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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1 > 玄幻 > 行尸走肉:这个医生不对劲 > 第四十六章 兰德尔自传:一个倒霉蛋的末日求生指南

我叫兰德尔。

在末日来临之前,我的人生理想是当一名加油站经理。

后来末日真的来了,我发现加油站经理这个职业在行尸界没有编制,於是转而投身於一个更有前途的行业——掠夺者。

加入掠夺者这件事,说起来也不算我主动选择的。

那天我正在一间废弃超市里翻罐头,翻到一半被人从后面按住脑袋,脸贴在货架上,一个满脸鬍子的男人问我“你一个人?会不会开车?”

我说会。

他说“欢迎加入”。

就这样,我成了一名光荣的掠夺者。

这个职业没有五险一金,没有年终奖,唯一的福利是可以优先挑选抢来的物资。

缺点是你得跟一群比行尸还难相处的人住在一起,而且每次出去“干活”的时候,都有人在背后对你指指点点,“这小子腿慢,別让他追”。

我在掠夺者团伙里待了一阵子,主要负责开车、放风、搬东西。

不是我不想参与核心业务,是他们觉得我“手生”。

什么叫手生?

就是有一次我们截了一辆房车,他们把房车里的人拉出来,让我拿著刀站旁边看著。

我看著那个中年人跪在地上哭,他妻子在旁边尖叫,两个小孩缩在角落里。

我握著刀站了好一阵子,旁边的同伙不耐烦了,一把推开我自己上去动手。

从那以后我就被分配去搬东西了。

我是真的手生了。

刀握太久了,手僵了,就再也举不起来。

后来我们每到一个新地方,他们都会先用望远镜观察一阵子。

如果目標看起来像是我能处理的,就让我先上。

但我总是慢半拍,他们就不再指望我了。

这帮人里面,托尼和戴夫跟我还算能说上话。

托尼是个大嗓门,整天吹嘘自己在费城混过的日子,但我总觉得他只打过街机游戏。

戴夫稍微靠谱点,至少他不会在我搬东西的时候踢我屁股。

我们仨组了个鬆散的小联盟,类似於掠夺者內部的基层互助小组,主要活动內容包括:相互抱怨伙食太差,这鬼地方的罐头全是豆子,我已经放了整整一周连环屁;私下交换从物资堆里顺来的烟,托尼有一次用半包烟换了戴夫的罐头,还被戴夫追著骂了整天。

那天晚上我们路过一个酒吧,托尼说里面可能有酒。

结果托尼跟戴夫进去后没多久,枪响了。

酒吧的角落黑黢黢的,头顶的风扇也不转,只听到有人撞上桌角再滑下去的声音。

我往窗外看了一眼。

这一眼让我从房顶摔下来,大腿被一根铁管贯穿了。

贯穿。

这个词平时看到觉得没什么,轮到自己身上才知道有多疼。

铁管从大腿內侧穿过去,从后面穿出来,我低头看著那截露出半寸的钝尖,上面还掛著我的血和一些说不清的碎屑。

我想喊得撕心裂肺,只能仰面朝天躺在泥地上,看著满天星星,心想这辈子完了。

然后那个叫赫谢尔的老头把我从地上拖起来,用手按住我的大腿根部止血,跟收容流浪动物一样把我抬上车。

旁边围著两个人,我问他是不是日籍就被匕首捅了后腰,他叫李,还有一个戴棒球帽的年轻人,叫格伦。

他们给我包扎的时候,托尼和戴夫已经死了。

第二天我刚醒来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审我。

审我的是一个叫肖恩,一个叫莫尔,眼神特別凶。

他把椅子拖到我面前,跨坐上来,离我的脸只有一指节的距离。

“你的人现在在哪扎营?有多少桿枪?”

