈在一处溪流边的石头缝里,又发现了好东西,一丛丛深褐色的、像小喇叭一样的菌菇。

不是鸡油菌,也不是牛肝菌,但应该是无毒的。

这种菌菇的菌盖呈漏斗状,边缘不规则地捲曲著,表面有细密的绒毛,顏色从浅褐色到深褐色不等,闻起来有一股浓郁的、类似坚果的香气。

“就叫你『喇叭菌』吧。”杨烈用手指轻轻掰下一朵,对著摄像机转了一圈,“伙计们,看看,漂不漂亮?採摘!”

二话不说,沿著溪流边不停弯腰,上下其手,不多时便收穫了小半篓。

这些喇叭菌藏在石缝和苔蘚下,一丛一丛的,摘都摘不完。

“可惜背篓有限,不然真想多摘点。”

很无奈,异次元仓库也塞满了,真的一点也装不下了。

杨烈拍了拍手上的泥土,继续前行。

又走了两个多小时,林木逐渐稀疏,地势骤然抬高。

往前几步,发现是一道断崖。

这断崖並不算高,从上往下张望,目测也就百来米的样子。但山势陡峭,斧劈刀削,岩壁上又布满了青苔,没有路可以下去。

杨烈站在崖边,极目远眺。

远方是蔚蓝的大海,波光粼粼,海天一线。山崖脚下是一片乱石嶙峋的海滩,海浪拍打著礁石,溅起白色的浪花。再远处,丛林绵延起伏,望不到尽头。

“好地方啊。”杨烈感慨了一句,诗兴大发,正准备吟诗一首,忽然目光一凝。

“咦~”,底下海滩上似乎有个人影?

眯起眼,仔细看去。

那是一个邋里邋遢,鬍子拉碴,身形瘦弱,看起来跟野人一样的男子,正在海滩上搜寻食物,只见,对方看到了一小块生的海带,如获至宝,赶紧弯腰,用手指拎起来,看了看,然后仰头,就直接生吃了进去。

“这是另一名选手?”杨烈心中猜测。

这应该是一同参加《荒野独居》的选手,他还是第一次碰见其他的选手,按照节目组规定,是不能上前打招呼和互动的。

杨烈也不知道还剩几个对手。

但是,不得不佩服对方的韧性,都这般瘦弱了,居然还在坚持。

“他不怕孤独吗?”

“既然碰上了,总得表示表示。不能直接打招呼,那就间接打个招呼吧。”

杨烈心念一动,从腰间取下那只星螺號角,擦乾净,放在嘴边,开始吹奏。

却是一首《荒》。

那旋律婉转淒切,带著一种苍茫与寂寥,仿佛荒野的风掠过无人的旷野,又像孤雁在暮色中盘旋。这是荒天帝的专属bgm。

《荒》一出,旋律自然遥遥地传了开去。

悬崖底下,不远处的海滩上,艾伦刚好收穫一枚小的海螺,如获至宝。因为,他不敢去別的地方,每天都在这里挖海螺、贝壳,基本上都被他挖光了,现在还能收穫一枚,简直是上天恩赐的礼物。

听到杨烈吹奏的这首曲子,不禁一呆,隨后目光望过来。

只见,杨烈站在“山巔上”,精气神十足,身姿瀟洒,体力充沛,整个人的气质,让他一时之间有些恍惚,感觉,对方是天上来的天使。

紧接著,杨烈又吹了一首《最后的莫西干人》,旋律神秘而苍凉,史诗般悲壮触动灵魂。

然后是葬花吟、痴情冢。

都是十分悲凉忧愁的那种,挺有意境。

开始,艾伦听著感觉挺不错,但渐渐的,却被勾起了心中的悲伤之意,感觉自己在这里好苦好苦。

“他难道也很苦吗?也熬不住吗?”艾伦抬头看了一眼,隱约辨別出,杨烈就是那个华人选手。

但是,明显不可能啊。养得这么好,甚至有閒情逸致自己製作乐器,吹奏乐器,看他挺怡然自得的啊。

果然,很快,杨烈的曲风就变了,开始吹奏起欢快的曲子来。

一首《市集》,在森林里吹奏出人间烟火气。

一首《仙剑奇侠传》的主题曲《生生世世爱》,让人有御剑飞行,想起曾经当修士的感觉。

一首《春庭雪》……

艾伦听著这才反应过来,对方只是纯粹享受音乐,不拘悲伤、欢快,只是活得逍遥自在。

而自己呢?

