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察回到布卢姆茨伯里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伦敦的十一月,下午四点天就开始黑了,等到五点,街上就已经是煤气灯的天下了。
他把那本《匹克威克外传》和皮包往客厅的桌上一扔,脱掉外套掛在门厅的衣架上,然后站在门厅里发了会儿呆。
眼下有一件更紧迫的事情需要解决。
理察摸了摸肚子,从早上出门到现在,他就简单吃了点酸不拉几的黑麦麵包,胃里早就空得咕咕叫了。
自从霍乱爆发以后,整条街都瀰漫著一种消毒水和腐烂混合的气味,他连窗户都不想开,更別说出门买菜了,而且本来他也不太会做饭。
每天就靠残存的麵包、奶酪过日子,偶尔煮一锅燕麦粥,已经是他厨艺的极限了。
算了,今天不做饭了,下馆子去。
理察转身上了楼,换了一身乾净的衣服,拿起帽子和钱包,兴冲冲地出了门。
理察承认,自己前世对英国菜有很深的偏见。
这种偏见大概来源於网际网路上铺天盖地的嘲讽,什么“英国美食只有炸鱼薯条”,什么“美食荒漠”,什么“英国最好吃的菜就是外国菜”。
但来了这个时代以后,理察发现事情跟他想像的完全不一样。
首先,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菜远没有后世传的那么惨。
这个时代的英国,正处在工业革命的巔峰期,大英帝国的版图横跨全球,从印度到加勒比,从非洲到远东,全世界的食材和香料都在往伦敦涌。
印度的咖喱、加勒比的朗姆酒、锡兰的红茶、中国的茶叶、西非的可可——这些东西在伦敦的市面上都能买到,而且价格不算太离谱。
况且早在在十九世纪中叶之前,英国的饮食文化在整个欧洲都算得上体面。
中世纪的时候,英国的烤肉和馅饼在欧陆颇有名气,法国人甚至专门从英国引进了烤牛肉的技法——没错,就是那个瞧不起一切的法国人,反过来学英国人做菜。
到了都鐸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的烹飪更是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准。
宫廷里的宴席自不必说,光是民间的食谱就丰富多彩,烤羊腿配薄荷酱、牛肉腰子布丁、约克郡布丁配烤牛肉、康沃尔馅饼、兰开夏羊肉锅,还有各种用当地食材燉煮的浓汤和砂锅菜。
每一道菜都跟当地的风土人情紧密相连,跟法国菜和义大利菜比起来,也许不够精致,但总归也没有难吃到那种程度。
那英国菜是怎么沦落到后来那个地步的呢?
说到底,还是工业革命的锅。
工业革命把大量人口从乡村赶进了城市,农民变成了工人,自留地变成了工厂,原本自给自足的食物供应链彻底断裂了。
城市里的工人没有时间种菜、养鸡、做麵包,他们只能买现成的,而买现成的就意味著要依赖市场。
偏偏维多利亚时代的城市食品市场,简直是一场灾难——掺假成风,麵粉里掺石膏,牛奶里兑水,胡椒里混木灰,麵包里加明矾,连糖果里的色素都是用砷和铅做的。
在这种环境下,复杂的烹飪技法根本无从施展,就连食材本身都信不过,英国菜能好吃才怪呢。
更致命的一击来自两次世界大战。
战时的食品配给制持续了將近十四年,整整一代英国人在成长过程中只吃过罐头、脱水蔬菜和人造黄油,根本不知道新鲜食材做出来的菜是什么味道。
等配给制结束的时候,英国人已经彻底丧失了烹飪的传统和味觉的標准,快餐和加工食品趁虚而入,从此英国菜就再也没有翻身。
所以,英国菜不是天生难吃,是被工业化、城市化和战爭联手杀死的。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你只要有钱,还是能吃到相当不错的东西的。
