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一听,见是个年轻人,觉得面生不常见。
不过也没人在意,武者驛站这地方,每天进进出出的新面孔多了去了,多一张少一张,没人在乎。
一个络腮鬍大汉打量了方琛一眼,笑著道:“年轻人,刚从武馆出来的吧?”
方琛愣了一下,隨即顺水推舟地点了点头。
“正是,刚才听到诸位谈到妖核,少则七八十两,多则三百多两……
实不相瞒,小弟囊中羞涩。
家中父亲患病,母亲手无缚鸡之力,全靠自己养活。
若是能侥倖狩猎一只,足以丰衣足食一辈子了。”
此话一出,在场的人先是一静,隨即哄堂大笑。
好几桌的人都笑出了声,有人拍著桌子,有人摇头晃脑,那络腮鬍更是笑得呛了口酒,连咳了好几声才缓过来。
“小伙子。”
络腮鬍擦了擦嘴边的酒渍,身子往前探了探。
“你知道为什么那说书人会讲那些猎妖的故事,还有我们这么多人坐在这儿听吗?”
方琛摇头。
“那是因为少啊。”
络腮鬍把酒碗往桌上一搁。
“要是隨便什么人从武馆练个几年就能猎杀妖兽,那倒简单了。
我们这些人也不用坐在这儿听別人讲故事,自己把自己经歷过的事拿出来说道说道,不比听书有意思?哈哈。”
方琛笑著应道:“听这意思,妖兽似乎很难击杀?”
方才那个讲铁背熊经歷的武者接过话头。
这人四十来岁,脸上有一道从额头斜到下巴的旧疤,看著就是常年在山里摸爬滚打的主。
他嘆了口气,语气比络腮鬍正经了不少:
“年轻人,我刚才说的铁背熊,你也听见了。
我进山狩猎这么多年,就遇到过那么一次。
可就那一次,死了两个,伤了三个。
我这条命是捡回来的。”
他端起酒碗灌了一口,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去招惹妖兽了。
还是老老实实猎杀一些普通野兽,维持生计。
赚得少,但至少命还在。”
方琛的话题很快成了大家討论的中心。
和前世的聊天群一样,一旦发现一个萌新,大家的话匣子就打开了。
有教导新人不要眼高手低的,有拿自己当年的糗事当反面教材的,有拍著桌子强调妖兽有多危险的,也有吹嘘自己当年差点就成功了的。
乱鬨鬨的,倒是把话题聚焦了。
而方琛,就坐在这片嘈杂里,端著茶碗,不动声色地听。
他问得少,听得多。
偶尔插一句,也是把人往深了引。
聊了约莫一个时辰,他心里对这个世界关於妖的认知,渐渐有了一个清晰的轮廓。
所谓御妖。
和自己前世稀里糊涂染上厉鬼完全不同。
前世他是被动的那一个。
不知什么时候,不知什么方式,厉鬼就缠上了身,甩不掉,挣不脱,只能跟它耗到死。
但这个世界的御妖,是主动的。
武者主动炼化妖兽的晶核,將妖核中的力量融入自身。
成了,一步登天。
败了,轻则经脉尽废,重则当场毙命。
风险同样大,但至少是握在自己手里的选择。
一旦成功,就会获得妖兽的能力。
千奇百怪,什么样的都有。
但无一例外,自身的躯体会得到极其强大的增幅。
力量、速度、耐力、五感,全面超越同阶武者。
而获得的能力强弱,和妖兽的品阶直接掛鉤。
妖兽品阶越高,获得的能力就越强,躯体的增幅也越大。
但这並不代表低阶妖兽就毫无用处。
炼化妖兽的晶核之后,体內还会生成一个东西。
妖脉。
所谓妖脉,类似於人类武者的丹田,但又不完全一样。
它是炼化妖核之后在体內凝结出的一条新的经脉通道,专门用来运转妖力。
有了妖脉,就可以直接继承妖兽的天赋能力,並可以通过继续吞噬高阶妖兽的晶核来成长。
关於妖兽的等级划分,方琛也从眾人的交谈中摸清了。
普通野兽,实力相当於黄阶的人类武者。
一阶妖兽,相当於玄阶武者。
二阶妖兽,相当於地阶武者。
再往上,在座的人没人亲眼见过,也说不清楚,只知道那是属於传说和大宗门的领域。
而由於妖兽的肉身远比人类强悍,同阶之下,妖兽普遍比人类高半个境界。
一只一阶妖兽,起步就相当於玄阶中期的武者。
而且妖兽皮糙肉厚,有的还会天赋妖术,真打起来,比同阶武者难缠得多。
怪不得那猎杀铁背熊的武者说,七八个黄阶武者围杀一只一阶妖兽,也会造成伤亡。
但好处也是真的大。
除了获得妖兽的能力和躯体增幅,炼化妖核本身就会推动武者的境界往上躥一大截。
桌上有人拿拓跋家的大公子举例。
拓跋衍当初炼化的是一只一阶妖兽紫角犀,直接从黄阶后期突破到了玄阶中期,整整跨越了两个小境界。
至於想要继续提升,那就需要吞噬更高阶的妖核,或者通过不断的战斗来磨礪妖力,让妖脉进一步成长。
方琛把这些信息一条条记在心里。
