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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与黄金树 第16章 异端

作者:佚名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6-08-26 04:05:58 来源:www.powenwu11.com

两个人刚拨转马头拐上岔道的土路,就看到一队人马迎面直衝过来——更准確地说,是直衝赫伦堡而来。马队的蹄声像一阵紊乱的鼓点,没有军乐团没日没夜训练出来的整齐节奏,但胜在人多,尘埃在夕照中扬成一片灰黄色的薄幕。

“红角的黑山羊……”艾德瑞克盯著那面旗,眉头锁成了一团,“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家徽。我们要躲一下吗?”

兰斯摇了摇头。他没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值得他“躲一躲”。

黑山羊旗的队伍很快驰到兰斯面前。马蹄在乾燥的泥土上刨出一片呛人的灰。领头的是个高大瘦削的男子,留著一撮骯脏的山羊鬍,戴著一顶镶著山羊角的铁盔。那些角是真山羊角——从根部泛黄到尖端乌黑,上面还糊著一层不知什么时候溅上去的暗色斑点。

“你萌四拿莱德?”

男人开口。他高踞马上,一双阴冷的细眼睛上下打量著面前这个银髮的陌生人。但他的嘴一张,吐出来的通用语却含含糊糊、像在嚼著一口没咽下去的草料。

“路过。看看。”

“这里不允许省么路过。”山羊鬍子把韁绳在手腕上绕了一圈,那只手背上爬满了褪色的靛青纹身。“抓起来。”

“抓起来”这三个字倒是说得字正腔圆——明显是经过大量练习的。

兰斯瞥了一眼他的部队。

不到一百人。乱七八糟。只有半数有靠谱的鎧甲——还大多是破旧的皮甲和锈跡斑斑的锁子甲。不同肤色,不同长相,不同兵器。有人在马上掛著多斯拉克弯刀,有人掛著布拉佛斯细剑,还有几个裹著只有盛夏群岛才会有人穿的羽毛披风。一支典型的东大陆流亡佣兵团——鱼龙混杂,成分不明,大概连他们自己都不完全清楚谁是战友、谁是昨天才从某个港口酒馆捡来的临时工。

兰斯把手探向背后的大剑,准备送这批杂牌军集体归西。

“等等!等等!团长,等下——这是我的熟人!”

一个灰发的高个子老头急急忙忙从佣兵队列的后排挤到兰斯马前。他的长袍下摆被马蹄扬起的尘土染成了土黄色,袍角上还沾著一小块暗红色的、已经干透的痕跡。他挥舞著两条乾瘦的胳膊,像一具被风颳得乱晃的稻草人。

兰斯愣住了。

是科本。

---

“所以——你明知奈德大人的事情,仍然要回君临?”

科本把兰斯和艾德瑞克领进了赫伦堡。

山羊鬍团长——科本在路上告诉他,此人名叫瓦格·霍特——犹豫了一阵之后,还是同意了兰斯一行入堡补给。

佣兵团的团长们通常不想和自家唯一的医师闹翻。

同样的,科本也向兰斯介绍了这个佣兵团。

“勇士团”,科本指著那面山羊旗,“团长瓦格·霍特来自科霍尔——那里的人们崇拜黑山羊,所以有了这面旗帜。”

艾德瑞克悄悄告诉兰斯更多。

“我知道他们是谁了……”小侍从不安地绞著手指,“血戏班……大家都说他们是泰温大人带来的血戏班。”

两人从奔流城下一路行至赫伦堡,路上看到了太多的人间惨剧——河间地主力被困奔流城,广大的三叉戟河流域完全成为西境军队撒野的“乐土”……泰温·兰尼斯特把他那一副“卡斯特梅的雨季”的铁血心肠带到了河间,西境军已经把摧毁和践踏一切变成了一种战略。

勇士团就是泰温执行焦土战略的工具之一,该佣兵团是泰温·兰尼斯特从狭海对岸僱佣来的异邦人,他们的坐骑中甚至还有斑马。在执行焦土战术的时候,异族人总是比本地人好用的。果不其然,这个佣兵团因其残忍的行为和成员古怪的装束被河间人称为“血戏班”,他们明面上执行的是徵集粮草的任务,但实际上就是抢劫和毁灭。

赫伦堡內部比它从外面看起来还要糟糕。巨大的厅堂里乱七八糟,到处是兵痞隨手扔的酒壶和沾血的布料,空气里有一股陈旧的焦炭味和某种更不新鲜的——潮湿角落里的霉菌和乾涸尿骚的混合气味。百余名佣兵散落在空旷的大殿各处,围著几堆用拆下来的橡木门板劈成的篝火。有人在烤肉,有人歪在墙角睡觉,还有人蹲在石阶上用一块磨刀石反覆蹭著一柄已经蹭得亮得反光的弯刀。

科本把自己住的那间小屋让出来给他们休息,他从一个落满灰尘的木架子上取下一只皮酒囊,拔开塞子,给兰斯倒了一杯葡萄酒。

“是的。我要履约。”

科本沉默了一会儿。他在兰斯对面坐下,乾瘦的手指交叠在膝上,指节突出得像一排枯枝。

“虽然不是明智之举——但我尊重你的想法。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追求的权利。”

兰斯端起酒杯晃了一下。酒的味道带著某种说不清的苦——不像酿造时的苦,像是存放太久的苦。

“那么,学士。你在这里——是在追求什么呢?”

