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仙儿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正常情况下,一番战斗之后,她会趁机用甜言蜜语进一步绑定那个男人的心。
吕子乔非常了解这一套,就这么一套下来,如果不是自己知道剧情几乎是100%逃不出。
李寻欢,阿飞这两个纯属不正常。
找遍整个世界都找不出来几个。
至於林仙儿。
对这种女人的心思,他太懂了。
她们天性里有一种被征服的欲,你越是把她捧在手心,她越是不把你当回事。
你越是强势霸道,反而能把她骨子里那点另类的喜好给勾出来。
不对,应该说是开发出她的另一种形態。
从这个角度讲,他倒是跟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不一样。
这个世界的自己是一个杀人越货的杀手。
至於自己嘛,吕小布,英俊瀟洒,风流倜儻,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而林仙儿,怎么说呢。
作为公交车,她的硬体条件確实无可挑剔。
江湖第一美人的底子摆在那里,脸蛋和身材都是顶级的,身上带著一股淡淡的幽香,皮肤光滑得像上好的羊脂玉。
作为一次性的被子,简直是完美的道具。
用完就扔,不需要负责,不需要走心,而且她自己也乐在其中。
他正想著,林仙儿缓过劲来,微微侧过身,抬起那只还带著几分无力感的手,轻轻放在他胸口。
她的指尖似有若无地画著圈,声音沙哑而温柔,又恢復了那副人前的端庄模样。
“你帮我做一件事,好不好?”
哦吼~厉害~
虽然自己没有从本体借来更多的物质能量,但是本身在这个世界已经是最厉害的武林高手。
这样恐怖的身体素质竟然还没能把对方彻底压垮,当真了不起。
吕子乔嗯了一声。
“小布,你去帮我杀了阿飞。”她柔声道,语气轻描淡写得像是请他帮忙买一盒胭脂,“他一直在纠缠我,我烦得很。你替我解决了他,以后我就只跟著你。”
吕子乔低头看了她一眼。
真假?
她说话的时候脸上掛著温柔的笑意,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说一件关於杀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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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里嗤了一声。
只跟著我?这话你跟多少个男人说过了?
不过他嘴上只是淡淡地说了句行。
倒不是真的要杀阿飞,而是懒得跟她多费口舌。
以他的实力和手段,干掉一个剑术顶尖但思维古板的阿飞,確实不是什么难事。
但他对杀阿飞没兴趣。
他更想看乐子。
尤其是李寻欢的乐子。
他靠在床头,脑海里过了一遍原著剧情,越想越觉得李寻欢这人实在是有意思极了。
你只要跟他当了兄弟,他立马掏心掏肺对你好,房子送你,家產分你,就连自己最心爱的表妹都能忍痛割爱让给你。
然后自己一个人跑到关外去喝闷酒,一边咳血,一边觉得自己很伟大。
跟这种人做朋友,简直是天底下最划算的买卖。
只要当了你李寻欢的大哥,房子表妹一条龙服务。
这种绝世大瓜,不狠狠吃一顿简直对不起自己专门跑这一趟。
他想到这里,嘴角微微一弯。
林仙儿察觉到他嘴角那丝笑意,以为是自己刚才的温柔起了作用,便顺势靠进他怀里,柔顺地闭上了眼睛。
她不知道,这个男人的脑海里此刻浮现的不是对她的温存,而是一幕幕即將上演的好戏。
告別林仙儿之后。
他在勾栏里听了半天的曲,喝了两壶不算太差的酒,顺便把最近江湖上的消息摸了个七七八八。
武侠世界里没有网际网路,但勾栏酒肆就是最好的信息集散地,只要捨得花银子,什么消息都能灌进耳朵里。
然后他就听到了梅花盗的消息。
臭名昭著的梅花盗居然被指认是李寻欢,据说已经被押送往少林了。
吕子乔嗑著瓜子听完,丝毫没有去救人的意思。
李寻欢是主角,主角光环摆在那里,死不了。
他现在更感兴趣的是另一件事。
李寻欢的老家,他那好大哥龙啸云和表妹林诗音应该都还在兴云庄。
这种绝佳的乐子,不去亲眼看看简直对不起自己跑了这一趟。
不过以什么身份去,得稍微做点铺垫。
他正琢磨著,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名字。
铁传甲。
原著里那个铁甲大汉,忠心耿耿,为了保全朋友的名声寧肯被中原八义追杀十几年也不肯说出真相。
算算时间,这两天差不多就该碰上了。
果然,第二天他就在保定府郊外的一条土路上看见了铁传甲。
几个江湖客正围著那铁塔般的汉子怒骂,铁传甲不说话,也不还手,任凭对方推搡。
吕子乔站在不远处瞧了一会儿,然后走上前去,当著所有人的面把翁天杰那桩旧事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抖落了出来。
中原八义的人先是愣住,然后不信,然后铁传甲终於开口了。
吕子乔靠在路边一棵歪脖子树上,看著双方从对峙到沉默,从沉默到有人红了眼眶。
乐子是看够了,人情也顺手卖了出去。
铁传甲红著眼睛冲他抱拳,想说感激的话,他摆了摆手。
“不用谢,我就是来看热闹的。你接下来要去帮李寻欢是吧?去吧。”
铁传甲走后,吕子乔独自走在保定府的官道上,心里已经把回兴云庄的剧本编排好了。
他打算假扮李寻欢。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他越想越觉得有搞头。
龙啸云那人表面上义薄云天,背地里乾的齷齪事他前世看书时就不爽得很。
设计陷害李寻欢让他远走关外,自己捡现成的当上了李园的男主人,还装出一副委屈巴巴的嘴脸来,好像全天下都欠了他。
这种假仁假义的好大哥,不整一整简直是对不起江湖道义。
整人嘛,方法多得是。
但最高级的整,不是打他骂他,是让他自己嚇自己。
龙啸云最怕什么?最怕李寻欢回来。
那他就让李寻欢“回来”。
他越想越觉得好玩,脚程也不由得快了几分。
前方不远处,兴云庄的楼阁已经从晨雾中露出了檐角。
我的好大哥,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