和厉鬼的復甦进度一样,妖化也有进化的路径。
只是妖化是可控的、主动的,而自己的鬼化是被迫的、隨时要命的。
如果能把妖化的主动控制手段用在厉鬼身上……
他正想著,话题已经开始偏了。
有人提了一嘴昨天的王嵐被杀案,几桌人的耳朵都竖了起来,开始往那边凑。
方琛当即收回心思,该了解的也了解得差不多了。
他起身离席,往交易所的方向走去。
交易所里依旧热闹。
方琛找到了自己想要的功法。
封面上写著三个字——《融妖诀》。
这玩意儿虽说是功法,其实就是几篇口诀加上一套炼化妖核的方式,从头到尾不过十来页。
方琛粗略翻了一遍,说的是如何引导自身真气去渗透妖核、如何催动经脉容纳妖力、如何在丹田中凝出妖脉。
这功法虽是烂大街的东西,价格倒是不贵。
方琛花了三两银子,把《融妖诀》揣进怀里。
不必现在就用,但总得备著。
出了武者驛站,已经是下午了。
方琛走在街上,难得有一天的清閒。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的土地是真不值钱。
一个小小的青石镇,规模居然比得上前世的县城了。
倒不是说繁华,而是单纯的大。
地皮就像不要钱似得。
可就这,根据方琛的记忆,这个世界绝大多数的地盘还是在妖魔的掌控下。
人类占据的地盘,不过是广袤荒野中的几片孤岛。
也不知道这星球有多大。
方琛仰头看了一眼天空,一片云正慢悠悠地飘过头顶。
“琛儿。”
身后传来一声呼唤。
声音不大,却带著一股子熟悉和亲切。
方琛回过头。
街对面站著一个老太太。
一张满是皱纹的脸上,那双眼睛有些浑浊,却带著不加掩饰的惊喜。
外婆。
在原主的记忆里,方琛的外婆名叫钱穗,是家里唯一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长辈。
父亲染了赌癮,贏了钱就喝得烂醉,输了钱就回家打老婆孩子。
母亲性子软弱,逆来顺受,连自己的儿女都护不住。
两个姐姐一个妹妹先后被卖掉,她除了哭,什么都做不了。
只有外婆不一样。
小时候方琛吃不饱饭,是外婆隔三差五走十几里山路,背一袋子粗粮过来,偷偷塞进他怀里。
冬天没有棉衣,是外婆把自己一件旧棉袄拆了,把里面的棉絮掏出来,改了件小的给他穿。
被父亲打了,也是外婆把他拉到怀里,一边骂那个没良心的东西,一边用粗糙的手掌给他抹药。
当初方琛被卖到林家,外婆是家里唯一一个竭力反对的人。
她堵在门口,拦著牙行的人不让他们把方琛带走,骂得嗓子都哑了。
最后被方琛的父亲一把推开,摔在门槛上,额头磕了一道口子,到现在还留著一道浅浅的疤。
临走的时候,外婆从怀里掏出几个饃饃,硬塞进方琛的衣襟里。
到了林家,果然没饭吃。
硬是靠那几个饃饃撑了一天。
方琛深吸了一口气,把这些记忆压进心底。
原主欠的恩情,既然他继承了这具身体,那就是他的事。
他快步走过去:“外婆。”
钱穗眯著眼睛,上上下下把他打量了好几遍。
她伸出手,那双手粗糙得像老树皮,满是裂口和厚茧,捏了捏方琛的胳膊,又踮起脚摸了摸他的脸。
“还真是你啊,琛儿。”
她的声音有点发颤:“几天不见了……怎么瘦了?你在林家,是不是受委屈了?今天怎么没在干活啊?”
方琛低头看了看自己。
这两天气色其实好多了。
“没有,外婆。”
他笑了笑,说道:“我都还好,林家这边,除了不太自由,至少好吃好喝的。”
这话倒也不全是在宽慰老人。
每天中午陪林枫练完武,至少都有肉吃,比之前在方家过得好多了。
外婆听完,点了点头,眼眶有点红:“那就好……那就好。”
方琛看了看她手里的包袱,皱起眉:
“外婆,您要买什么东西?需要什么给孙儿说一声,我买了给您送到家里去,这么大把年纪了,別乾重活。”
外婆听他这么一说,抬起袖子抹了一把眼睛。
“哎。”
她嘆了口气,声音里又是欣慰又是酸涩:“你是个有孝心的孩子。你那些弟弟妹妹里,就你……最知道疼人。”
方琛没有接话。
他知道外婆说的弟弟妹妹,是那两个被卖掉的姐姐和那个被送走的妹妹。
还有那个被测出七毫气脉、被全家当宝贝疙瘩供起来的弟弟。
自从去了城里习武,家里能卖的都卖了,日子过得一天不如一天。
“琛儿,其实我今天是专门来找你的。”
“外婆。”
方琛蹲下身,看向外婆:“可是出什么事了?”
钱穗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
“琛儿……你弟弟,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