根据兰斯和科本在君临那段日子的交往,他觉得这个乾瘦老头是个非常有自己的想法的人。他对功名利禄没有多少兴趣,对权力的游戏也兴致缺缺。一个被学城放逐、没有家堡可以依附的流浪学士,棲身於一支看起来既不正规也不名誉的佣兵团——这绝非光彩之举。

“我需要一个地方。”科本说。他的嗓音还是那样温和、乾燥,像翻动一本放得太久的旧书。“一个没有人——在乎我做了什么的地方。来推进我的研究。”

大概是觉得兰斯是异大陆的人,又或者是觉得兰斯在这片大陆上没有其他可以诉说的人,科本说得很坦诚。他没有避开兰斯的目光。

“您的研究?”

“没错。”科本抬手把额前一缕灰发拨到耳后。那只手很稳。“我被学城驱逐的理由——就是我一直在研究,怎么復活死人。”

兰斯的精神像一根被拨动的弓弦,绷紧了。

他追寻了这么久的超凡力量——穿越以来遇到的第一个对他报以善意的人、第一个在这片陌生大陆上坐下来教他说话、教他理解这个世界的人——竟然就藏著这样的秘密。这个乾瘦的老头,从一开始就不是什么普通的流亡学士。

“哈哈——兰斯爵士你先別激动。”

科本当然知道兰斯在寻找什么。他可能是在场唯一一个知道的人。

“我的这种復生,主要的工具是医学。如果把一个人和一具尸体放在一起比较——尸体比人,到底缺少了什么呢?是大脑?是心臟?是血液?还是某种別的——更加隱蔽的东西?我的看法是,只要一个器官一个器官地去替换、去测试,我们终究能找到人之所以活著的奥秘。找到那根能让心跳重新响起来的弦。”

兰斯大概明白他做了什么:一个想要从肉体中探寻生命奥秘的人,第一件事肯定是解剖。

“所以……你进行了很多实验。”

“没错。主要是用了太多尸体——被发现了。”科本的语气平平淡淡,像在陈述一段和自己无关的旧案,“但在这里——血戏班——我可以用人。”

他没有刻意重读最后一个字。但那句话落在空气中的分量,不需要任何修辞来加重。

科本的意思当然是活人。

兰斯沉默了片刻。

他不喜欢那些搞生化武器的科学狂人。

在交界地,曾经有个种族叫角人,他们基於对生命熔炉的崇拜和对復活、永生的追求,喜欢搞各种各样的人体实验,不惜將一些种族当做催化剂和粘合剂使用……最终引发了整片大陆有史以来最残酷的一场復仇之战——玛莉卡对角人的灭绝之战。

血流成河都不足以形容那场战爭。

但同样,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兰斯不会试图改变別人。真到了撞在自己手里那天——自认倒霉就是了。

“你不觉得残酷吗?”

“反正他们总是要死的。”科本非常坦然。他那双灰色的眼睛在烛火中没有任何躲闪。“之所以选择勇士团,就是因为他们是一群恶棍。在这里——总会有人要死的。不是他们的敌人,就是他们自己。”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房间里安静了一会儿。远处大殿里佣兵的喧闹声从石头墙壁的缝隙里隱隱约约地渗过来,像一层隔了很厚的棉花。

兰斯没有继续追问这个话题。他把杯底那层浓稠的酒液一饮而尽,站起身。窗外,赫伦堡焦黑的塔楼在星光下站著五个沉默的剪影。黑心赫伦的野心和伊耿的龙焰都早已冷却,但这座石头尸体里面,一个被学城放逐的老人,正在追寻著他用不可能被世界接受的理想。

“天快亮了。我明天一早还要赶路。”

科本站起来送他。走到门口时,老人忽然又开口了。

“奈德大人的审判——大概在你赶到的时候就有结果了。惯例,会在贝勒大圣堂宣判。如果来得及……亲眼去看看也好。有些事,渡鸦写不下来。”

兰斯看了他一眼。然后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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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本在赫伦堡的短暂会见,对兰斯来说最大的收穫不是那一杯发苦的葡萄酒,也不是勇士团那群奇形怪状佣兵给他留下的坏印象——而是一个確认。

这个世界的的確確——有魔法。甚至,有神。

科本是这样描述他研究死灵术的动机的。那时天还没亮,老学士在地下室的角落里用一把铜勺搅著某种发出刺鼻气味的药浆。

“书上记载过——夜王和火之神,都有过復活死者的记载。我一直认为,所谓的神,不过就是魔力超群的生物罢了。既然有龙,为什么不能有更强的魔法生物呢?从死者復生这个角度入手,或许可以窥见魔法的一丝根源。”

科本还另外透露了一个时间点。

“奈德大人的审判——在明后天。如果你现在全速赶往君临,估计还来得及。赶不上也没什么——没有人会蠢到杀死奈德大人。”

艾德瑞克在门口深表赞同。

他已经把马餵好了,靴子上还沾著赫伦堡马厩里的湿稻草。

“史塔克家族延续了几千年,在北境根深蒂固——北境又易守难攻,几乎不可能被外地人征服,安达尔人都做不到。也就是说,如果有谁不想让自己的后代永远与北境为敌——”男孩一字一句地措辞像背书又不像背书,那是贵族的血脉带给他的本能,“——就不要愚蠢到杀死一个史塔克的家主……上一个敢这么干的国王,是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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