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著台阶,特诺尔大踏步向上,顺利进入神殿。
他发现这里的布局非典型结构,没有通往金字塔內部地下的阶梯,仅仅是坐落在塔顶的神庙隔间。
贝尔-克哈迪斯一进来就被第二视中的画面吸引,他呼吸呆愣地停滯一瞬,本能地以舌尖抵住上顎,抑制住尖叫。
他看见无数个未来聚焦於大厅中,被某种特殊的物质固定为实体。
这是远超精灵魔法理解范畴的现象。
大厅中间平台上是一团流动、浮空的金色金属液体,特诺尔才一靠近,它就嗖的扑过来,穿过特诺尔下意识挥动的权杖,贴合到他身上,形成护胸。
一连串信息涌入他的脑海中。
这是从命运中提取的力量,与记忆金属复合的產物,出自古圣泰波克之手。
但古圣未来及完成它就消失了。
儘管如此,它简单的功能依旧有价值——它可以消耗储存的能量,抵消外来打击。
如果能量耗尽,它不过是可以自我修復的钢铁护胸,但若是充能足够,哪怕大魔对著护胸劈一斧头,造成的伤害都会尽数被护胸吸收。
儘管它只能保护前半部分身躯。
佩戴者还可以通过它进行预示,揭露一个会与佩戴者未来发生交集的混沌生物,在如今的画面。
该个体必须处於凡世,混沌领域的恶魔不在此列,凡世的所有混沌追隨者、降临的恶魔、受混沌篡改的野兽,都在范围內。
该预示,只揭示未来的强大混沌角色,优先预示距离佩戴者所在时间点最近的。
对於特诺尔这种蜥人来说,与强大混沌个体的交集不就是战爭吗?
特诺尔不主动招惹它们,它们会与特诺尔发生交集,不就是入侵吗?
也就是,这个护胸能够让他预示到,未来將会出现的灾难,而他可以通过这种预示將威胁提前扼杀。
没长成的混沌冠军,可不是凶名赫赫的混沌领主,在它们將雪球滚大之前,特诺尔可以把一场混沌入侵变成局部衝突。
杀死被预示的个体,这件物品就会从命运的死亡中汲取能量。
特诺尔將它命名为“宿敌的丧钟”。
在贝尔-克哈迪斯傻愣愣打量他身上的盔甲时,特诺尔进行了一场预示。
他恍惚间进入幻视。
在高空俯视茫茫冰原,这片土地是受咒诅的,混沌之力永远扭曲了诺斯卡半岛。
越是靠近北极,受混沌影响越是严重,风有自主意识般开始低语,冰层仿若蠕动的血肉,群山向特诺尔的意识发出呼喊。
“来吧...过来吧...”哪怕是在预示里,它们都还活著。
如果是五十年前,特诺尔很可能被直击心灵的呼喊篡改精神,但他的精神远比过去强大。
他仔细看地上的东西,心情愈发沉重。
风雪之中,血色的军队已然聚集。
上万个赤身裸体的混沌掠夺者不足为道,儘管他们有近两米高,个个都是人类中的大力士和狂战士,並有或多或少的混沌畸变,赋予他们畸形的生命力或其他特异功能。
混沌掠夺者骑兵不过是轻骑,也就是混沌掠夺者骑上受混沌玷污的战马而已,同样不足为惧。
颶风权杖可以轻易削减没有魔法抵抗能力的士兵,数量不成问题。
然而数量更少的混沌勇士却由不得他不忌惮,这些被全覆盖板甲包裹身体的恶魔武士,有著堪比蜥人的力量,以及比新生蜥人更出色的战斗经验。
他们是邪神的走狗,已经不算是真正的人类,是专为血腥杀戮而生的人形兵器,甚至可以不吃不喝不睡,只要单纯杀戮別人便可养活自己。
应该把他们视作古老种族正规军水准的敌人,颶风权杖的魔法或许能伤到他们,但不可能杀死他们。
强大的法师与术士都能凭藉范围性战略魔法“摧毁军团”,可摧毁一支没有魔法抵抗能力的凡人军队,和摧毁一支高等精灵的海卫军团,不是一个难度。
能覆灭前者的火焰风暴,对后者最多让他们阵型紊乱,或烧伤他们。
除非他们的造甲师偷工减料,没附加魔法抗性——这在古老种族中是不可能的。
琥珀之矛或许能杀死寻常的混沌勇士,但作用范围太小,且一部分更特殊的混沌勇士...比如那些穿血色盔甲的,是恐虐祝福的证明,魔法对他们无效。
特诺尔必须依靠同等规模的军队来摧毁这数百个混沌战士。
幸运的是他有三百个老练蜥人,不幸的是混沌军团的內容不止於此。
一只只混沌巨魔被神选者驱赶著,和巨大肉瘤状的混沌卵一同作为战兽。
混沌卵是升格失败的混沌战士畸变而成的怪兽,外貌千奇百怪,只保留巨大化的人类轮廓,点缀著各种畸变痕跡,比如一张巨眼,或血盆大口,又或者增生的多个肢体等,语言难以穷尽畸变的种类。