旁边站著那个叫莫尔的男人,光头,身上脏兮兮的,笑起来比肖恩还瘮人。

他靠在我旁边的穀仓门框上,用匕首剔指甲缝里的泥,时不时抬头看我一眼,眼神像是在评估我值不值得浪费他那把刀的刃口。

莫尔负责唱黑脸,肖恩负责唱更黑的脸。

莫尔把审讯变成了一种即兴表演。

他会突然凑近我的耳朵大声嚷嚷,然后退后两步摊手耸肩,向想像中的裁判示意“他还没招”。

他指著我手腕上的绳索勒痕说“这个位置再过一小时如果不鬆开,你手掌会发紫,再过两小时你的手指头会憋死过去,到时就算你求我割开绳子我也懒得替你医”。

有时候他面无表情地拿匕首在我脖子旁边比划了两下。

肖恩不一样。

肖恩不嚇你,他只问你问题,然后看著你的眼睛,等你决定要不要说谎。

他说“我可以掀开你的夹板,再把你送进仓库,你以前的同伴想不想碰你的伤口我也不能保证”。

我说我现在就算被抬回去也只是他们的累赘,说完自己都想笑。

他的脸在我上方绷得很紧,从额头一直冷到下巴。

他们得到了关於锯木厂的答案。

我也得到了我能得到的几块玉米饼,半瓶水,和一条被打穿又被硬生生止住的大腿。

我不知道自己在穀仓里待了具体多少天。

我只记得我的大腿肿得像一根烤焦的火腿,每次挪动身体都会疼出一身汗。

他们没有杀我,也没有放我走,而是把我銬在穀仓的柱子上,每天给我送两顿饭和水。

送饭的是一个看起来曾经很害怕的女人的女人,叫卡罗尔。

我没有求他们放过我,不是因为硬气,是因为我知道求了也没用。

然后是那个晚上。

行尸群从涌进农场。

到处是枪声和尖叫声。

穀仓没有锁。

我正蹲在柱子后面,拿自己的腰带绕了几圈缠在手掌上试图把柱子弄鬆动,结果整扇门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开。

瑞克衝进来,拽上我就往外拖。

他把我推到后门口,塞给我一把匕首和半块压缩饼乾,说往北走,不要回头。

我跟他说我不可能走得动。

他看了看我的腿,说往北走,不要再见到了。

我跑了。

拖著半边身体在灌木丛里滚。

我在农场外围的树林里摔了好几跤,每摔一次夹板就在泥里蹭出几道模糊的凹痕,匕首差点扎到我自己。

我爬起来回头看一眼,农场的主屋在燃烧,橡树被火光照得很亮,树下那块新翻的泥土溅满火星。

那些围栏里还在继续射击的人差不多把最后几发子弹打光。

然后我继续往北,撞到一棵树,又撞进黑莓丛,最后趴在林间一片蕨草上大口喘气。

子弹声越来越远,远得像旧世界的警笛。

一个人在森林里流浪的日子,没有帐篷,没有药品,没有食物,靠著那半块压缩饼乾撑了四天。

到最后一天我把饼乾掰成拇指大一小块一小块含在嘴底,靠嚼极苦的野草来回咽口水。

有一天碰到一只落单的行尸,我举起匕首,刺在它肩胛骨上,它嘶叫著朝我扑过来。

我用背包带把它绊倒,匕首卡在它脖子里拔不出来,就用石头一下一下砸它的后脑,砸了很久。

匕首最后从脖子骨缝里拔出来时手还抖得握不住刀柄。

我在溪水里洗掉匕首上的黑血,对著水面看到自己的脸,瘦得不像人。

感染是从第五天开始的。

伤口周围开始发红,体温忽高忽低。

我靠在树干上,看著头顶稀稀拉拉漏下来的阳光,想这辈子差不多就这样了——被掠夺者收留,被警察审问,在一间酒吧里喝了这辈子最难喝的威士忌之后被废墟砸穿腿,最后死在一棵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松树下。

就在那时候我碰到了总督的巡逻队。

马丁內斯用枪指著我的头,问了我几个问题,然后把我背回了伍德伯里。

伍德伯里很乾净。

街道上有花盆,有水塔,有烘乾机房,有孩子在踢足球。

床铺是软的,食物是热的。

总督朝我微笑,拍我的肩膀,说欢迎来到末日里的乌托邦。

我当时差点哭了。后来我慢慢发现,这个乌托邦里的人也需要填表,也要值班,也会在半夜被人叫去“参加特別节目”。

但我已经习惯了,不被审问的每一天,对现在的我来说都是赚的。

巡逻队重新编组的时候,马丁內斯看看我的腿,又看看我。

“能跑吗?”

“能。”

他点了下头,把我的名字加进轮值表。

从那以后我就穿著伍德伯里巡逻队的制服,在围栏边站岗,看著外面的树线,有时候会想起那个在穀仓里给我送饭的女人。

我不应该怪她。

她只是把盘子放在我手边。

但我也没办法真心感激她,因为每次想到这件事,就会想到她是被这伙人救下来的,而我是被这伙人銬在柱子上的。

现在总督要我重新把农场的事情复述一遍。

我没什么好隱瞒的。

瑞克,肖恩,李,达里尔,我不欠他们任何人情。

他们銬过我,打过我,放了我也只是因为不想多背一条命。

但我也从来不曾对总督说过假话,即使在穀仓里被审问时也一样。

如果你不想死,你就要儘量说真话——这是我在这末日里学到最值钱的一课。

如果有一天总督的巡逻队和监狱的人再碰面,我想我会站在伍德伯里这边。

因为在这里我至少不用再被銬在柱子上,也不用再假装自己是个好人。

往北走,不要回头。

我听了。

但我没有说原谅任何人。

我也没有说这一切该是谁的错。

我只知道,那天晚上从穀仓后门走出去的人不是掠夺者兰德尔,也不是俘虏兰德尔。

只是一个腿被贯穿、在黑莓丛里摔了十几跤、还拖著一把刀不知该用来杀什么的废物。

我叫兰德尔。

我不想再被任何人銬在柱子上,也不想再被任何人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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