等他回过神来,山巔上,杨烈早已消失不见。

艾伦回到营地,发了一会儿呆,看见不远处爬过一条蛞蝓,也没心情捡来吃了。

当天晚上,天都黑了,但是,艾伦还是摁下了按钮,联繫了节目组。他一刻都不想在这里待了。

“我要退赛!”

於是,节目组工作人员连夜到来,接他离开。

医疗官艾米丽帮他检查了一下身体,虽然瘦了许多,但原本底子好,应该还能坚持,於是好奇问道:“看你情绪还挺稳定的,为什么不再坚持了呢?是想念家人了,还是身体吃不消了?”

艾伦摇了摇头:“都不是。”

“啊?”

艾伦:“下午的时候,我远远看到那边的山巔上,有个人在登高望远,欣赏风景,他不仅欣赏风景,还用自製的乐器吹奏了许多……优美的音乐。”

“我知道,那就是那个华人选手。还剩几名选手我不知道,但是,在见过了那名华人选手的风采后,我確信了一点。”

“確信了什么?”

“我確信,只要有他在,我就不可能胜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还有留在这里继续吃苦的必要性吗?”

艾伦说这个话的时候,依然情绪很冷静,显然,这是冷静思考后的结果。

对此,工作人员也无话可说。

毕竟,他们身为节目组人员,早就知道,杨烈获胜的概率极大,几乎是板上钉钉的!

本以为艾伦还能坚持一些日子,没想到,这么快就分出了胜负!

……

而杨烈此时,正在他“豪华”庇护所前面的棚子下,烤那只看起来比较肥的鸟儿。

摄像机则架在一旁,拍摄著素材。

“兄弟们,这鸟儿看著不大,但肉质应该挺嫩的。”杨烈用树枝穿著那只处理好的鸟儿,在火堆上旋转著,小火慢烤。

卖相倒是挺不错的,滋滋冒油,香气扑鼻。

看著差不多熟了,杨烈用嘴吹了吹,然后咬了一小口。

这一吃,顿时皱眉。

“失策了,失策了,伙计们,看著挺好吃的,但远没有松鸡和野鸭好吃。”

“不过,比白头鹰还是美味许多的。”

杨烈居然还挑上了!

要是让艾伦知道,绝对会再受一次打击。

难吃?再难吃有鼻涕虫难吃吗?我天天吃那个都没嫌弃呢!

杨烈灵机一动,对著摄像机镜头说道:“如果我配个果酱,应该更適口一些!”

说干就干,他將白天收集的越橘取出一些,用淡水洗乾净,然后放在研钵里捣碎,往上面撒了一点点盐,调和均匀,就成了简易的果酱。

撕下小鸟的一只烤得色泽金黄、外焦里嫩的腿,蘸了点越莓酱,送入嘴中。

“嗯~,虽然肉不够嫩,但配上这酸甜的果酱,果然好吃多了!下次试试烤松鸡配果酱!”

吃完烤小鸟,又来了一大锅燉好的西洋参喇叭菇燉鲍鱼海参,又吃了三只肥美的大生蚝,心满意足。

吃饱喝足,又往火堆里添了几根柴,杨烈靠著棚子,望著黑暗的丛林,心里琢磨著:父亲当年走这一路,是不是也曾在这样的夜晚,生起篝火,烤著猎到的野物,看著满天星斗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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