使用恶魔武器、恶魔盔甲和得到恶魔恩赐的混沌勇士,被称为神选者,这些敌人可能是特诺尔最头疼的对手。
他们数量稀少,只有十多个,是混沌军阀的亲卫精锐。
他们比混沌勇士更强壮,是精英中的精英,背负著战斗相关的有益变异与印记。
混沌勇士能在单打独斗中轻鬆战胜新生的梭罗士,神选者则能轻易战胜神佑梭罗士。
如果战爭爆发,特诺尔迦的蜥人必损失惨重。
视野最终聚焦於一位脚踏混沌猛獁、站在猛獁骑座上的混沌冠军。
或许这个称呼並不准確,一个混沌战帮的冠军也是混沌冠军,冠军、神选只是修饰头衔。
神选代表受到某位神的赐福,特诺尔就可以自称是泰波克神选。
能施展神术的牧师、祭司,都可以自称该神神选,他们確实受神赐福。
神力干涉在这个世界是最不值钱的,斯卡文的瘟疫都可以视作它们神灵力量的显现,畸变的人类也是在混沌诸神的神力下发生“进化”。
冠军代表某个群体中最能打的,特诺尔便是特诺尔迦的冠军。
一个小酒馆中最能打的混混,也可以自称是该酒馆的“冠军”。
混沌爪牙以『崇高英雄』、『崇高冠军』、『至高勇士』、『神尊英雄』,指代距离成为混沌领主仅差最后一步的混沌冠军。
那个崇高冠军似乎察觉到了窥探,忽然抬起头来,眼中燃烧的火焰从头盔缝隙里跃出,像是隔著遥远的距离,看见了特诺尔。
特诺尔的传承记忆和生物本能都在预警。
一个崇高冠军的实力等同於一小股部队,今天的他可能还不是巔峰,还未成为混沌领主——可以摧毁军队或斩首数十个混沌冠军的毁灭领袖。
就如同凡人中的真神,混沌领主不仅实力绝伦,还代表一整支混沌军团。
混沌领主与大魔的区別只有——他们还未被黑暗诸神升魔,哪怕他们力敌大魔,几乎不死,但生命层次仍属凡人。
一旦升魔成功,他们就会成为不朽的恶魔亲王,一位半神——这不是凡人对帝王龙等强大生灵的荣誉尊称,而是本质与神灵无异的不灭存在。
帝王龙是『半神』,但它们依旧会死,恶魔亲王將成为黑暗诸神的一部分,永恆不朽。
对抗混沌领主需要古血战士和它的梭罗士大军。
也许该庆幸,这只是个神尊英雄,至少今天他只是神尊英雄。
特诺尔完全没料到,坏消息就藏在不远的未来,还好他提前看到了这一幕。
不然等混沌冠军再度升格,为寻求升魔在露丝契亚开闢一条血路取悦他的神灵,特诺尔迦將猝不及防,遭遇灭顶之灾。
被动挨打可不是特诺尔的风格,他是梭罗士!古圣秩序的杀戮机械,应该由他来入侵,而非被入侵。
特诺尔从幻视中甦醒,时间才只过去一瞬,贝尔-克哈迪斯还维持著先前的姿態。
特诺尔忽然问道。
“热血种,你想不想去诺斯卡半岛旅行研学?”
特诺尔只是隨口一问,想拉个强力打手,毕竟独木难支。
去诺斯卡半岛旅行研学?贝尔-克哈迪斯这辈子没听过这么荒谬的话,谁不知道那里是什么鬼地方?
他又不是混沌术士,去诺斯卡半岛研学?
可梭罗士说话永远一本正经,他听不出来幕后是否有其他深意。
诺斯卡半岛....混沌领域的门槛...这不是研学...这是.....
但是学术好奇逐渐覆盖了恐惧,他的目光聚焦在蜥人胸前仿佛蕴含了命运片段的金属盔甲上。
贝尔-克哈迪斯思考的维度发生了翻转,从为什么要去诺斯卡,变成了,『古圣为什么需要我去诺斯卡?』
他恐惧混沌腐蚀对法师的精神侵蚀,如果他在诺斯卡死去,无人会为他记录学术遗產。
但他想测绘诺斯卡的地脉,特诺尔的装甲又分明蕴含古怪,去那里可能会有新发现。
他知道,如果他拒绝,永远不会再有第二次邀请,梭罗士没有那个耐心。
“我是....灵脉的勘测员,特诺尔长官,我不是好的战士。
但如果古圣的蓝图需要阿苏尔的眼睛,去看清冷血种所不能见的事物....
那么我已经准备好了。”
不是好的战士?特诺尔嗤之以鼻,谁不知道高等精灵的大法师拥有抗衡军队的法力,同时也精修近战技巧。
如果把装备扒了,特诺尔甚至都不一定能打过他。
“很好,新兵,我们都是大计划的小註脚,现在是时候发光发热了。”特诺尔短暂思考特诺尔迦的管理状况,考虑到他冥想五十年都没出事,再外出交游一阵子也没问题。
那就沿路看看能不能拉到外援,把那个混沌冠军扼杀在成为混沌领主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