不过,理察根本不在乎,他今天就想吃炸货。
炸鱼薯条这道菜,在这个时代还算是个新鲜事物,把鱈鱼裹上面糊放进油锅里炸得金黄酥脆,再配上一份粗薯条,撒点盐和醋,热乎乎地端上来。
听起来简单,但理察觉得这玩意儿简直是英国人对人类饮食最伟大的贡献之一。
只可惜,伦敦东区出现了第一家炸鱼薯条店,是十几年后的事了,现在的炸鱼和炸薯条还是分开卖的。
他推开大门,差点被一个东西绊倒。
理察低头一看,门口的台阶上放著一个包袱,灰扑扑的粗布裹著不知道什么东西,旁边还靠著一个更大的帆布袋,鼓鼓囊囊的,像是要把全部家当都塞进去似的。
他正要绕过去,余光忽然瞥见了一个身影。
一个女孩站在隔壁那栋房子的门口,正抬手敲门。
理察下意识地多看了一眼。
她大概十六七岁的样子,瘦得像一根竹竿似的,身上穿著一件灰蓝色的棉布裙子——不过与其说是灰蓝色,倒不如用灰白来形容更加贴切。
外面套著一件深褐色的旧外套,像是披了一件別人的衣服,毕竟这种款式和尺寸,怎么看都不像是给她做的。
但最让理察注意的,不是她的穿著,而是她正在敲的那扇门上,赫然画著一个红色的十字。
整条街都在闹霍乱,凡是屋內有人感染的,卫生局都会在门上画一个红色的十字,警告外人不要靠近。
这条街上的房子,可有一大半都掛著隔离標记,正常人看到这种场面,捂著鼻子绕道都来不及,而这个女孩却像是在逛集市一样,挨家挨户地敲门。
刚打算关门装作自己不存在的理察,突然跟她的目光撞了个正著。
“先生!”她跑到理察面前,气喘吁吁,脸上带著一种近乎討好的笑容,“请问您需要佣人吗?”
理察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就像连珠炮一样开始说了起来。
“我会做饭,先生,英国菜和法国菜我都会一点,烤肉、燉汤、做麵包、烤馅饼,我都可以的。我还会打扫卫生,擦地板、擦窗户、擦银器,我擦得特別乾净,您隨便检查。我还会洗衣服、熨衣服,丝绸的亚麻的棉布的我都洗过,不会缩水不会褪色。我还会....”
“等等,等等,”理察举起一只手,“你先...”
“我还会照顾病人,先生,”她没有停下来,像是怕一停下来理察就会关门似的,“我知道怎么换床单、怎么餵水、怎么清理……我都不怕得病的,只求您能给我一份工作。”
“我说等等,”理察的声音稍微大了一点。
她终於闭了嘴,但那双眼睛还是死死地盯著理察,像是一只被逼到墙角的小动物,明知道挣扎没有用,却还是不肯放弃。
“你叫什么名字?”理察问。
“玛丽,先生,”她连忙回答,“玛丽·罗杰斯。”
“罗杰斯小姐,你...”
“您叫我玛丽就行了,先生,”她打断了他,“大家都叫我玛丽。”
“好吧好吧,玛丽,你有推荐信吗?”
“有的有的!”她似乎抓到救命稻草一般,连忙伸手去口袋里掏,掏了半天掏出一个对摺的信封。
信封的边角已经磨得发毛,上面还有几道摺痕,显然被人翻来覆去地看过很多次了。
理察接过信,展开来看。
“致有关人士:兹证明玛丽·罗杰斯曾在我家服务两年,期间表现勤恳,品行端正,做事细心,值得信赖。此推荐信由哈罗比夫人亲笔签署。”
理察把信翻过来,背面还有一行小字,墨跡比正面的新一些,显然是后来加上去的:“该僕人於1847年9月因家庭缩减开支离职,非因过失。”
僕人的千言万语,都不如非因过失这四个字重要啊。
如果是因过失离职,那基本上就等於在行业里被判了死刑,没有哪家人会愿意雇一个被前东家赶走的僕人。
不过理察倒也没太在意这个,不能被这件事情来打乱他的人生大事!乾脆....
“你吃了吗?”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